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关于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项目建设地点的申请
旗政府、农业局:
经过农业专家多方调研、评估,我社就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项目建设选址问题提出申请,拟定在村中园田地实施项目建设。村中每户园田地均在4-5亩,能够建成统一标准、符合要求的20座蔬菜大棚,达到示范基地的规模和技术要求。
申请理由如下:
1.村外大田因农药残留过多,三至五年内无法彻底消除,不能达到无公害蔬菜生产的要求。
2.在村中园田地实施项目建设,更能节约资金,充分利用有限资金建成具有规模的项目。在大田建设的资金缺口:
(1)土地流转每亩需资金2.4万,20亩共需48万。
(2)需水井10眼,每眼2.5万,共需25万。
(3)供电需两公里,需资金6万元。
(4)田间管理用房,需80平米,计8万元。
(5)育苗温室需20栋*60平米=1200平方米,需资金4万元。
合计:91万元
这些资金如果在村中园田地,就可节省。 3.便于管理。
蔬菜棚建在村中院内,技师可随时管理,菜农可随时耕作,家庭劳动力能充分参与。也便于蔬菜的加工和储藏。 据以上三点,所以特向上级提出在村中园田地实施无公害蔬菜示范项目建设,恳盼批准!
莫旗长丰蔬菜种植合作社
社长
刘国军
2010.10.11
《长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关于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项目建设地点的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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