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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职业道德、反舞弊培训学习资料

发布时间:2020-03-03 02:41:4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第一部分 员工职业道德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营造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的企业环境,促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职业道德行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努力追求客户、股东、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全体劳动合同制员工。同时,公司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中,应明确要求劳务派遣人员遵守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提供适当的渠道,如通过在公司网站上公示、在商务活动前出示本准则或将本准则写入商务合同等方式,使供应商、客户、代理商、投资人、债权债务人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相关各方及时、真实地了解本准则的主旨与精神。

第二章 诚实守信原则

第四条 诚实守信是公司员工应该遵守的基本职业行为准则。全体员工应讲求诚信、践行诚信,做到诚信对客户、诚信对同行、诚信对伙伴、诚信对同事、诚信对股东、诚信对国家、诚信对社会。

第五条 员工应在工作中勇于负责、严于自律、坚持原

1 则、忠于职守、热情服务、讲求效率,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岗位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不计较个人名利。

第六条 员工应在工作中充分体现诚信品质,向他人传递诚信信息,信守合同,信守对客户、其他员工、管理者、合作伙伴以及监管机关和政府部门的承诺。

第七条 员工应坚持正确的业绩观,真实报告工作状况、准确统计或计费,确保会计信息和凭证记录的真实可靠,确保财务报告流程的完整和报告信息的准确。

第八条 员工应自觉抵制舞弊行为,增强对舞弊行为的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及举报舞弊行为,禁止做假帐、报假数、搞虚假业绩,禁止向公司内外部提供虚假信息或有意误导。

第九条 员工有义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市地以及公司注册地、公司经营行为地的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监管要求;有义务遵守公司章程,并按照公司现行规章制度履行本职工作。

第三章 利益冲突处理原则

第十条 本准则所指“利益冲突”是指员工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或个人利益与所承担的岗位职责间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冲突。员工应遵守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严防利益冲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最佳利益。遇利益冲突时,员工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或公司监察部门报告, 2 并根据反馈意见及时加以处理。

第十一条 员工须严格遵守有关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并配合监管机构依法调查、处理违反法律、给予或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

第十二条 禁止利用职权、公司经营、财务信息、或公司财产为个人、家庭成员、其他人牟取非法或不正当利益,如直接进行证券交易或建议他人进行证券交易等;禁止利用职权行贿、受贿或有任何非法收入。

第十三条 禁止从事、投资或指使他人从事、投资与公司有竞争业务关系或存在利益冲突的经济活动,禁止从事与本人工作职责相冲突的经济活动。

第十四条 禁止与本人或其亲属任职、或持有投资权益、或拥有其他形式利益的经济单位,开展任何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业务;禁止与公司的任何客户、供应商或竞争者存在任何咨询、顾问或直接、间接雇佣关系,或持有重大的投资者权益。

第十五条 员工从事各种非本职岗位的业务活动,应遵纪守法,杜绝与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相违背的、可能影响公司及个人形象和公正履行岗位职责的不良嗜好与行为;员工不得参加带有邪教性质的组织;应当谨慎出入

3 社交场所,应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第十六条 员工参加学术研究和其他社会活动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规定、不妨碍公司权威、不影响工作为前提。除本职工作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不得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不得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十七条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利益相关方关系处理原则

第十八条 本准则所指“利益相关方关系”是指员工与客户、商业合作伙伴、竞争者、监管者以及其他员工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第十九条 员工应遵循公平原则对待客户、商业合作伙伴、竞争者、监管者以及其他员工。

第二十条 员工应树立“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坚持服务于一线、服务于客户。

员工在工作中应牢固树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观念,紧紧围绕为客户提供卓越服务的工作重心;员工应依法保护客户的通信秘密和通信自由,不得擅自泄漏客户信息及保密资料;营销活动中,员工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告知客户有关公司业务和产品信息,充分尊重客户购买通信产品的自主

4 选择权;在尊重客户权益的情况下,所有员工均应注重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在与合作伙伴的商务活动中,公司员工应保持言行一致、公平诚信。

确定产业链合作伙伴时,公司员工须公正、客观地对待所有候选对象,并按照公司规定,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的方式,合理确定最终合作伙伴;与商业伙伴进行商务合作时,公司所有员工均应自觉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和反贪污贿赂等法律规定,严格履行公司有关商业合同订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注意规避商业风险;员工应尊重合作伙伴,禁止侵犯合作伙伴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合作伙伴“双赢”。

第二十二条 从自我做起,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持公司良好的发展环境。

员工应遵守社会公德和竞争规则,禁止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阻碍网间互联互通;员工应注重通过发挥服务、产品和品牌优势拓展市场,禁止使用夸大或歪曲事实、贬低竞争者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财务状况、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禁止公司员工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者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保密性的产品、服务和营销策略等信息;

第二十三条 员工应服从监管机构的依法监管,协助维护行业市场管理的规范、有序。

5 员工应服从国家、资本市场监管机构的依法监管,自觉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依法与监管机构开展正常交往,不得有任何不正当的交易行为;相关人员应向监管机构提供监管所需的真实、可靠的各种信息,如有遗漏或错误,应及时沟通,并依程序及时纠正。

第二十四条 公司员工应平等互信,注重团队协作。 员工应热忱友善地对待同事,尊重他人人格尊严、个人隐私及宗教信仰,禁止任何形式的骚扰和胁迫性、敌对性行为;应注重团队协作配合,将个人才智融入工作团队,树立全局意识,创造和谐工作环境。

第五章 信息披露及保密原则

第二十五条 员工应树立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保密制度,并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承担保守国家通信秘密、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保密信息的义务,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消息的传播。

第二十六条 国家通信秘密、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保密信息是指尚未公开,且一旦公开将有损国家、公司、客户利益的专有性或保密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通信机密、公司业务信息、战略方案、客户资料、薪酬信息,市场及销售策略或任何其他保密信息。如因泄漏公司机密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公司将依照有关程序进行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6 第二十七条 员工应自觉、妥善保管涉密文件资料及其存储介质。机密文件和资料不得擅自复印,未经特许,不得带出公司;无需保留时, 必须销毁。

第二十八条 员工如有来访客人,须登记后由被访员工本人陪同进入公司。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任何性质的巡视、勘察等。员工发表文章或者接受媒体采访,需遵照公司有关新闻宣传或保密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员工的保密义务在其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仍然有效,义务持续期应根据公平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由公司决定。

第三十条 公司对外的信息披露由公司信息披露主管部门归口负责,按照规定的信息披露办法、方式、内容和标准,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披露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相关的信息。未经公司信息披露主管部门许可,员工不得擅自对外公开披露或发表任何尚未公开的公司信息,不得擅自以公司员工身份或以公司名义对外公开披露或发表任何与公司有关的个人评论和看法。

第三十一条 员工在代表公司对外开展合作或经营活动时,凡涉及向对方披露公司涉密信息的,须与其签订公司《保密协议》。无论是否在职或是否从中获利,员工均不得与任何个人、公司或机构交流、或在未经授权或签署有关保密协议的情况下使用任何与公司有关的涉密信息。

7 第三十二条 对公司披露信息负有主管或监督职责或对公司业务、财务、业绩及预测等信息的公开披露负有主管或监督职责的员工,应在其职责范围内会同公司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和分析拟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

第三十三条 所有员工应恪尽职守,不得隐瞒相关问题与缺陷;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事实的信息,不得授意、指使、强令公司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事实的信息。

第六章 保护公司资产原则

第三十四条 公司财产指公司所有或有处分权的各种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商业秘密或其他专业信息,包括对公司有利的商业机会。

第三十五条 员工应合理使用并保护公司财产,保证其合理运用于公司合法商业目的,禁止以任何方式损害、浪费、侵占、挪用、滥用公司财产,并厉行节约。

第三十六条 员工应具有风险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成本控制和管理的有关规定自律执行,自觉规避经营风险。对公司潜在的经营风险,各级管理者及所有员工均应自觉承担防范风险的责任,加强对经营风险的连续跟踪和控制,做到防患于未然。

8 第三十七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参加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积极防范事故发生,消除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三十八条 员工应牢固树立节约成本和杜绝铺张浪费的意识,想方设法减少损耗,节省各种费用,爱护一切办公设施和公司资产,保持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员工应按照公司的着装管理规定着装,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七章 举报及处罚原则

第三十九条 员工违反本准则的,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解除劳动合同、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等。

第四十条 每位员工都有义务依据公司举报、受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本准则的行为及时向本级或公司监察部门反映。公司举报途径如下:

举报信受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监察室,邮政编码:100140; 广东省分公司举报途径如下:

1、举报电话:020-22180091;020-22180991;15622110091;

2、信访专用信箱:yijianxiang@unicomgd.cn;

3、传真电话:02022181999转0091

4、来信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66号新时空广场20楼2003纪检监察室(邮编510627);

第四十一条 经监察部门调查情况属实,由监察部门应报请公司管理层给予违反道德准则的员工一定的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具体执行时将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

如员工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上市及注册地的现行法律法规,应及时移交监管部门和法律机构处理。

第四十二条 公司保护员工对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对违规泄漏检举人员信息或对举报人员采取打击报复的人员,将予以撤职、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国家有关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准则是规范公司员工职业行为的纲领性文件,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员工职业行为中须遵循的具体规定还须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四条 员工新签、续签、变更劳动合同,应同时签署《员工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承诺书》(见附件),表明已知

10 晓并将恪守本准则各项规定,并监督、举报发现的舞弊或违反本准则之行为。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须通过培训等形式宣传贯彻本准则。在新员工入职时,应在岗前培训中提供职业道德准则,组织新员工认真学习。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每年组织员工学习职业道德准则,确保员工能够清楚了解职业道德准则内容,遵守公司道德准则规范,同时做好培训记录。

第四十六条 各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职业道德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项目之中。

第四十七条 本准则经公司法律部门审核,通过职代会审议,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对本准则的任何修订,必须按照公司章程,以董事会决议形式予以批准。

第二部分

反舞弊暂行规定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的舞弊风险,建立反舞弊的控制及监督机制,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监管部的要求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舞弊的定义和主要表现形式

舞弊是指采用欺骗、欺诈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或谋取公司利益,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

(一)虚假财务报告,即导致财务报告不实的故意行为。主要包括:

1.故意改变计费出账原则、修改计费数据,多计、少计收入;故意少计或多计成本,多计、少计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2.虚构、隐瞒、删除交易或事项,编造虚假业务合同、虚开发票等。

3.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或利用关联方交易调节利润。

4.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

5.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故意偷逃税款。

6.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公司相关规定,严重影响公司会计报表公允表达的其他会计舞弊行为。

(二)收受贿赂、回扣,挪用、侵占资产,主要包括:

12 1.收受贿赂、回扣,贪污、挪用、侵占、盗窃公司资金资产等。 2.以虚假交易,套取资金。

3.私设“小金库”、设臵“账外资产”。 4.开办“三产企业”,侵占公司利益。

(三)违反规定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且故意隐瞒损失事实的行为,主要包括:

1.未经批准盲目对外投资,造成资金损失浪费。

2.计划外建设或超概算投资,并造成工程项目长期闲臵或浪费。 3.擅自对外担保或向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对外拆借资金。 4.经济合同不公平、商业交易不规范或廉价出售公司的资产。 5.故意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资产的损毁、丢失,或故意无偿出借、违规捐赠公司资产。

6.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资金、资产损失的其他故意行为。

二、明确反舞弊的职责

(一)公司各级人员对防范、控制和监督舞弊行为负有责任。各级主要领导是反舞弊工作第一“责任人”,应严格履行职责,以建立有效的反舞弊责任体系。

(二)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成立风险评估委员会,负责组织识别、评估风险(包括舞弊风险评估)及有效地监控公司的各种风险,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13 1.风险评估委员会下设风险评估办公室,负责风险评估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舞弊风险评估)。

2.各省公司应成立风险评估管理机构,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单位风险评估(包括舞弊风险评估)及风险管理工作。

三、建立反舞弊的控制环境

(一)创建诚实的企业文化环境,贯彻和执行《员工职业道德守则》,提高员工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有效地预防舞弊行为的发生。

1.建立企业文化宣传教育机制,完善公司总体道德环境。定期组织对员工职业道德守则的培训,使员工理解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舞弊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道德水准,并通过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宣传员工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

2.定期与员工签订遵守员工职业道德守则承诺函。公司应考核或检查员工对职业道德守则的遵守情况;通过调查问卷方式检查员工对职业道德守则的理解和接受程度。如出现违反行为,公司应依据相关规定对相关人进行处理,并应出具书面的处理意见。

3.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考核和检查员工职业道德守则执行情况的责任部门,负责对员工职业道德守则的遵守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和抽查。

(二)建立举报机制和控制程序

1.监察部门为公司反舞弊举报受理中心,负责受理对舞弊行为的举报投诉及对举报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记录、汇报、调查和后续跟踪。

14 制定举报受理、调查、处理的管理办法;建立举报渠道,如:明确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或通过受理举报信等方式。

2.建立对举报信息和记录的保密制度,确保举报信息接收和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严格规定举报人员接待、举报信息材料及档案的接触权限。对于负责接收、记录和处理举报的人员以及能够接触举报信息的人员应与其签署保密协议,约定其保密义务。加强对举报信箱、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的安全管理措施;严格区分举报信息管理和举报调查的职责分工;对于信息和档案的调用,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等。举报电话及信件可以采用匿名方式;对违规泄漏检举人员信息或对举报人员采取打击报复的人员,将予以撤职、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监察部门应通过现场检查和员工访谈、电话调查等方式,定期检查举报渠道是否畅通和正常运行,并履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4.各省分公司监察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向总部监察室进行书面汇报,对本年受理的举报案件进行归类、分析及后续处理等,包括但不限于发生的举报案件总数、举报案件的分类、案件的重大程度等。对于性质严重或影响重大的举报事件及其调查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总部监察室。如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欺诈、贪污、舞弊等违规行为的举报,可将标明为机密类别的电子邮件呈交公司审计委员会。

5.监察部门应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处理信访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舞弊事项及调查处理结果。

四、建立舞弊风险评估机制

(一)建立识别和评估舞弊风险的工作程序: 1.对确定的舞弊风险或潜在的舞弊风险进行评估。

2.对舞弊风险可能发生的层面进行评估,包括总部及各级公司;控制活动及控制环境等。

3.对舞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进行评估。 4.对舞弊风险的重要性水平及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如比较重要是指对财务报告的真实、公司经营有重大影响的舞弊,如不当关联交易、重大的收入和支出不实等;重要是指对财务报告、公司经营有非常重大影响的舞弊,如高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的舞弊、集体串通舞弊等。

(二)各单位对可能存在的舞弊风险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及报告。

1.按职能分工,各单位分别控制与管理所辖职责范围内可能出现的舞弊风险,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舞弊风险自我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将风险评估报告上报公司风险评估委员会。

2.评估报告应包括对舞弊风险识别、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的重要程度及影响,风险发生的环节及控制措施。

3.公司风险评估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公司整体舞弊风险评估。研究针对舞弊风险而采取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对反舞弊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出具公司整体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风险识别、各职能部门发生舞弊风险系数高低、可能性、重要性以及采取的控制措施;并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

五、建立反舞弊控制措施

(一)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对公司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控制与管理,制定并形成一整套结构严谨、流程清晰、职责明确、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经营行为。

(二)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优化公司经济活动的管理流程,确定流程中的风险控制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控制标准;建立风险控制的责任体系,将风险控制的责任和目标落实到每一个职能部门、每一个工作岗位,明确业务流程负责人、控制责任人,并实行相应的考核,以有效地规避公司风险。

(三)各单位要充分考虑舞弊风险,采取必要的审批、授权、认证、核对、不相容岗位分离、工作表现复核以及公司资产安全保护等内控措施,以有效地预防舞弊的发生。

六、建立反舞弊信息的沟通渠道

(一)应通过员工手册、公司规章制度或内部网络等方式,及时将反舞弊政策和检举程序进行宣传;定期进行关于职业道德守则的培训与沟通,以保证员工能够理解公司反舞弊政策的所有相关内容,清楚公司对防止舞弊行为的严肃态度,明确在遵守公司反舞弊政策方面的角色和自身的职责。同时应保留培训、沟通的相关文档。

(二)公司与用户、供货商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业务往来要建立在诚实公平的基础之上,并应向他们传递公司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的相关信息及要求。

(三)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对反舞弊政策进行变更时,应就变更事项与员工进行沟通,使员工及时了解更新后的政策要求。

(四)有足够的能力对已识别的舞弊风险、反舞弊控制活动、已存在的舞弊行为及补救措施等信息进行收集,并能够实现相关信息的共享。

(五)对重大舞弊事件要及时分析是否具有普遍性,并及时提出预防及控制措施。对重大舞弊事件的处理结果要向全体员工通报,使其认识到违规事件的危害性,起到引以为戒的警示作用。

七、建立反舞弊的监督机制

(一)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舞弊风险评估和反舞弊措施进行监督。

1.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舞弊风险评估和反舞弊措施的有效性。

2.监督公司运用的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否符合国家会计法规。

3.监督公司的重大非常规交易、公司对舞弊风险的评估、管理层超越控制制度的可能性和对财务报告过程施加不适当影响的行为等。

4.监督公司职业道德守则、举报机制的执行情况;监督内审部门对公司内控的评审结果以及针对舞弊风险的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

5.定期与独立会计师会晤,讨论关于公司舞弊风险存在的可能性。

(二)管理层有责任建立和维持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以预防舞弊的发生。

18 1.当发生舞弊事件时,管理层应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并分析舞弊事件的影响,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预防或应对类似舞弊事件的发生。

2.若舞弊事件涉及到主要管理人员或需执行大量的额外调查程序,可聘请独立的法律顾问,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舞弊调查;管理层就舞弊事件的处理结果与审计师保持及时的沟通,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3.管理层对日常可能发生的舞弊事件的预计影响及对已呈报的财务报告可能造成重述实质性漏洞的风险等,制定必要的应对、处理程序和措施。

4.公司各级管理层应通过对内控系统的日常监督检查与定期自我评估,实施对反舞弊控制措施和政策的监督;对内控系统的日常监督活动要有完整的文档记录,每年至少一次对内控系统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并提交书面报告。

(三)内审部门应定期组织对舞弊风险的评估。

内审部门在制订审计工作计划时,应充分考虑舞弊风险,将舞弊调查纳入审计计划。按照风险重要程度和发生概率,确定评审的范围,每年一次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总体评价,并向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提交评价报告;内审人员在常规审计中保持职业审慎性,注意对舞弊风险的评估与分析,及时发现舞弊迹象。

(四)公司对已发生的舞弊事件要采取必要的调查程序及整改措施。

19 1.检查人员实施必要的检查程序,以确定舞弊迹象所显示的舞弊行为是否已经发生,检查人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舞弊调查:评估舞弊涉及的范围及复杂程度,避免对可能涉及舞弊的人员提供信息或被其所提供的信息误导;设计适当的舞弊检查程序,以确定舞弊者、舞弊程度、舞弊手段、舞弊原因;在舞弊调查过程中,要与公司适当管理层、法律顾问保持必要的沟通;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以避免损害相关组织和人员的合法权益。

2.完成必要的舞弊事件调查程序后,应从舞弊行为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其严重程度,出具相应的调查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舞弊行为的性质、涉及人员、舞弊手段及原因、造成的损失、处理意见及提出的建议。

3.各单位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控缺陷,外部审计师、外部监管部门揭示的内控缺陷、以及顾客和设备厂家的投诉报告、内审部门定期评估中发现的内控缺陷,进行汇总。

4.对内控缺陷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根据重要性及影响程度进行分级管理,落实责任部门,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以避免或减少损失,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

5.如现有的控制措施不能控制已识别的舞弊风险,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内控补救措施。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

公司对发生舞弊事件的责任人员,应进行责任追究

(一)舞弊责任追究包括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20 1.领导责任是指负有相应领导职权的管理人员在其主管或分管工作范围内因失职、失察导致发生舞弊事件,造成会计信息失真、隐瞒损失等应承担的责任。

2.直接责任是指公司管理人员及其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直接操作或参与相关决策,或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他人等舞弊以及未履行、未正确履行职责等过失行为,造成会计信息失真、隐瞒损失等应承担的责任。

(二)公司对发生的舞弊行为,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处罚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追究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分,以及免职、解聘、解除劳动合同等纪律处理,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21

反舞弊自查报告

反舞弊工作条例范本

公司反舞弊暂行规定

员工职业道德培训

反舞弊与举报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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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职业道德培训心得体会

内部审计与反舞弊实务森涛培训

反舞弊及举报投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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