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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原则

发布时间:2020-03-02 22:48:3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原则、要求和重点

2009年11月13日 16:17

党外代表人士是指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族界、宗教界、新的社会阶层以及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中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一定代表性的人士,而不是指普通的党外群众。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必须把握正确的原则。《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规定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应重点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要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作为党的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列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的运作机制,党委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认真抓的领导机制,努力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之形成积极配合、共同参与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良好格局。

二是坚持进步性和代表性相统一。要坚持干部队伍“四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标准。特别是在思想建设工作中,不能只强调进步性,忽视广泛性,失去党外代表人士自身存在的价值,也不能只强调广泛性,忽视进步性,失去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因此,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既要按照坚持和发展进步性、继续保持广泛性的要求,既讲共同理想,坚定政治方向,又讲求同存异,不提过高要求,不搞“纯而又纯”,从而达到进步性与广泛性的和谐统一。

三是坚持政治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引导,组织他们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统一战线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多党合作的光荣历史和老一代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与中国共产党真诚合作的优良传统。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实践锻炼,建立健全党外代表人士轮岗、挂职锻炼等培养机制,为了解情况、磨炼意志、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创造条件。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要坚持照顾同盟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民主协商的方法,充分酝酿,综合平衡,兼顾各方,对各方面党外代表性人士做出适当安排,使他们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各得其所,各尽其能,使各方面代表人士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人才资源分布的新变化,逐步消除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积极探索从新的社会阶层和留学回国人员中选拔优秀党外人才担任领导职务,使党外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

五是坚持发扬民主,沟通协商。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在重要人事安排问题上,要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有关方面充分交换意见,经反复酝酿和协商达到共识,真正做到协商在前,决策在后,使民主协商贯彻于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的始终。

《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是:解放思想、拓宽视野,抓住源头、打好基础,完善机制、推进选拔,努力造就一支能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广泛代表性和较强参政议政能力、与党长期亲密合作、德才兼备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解放思想、拓宽视野,就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树立党外代表人士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重要组成部分的观念,认真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原则,坚决克服僵化思维、“清一色”思想,把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安排、使用,放到当代世界和中国深刻变化着的大背景下,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放到新一代党外人士成为统一战线人士队伍主体的大趋势中来认识和落实。当前,就是要在做好科教文卫系统选拔工作的同时,注重从民主党派领导成员及工作骨干、无党派代表人士和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中选拔党外代表人士;逐步消除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的限制,积极探索从新的社会阶层和留学回国人员中选拔优秀党外人才;在抓好体制内党外代表人士的物色培养的同时,着力推进公有制外党外代表人士的物色培养。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拓展选拔渠道、广识各界人才、广开进贤之路,才能营造鼓励党外人士干事业、支持党外人士干成事业、帮助党外人士干好事业的良好环境,使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动力,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开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

抓住源头、打好基础,就是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安排使用,要切实抓住科教文卫系统特别是高等院校这个产生党外代表人士的“源头”,着力抓好党外代表人物培养教育这项重点和基础工作。知识分子是统一战线代表人士的主体,高校是知识分子集中的地方。抓住了这个源头,人才就会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中来。同时,高校在培养党外代表人士方面,组织力量比较强,工作机构比较健全,具有较好的现实基础。据统计,在政府和司法机关担任省地两级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中,直接来自高校的就有20%多。当前,法院检察院系统安排党外干部门槛升高,从事法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人员可以直接进入法检系统,相对其它领域,高校在培养选拔党外人士方面更有优势。目前,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普遍学历高、职称高、学术地位高,同时由于他们特殊的成长经历,在政治阅历、参政意识、管理能力方面还需要加强培养和锻炼。要结合这支队伍的实际情况,加强培养教育,突出政治性、强化代表性、着眼复合型,打牢素质和能力基础。

完善机制、推进选拔,就是要建立健全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科学机制,改进和加强党外代表人物的选拔任用工作。这是做好党外人士工作的重要制度保证。培养选拔党外人士,要与党和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协调、相适应,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政治交接和新老交替的需要相协调、相适应,逐步建立健全党外代表人物考察评价体系、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把工作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特别是要把握新世纪新阶段党外代表人士的成长规律,树立“选拔使用也是培养”的观念,加强对党外人才的选拔工作和使用性开发。这既是合作共事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强党外代表人物的社会影响和能力,培养代表性人物的重要环节。

解放思想、拓宽视野,抓住源头、打好基础,完善机制、推进选拔,是一个有机联系,缺一不可的整体。要切实抓好每个环节,实现互相促进,统筹推进。要以发现人才为重点,以培养人才为基础,以用好人才为关键,以识才的慧眼、用才的气魄、爱才的感情、聚才的方法,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把各类党外代表人才聚集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努力造就一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广泛代表性和较强参政议政能力、与党长期亲密合作的党外代表人物队伍。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一项多层次、多领域的系统工程,必须抓住重点。《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明确提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点是: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级组织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社会团体领导班子中党外人士,无党派和民族宗教界人士。加大在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加大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人民团体领导班子中的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加强对爱国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人员的培养培训。努力建设一支爱国爱港、爱国爱澳代表人士队伍。

为什么要明确上述重点?这是因为:第一,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是我们党与党外具有代表性人物的合作共事关系,而不是一般的党员群众与党外群众的合作共事。特别是200

7、2008年将是换届的关键之年,也是党外代表人物新老交替和政治交接的关键之年,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出了迫切要求。因此,必须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社会团体领导班子中党外人士,无党派人士,民族宗教界人士和党外干部作为重点。第二,统一战线一些领域政治上比较成熟、社会影响比较大、综合素质比较高的代表性人物相对匮乏,有些方面甚至出现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情况,必须突出抓好。第三,在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司法机关党外干部安排的力度还不够大,离中央的规定和要求还有一定距离,需要进一步加强。第四,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是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面临的崭新课题。建设一支爱国爱港、爱国爱澳代表人士队伍,是推进“一国两制”伟大实践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必然要求,必须切实做好。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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