临时用地使用转让协议
甲方(出让方):111 乙方(受让方):111
一、临时用地地址:临时用地位于111东南侧土地。
二、临时用地用途:用于111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单位的临时生活区和办公区用场地。
三、临时用地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两年(若要延期,再行申请),从2016年5月 9日起,至2018年 5月 9 日止。
四、临时用地的种类和面积:非耕用地5806平方米。
五、临时用地费用:协议双方约定,临时用地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须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23224.00元(土地有偿使用费汇款至:1111庄村村民委员会,111银行),复垦保证金13185.00元(复垦保证金汇款至:111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1111工行开发区支行)。
六、其他事项
1、乙方临时使用的土地,只能搭建临时用房,不得兴建永久性建筑,不得固化地面。
2、使用期满后,地上的临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归乙方拥有,乙方有权处置。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留存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让方)签字:111 2016年5月18日
乙方(受让方)签字:111
2016年5月18日
《临时用地转让协议.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