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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舞弊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3:38:19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反舞弊自查报告

反舞弊自查报告

根据集团“阳光做人、规范做事、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活动的要求,为落实做好生产管理部廉洁自律精神,生产管理部组织部门全员,结合个人与部门的工作情况,通过对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疑惑,并及时予以规范、弥补和改正,对照廉洁准则进行自我检查与自我监督,进一步为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明确了方向。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自查情况回顾

2016年6月20日,生产管理部按照公司审计法务部邮件要求,特组织部门全员会议对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并对照《廉洁自律行为自查表》开展自查工作,部门全员通过学习文件牢固树立了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明确了廉洁自律,避免只停留在文件上和口头上,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一致。通过本次学习,生产管理部全员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决心把开展廉洁自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切实上心入脑、认真自查,从而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

二、学习心得

1、遵守纪律,廉洁自律。

通过学习,生产管理部全员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观念,增强了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各项相关规定,坚决地做到了在思想上、行动上与集团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公司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工作高效热情,不推搪、不拖拉、不马虎;办事清正廉洁,不刁难、不吃请、不谋私。有效地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地要求自己进一步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2、敬业自律,求真务实。

认真贯彻落实集团“阳光公约”方针政策,依法办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公司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自律建设。积极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业绩。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不正之风。做到科学求实,勤奋敬业。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理论学习不够细致、不够深入、不够系统,思考认识还不够到位。有时忙于工作事务,忽视学习。在时间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学习有所放松。学习是个长期的积累过程,部门全员仍需继续努力,加强学习,总结不足。

2、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还不紧密,实践不够全面彻底。由于平时工作规律性不够,没有准确把握住事物的本质。从而导致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工作重点不够突出,工作水平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坚持理论与实践保持高度的一致。

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1、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从思想上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业务技能,增强学习的自觉性。

2、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公司监督。从思想源头上下功夫,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业务优良,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以身作则。

生产管理部全员通过自查工作,提高了部门整体的思想认识,但是仍还有差距和不足之处,生产管理全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严格遵守纪律,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集团要求为准绳,更加廉洁自律,更加坚定地和各种不正之风、各种不良现象作坚决的斗争,自觉接受公司的监督。

生产管理部

2016年6月20日

推荐第2篇:反舞弊工作条例范本

反舞弊工作条例

1.总则

1.1为了防治舞弊,加强XX房产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证券交易市场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条例。

1.2本条例主要明确了反舞弊工作的宗旨、舞弊的概念及形式;反舞弊的责任归属;舞弊的预防和控制;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和报告;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及职能;反舞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舞弊的补救措施和处罚;适用范围。

1.3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本公司董事、高中级管理层职员和普通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从业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2.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XX房产有限公司及所有附属公司。 3.职责、机构与职任

3.1公司管理层应对舞弊行为的发生承担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包括舞弊风险评估和预防舞弊在内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并进行自我评估。

3.2各职能部门承担本部门的反舞弊工作,并监督本部门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反舞弊条例。

3.3总公司的审计部为公司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反舞弊工作的检查和审核,建立和健全反舞弊工作。

3.4审计部的工作职责:

3.4.1负责公司反舞弊工作中的跨部门的、公司范围内的反舞弊补充性工作,包括协助公司管理层牵头组织管理层各部门进行年度舞弊风险评估工作;

3.4.2接受审核委员会、董事会就公司反舞弊工作计划、开展的工作指导;3.4.3进行公司反舞弊工作的独立评估,协助开展公司反舞弊宣传活动;

3.4.4审核及评估公司为满足《萨奥法案》404条款进行的反舞弊控制机制的建立和实施;

3.4.5受理舞弊举报并进行举报登记、组织舞弊案件的调查、出具处理意见及向管理层和审核委员会、监事会报告等事项;

3.4.6审计部应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书面程序及制度,以保证审计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合理性。

3.4.7审计部人员应当自觉提高反舞弊的意识和反舞弊技术能力水平,保持应有的职业道德,积极要求并主动接受有关上市证券交易场所和监管机构反舞弊法律法规、行业准则、知识技能的培训,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发展状况及计划,会计政策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3.4.8审计部应保持与外部审计机构联系和交流,开展协调工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4.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4.1本条例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正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4.2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手段使公司、股东正当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不限于)属于此类舞弊行为:

(1)收受贿赂或回扣;

(2)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组织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3)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财; (4)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 (5)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 (6)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 (7)泄漏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8)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4.3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部人员为使公司获得不当经济利益而其自身也可能获得相关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国家、其他组织、个人或股东利益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包括但不限于)属于此类舞弊:

(1)为不适当的目的而支出,如支付贿赂或回扣; (2)出售不存在或不真实的资产;

(3)故意错报交易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事项包括虚增收入和低估负债,出具错误的财务报告,从而使财物报表阅读或使用者误解而作出不适当的投融资决策; (4)隐瞒或删除应对外披露的重要信息; (5)从事违法违规的经济活动; (6)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 (7)偷逃税款;

(8)其他谋取组织不当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5.舞弊的预防和控制

5.1公司管理层的反舞弊工作主要包括: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营造反舞弊的企业文化环境;评估舞弊风险并建立具体的控制程序和机制,以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建立反舞弊工作的常设机构,进行舞弊举报的接收、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接受来自审核委员会、董事会的监督。

5.2宣传: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多种方式:

5.2.1最高管理层坚持以身作则,并以实际事例带头遵守XX房产有限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

5.2.2公司的反舞弊政策和程序及有关措施应在公司内部以多种形式(通过员工手册、公司规章制度发布、宣传或局域网公布等方式)进行有效沟通或培训,确保员工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使其明白行为准则涉及的概念;帮助员工识别合法与违法、诚信道德与非诚信道德的行为。所有员工都必须清楚公司对防止舞弊行为的严肃态度和员工自己在反舞弊方面的责任并自觉努力提高反舞弊知识水平和技能。

5.2.3对新员工培训要进行反舞弊培训和法律法规及诚信道德教育。

5.2.4鼓励员工在公司日常工作和交往中遵纪守法和从事遵守诚信道德的行为,帮助员工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利益冲突、不当利益诱惑;并将企业倡导遵纪守法和遵守诚信道德的信息以适当形式告知与企业直接或间接发生关系的社会各方。

5.2.5针对不道德行为和非诚信行为可以通过举报渠道进行实名和匿名举报;公司应制定并实施行之有效的教育和处罚政策。

5.3控制手段:评估舞弊风险并建立具体的控制机制,以减少舞弊发生的机会,主要通过以下手段:

5.3.1管理层在每年年初进行的企业风险评估(含针对为满足《萨奥法案》404条款而进行的风险评估)时,将舞弊风险评估纳入其中。

5.3.2管理层要在公司层面、业务部门层面和主要帐户层面中进行舞弊风险识别和评估,评估包括舞弊风险的重要性和可能性。5.3.3管理层对虚假财务报告、公司资产的盗用和未授权或不恰当的收入或支出,以及对包括高层管理人员或董事会进行舞弊风险的评估。

5.3.4公司对准备聘用或晋升到重要岗位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例如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犯罪记录等。背景调查过程应有正式的文字记录,并保存在档案中。

5.3.5管理层对舞弊的持续监督纳入到日常的控制活动中,包括日常的管理和监督活动,也包括为符合《萨奥法案》404条款而进行的测试活动。

6.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报告

6.1审计部设立舞弊案件的举报热线电话、电子邮件信箱、举报箱等进行公布,接受各级员工和与公司有经济关系的各方实名或匿名投诉或举报;

6.2涉及一般员工的可疑的、被控但未经证实的举报,将视其轻重缓急,会同公司法律、人力资源等部门人员共同进行评估并作出是否调查的决定。

6.3涉到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可以由公司执行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批准后,由公司反舞 弊工作常设机构人员和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特别调查小组进行联合调查,必要时可以聘用外部专家和审计师共同进行调查。

6.4审计部对接到的举报应分类记录,按投诉和举报性质,进行调查和作出返馈意见,报上一级领导批准,形成处理意见时,听取工会意见和建议,最后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处理意见的落实。

6.5对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和风险管理的建议和方案,可由执行董事会授权或聘用外部咨询公司和专家进行评估和审计。

6.6对举报的调查处理后的舞弊案件报告材料,审计部按归档工作的规定,及时立卷归档。对有关舞弊案件的调查结果及工作报告要依据报告的性质按季度向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分别报告。

7.反舞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7.1公司管理层既要把反舞弊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也要积极支持审计部的日常工作,并从预算、人员配置、工作条件准备上给与充分保障。

7.2公司董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反舞弊情况通报会,遇有涉及公司执委会成员、总公司中心总监、子公司总经理级别人员舞弊事件,导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舞弊事件,影响公司财务报告正常出具或发生错报等舞弊事件等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时,随时召开。

7.3各部门负责人在通报会上向董事会汇报有关本部门反舞弊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听取内控审计的有关意见及指示;并对公司反舞弊工作计划、开展情况等提出评估报告,及就舞弊案件的举报接收情况、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提出报告,并听取董事会的有关意见及指示。

7.4管理层应一年至少向审核委员会、监事会和董事会进行一次反舞弊工作汇报。审计部也可以依照审核委员会和董事会的要求进行直接的工作汇报。针对管理层及审计部开展的工作,董事会和审核委员会应进行指导、监督及必要的参与。具体为:

7.4.2审核管理层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包括管理层对舞弊风险的认定和反舞弊措施的实施;

7.4.3审核管理层每年一次的舞弊风险评估及其工作计划和报告;

7.4.4审核管理层跨越控制的可能性,或者其他对财务报告过程能够施加不适当影响的行为;

7.4.5了解员工举报的机制,并监督其运行和有效性;

7.4.6取得管理层、内部或外部审计师发现的舞弊时间的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并与外部审计师沟通公司反舞弊工作情况;

7.4.7查问管理层就有关已证实的或疑似的舞弊或不法行为的按季度报告的接收和复核,内容包括舞弊行为的性质、状态和最终处理情况;

7.4.8了解管理层对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提出的关于加强反舞弊控制建议的反馈;7.4.9深入参与或指派相关人员参与对重大舞弊事件或有关财务人员舞弊事件的调查; 7.4.10审核针对舞弊风险的内部审计计划和听取内控审计部对公司管理层反舞弊工作的汇报

7.4.11复核管理层运用的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管理层进行的重大非寻常交易、关联方交易;

7.5 审核委员会和董事会进行的独立的及一起进行的有关讨论及所作指示,应留有书面记录;并将管理层针对上述机构所作询问、意见、指示的反馈意见、执行结果以书面形式加以记录,并妥善保管备查。

7.6审计部可以在公司审核委员会和董事会授权下进行独立的或与公司业务部门一道进行被举报舞弊案件的调查;也可以接受管理层委托,为管理层进行特别舞弊事项调查,及针对特别事项进行反舞弊制度及流程的专门评估。审计部所作调查报告、处理意见、评估报告应向高级管理层、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分别报告。

8.舞弊的补救措施和处罚

8.1 公司发生舞弊案件后,在补救措施中应有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的书面报告,对违规者采取适当的措施,并将结果向内部及必要的外部第三方通报。

8.2所有犯有舞弊行为的员工,无论是否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均应建议公司有关管理层按《人事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内部经济和行政纪律处罚;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附则

9.1在执行董事会授权下,本条例由审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9.2本条例经执行董事会批准,报审核委员会、董事会备案执行。

推荐第3篇:公司反舞弊暂行规定

公司反舞弊暂行规定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的舞弊风险,建立反舞弊的控制及监督机制,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舞弊的定义和主要表现形式

舞弊是指采用欺骗、欺诈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或谋取公司利益,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

(一)虚假财务报告,即导致财务报告不实的故意行为。主要包括:

1.故意改变计费出账原则、修改计费数据,多计、少计收入;故意少计或多计成本,多计、少计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2.虚构、隐瞒、删除交易或事项,编造虚假业务合同、虚开发票等。

3.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或利用关联方交易调节利润。

4.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

5.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故意偷逃税款。6.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公司相关规定,严重影响公司会计报表公允表达的其他会计舞弊行为。

(二)收受贿赂、回扣,挪用、侵占资产。主要包括: 1.收受贿赂、回扣,贪污、挪用、侵占、盗窃公司资金资产等。

2.以虚假交易,套取资金。

3.私设“小金库”、设置“账外资产”。4.开办“三产企业”,侵占公司利益。

(三)违反规定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且故意隐瞒损失事实的行为。主要包括:

1.未经批准盲目对外投资,造成资金损失浪费。2.计划外建设或超概算投资,并造成工程项目长期闲置或浪费。

3.擅自对外担保或向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对外拆借资金。

4.经济合同不公平、商业交易不规范或廉价出售公司的资产。

5.故意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资产的损毁、丢失,或故意无偿出借、违规捐赠公司资产。

6.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资金、资产损失的其他故意行为。

二、受理处理舞弊行为的机构及职责

(一)公司各级人员对防范、控制和监督舞弊行为负有责任。各级主要领导是反舞弊工作第一责任人,应严格履行职责,以建立有效的反舞弊责任体系。

(二)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舞弊风险识别、评估及有效监控,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三)监察部门是公司反舞弊举报受理中心,负责受理对舞弊行为的举报投诉,以及对举报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记录、汇报、调查和后续跟踪。要建立举报渠道,如:明确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或通过受理举报信等方式。

(四)审计部门应对会计信息、内部控制、涉嫌舞弊行为的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要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提出整改和处理建议,协助公司管理层开展补救措施。

(五)各专业部门收到涉嫌舞弊行为的投诉举报时,应按照管理权限,及时上报上一级公司领导。

三、建立举报控制程序

(一)建立对举报信息和记录的保密制度,确保举报信息接收和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严格规定举报人员接待、举报信息材料及档案的接触权限。对于负责接收、记录和处理举报的人员以及能够接触举报信息的人员应与其签署保密协议,约定其保密义务。加强对举报信箱、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的安全管理措施;举报电话及信件可以采用匿名方式;对违规泄漏检举人员信息或对举报人员采取打击报复的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监察部门应通过现场检查和员工访谈、电话调查等方式,定期检查举报渠道是否畅通和正常运行,并履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三)基层监察部门每年对受理的举报案件进行归类、分析及后续处理。定期向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处理信访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舞弊事项及调查处理结果。

四、建立反舞弊信息的沟通渠道

(一)应通过员工手册、公司规章制度或内部网络等方式,及时将反舞弊政策和检举程序进行宣传。定期进行关于职业道德守则的培训与沟通,以保证员工能够理解公司反舞弊政策的所有相关内容,清楚公司对防止舞弊行为的严肃态度,明确在遵守公司反舞弊政策方面的角色和自身的职责。同时应保留培训、沟通的相关文档。

(二)公司与用户、供货商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业务往来要建立在诚实公平的基础之上,并应向他们传递公司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的相关信息及要求。

(三)有足够的能力对已识别的舞弊风险、反舞弊控制活动、已存在的舞弊行为及补救措施等信息进行收集,并能够实现相关信息的共享。

(四)对重大舞弊事件要及时分析是否具有普遍性,并及时提出预防及控制措施。对重大舞弊事件的处理结果要向全体员工通报,使其认识到违规事件的危害性,起到引以为戒的警示作用。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

(一)舞弊责任追究包括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1.领导责任是指负有相应领导职权的管理人员在其主管或分管工作范围内因失职、失察导致发生舞弊事件,造成会计信息失真、隐瞒损失等应承担的责任。

2.直接责任是指公司管理人员及其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直接操作或参与相关决策,或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他人等舞弊以及未履行、未正确履行职责等过失行为,造成会计信息失真、隐瞒损失等应承担的责任。

(二)公司对发生的舞弊行为,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处罚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追究其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推荐第4篇:反舞弊与举报奖励制度

反舞弊与举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治舞弊,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明确了反舞弊工作的宗旨;反舞弊的责任归属;舞弊的概念及形式;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及职能;反舞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舞弊的预防和控制;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和报告;舞弊的补救措施和处罚;适用范围。

第三条 宗旨是规范公司所有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四条 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反舞弊行为的指导工作;公司管理层负责建立、健全并实施包括舞弊风险评估和预防在内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机制,并进行自我评估;审计部具体组织及执行跨部门的、公司范围内的反舞弊工作;各业务部门承担本部门的反舞弊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 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正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表现形式如下:

(一)收受和支付贿赂或回扣;

(二)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财;

(三)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四)故意隐瞒、错报使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六)偷逃税款;

(七)出售不存在或不真实的资产;

(八)其他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谋取公司不当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二章 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及职能

第六条 公司指定审计部为公司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及执行公司反舞弊工作中的跨部门的、公司范围内的反舞弊工作,包括协助公司组织管理层各部门进行年度舞弊风险评估工作;协助管理层各部门进行年度反舞弊工作的自我评估;进行公司反舞弊工作的独立评估;协助开展公司反舞弊宣传活动;受理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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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调查及报告。

第七条 审计部应定期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汇报反舞弊工作并听取其工作指导。

第三章 反舞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 公司管理层既要把反舞弊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也要积极支持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的日常工作,并从预算、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与充分保障。

第九条 针对反舞弊工作,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应进行指导、监督及必要的参与。

第四章 舞弊的预防和控制

第十条 公司管理层的反舞弊工作主要包括: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 营造反舞弊的企业文化环境;评估舞弊风险并建立具体的控制程序和机制,以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建立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进行舞弊举报的接收、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接受来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一条 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

(一)最高管理层坚持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带头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和规范;

(二)公司的反舞弊制度及有关措施应在公司内部以多种形式(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局域网)进行有效宣传或培训,确保员工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培训;

(三)对新员工要进行反舞弊培训及诚信道德教育;

(五)针对不道德行为和非诚信行为可以通过举报渠道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公司应制定并实施行之有效的教育和处罚政策。

第十二条 评估舞弊风险并建立具体控制机制,主要通过以下手段:

(一)管理层在每年年初进行的企业风险评估时,将舞弊风险评估纳入其中。管理层要在公司层面、业务部门层面和主要会计账户层面中进行舞弊风险识别和评估,评估包括舞弊风险的重要性和可能性。这些评估还包括虚假财务报告、公司资产的盗用和未授权或不恰当的收入或支出等。

(二)实施控制措施以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管理层要建立并采取有关确认、防止和减少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滥用公司资产的措施;公司各个层次和各个部门应建立反舞弊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可以是不同的形式:如批准、授权、核查、核对、权责分工、工作业绩复核以及公司资产安全的保护等。针对发生舞弊行为的高风险区域,如财务报告虚假和管理层越权,以及信息系统和技术领域,建立必要的内部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包括绘制业务流程图和制定管理制度,将业务舞弊和财务舞弊风险与控制措施相联系,从而在舞弊发生的源头建立控制机制并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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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公司对准备聘用或晋升到重要岗位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例如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犯罪记录等。背景调查过程应有正式的文字记录并封存。

第十四条 建立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负责接收舞弊举报、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接受来自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的监督。

第十五条 管理层对舞弊的持续监督应融入到日常控制活动中。

第五章 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报告

第十六条 审计部负责建立举报电话、电子邮件和信箱等并对外公布,作为各级员工及与公司有直接或间接经济关系的社会各方反映、举报公司及其人员违反职业道德问题的情况,或检举、揭发实际或疑似舞弊案件的渠道。

第十七条 对涉及普通员工及中层管理人员的匿名举报,由审计部做初步评估后再决定是否上报;若为涉及普通员工及中层管理人员的实名举报,审计部自接到举报后3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批准是否立项。若为涉及高层管理人员的举报,审计部自接到举报后2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批准是否立项。董事会在进行有关调查时,视需要还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调查。对于实名举报,无论是否会立项调查,审计部都需要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

第六章 反舞弊举报的保密和奖励措施

第十八条 调查方不得擅自泄露舞弊举报及调查的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对违规泄露检举信息 或对举报人员、调查人员采取打击报复的人员,将予以撤职、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 举报案件经查证属实的,应当对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

第七章 舞弊的补救、处罚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发生舞弊案件后,在补救措施中应有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的书面报告,对违规者采取适当的措施,并将结果向内部及必要的外部第三方通报。

第二十二条 对证实有舞弊行为的员工,公司按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行为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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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十四条 在董事会授权下,本制度由审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附件一:投诉举报渠道

受理部门:审计部

投诉举报热线电话: 020-88888888-888 邮件地址:shenji@ 通信地址:

附件二:反舞弊举报的奖励办法

第一章 奖励范围

第一条 任何经查证属实、挽回经济损失的舞弊举报,将给予举报人奖励。

第二条 匿名举报、个人职责范围内或受单位委托的举报、审计人员的举报不属本办法奖励范围。

第三条 为有利查办案件和对举报有功者进行奖励,提倡以实名进行举报,审计部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第二章 奖金来源和奖励标准

第四条 审计部为本公司受理举报的职能部门,并负责办理奖励举报人事项。

第五条 对举报案件的有功人员,根据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实际额度,给予奖励,奖励举报人的奖金来源是举报事项挽回的损失或罚款,奖励标准如下:

(一) 举报并配合调查、但未提供有效证据,经查证属实,按挽回经济损失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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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10%、或按罚款额的30%奖励,奖金最高不超过1万元。

(二) 举报并提供直接线索、证据,经查证属实,按挽回经济损失额的20%、或按罚款额的50%奖励,奖金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 举报重大舞弊行为,经查证属实并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含)以上,按挽回经济损失的20%奖励,奖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 单个案件举报奖励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发放。

(五)举报同一案件的,不重复奖励。对举报同一案件中有数个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金,根据个人在其中所起作用进行确定。原则上奖励最先举报者或贡献大的举报者。对联名举报的,奖励金发给参与举报的全体人员,奖金总额按本办法奖励标准执行。

第三章 奖金的审批和发放

第六条 奖金由审计部在结案后7个工作日内提议,经董事会领导核准后发放。

第七条 为充分保护举报人的利益,奖金的发放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一)由举报人递交交通发票等至审计部,然后由审计部以费用报销形式代为领取,再发放至举报人;

(二)由审计部出面申请,经董事会领导核准后,以工资形式秘密发放,如加班费或绩效奖励。(这部分不做制度性规定,只作为口头性规定)

第八条 举报人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领取举报奖金,逾期作放弃奖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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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反舞弊及举报投诉管理办法

反舞弊及举报投诉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治舞弊,加强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证券交易市场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明确了反舞弊工作的宗旨;反舞弊的责任归属;舞弊的概念及形式;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及职能;反舞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舞弊的预防和控制;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和报告;投诉举报的保密和奖励;舞弊的补救措施和处罚;适用范围。

第三条 宗旨是规范公司所有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四条 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反舞弊行为的指导工作;公司管理层负责建立、健全并实施包括舞弊风险评估和预防在内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机制;审计部负责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各机构各部门承担本组织内部的反舞弊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 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正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表现形式如下:

(一)收受和支付贿赂或回扣;

(二)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产;

(三)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四)故意隐瞒、错报使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六)偷逃税款;

(七)出售不存在或不真实的资产;

(八)其他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谋取公司不当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二章 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及职能

第六条 公司指定审计部为公司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及执行公司反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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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工作中的跨部门的、公司范围内的反舞弊工作,包括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协助管理层各部门进行年度反舞弊工作的风险评估;进行公司反舞弊工作的独立评估;协助开展公司反舞弊宣传活动;受理舞弊举报、调查及报告。

第七条 审计部应定期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汇报反舞弊工作并听取其工作指导。

第三章 反舞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 公司管理层既要把反舞弊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也要积极支持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的日常工作,并从预算、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与充分保障。

第九条 针对反舞弊工作,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应进行指导、监督及必要的参与。

第四章 舞弊的预防和控制

第十条 公司管理层的反舞弊工作主要包括: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 营造反舞弊的企业文化环境;评估舞弊风险并建立具体的控制程序和机制,以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建立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进行舞弊举报的接收、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接受来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一条 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

(一)最高管理层坚持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带头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和规范;

(二)公司的反舞弊制度及有关措施应在公司内部以多种形式(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局域网)进行有效宣传或培训,确保员工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培训;

(三)对新员工要进行反舞弊培训及诚信道德教育;

(五)针对不道德行为和非诚信行为可以通过举报渠道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公司应制定并实施行之有效的教育和处罚政策。

第十二条 评估舞弊风险并建立具体控制机制,主要通过以下手段:

(一)管理层在进行年度的企业风险评估时,应将舞弊风险评估纳入其中。管理层要在公司层面、业务部门层面和主要会计账户层面中进行舞弊风险识别和评估,评估包括舞弊风险的重要性和可能性。这些评估还包括虚假财务报告、公司资产的盗用和未授权或不恰当的收入或支出等。

(二)实施控制措施以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管理层要建立并采取有关确认、防止和减少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滥用公司资产的措施;公司各机构各部门应建立内部的反舞弊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可以是不同的形式:如批准、授权、核查、核对、权责分工、工作业绩复核以及公司资产安全的保护等。针对发生舞弊行为的高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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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区域,如财务报告虚假和管理层越权,以及信息系统和技术领域,建立必要的内部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包括绘制业务流程图和制定管理制度,将业务舞弊和财务舞弊风险与控制措施相联系,从而在舞弊发生的源头建立控制机制并发挥作用。

第十三条 公司对准备聘用或晋升到重要岗位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例如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犯罪记录等。背景调查过程应有正式的文字记录并封存。

第十四条 建立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负责接收舞弊举报、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接受来自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的监督。

第十五条 管理层对舞弊的持续监督应融入到日常控制活动中。

第五章 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报告

第十六条 审计部负责建立举报电话、电子邮件和信箱等并对外公布,作为各级员工及与公司有直接或间接经济关系的社会各方反映、举报公司及其人员违反职业道德问题的情况,或检举、揭发实际或疑似舞弊案件的渠道。

第十七条 对涉及普通员工及中层管理人员的匿名举报,由审计部做初步评估后再决定是否上报;若为涉及普通员工及中层管理人员的实名举报,审计部自接到举报后3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批准是否立项。若为涉及高层管理人员的匿名或实名举报,审计部自接到举报后2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批准是否立项。审计部在进行有关调查时,视需要还可联合公司内有关部门或聘请外部专家参与调查。对于实名举报,无论是否会立项调查,审计部都需要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

第六章 反舞弊举报的保密和奖励措施

第十八条 参与舞弊案件调查的人员不得擅自泄露舞弊举报及调查的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对违规泄露检举信息或对举报人员、调查人员采取打击报复的人员,将予以撤职乃至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 举报案件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

第七章 舞弊的补救、处罚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发生舞弊案件后,在补救措施中应有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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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报告,对违规者采取适当的措施,并将结果向内部及必要的外部第三方通报。

第二十二条 对证实有舞弊行为的员工,公司按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行为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十四条 在董事会授权下,本制度由审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XXXX股份有限公司

二○XX年XX月

附件一:投诉举报渠道

受理部门:审计部

投诉举报热线电话: 0XX-12345678 邮件地址:abc@xyz.com ;abc@abc.com 通信地址:XXXXXXXX区XXXX座一层XX号,123456

附件二:反舞弊投诉举报的奖励办法

第一章 奖励范围

第一条 任何经查证属实、挽回经济损失的舞弊举报,将给予举报人奖励。

第二条 匿名举报、个人职责范围内或受单位委托的举报、审计人员的举报不属本办法奖励范围。

第三条 为有利查办案件和对举报有功者进行奖励,提倡以实名进行举报,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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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第二章 奖金来源和奖励标准

第四条 审计部为本公司受理举报的职能部门,并负责办理奖励举报人事项。

第五条 对举报案件的有功人员,根据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实际额度,给予奖励,奖励举报人的奖金来源是举报事项挽回的损失或罚款,奖励标准如下:

(一) 举报并配合调查、但未提供有效证据,经查证属实,按挽回经济损失额的10%、或按罚款额的30%奖励,奖金最高不超过1万元。

(二) 举报并提供直接线索、证据,经查证属实,按挽回经济损失额的20%、或按罚款额的50%奖励,奖金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 举报重大舞弊行为,经查证属实并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含)以上,按挽回经济损失的20%奖励,奖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 单个案件举报奖励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发放。

(五)举报同一案件的,不重复奖励。对举报同一案件中有数个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金,根据个人在其中所起作用进行确定。原则上奖励最先举报者或贡献大的举报者。对联名举报的,奖励金发给参与举报的全体人员,奖金总额按本办法奖励标准执行。

第三章 奖金的审批和发放

第六条 奖金由审计部在结案后7个工作日内提议,经董事会领导核准后发放。

第七条 为充分保护举报人的利益,奖金的发放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一)由举报人递交合理发票等至审计部,然后由审计部以部门费用报销形式代为领取,再发放至举报人;

(二)由审计部出面申请,经董事会领导核准后,以工资形式秘密发放,如加班费或绩效奖励。

第八条 举报人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领取举报奖金,逾期作放弃奖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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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内部审计与反舞弊实务

内部审计与反舞弊实务

主 讲:邱健先生(高端审计管理老师/咨询师,精通审计全盘管理精通内控风险管理)

课程对象:企业内部审计、内部控制部门负责人,拥有内部审计职能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从事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实务操作的部门主管及一般员工,其他对内部审计、内部控制感兴趣的有识之士,以及想提高企业综合管理能力的优秀积极人士。

授课方式:课程全部采用先进企业现用实际案例解析说明+启发式讲授+互动式教学+小组游戏+角色扮演+系统介绍。 【课程背景】

我国是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国家,中小企业的发展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增长。一项针对2004年我国全部中小工业企业的研究报告指出,近年来,中小企业发展迅速。从2001年到2004年的短短三年间,新增企业10万余家,增长了61.05%;总资产规模也上升近六成,而工业增加值、产品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均翻了一番;2004年中小工业企业创造的利润是2001年的近2.5倍,年均增长达34.4%。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仍存在诸如民营企业很难发展为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过短,中小企业体制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固然有外部竞争环境的原因,但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不完善、不到位是其根本原因。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应发挥重要作用。

内部审计是现代公司治理的一部分,并且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之间存在互动关系。内部审计既是公司治理的一部分,同时又是评价治理有效性工具之一。由此,基于公司治理而产生了诸如战略审计、风险管理审计等新型的内部审计业务。有效的公司治理是保证内部审计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而内部审计作用的充分发挥又可以促进公司治理的完善和发展。

现在,我国正处于全面发展的时期,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但是腐败成为了我国最大的社会污染,它不仅造成各种经济损失,而且还构成了对我国共产党及其政府的合法性的严重挑战,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极大关注和忧虑,企业内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屡禁不止,有的还日趋严重,所以我们必须从腐败现象当找讲师、公开课,上诺达名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平台 http://qy.thea.cn/

下的特点入手,把防腐败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上面,尽最大的努力来降低腐败发生的可能性,提出可行的政策,使有关人员无空子可钻,达到让其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也不敢腐败的目标。

故加强内部审计与反舞弊方面的理论和实务培训是中国企业的当务之急。 【课程价值】

1、理解内部审计部门的定位

2、理解如何成为合规的“内审人”

3、了解内审人员能力模型和职业发展通路

4、掌握内部审计标准化流程和注意事项

5、掌握具体循环舞弊审计要点

6、学习先进企业的审计和稽查经验,思考内审如何适应时代的变化 【培训内容】

一、审计理念、团队及能力

1、内审定位和目标 1.1内审定位探讨 1.2IIA定义 1.3内审目标探讨

2、内审职业环境和未来十大转变

3、思想上如何成为“合格”的内审人 3.1通用要求 3.2职业要求

4、内审职业胜任能力模型和职业发展通道 4.1胜任能力模型内容 4.2胜任能力模型举例 4.3职业发展通路构建 4.4职业发展通路模型举例

5、内审团队组建和能力打造 5.1内审团队分类 5.2内审人员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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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能力打造方法

6、内审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6.1与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关系 6.2与其他各部门关系

二、内审实务

1、内审工作标准化流程之准备阶段工作 1.1如何选择对象 1.2如何分配资源 1.3如何协同

1.4如何出具审计方案 1.4.1方案目的 1.4.2方案作用 1.4.3出具步骤 1.4.4制定方法 1.4.5制定要点

2、内审实施阶段工作 2.1原则问题

2.2审计通知及入场会 2.3资料收集 2.4审计方法十一种 2.4.1访谈法注意十二点 2.4.2审核分析四法 2.4.3观察法 2.4.4函证法 2.4.5盘点法八技巧 2.4.6因果法和果因法 2.4.7拉窗帘法

2.4.8遵循法和思维创新法 2.4.9解剖麻雀法和高屋建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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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0否定之否定法 2.4.11红旗标志 2.5抽样

3、内审底稿编制及审阅 3.1编制内容,证据相互印证 3.2底稿参考模版 3.3底稿审阅

4、内审报告编制和分发 4.1报告形式和内容 4.2报告五要点 4.3报告发送

5、国际内部审计标准介绍(红皮书体系解读)

6、后续审计 6.1如何沟通和保证 6.2后续审计范围及方式

7、内审质量管理 7.1底稿和报告复核 7.2项目抽查 7.3质量评估

8、内审保密和安全管理

9、内审三级档案管理

三、舞弊风险理论及舞弊调查

1、舞弊风险理论

2、常见舞弊类型

3、有效舞弊预警和调查方法

四、各业务循环审计要点和案例研究

1、人力 1.1审计要点 1.2查处诀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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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案例研究

2、财务 2.1审计要点 2.2查处诀窍 2.3案例研究

3、采购 3.1审计要点 3.2查处诀窍 3.3案例研究

4、物流 4.1审计要点 4.2查处诀窍 4.3案例研究

5、生产 5.1审计要点 5.2查处诀窍 5.3案例研究

6、研发 6.1审计要点 6.2查处诀窍 6.3案例研究

7、销售 7.1审计要点 7.2查处诀窍 7.3案例研究

8、信息系统 8.1审计要点 8.2查处诀窍 8.3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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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资筹资 9.1审计要点

五、其他

1、内审沟通技巧和冲突化解 1.1沟通技巧 1.2冲突化解

2、内审部门在内控体系推进建设中的作用 2.1内控体系推进部门设置 2.2内审部门的作用

3、内审、内控、风险管理的关系

六、思考

内审如何适应互联网化的发展 【讲师介绍】 邱健先生

高端审计管理老师/咨询师

精通审计全盘管理精通内控风险管理 教育经历:

邱健老师,1973年出生于湖南株洲,41岁,常住珠海,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CICS),高级风险评估专业人员证书(RAPC),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国际注册管理会计师(CMA)。 工作经历:

1.2009—2013年,中国五百强排名247,全球乳业前十名的伊利集团(员工十几万人)集团审计部总监,伊利商学院高级培训师

2.2006—2009年德豪润达电器股份集团(2004年深交所上市,下属公司10余家,员工两万多,珠海最大民营企业)审计监察部经理

3.2001—2006年广东威尔医学科技股份集团(2004年深交所上市)审计部经理,负责协助董秘的上市工作

4.1994--2001年香港汇达家具集团(员工5000多人,大陆4个工厂)财务部主管,后提升为审计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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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优势:

邱健老师曾在外资、民营、中国五百强国有控股企业工作,并有在三家国内大型上市集团公司工作的经验,长期从事审计监察管理、内控与风险管理等职位超过19年,是国内极少数主讲专业的审计、内控与风险管理的高端老师,特别是“伊利集团”被评为全国内审工作先进企业,邱老师在这方面取得了宝贵的经验。 审计监察管理:在内部审计各领域的实际操作中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有一整套先进、严谨、实用的审计管理理念,具备内部审计管理平台的系统建设和团队领导能力。

内控与风险管理:参与组织和策划伊利集团内控体系建设和内控自评工作,将风险管理嵌入到内控体系当中,对内控和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维护、持续改进等具有丰富经验,对内控和风险管理最新理论有深入研究。 咨询辅导项目:

曾经组织和策划伊利集团内控体系建设和内控自评工作,目前在福建泉州一家大集团公司,做内控体系和风险管理咨询管理和项目辅导,包括企业内控管理,风险管理,内控框架和指引落地工作,内控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内控和风控自评等。 授课风格:

邱健老师钻研审计内控风险管理约20年,历经多行业多组织运营模式,善于将精深的理论与丰富实践经验相结合,并以通俗易懂语言进行教学。老师善于在讲课中例举多年经验中经典案例、行业内典型案例进行教学,使学员听得懂,记得住,能运用。另外,老师善于启发学员进行思考,如何将学到的成果与本企业的实际相结合开展工作,并给予对应指导。 服务特色:

邱健老师秉承审计人严谨风格,培训前、中、后闭环控制,不断总结提升讲课和服务水平。老师每次培训前都开展课前调查,根据反馈的学员背景、资历、人数等调整授课方案,以求做到最贴合学员实际,达到最好的培训效果;培训中积极接收学员反馈意见,进行双向沟通,满足学员需求;培训后跟进培训效果,持续提升讲课和服务水平。 培训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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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察类:《企业内部审计》《审计战略和审计体系构建》《各类型审计开展实务》《合规体系建设和反舞弊实务》《多种审计模式结合开展实务》《卓越绩效评估(审计)》《审计咨询与评估》

内控类:《企业内部控制》《COSO框架和内控规范指引》《内控评估》《内控体系建设实务》《各业务循环内控实务》

风险管理:《企业风险管理》《全面风险管理框架》《风险识别和评估》 综合管理类:《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管理》《内部审计与反舞弊实务》 服务客户:

浙江海亮集团、黑龙江中国移动、广东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集团、骆驼蓄电池集团(襄阳)股份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深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三源特种建材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利集团、东莞华南印刷(香港)有限公司、德豪润达电器股份公司、广东威尔医学科技股份公司、香港汇达家具集团、东莞华智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航电电缆有限公司、珠海纳思达集团、广东科旺电器集团、福建泉州森源家具集团、广州白云电器、太阳诱电电子集团、深圳三诺电子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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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承诺书

供应商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承诺书

致:

为规范我方在参与贵方(及所有关联方)的采购、招投标项目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防止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我方特向贵方作出如下承诺,并保证严格遵照执行。

一、我方向贵方承诺如下:

(一)我方将对双方在采购、招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贵方就有关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我方已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贵方在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承诺主动配合贵方遵守执行。

(三)我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贵方的工作人员提供直接或间接之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金钱、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提供工作、合约、服务或其他优待,从而影响贵方采购招标业务的公平公正性。

(四)除贵方正常披露外,我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贵方的工作人员了解贵方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杜绝串标、制作或配合制作虚假合同等规避法律法规和贵方管理制度的行为。

(五)我方应对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教育,严格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

(六)若我方发现贵方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方有舞弊的行为,承诺将在48小时内署名或匿名报告贵方的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我方知悉,举报方式如下:举报邮箱: 。若贵方举报方式变化的,我方将按贵方变更后的举报方式进行举报。

二、违约责任

我方违反本承诺书及相应的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责任,经调查属实,则我方愿接受:

(1)贵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我方承担不超过主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2)同时,贵方还有权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我方承担; (3)贵方将我方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清单。

三、本承诺书的效力

(一)本承诺书在我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推荐第8篇:建立反舞弊构架舞弊风险八大方法

建立反舞弊构架 舞弊风险八大方法

文/徐世达 莫廉思

在当今的社会经营环境中,所有的社会组织,无论其大小还是所在不同行业,都面临着某种程度的舞弊风险。在过去,企业也许会把这种风险看作是商业经营的一项成本;但是这种看法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社会形势。企业已经认识到白领犯罪不但会影响公司的法律合规性,还会影响公司整体的良好商业意识。诚信而公正的经营能增强员工的道德感,提高公司声誉和品牌价值,这也应该是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职务舞弊类型

职务舞弊有很多种形式,但可以大致分为三种类型:资产侵占或挪用,贪污腐败和财务报表舞弊。

资产侵占或挪用是指员工偷盗或者滥用公司资源。比较常见的资产侵占方式包括如下几种:

(1) 滥用发票报销虚假费用;

(2) 侵占并倒卖公司资产(例如存货或废品); (3) 转移所在公司的销售收入到一家隐秘的公司; (4) 偷取公司知识产权, 比如所有权数据或者客户信 息等。

贪污腐败与企业内部的权力和影响力的滥用有关,而且常常与贿赂和利益冲突连在一起。贪污腐败在法律上是刑事犯罪。公司一旦被发现行贿受贿,销售状况也会受损。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客户不愿意与一个以行贿而闻名的公司做生意而毁坏自己的名声。

财务报表舞弊是指员工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故意错报或者漏报重大信息。这样的例子包括:

(1) 记录虚假销售以增加收入; (2) 夸大费用科目以少缴税;

(3) 夸大资产类科目(如银行账户里的现金)以粉饰资 产负债表。

在中国,发票通常被用来实施舞弊或者掩盖贿赂。一种常见的舞弊手段就是用替代发票、固定金额发票,或者假发票来报销虚假的公司费用,比如餐费、招待费或交通费。从报销中获取的现金可能被报销人私吞,也可能被用来行贿。

某些发票舞弊的形式涉及第三方公司。比如,与第三方勾结虚开发票的金额;利用旅行社作为付款中间人,虚开会议的费用;或者为了弄到“合法”发票,公司付钱给一个不提供实质性服务的顾问。部分付给第三方的款项会以回扣的形式返回,这些“回扣”可能被用来行贿,可能进入个人腰包,也可能被用来支付员工的账下工资以逃避个人所得税。

发票还通常被用做粉饰财务报表的工具。例如一个集团中的多个子公司之间销售的流转。子公司A为一笔虚假的销售开具发票给子公司B;子公司B也开具类似的发票给子公司C; C再开具发票给A。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实物流转。三家公司的销售都被抬高了,但是却没有任何有实质的销售业务发生。

舞弊风险管理8步法

随着经济全球化、商务电子化和管理信息化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暴露出的舞弊案件也呈上升趋势,而一些重大舞弊事件给企业带来的是经济与名誉上的双重损失。为了减少舞弊的损失,企业应该要 “防患于未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预防舞弊的发生。控制环境不力、风险意识不强、控制活动不当,都是舞弊滋生的温床。反之,一个设计和运行良好的反舞弊管理框架,不仅能够使企业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营效果和效率,而且更能对于企业降低舞弊风险具有积极的作用。

普华永道推出了舞弊风险管理8步法,为企业建立反舞弊管理框架提供了参考。具体来说,这8步法是指:

第一,培养反舞弊意识,营造反舞弊控制环境,包括建立高层管理基调、宣贯职业道德守则,以及将激励约束机制与道德行为挂钩等。除了长期宣贯和培养诚信的企业文化之外,企业还应考虑强化董事会职能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权力有所制衡。

第二,实施舞弊风险评估,识别舞弊风险因素。风险评估及识别的方法包括问卷调查、访谈和研讨会,以及对已知舞弊事件的分析等。在中国经营环境下,通过对公共记录及媒体信息的搜索,对业务合作伙伴(如客户、分销商、供应商等)及商业模式进行尽职调查,从根源上评估在现有商业模式下可能存在的舞弊风险。例如在中国很多行业需要通过第三方的分销商来拓展销售渠道,而第三方的分销商又通常会在不同地域和渠道建立下一级的分销网络。因此评估舞弊风险必须有全面完整的流程风险评估,着眼于整个分销网络, 包括对各个层级分销商之间的货物和单据流转、IT系统支持、合约中的商业条款和非合约中的商务约定、分销商和终端客户的合约模式(返利、佣金,及各项渠道费用等),以及合规遵循。

第三,识别针对舞弊热点的内部控制,评估内控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最常见的此类控制活动包括:正式的授权审批体系,对不相容职务进行分离,资产安全控制制度(包括对实物资产及保密信息的安全管理),以及敏感岗位的轮岗或强制休假安排等。然而即使存在上述控制,在评估的时候仍需考虑管理层是否通过一些不正当手段来逾越该等控制,比如在中国通常有诸如滥用公章、签订阴阳合同、篡改账本记录、直接修改系统文件等手段逾越控制。

第四,建立持续监督机制,通过自我评估、内部审计及内外部举报等途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持续的监控。一个独立的、有效的内部审计职能,作为预防舞弊的桥头堡,可以协助管理层对企业的内控体系进行持续监督,并对潜在的舞弊行为进行震慑。内部审计在舞弊预防中所能发挥的作用与其在企业组织结构中的汇报关系和职责范围密切相关。一般来说,内部审计越独立、职责范围越广,发挥的作用就越大。

第五,建立舞弊事件登记簿,对于已知的舞弊事件以及举报事件,详细记录其经过、影响及解决方案。对于这些事件进行分析及评级,并及时向管理层及董事会报警,以便进一步评估相关控制的有效性及适用性。

第六,定期进行反舞弊培训,包括对董事会及总部和各分支机构管理层的定期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中关于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利益冲突及举报途径等内容的强化,以及对外部业务合作伙伴(如客户、分销商、供应商等)的反舞弊相关培训等,确保内外部人员对企业的反舞弊规定及内控措施的了解。

第七,每年对反舞弊管理框架进行回顾,评估现行的框架是否适应企业经营的内外部环境变化, 结合以往发现的舞弊漏洞,识别对反舞弊管理框架的改进机会。

第八,根据上一步骤的评估结果,对反舞弊管理框架进行适当的修正及改进,并就该变化取得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审批。对框架的改变应该以版本控制的方式进行记录,并及时向企业员工及外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及沟通。

以上的8步法是一个循环的、动态的管理过程。由于环境的改变及企业的发展,舞弊的风险因素也会不断变化。只有通过持续完善和健全企业的反舞弊管理框架及内部控制,才能及时预防经营管理上的各种漏洞,从而更好地降低舞弊风险。

(徐世达为普华永道中国风险及控制服务合伙人,莫廉思为普华永道中国法务会计服务合伙人)

推荐第9篇:公司从业人员反舞弊、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XXXXXX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反舞弊、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承诺人 为了保障xxxxxx有限公司与个人的正当权益,谨此承诺:

一、在职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华润集团、华润医药集团、华润医药商业集团和华润衢州医药有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坚决拒绝舞弊、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商业行为。

二、在职期间不得有以欺骗等违法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企业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不得有谋取不正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在职期间不得有行贿、索贿和受贿的行为,不得与供应商、服务商或销售对象相互串通进行损害企业的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服务商参与竞争,不得采用向销售对象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贿赂手段开展恶性竞争。

四、本人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接受公司处罚,负责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五、本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xxxxxx有限公司 承诺人(签名):

2018年6月29日

推荐第10篇:美国五百强企业的反舞弊策略

美国五百强企业的反舞弊策略——以美国奥的斯电梯为例

奥的斯电梯公司(简称“奥的斯电梯”)是由世界电梯工业的发明者伊莱沙·格雷夫斯·奥的斯先生于1853年在美国创立。160多年来,奥的斯电梯始终保持着电梯业界的领先地位,是全球最大的电梯、扶梯及人行走道的供应商和服务商,其产品占全球市场份额的 27%。世界各国 20座著名地标性建筑中,有12座使用了奥的斯电梯。

奥的斯电梯是美国联合技术公司(UTC)的全资子公司。联合技术公司在全球71个国家及地区拥有超过4 000个办事机构,业务遍及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员工超过21万人。2012年,公司净销售额为577亿美元。

二、国际审计准则及奥的斯电梯对舞弊的定义

(一)国际审计准则对舞弊的定义

国际审计准则将舞弊定义为管理部门、治理部门、雇员或第三方中的单人或多人,故意通过欺骗获取不公正或非法利益的行为。从国际审计准则的定义来看,舞弊具备如下特征:一是舞弊的方式或手段是欺骗;二是舞弊的实施者具有主观上的故意;三是舞弊的目的是获得不正当利益。

(二)奥的斯电梯对舞弊的定义

奥的斯电梯对舞弊的定义相对要更宽泛一些。在奥的斯电梯,任何有违商业道德的行为均被定义为舞弊的范畴,哪怕这些行为为企业带来了经济利益或者对企业没有损害。 在奥的斯电梯,如下行为通常都会被定义为舞弊而遭到内部调查: 1.财务数据造假(即使目的是为公司节约税收); 2.故意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和流程制度;

3.与兄弟公司或竞争对手进行围标、串标,获得业务合同;4.赠送客户或政府官员超过一定金额的礼品; 5.为客户或政府官员支付超过一定金额的应酬; 6.未披露与公司其他员工之间的亲属关系或者恋爱关系; 7.有违公序良俗的行为,比如婚外恋; 8.其他违反当地法律或道德的行为。

三、舞弊三角理论简介

W.Steve Albrecht教授在其《舞弊检查》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舞弊三角理论。该理论由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ACFE)的创始人、现任美国会计学会会长史蒂文·阿伯雷齐特(W.Steve Albrecht)提出。

W.Steve Albrecht认为,企业舞弊的产生是由压力(Exposure)、机会(Opportunity)和自我合理化(Rationali- zation)三个要素组成,就像必须同时具备一定的热度、燃料、氧气这三要素才能燃烧一样,缺少了上述任何一项要素都不可能真正形成企业舞弊。

四、奥的斯电梯基于舞弊三角理论的反舞弊措施

奥的斯电梯根据舞弊三角理论,分别采取以下应对舞弊行为的措施:

(一)凝练、推广并践行企业的核心价值观

核心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核心,一个好的企业文化会对员工的思想意识产生潜移默化的正面影响。奥的斯电梯凝练自己160多年的成长历史,提出了“三大绝对准则”作为自己的核心价值观,即绝对的商业道德、绝对的内部控制、绝对的安全。 奥的斯电梯认为,如果能够推动其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员工从心理上就会对舞弊不认同,也就从主观上消除了进行舞弊的借口。

奥的斯电梯采取了如下措施来推行其“三大绝对准则”的核心价值观:

1.奥的斯电梯的各级管理层,上至全球总部下至各个部门,在每一次开会的时候都要对“三大绝对准则”进行宣贯,并要求所有的业绩都必须建立在“三大绝对准则”的基础之上。如果有违反三大绝对准则的行为,即使当事人的业绩非常突出,也将会被“一票否决”。

2.所有新员工必须接受入职培训,入职培训的主要内容即是“三大绝对准则”。相关内容分别由道德官、内控官、安全官亲自讲解。每课结束后,新员工都要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转正。

3.每年年初人事部都要求每一个员工在员工业绩评分表上就商业道德、内部控制、安全三个方面作出承诺。年底主管对其遵循情况进行评分,作为其当年业绩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 4.人事部在办公室四周墙壁均贴满了“三大绝对准则”的宣传海报,即使是每一位员工的桌面上也都放有印有“三大绝对准则”的台历。此举旨在让奥的斯电梯的每一位员工随时随地都能感受到奥的斯的“三大绝对准则”并身体力行。

通过以上几个措施,奥的斯电梯的员工对“三大绝对准则”的认知率达到了100%。每一位员工都清楚地知道,“三大绝对准则”就是奥的斯电梯的红线,任何人都不能触碰。此举基本上达到了对企业员工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效果。

(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减少员工舞弊的机会

奥的斯电梯按照美国萨班斯法案的要求,不单在世界总部建立了专门的内部控制团队,而且要求各孙、子公司也必须建立自己的内部控制团队。内部控制团队在行政上向当地的CFO汇报,业务上向集团UTC的内审部汇报。

各公司的内部控制团队按照萨班斯法案的要求,对公司的营运控制、财务控制、合规控制进行全面的测试,根据业务发生的频率每天、每月、每季度或每年抽取样本进行测试。对于发现的内控问题要求各部门定期整改,并录入SOXA系统进行跟踪。

UTC总部内控团队会定期跟踪系统内各孙、子公司的内部控制问题的整改情况。每个问题的整改都要以修改或出台新的流程或政策作为整改依据,并且有书面的整改效果,经总部内控专家认可后才能将该内控问题关闭。每年年底,UTC根据各孙、子公司内控团队的表现,对其业务能力进行评分,直接与其年底绩效考核和奖金发放挂钩。除了自己的内部控制团队日常审核之外,奥的斯电梯各孙、子公司每年或每两年必须接受一次UTC集团的内部审计。 此外,奥的斯电梯总部还聘请了国际四大之一的普华永道对公司遵守萨班斯法案的情况进行外部审计,并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出评价。

(三)释放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压力,降低其舞弊动机

1.建立员工兴趣小组制度。奥的斯电梯认为,如果员工能够有条件保持自己的个人兴趣爱好,那么心情就会舒畅,并能激发其创造力,减轻工作和生活的压力。奥的斯电梯鼓励员工成立各种兴趣小组,比如羽毛球、瑜伽、旅游、舞蹈、演讲等等,公司负担这些兴趣小组的场地、交通、教练等基本费用,员工按需报名参加即可。

2.建立强制年休假制度。奥的斯电梯认为,充分的休息可以缓解员工的压力。因此,奥的斯电梯要求所有员工必须在本年度内休完自己的法定年假,主管必须保证员工的休假计划。如果有员工没有休完年假,则主管会被追究管理责任。

3.建立员工奖学金计划。奥的斯电梯认为,如果能够给予员工适当的培训,不但能够提升员工的技能,而且能够激发员工的发展潜力,提高其收入水平。奥的斯电梯对于所有正式员工,不论其职务高低,凡是国家统考的本科、研究生学费,最高给予12万元的学费补贴,而且不附加任何额外条件。该措施极大地提高了员工的满意度水平和学习积极性。 4.不加班机制。奥的斯电梯不认为加班会提高劳动生产率,相反,加班是由于员工的工作安排不合理或者业务流程需要改进。每天下班后,主管如果发现有员工仍然在加班,就会主动过去与员工探讨业务流程和工作方法,研究如何提高工作效率。员工不加班,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家人,从而减少压力,提高效率。

5.慈善机制。奥的斯电梯对于每一个遇到重大困难的员工家庭,都会号召员工捐款,并且按照员工捐款总额的一倍,向困难职工捐出款项。这种“有难大家帮”的氛围,温暖了奥的斯电梯员工的人心,增加了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

(四)建立完善的反舞弊调查机制

世界反舞弊协会的调查显示,舞弊对中小企业的影响要比对大型企业的影响大,同时指出反舞弊措施的存在与降低舞弊损失和缩短舞弊持续时间直接相关。对于那些已经贯彻了常规反舞弊控制的受害公司而言,舞弊阴谋给它们带来的损失要轻得多。与此同时,与那些没有内部控制程序的公司相比,它们发现舞弊行为的速度也更快。

1.健全的反舞弊组织架构。奥的斯电梯要求在总部和子公司层面都要建立自己的反舞弊专门机构。这些机构同时向总经理汇报,实行三权分立,即:商业道德官负责接收举报和立案,合规调查官负责案件的调查,纪律委员会负责案件的审核和纪律决策,人事部负责纪律决定的执行。这样就形成了商业道德长官、合规调查官、纪律委员会、人事行政部门之间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组织机制,进而从机构设置上保证了内部调查的独立性、客观性和有效性。 2.多途径举报机制。奥的斯电梯为了确保员工能够大胆举报舞弊案件,设立了多种举报途径,并且绝对保密。员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内部网页、热线电话等匿名或实名举报。除此之外,奥的斯电梯的世界总部还设立了督察官热线机制,主要用于举报各分、子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世界各地的举报人都可以免费拨打该热线电话。如果举报人不会讲英语,该热线还提供免费翻译服务,确保举报能够顺利进行。 3.完善的案件调查流程。

(1)立案。奥的斯电梯规定,任何人收到举报后,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向商业道德长官报告相关举报信息。商业道德长官获得举报信息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立案并录入奥的斯案件跟踪系统。合规调查官在立案后必须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如果涉案人员的级别高于合规调查官,则案件移交上一级总部调查官进行调查,以确保调查过程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2)调查及调查报告的分发。合规调查官一般遵循如下原则进行调查:①尽可能获得所有与案件相关的文件、资料、财务数据等;②仔细审阅并分析这些文件、资料、财务数据,从中找到异常点;③寻找相关人员进行讯问,遵循“先外围、后核心”的原则;④寻找被调查人进行谈话确认。

调查报告定稿之后,如果调查报告认为被调查人的行为不能被证实,则该调查报告仅送达总裁和商业道德长官;如果调查报告认为被调查人的行为已经被证实或有高度嫌疑,需要对被调查人作出处理时,则合规调查官应当将调查报告发放给纪律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如果调查报告涉及纪律委员会相关成员或部门,则相关成员应当回避。

(3)纪律委员会。奥的斯电梯为了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性,规定纪律委员会由5人组成,包括总裁、商业道德长官、合规调查官、人事部长及法律部长;纪律委员会按照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4)听证程序。纪律委员会作出初步决定之后,邀请被调查人的部门负责人或主管参加会议,通知其纪律委员会所作出的初步决定。被调查人的部门领导可以在会议上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纪律委员会考虑这些看法和意见后,对被调查人进行约谈,听取其申诉意见,并作出最终的处理决定。

(5)被调查人的处理程序。在纪律委员会作出决定之后,人力资源部和被调查人的主管根据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以及纪律委员会的决定共同与被调查人进行谈话,宣布纪律委员会的决定,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妥善处理。

(6)区域总部和世界总部的案件复核机制。对于录入系统的案件,系统会根据案件的重要程度,分别送达区域总部或世界总部商业道德长官。他们会对案件的调查策略、证据搜集、询问技巧等作出具体指导和跟踪。若发现各子公司对当事人的处理有明显的错误,会责令其纪律委员会按照奥的斯电梯的劳动纪律重新处分。如果发现合规调查官或商业道德长官有徇私行为,则启动调查程序,一旦查证,即被开除。

五、奥的斯电梯的反舞弊启示

1.反舞弊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利用舞弊三角理论,从舞弊动机、舞弊压力和舞弊借口三个方面全面系统地考虑与解决才能达到较好的效果。具体而言就是:加强对员工的反舞弊教育、培训和宣传,使得员工在思想上不想舞弊(打消舞弊合理化的借口);加强内部控制和制度建设,使得员工不能舞弊或降低其舞弊的可能性;对于员工的物质和精神需求给予适当满足,以降低其舞弊动机和舞弊压力;建立完善的反舞弊调查机制,使得员工不敢舞弊。 2.反舞弊系统工程的有效性有赖于企业管理层的高度执行力。再好的流程和政策,如果得不到管理层的有效执行或者存在“刑不上大夫”的状况,则反舞弊机制的运行有效性就会受到员工的质疑并大打折扣。在这一点上,奥的斯电梯在反舞弊方面的执行力可谓不遗余力。笔者在其子公司任调查官期间,平均每年立案调查25个案件,开除区域总经理4人,公司总经理也因触犯公司流程制度受到世界总部的两次书面警告,真正做到了“制度面前一视同仁”。 通过完善的反舞弊机制和良好的执行力,奥的斯电梯建立了一套自我纠正的免疫系统,使得自己虽经历160多年的发展,依然基业长青,始终占据电梯市场占有率世界第一的宝座。对于那些有志于成为百年企业的中国公司而言,美国奥的斯电梯的反舞弊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第11篇:内控环境中的反舞弊机制

内控环境中的反舞弊机制

2017年8月XX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项目正式启动,为保障实施力度,公司成立内控规范实施领导小组、内控建设工作小组和内控评价小组,联合推进工作。由公司董事长XXX先生担任内控规范实施领导小组组长,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公司内控审计中心作为内控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及责任部门,联合公司各管理部门共同开展内控规范实施和自我评价工作。在开展内控流程梳理的过程中,内控部发现目前XX尚未建立反舞弊机制,反舞弊工作缺乏指导性文件,公司目前未颁布《反舞弊制度》,未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相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未规范舞弊案件的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2008年,由财政部、审计署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反舞弊机制。2016年10月24日,京东商城通过官方微信平台发布了一则《反腐内部公告》,将过去一段时间查处的10起腐败案件及相关13名员工予以开除的处理情况集中进行了实名公布,其中涉及收受供应商贿赂、索要供应商礼品、接受供应商宴请、职务侵占、同业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此外,2016年以来,百度、腾讯、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公司的反腐力度也在加大,2016年9月19日,百度对17起严重违纪事件进行了公开通报。这些反舞弊事例充分说明,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企业舞弊也以空前的规模在蔓延,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企业建立反舞弊制度不仅是合法合规的需要,也是企业做强做大的需要。

在民营企业发展之初,企业的所有者身兼经营者与监督者的双重身份,尚能有效协调经营与监督。但企业发展必是以生产经营实现盈利为重心,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逐渐导致经营与监督的不平衡。2013年初至今,因公司扩大生产基地的生产规模,持续多次引进新生产线,大量采购生产设备。工程部耿某利用主管评定采购生产设备的技术要求的职权,多次向供应商索要好处,如不给予好处则拒绝该供应商参与产线的方案设计,从而无法获得供应商资格;而对于获得供应商资格的供应商,则在后续的生产设备验收时向其索要好处,如果供应商不给予好处,则挑捡已交付生产设备的各种毛病,不予验收,导致供应商无法收到生产设备的销售尾款。以上行为不仅损害了供应商利益,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运行,也会严重损害公司的形象及XX品牌的名誉。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建立与时俱进的反舞弊机制已经刻不容缓。

合理构建反舞弊机制,企业应该注重以下四个方面: 1.理解反舞弊机制的完整内涵

虽然举报是发现舞弊的重要途径,但反舞弊机制的内涵绝不单单指实行举报制度,而应包含企业为控制舞弊行为发生所制定并不断完善的一切必要政策、程序和措施。企业在建立举报制度的基础上,还应高度重视将反舞弊的思想、政策和程序,贯穿于企业内部控制的整个系统中,嵌入到企业日常经营决策与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流程中。

2.明确反舞弊机制的着力重点

要构建反舞弊机制,自然首先要洞察企业经营活动中易发生舞弊问题的高风险领域,充分识别企业存在的管理漏洞。例如,制造业企业的物资和劳务采购业务中供货商选择环节、招标比价环节一般是舞弊高发领域。很多制造企业确定的供应商因未经排查,往往与企业内部人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很容易产生价高质次问题。因此,明确高风险领域并有针对性地完善内控政策与程序,将很大程度上降低舞弊行为发生的机率。

3.提升反舞弊机制的决策层次

反舞弊机制能否顺利建立并有效执行的关键在于企业最高领导的积极态度,即由企业最高领导如董事长、CEO 明确、持续倡导并有力支持。为确保企业反舞弊机制的顺利和有效地实施,大型企业还应成立专门的反舞弊工作小组,配备由审计、法律、业务等多方专业人员组成的得力队伍,集中负责调查和处理企业发现的舞弊问题。

4.确保反舞弊机制的公开透明

为提高反舞弊的透明度,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反舞弊机制的构建过程应发动全体员工参与;

二、反舞弊机制的具体内容应由最高层签署并正式公布于企业信息平台,确保全员知晓,尤其要使其充分了解实施舞弊行为将会承担的严重后果;

三、反舞弊机制的思想和规则应通过入职、岗位等各种培训及晋升考核等环节,贯彻进全体员工特别是管理层和关键岗位员工的日常行为中,使之演化为一种内在意识和主动反应。此外,为充分利用反舞弊的外部力量,企业还应重视将自身反舞弊机制的相关内容与企业的供应商选择政策、产品销售政策等进行对接,并积极与供应商、经销商、终端客户等沟通,以形成反舞弊的合力。

在构建反舞弊机制的基础上,为保证反舞弊机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内部消化与公开曝光相结合

企业如何对发现的舞弊问题进行处理,势必影响员工对舞弊问题的认识,进而影响建立反舞弊机制的效果。若企业对舞弊行为处理不及时、不严格、不公开,员工就可能存在侥幸心理,在具备机会的情况下,基于舞弊收益大于舞弊风险的权衡,实施甚至加剧舞弊行为。因此,企业应对舞弊行为建立严格的及时公开处理制度,以形成反舞弊机制的威慑效应,但在反舞弊机制建立之初,对员工首次且轻微的舞弊行为可适当选择由反舞弊机构给予诫勉谈话,进行内部处理。

2.严厉惩罚与必要奖励相结合

一方面,企业应对各种严重的舞弊行为施予严厉处罚,包括将少数相关员工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也应对通过各种途径发现舞弊行为、挽回企业损失的相关人员给予奖励。这种必要的适当奖励无疑有益于从正面激励全体员工诚信合法履职,并调动其参与反舞弊机制的积极性。2017年9月13日我司研发部员工苗某出差至某供应商工作,期间该供应商向我司名员工塞红包1000元,该员工回公司后主动向公司上交了红包。经审计部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调查、取证,证实该供应商的行为违反了与XX签订的《采购框架合同》之廉政条款,违背了公平、公正、诚信的交易原则。经公司决定给予供应商10万元的处罚。我司员工苗某这种诚实、正直的优秀品质是XX人廉洁承诺的体现,以实际行动弘扬了公司的廉政文化建设,是公司全体同仁学习的榜样,同时公司给予苗某6万元现金的奖励。

建立反舞弊机制的最终目的是在企业内部塑造一种诚信履职、合法经营、努力维护企业利益的文化氛围。筑牢企业反舞弊的多重防线,既要采取防患于未然的预防性控制,也要采取揭示、反馈问题的检查性控制,还应采取及时改正已发现问题、挽回资产损失的纠正性控制,以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公司反舞弊机制。

第12篇:员工职业道德、反舞弊培训学习资料

第一部分 员工职业道德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营造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的企业环境,促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职业道德行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努力追求客户、股东、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全体劳动合同制员工。同时,公司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中,应明确要求劳务派遣人员遵守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提供适当的渠道,如通过在公司网站上公示、在商务活动前出示本准则或将本准则写入商务合同等方式,使供应商、客户、代理商、投资人、债权债务人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相关各方及时、真实地了解本准则的主旨与精神。

第二章 诚实守信原则

第四条 诚实守信是公司员工应该遵守的基本职业行为准则。全体员工应讲求诚信、践行诚信,做到诚信对客户、诚信对同行、诚信对伙伴、诚信对同事、诚信对股东、诚信对国家、诚信对社会。

第五条 员工应在工作中勇于负责、严于自律、坚持原

1 则、忠于职守、热情服务、讲求效率,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岗位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不计较个人名利。

第六条 员工应在工作中充分体现诚信品质,向他人传递诚信信息,信守合同,信守对客户、其他员工、管理者、合作伙伴以及监管机关和政府部门的承诺。

第七条 员工应坚持正确的业绩观,真实报告工作状况、准确统计或计费,确保会计信息和凭证记录的真实可靠,确保财务报告流程的完整和报告信息的准确。

第八条 员工应自觉抵制舞弊行为,增强对舞弊行为的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及举报舞弊行为,禁止做假帐、报假数、搞虚假业绩,禁止向公司内外部提供虚假信息或有意误导。

第九条 员工有义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市地以及公司注册地、公司经营行为地的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监管要求;有义务遵守公司章程,并按照公司现行规章制度履行本职工作。

第三章 利益冲突处理原则

第十条 本准则所指“利益冲突”是指员工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或个人利益与所承担的岗位职责间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冲突。员工应遵守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严防利益冲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最佳利益。遇利益冲突时,员工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或公司监察部门报告, 2 并根据反馈意见及时加以处理。

第十一条 员工须严格遵守有关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并配合监管机构依法调查、处理违反法律、给予或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

第十二条 禁止利用职权、公司经营、财务信息、或公司财产为个人、家庭成员、其他人牟取非法或不正当利益,如直接进行证券交易或建议他人进行证券交易等;禁止利用职权行贿、受贿或有任何非法收入。

第十三条 禁止从事、投资或指使他人从事、投资与公司有竞争业务关系或存在利益冲突的经济活动,禁止从事与本人工作职责相冲突的经济活动。

第十四条 禁止与本人或其亲属任职、或持有投资权益、或拥有其他形式利益的经济单位,开展任何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业务;禁止与公司的任何客户、供应商或竞争者存在任何咨询、顾问或直接、间接雇佣关系,或持有重大的投资者权益。

第十五条 员工从事各种非本职岗位的业务活动,应遵纪守法,杜绝与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相违背的、可能影响公司及个人形象和公正履行岗位职责的不良嗜好与行为;员工不得参加带有邪教性质的组织;应当谨慎出入

3 社交场所,应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第十六条 员工参加学术研究和其他社会活动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规定、不妨碍公司权威、不影响工作为前提。除本职工作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不得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不得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十七条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利益相关方关系处理原则

第十八条 本准则所指“利益相关方关系”是指员工与客户、商业合作伙伴、竞争者、监管者以及其他员工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第十九条 员工应遵循公平原则对待客户、商业合作伙伴、竞争者、监管者以及其他员工。

第二十条 员工应树立“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坚持服务于一线、服务于客户。

员工在工作中应牢固树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观念,紧紧围绕为客户提供卓越服务的工作重心;员工应依法保护客户的通信秘密和通信自由,不得擅自泄漏客户信息及保密资料;营销活动中,员工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告知客户有关公司业务和产品信息,充分尊重客户购买通信产品的自主

4 选择权;在尊重客户权益的情况下,所有员工均应注重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在与合作伙伴的商务活动中,公司员工应保持言行一致、公平诚信。

确定产业链合作伙伴时,公司员工须公正、客观地对待所有候选对象,并按照公司规定,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的方式,合理确定最终合作伙伴;与商业伙伴进行商务合作时,公司所有员工均应自觉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和反贪污贿赂等法律规定,严格履行公司有关商业合同订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注意规避商业风险;员工应尊重合作伙伴,禁止侵犯合作伙伴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合作伙伴“双赢”。

第二十二条 从自我做起,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持公司良好的发展环境。

员工应遵守社会公德和竞争规则,禁止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阻碍网间互联互通;员工应注重通过发挥服务、产品和品牌优势拓展市场,禁止使用夸大或歪曲事实、贬低竞争者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财务状况、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禁止公司员工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者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保密性的产品、服务和营销策略等信息;

第二十三条 员工应服从监管机构的依法监管,协助维护行业市场管理的规范、有序。

5 员工应服从国家、资本市场监管机构的依法监管,自觉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依法与监管机构开展正常交往,不得有任何不正当的交易行为;相关人员应向监管机构提供监管所需的真实、可靠的各种信息,如有遗漏或错误,应及时沟通,并依程序及时纠正。

第二十四条 公司员工应平等互信,注重团队协作。 员工应热忱友善地对待同事,尊重他人人格尊严、个人隐私及宗教信仰,禁止任何形式的骚扰和胁迫性、敌对性行为;应注重团队协作配合,将个人才智融入工作团队,树立全局意识,创造和谐工作环境。

第五章 信息披露及保密原则

第二十五条 员工应树立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保密制度,并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承担保守国家通信秘密、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保密信息的义务,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消息的传播。

第二十六条 国家通信秘密、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保密信息是指尚未公开,且一旦公开将有损国家、公司、客户利益的专有性或保密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通信机密、公司业务信息、战略方案、客户资料、薪酬信息,市场及销售策略或任何其他保密信息。如因泄漏公司机密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公司将依照有关程序进行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6 第二十七条 员工应自觉、妥善保管涉密文件资料及其存储介质。机密文件和资料不得擅自复印,未经特许,不得带出公司;无需保留时, 必须销毁。

第二十八条 员工如有来访客人,须登记后由被访员工本人陪同进入公司。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任何性质的巡视、勘察等。员工发表文章或者接受媒体采访,需遵照公司有关新闻宣传或保密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员工的保密义务在其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仍然有效,义务持续期应根据公平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由公司决定。

第三十条 公司对外的信息披露由公司信息披露主管部门归口负责,按照规定的信息披露办法、方式、内容和标准,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披露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相关的信息。未经公司信息披露主管部门许可,员工不得擅自对外公开披露或发表任何尚未公开的公司信息,不得擅自以公司员工身份或以公司名义对外公开披露或发表任何与公司有关的个人评论和看法。

第三十一条 员工在代表公司对外开展合作或经营活动时,凡涉及向对方披露公司涉密信息的,须与其签订公司《保密协议》。无论是否在职或是否从中获利,员工均不得与任何个人、公司或机构交流、或在未经授权或签署有关保密协议的情况下使用任何与公司有关的涉密信息。

7 第三十二条 对公司披露信息负有主管或监督职责或对公司业务、财务、业绩及预测等信息的公开披露负有主管或监督职责的员工,应在其职责范围内会同公司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和分析拟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

第三十三条 所有员工应恪尽职守,不得隐瞒相关问题与缺陷;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事实的信息,不得授意、指使、强令公司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事实的信息。

第六章 保护公司资产原则

第三十四条 公司财产指公司所有或有处分权的各种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商业秘密或其他专业信息,包括对公司有利的商业机会。

第三十五条 员工应合理使用并保护公司财产,保证其合理运用于公司合法商业目的,禁止以任何方式损害、浪费、侵占、挪用、滥用公司财产,并厉行节约。

第三十六条 员工应具有风险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成本控制和管理的有关规定自律执行,自觉规避经营风险。对公司潜在的经营风险,各级管理者及所有员工均应自觉承担防范风险的责任,加强对经营风险的连续跟踪和控制,做到防患于未然。

8 第三十七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参加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积极防范事故发生,消除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三十八条 员工应牢固树立节约成本和杜绝铺张浪费的意识,想方设法减少损耗,节省各种费用,爱护一切办公设施和公司资产,保持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员工应按照公司的着装管理规定着装,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七章 举报及处罚原则

第三十九条 员工违反本准则的,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解除劳动合同、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等。

第四十条 每位员工都有义务依据公司举报、受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本准则的行为及时向本级或公司监察部门反映。公司举报途径如下:

举报信受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监察室,邮政编码:100140; 广东省分公司举报途径如下:

1、举报电话:020-22180091;020-22180991;15622110091;

2、信访专用信箱:yijianxiang@unicomgd.cn;

3、传真电话:02022181999转0091

4、来信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66号新时空广场20楼2003纪检监察室(邮编510627);

第四十一条 经监察部门调查情况属实,由监察部门应报请公司管理层给予违反道德准则的员工一定的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具体执行时将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

如员工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上市及注册地的现行法律法规,应及时移交监管部门和法律机构处理。

第四十二条 公司保护员工对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对违规泄漏检举人员信息或对举报人员采取打击报复的人员,将予以撤职、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国家有关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准则是规范公司员工职业行为的纲领性文件,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员工职业行为中须遵循的具体规定还须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四条 员工新签、续签、变更劳动合同,应同时签署《员工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承诺书》(见附件),表明已知

10 晓并将恪守本准则各项规定,并监督、举报发现的舞弊或违反本准则之行为。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须通过培训等形式宣传贯彻本准则。在新员工入职时,应在岗前培训中提供职业道德准则,组织新员工认真学习。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每年组织员工学习职业道德准则,确保员工能够清楚了解职业道德准则内容,遵守公司道德准则规范,同时做好培训记录。

第四十六条 各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职业道德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项目之中。

第四十七条 本准则经公司法律部门审核,通过职代会审议,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对本准则的任何修订,必须按照公司章程,以董事会决议形式予以批准。

第二部分

反舞弊暂行规定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的舞弊风险,建立反舞弊的控制及监督机制,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监管部的要求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舞弊的定义和主要表现形式

舞弊是指采用欺骗、欺诈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或谋取公司利益,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

(一)虚假财务报告,即导致财务报告不实的故意行为。主要包括:

1.故意改变计费出账原则、修改计费数据,多计、少计收入;故意少计或多计成本,多计、少计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2.虚构、隐瞒、删除交易或事项,编造虚假业务合同、虚开发票等。

3.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或利用关联方交易调节利润。

4.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

5.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故意偷逃税款。

6.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公司相关规定,严重影响公司会计报表公允表达的其他会计舞弊行为。

(二)收受贿赂、回扣,挪用、侵占资产,主要包括:

12 1.收受贿赂、回扣,贪污、挪用、侵占、盗窃公司资金资产等。 2.以虚假交易,套取资金。

3.私设“小金库”、设臵“账外资产”。4.开办“三产企业”,侵占公司利益。

(三)违反规定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且故意隐瞒损失事实的行为,主要包括:

1.未经批准盲目对外投资,造成资金损失浪费。

2.计划外建设或超概算投资,并造成工程项目长期闲臵或浪费。3.擅自对外担保或向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对外拆借资金。 4.经济合同不公平、商业交易不规范或廉价出售公司的资产。 5.故意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资产的损毁、丢失,或故意无偿出借、违规捐赠公司资产。

6.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资金、资产损失的其他故意行为。

二、明确反舞弊的职责

(一)公司各级人员对防范、控制和监督舞弊行为负有责任。各级主要领导是反舞弊工作第一“责任人”,应严格履行职责,以建立有效的反舞弊责任体系。

(二)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成立风险评估委员会,负责组织识别、评估风险(包括舞弊风险评估)及有效地监控公司的各种风险,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13 1.风险评估委员会下设风险评估办公室,负责风险评估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舞弊风险评估)。

2.各省公司应成立风险评估管理机构,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单位风险评估(包括舞弊风险评估)及风险管理工作。

三、建立反舞弊的控制环境

(一)创建诚实的企业文化环境,贯彻和执行《员工职业道德守则》,提高员工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有效地预防舞弊行为的发生。

1.建立企业文化宣传教育机制,完善公司总体道德环境。定期组织对员工职业道德守则的培训,使员工理解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舞弊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道德水准,并通过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宣传员工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

2.定期与员工签订遵守员工职业道德守则承诺函。公司应考核或检查员工对职业道德守则的遵守情况;通过调查问卷方式检查员工对职业道德守则的理解和接受程度。如出现违反行为,公司应依据相关规定对相关人进行处理,并应出具书面的处理意见。

3.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考核和检查员工职业道德守则执行情况的责任部门,负责对员工职业道德守则的遵守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和抽查。

(二)建立举报机制和控制程序

1.监察部门为公司反舞弊举报受理中心,负责受理对舞弊行为的举报投诉及对举报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记录、汇报、调查和后续跟踪。

14 制定举报受理、调查、处理的管理办法;建立举报渠道,如:明确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或通过受理举报信等方式。

2.建立对举报信息和记录的保密制度,确保举报信息接收和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严格规定举报人员接待、举报信息材料及档案的接触权限。对于负责接收、记录和处理举报的人员以及能够接触举报信息的人员应与其签署保密协议,约定其保密义务。加强对举报信箱、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的安全管理措施;严格区分举报信息管理和举报调查的职责分工;对于信息和档案的调用,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等。举报电话及信件可以采用匿名方式;对违规泄漏检举人员信息或对举报人员采取打击报复的人员,将予以撤职、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监察部门应通过现场检查和员工访谈、电话调查等方式,定期检查举报渠道是否畅通和正常运行,并履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4.各省分公司监察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向总部监察室进行书面汇报,对本年受理的举报案件进行归类、分析及后续处理等,包括但不限于发生的举报案件总数、举报案件的分类、案件的重大程度等。对于性质严重或影响重大的举报事件及其调查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总部监察室。如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欺诈、贪污、舞弊等违规行为的举报,可将标明为机密类别的电子邮件呈交公司审计委员会。

5.监察部门应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处理信访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舞弊事项及调查处理结果。

四、建立舞弊风险评估机制

(一)建立识别和评估舞弊风险的工作程序: 1.对确定的舞弊风险或潜在的舞弊风险进行评估。

2.对舞弊风险可能发生的层面进行评估,包括总部及各级公司;控制活动及控制环境等。

3.对舞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进行评估。4.对舞弊风险的重要性水平及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如比较重要是指对财务报告的真实、公司经营有重大影响的舞弊,如不当关联交易、重大的收入和支出不实等;重要是指对财务报告、公司经营有非常重大影响的舞弊,如高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的舞弊、集体串通舞弊等。

(二)各单位对可能存在的舞弊风险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及报告。

1.按职能分工,各单位分别控制与管理所辖职责范围内可能出现的舞弊风险,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舞弊风险自我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将风险评估报告上报公司风险评估委员会。

2.评估报告应包括对舞弊风险识别、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的重要程度及影响,风险发生的环节及控制措施。

3.公司风险评估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公司整体舞弊风险评估。研究针对舞弊风险而采取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对反舞弊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出具公司整体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风险识别、各职能部门发生舞弊风险系数高低、可能性、重要性以及采取的控制措施;并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

五、建立反舞弊控制措施

(一)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对公司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控制与管理,制定并形成一整套结构严谨、流程清晰、职责明确、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经营行为。

(二)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优化公司经济活动的管理流程,确定流程中的风险控制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控制标准;建立风险控制的责任体系,将风险控制的责任和目标落实到每一个职能部门、每一个工作岗位,明确业务流程负责人、控制责任人,并实行相应的考核,以有效地规避公司风险。

(三)各单位要充分考虑舞弊风险,采取必要的审批、授权、认证、核对、不相容岗位分离、工作表现复核以及公司资产安全保护等内控措施,以有效地预防舞弊的发生。

六、建立反舞弊信息的沟通渠道

(一)应通过员工手册、公司规章制度或内部网络等方式,及时将反舞弊政策和检举程序进行宣传;定期进行关于职业道德守则的培训与沟通,以保证员工能够理解公司反舞弊政策的所有相关内容,清楚公司对防止舞弊行为的严肃态度,明确在遵守公司反舞弊政策方面的角色和自身的职责。同时应保留培训、沟通的相关文档。

(二)公司与用户、供货商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业务往来要建立在诚实公平的基础之上,并应向他们传递公司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的相关信息及要求。

(三)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对反舞弊政策进行变更时,应就变更事项与员工进行沟通,使员工及时了解更新后的政策要求。

(四)有足够的能力对已识别的舞弊风险、反舞弊控制活动、已存在的舞弊行为及补救措施等信息进行收集,并能够实现相关信息的共享。

(五)对重大舞弊事件要及时分析是否具有普遍性,并及时提出预防及控制措施。对重大舞弊事件的处理结果要向全体员工通报,使其认识到违规事件的危害性,起到引以为戒的警示作用。

七、建立反舞弊的监督机制

(一)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舞弊风险评估和反舞弊措施进行监督。

1.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舞弊风险评估和反舞弊措施的有效性。

2.监督公司运用的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否符合国家会计法规。

3.监督公司的重大非常规交易、公司对舞弊风险的评估、管理层超越控制制度的可能性和对财务报告过程施加不适当影响的行为等。

4.监督公司职业道德守则、举报机制的执行情况;监督内审部门对公司内控的评审结果以及针对舞弊风险的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

5.定期与独立会计师会晤,讨论关于公司舞弊风险存在的可能性。

(二)管理层有责任建立和维持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以预防舞弊的发生。

18 1.当发生舞弊事件时,管理层应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并分析舞弊事件的影响,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预防或应对类似舞弊事件的发生。

2.若舞弊事件涉及到主要管理人员或需执行大量的额外调查程序,可聘请独立的法律顾问,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舞弊调查;管理层就舞弊事件的处理结果与审计师保持及时的沟通,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3.管理层对日常可能发生的舞弊事件的预计影响及对已呈报的财务报告可能造成重述实质性漏洞的风险等,制定必要的应对、处理程序和措施。

4.公司各级管理层应通过对内控系统的日常监督检查与定期自我评估,实施对反舞弊控制措施和政策的监督;对内控系统的日常监督活动要有完整的文档记录,每年至少一次对内控系统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并提交书面报告。

(三)内审部门应定期组织对舞弊风险的评估。

内审部门在制订审计工作计划时,应充分考虑舞弊风险,将舞弊调查纳入审计计划。按照风险重要程度和发生概率,确定评审的范围,每年一次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总体评价,并向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提交评价报告;内审人员在常规审计中保持职业审慎性,注意对舞弊风险的评估与分析,及时发现舞弊迹象。

(四)公司对已发生的舞弊事件要采取必要的调查程序及整改措施。

19 1.检查人员实施必要的检查程序,以确定舞弊迹象所显示的舞弊行为是否已经发生,检查人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舞弊调查:评估舞弊涉及的范围及复杂程度,避免对可能涉及舞弊的人员提供信息或被其所提供的信息误导;设计适当的舞弊检查程序,以确定舞弊者、舞弊程度、舞弊手段、舞弊原因;在舞弊调查过程中,要与公司适当管理层、法律顾问保持必要的沟通;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以避免损害相关组织和人员的合法权益。

2.完成必要的舞弊事件调查程序后,应从舞弊行为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其严重程度,出具相应的调查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舞弊行为的性质、涉及人员、舞弊手段及原因、造成的损失、处理意见及提出的建议。

3.各单位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控缺陷,外部审计师、外部监管部门揭示的内控缺陷、以及顾客和设备厂家的投诉报告、内审部门定期评估中发现的内控缺陷,进行汇总。

4.对内控缺陷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根据重要性及影响程度进行分级管理,落实责任部门,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以避免或减少损失,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

5.如现有的控制措施不能控制已识别的舞弊风险,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内控补救措施。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

公司对发生舞弊事件的责任人员,应进行责任追究

(一)舞弊责任追究包括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20 1.领导责任是指负有相应领导职权的管理人员在其主管或分管工作范围内因失职、失察导致发生舞弊事件,造成会计信息失真、隐瞒损失等应承担的责任。

2.直接责任是指公司管理人员及其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直接操作或参与相关决策,或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他人等舞弊以及未履行、未正确履行职责等过失行为,造成会计信息失真、隐瞒损失等应承担的责任。

(二)公司对发生的舞弊行为,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处罚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追究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分,以及免职、解聘、解除劳动合同等纪律处理,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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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反兴奋剂工作汇报

篇1: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及北京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解决体育社团在赛事活动中存在的对赛风赛纪掌控不紧、兴奋剂使用把关不严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体育社团的作风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全国体育系统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和北京市体育局全市体育系统开展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体育社团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意义和原则

随着后奥运时期社会及市民对体育活动的热爱,市级体育社团年度主承办的赛事活动越来越多,2010年近400项,参与人数达200多万,加强这些赛事活动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关系到体育社团主承办体育活动的权威性,也关系体育社团的兴衰成败,更是全市体育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全国体育大会在合肥举办,北京市也将迎来第二届体育大会和北京市第十三届运动会,各社团参与的全国职业联赛及单项体育赛事也非常频繁,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面临严峻考验,特别是足球行业暴露出来的“假、赌、黑”、健身健美行业暴露的兴奋剂等问题,再次表明,赛风赛纪整治和反兴奋剂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要通过专项治理,切实提高对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着力解决体育社团组织领导不得力、教育管理不严格、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整改不落实等问题,推动赛风赛纪整治和反兴奋剂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市体育局专项治理工作的总要求,市体总遵循市体育局提出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集中整治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构建赛风赛纪整治和反兴奋剂工作长效体制,促进体育社团的健康发展。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专项治理的范围包括:北京市第十三届运动会、北京市第二届体育大会;由社团主办和承办的综合性比赛及单项赛事;受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总会委派组团(队)参加的国际、国内体育事赛及各社团参加的单项锦标赛等。

(二)专项治理的内容

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社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及年龄审查、裁判员选派及执裁、竞赛规程规则执行等情况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发生兴奋剂违规行为,对有关人员处罚不坚决、不落实,反兴奋剂教育不到位问题;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问题;其他赛风赛纪问题。

三、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根据北京市体育局的总体安排,市体总及各社团的专项治理工作分动员部署、宣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总结讲评等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截止到6月底)

按照市体育局召开的全市体育系统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精神,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整体部署,市体总和各社团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市体总不再组织专门的会议进行传达部署,各社团要采取召开动员会等切实可行的方法措施,深入进行动员部署,要切实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会员特别是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所属裁判,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二)宣传教育阶段(7月底前)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有条件的社团要采取集中学习,辅导授课的方式,不具备集中教育条件的社团可采取发文自学的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央领导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足球行业反腐倡廉教育整顿工作重要指示,国家体育总局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北京市体育局下发的文件(体育局网站下载)等有关会议精神,深入理解、提高认识、抓好落实。要通过足球行业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亡羊补牢、引以为戒。

深入学习《反兴奋剂条例》和有关规定,按照“准入制度”要求,逐一落实学习、考试、宣誓等规定程序,确保反兴奋剂教育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各社团可通过自办的刊物、简报、板报、墙报宣传橱窗等形式,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弘扬正气,打击歪风,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会员的监督作用。宣传教育阶段召开的会议,学习的内容,参与人数均要有原始记录,专人管理以备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的检查。

(三)自查自纠阶段(10月底以前)

围绕专项治理内容,进一步明确分工,各社团要认真组织和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市体总将在社团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互查活动,形成文件上报市体育局。社团的自查要彻底,自纠要坚决。自觉查问题、全覆盖,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自觉纠正,认真整改,防止回避矛盾,掩盖问题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查自纠阶段要召开各种座谈会、恳谈会,认真查摆问题,并由专人作好记录,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特别容易出现兴奋剂问题的社团对于过去发生的事情,只要能主动讲清情况,说明问题,并对问题有了深刻的认识,可以既往不咎,但必须对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写出保证书和承诺书。非奥项目参与体育大会的队伍,自查自纠工作要深入细致,为今后的参赛创造条件。

(四)整改落实阶段(2011年月1月底)

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加以整改并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做到措施制定到位,问题处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要针对北京市第十三届运动会,北京市第二届体育大会,各社团组织或者参加的全国及全市性的单项比赛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做到不留“后遗症”。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强化源头治理,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长效机制。针对反兴奋剂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和查处惩治力度,不断完善反兴奋剂“准入制度”,使反兴奋剂工作常态化、系统化和制度化。在整改落实阶段每位教练员、运动员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整改措施,要以社团简报、自办刊物的形式予以公示。

(五)总结讲评阶段(2011年7月底)

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期间,通过督查、召开座谈会、阶段性小结等方式,总结讲评专项治理工作。并即时向市体育总会上报工作总结。篇2:反兴奋剂保证书

反兴奋剂保证书

为进一步做好反兴奋剂工作,更好地完成2008年奥运

会反兴奋剂工作任务,根据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我省、(市)体育局负责-------运动员在省、(市)训练期间的反兴奋剂管理工作,并保证如下:

一、运动员因病、因事请假回省治疗、不能随国家队一起训练以及通过选拔后参加国际比赛的运动员,在回省、市期间的训练和生活以及反兴奋剂工作的管理,由所属省、市体育局负责。

二、加强对国家队选调运动员在回省、市期间的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和管理,配合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做好兴奋剂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暂行)》和关于药品、营养品的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文件。

三、按照反兴奋剂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跟踪并报告回省、市期间运动员的行踪,并保证运动员可随时接受有关反兴奋剂机构的各项检测。用药应严格按《药品、营养品的管理》规定执行,回队后将病历的原件交队医保管,如因治疗需要,需长期服用含有违禁药物的应事前上报,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正式提出使用药物豁免申请,待批准后方可使用。

四、运动员在回省、(市)期间如出现兴奋剂事件,我省、(市)体育局同意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射击协会或中国射箭协会的处罚。

省、市体育局主管领导(签字):

省、市体育局(章):

年月日篇3:2016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16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

贯彻落实《反兴奋剂条例》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兴奋剂管理的通知》,全面加强药源性兴奋剂监管,规范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以及药品说明书、标签的有关规定,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青奥会期间我市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

二、治理任务

(一)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行为

开展对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取得生产资格、是否按规定渠道销售;批发企业是否取得定点经营资格,以及购销渠道和票、账、物管理等情况,坚决杜绝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和不按规定渠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销售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行为,是否存在不凭处方擅自销售兴奋剂药品单方制剂的行为,含兴奋剂药品复方制剂是否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规定。

(二)加强对互联网兴奋剂信息发布和交易行为的监管

开展对互联网发布兴奋剂药品信息和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信息的监测,禁止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发布兴奋剂药品信息。对违规发布兴奋剂信息或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网站,依法严肃处理。

(三)规范含兴奋剂药品标签和说明书

对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凡含兴奋剂药品说明书或者标签上未按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中文字样的,一律不得销售。对含有《2016年兴奋剂目录公告》新列品种(卡西酮,4-甲基甲卡西酮,4-甲氧基甲卡西酮,ɑ-吡咯烷基苯戊酮,曲美他嗪、托伐普坦)的药品,2016年7月1日后生产出厂的必须按规定标注,2016年7月1日前生产出厂未按规定标注的,不得在省内流通使用。

三、治理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6年6月4日前)

结合国家总局要求和省、市局工作安排,认真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企业自查自纠(2016年6月4日-6月20日)。

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组织兴奋剂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对照《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规定,重点自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含兴奋剂药品是否加注“运动员慎用”标识等内容,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存在问题。自查要依据《2016年兴奋剂目录公告》,确保所列品种无遗漏。

(三)检查查处(6月21日-7月31日)。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药源性兴奋剂管理情况检查要点(见附表

1、

2、3)组织对辖区内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通过飞行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确保检查横向到底、纵向到边。重点检查供应青奥会保障医疗机构的药品批发企业,重要区域的零售药店,检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销售及含兴奋剂药品“运动员慎用”标识标注等情况;充分发挥药品批发和零售药店计算机远程监管的效能,认真排查违规销售行为。

专项治理期间,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药源性兴奋剂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依照《反兴奋剂条例》处罚;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食药监部门,建议发证机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生产销售未加注“运动员慎用”含兴奋剂药品的,按照《关于公布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名单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6〕85号),要求立即停止销售,可采取加盖印章或者贴签的形式标注。

开展赛前和赛时的戒备与保障工作,工作中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对前期工作中所确定的一些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开展针对性的检查,对一些敏感区域和单位进行巡查,确保赛前戒备和赛时保障阶段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管理问题。

(五)总结完善(8月29日-9月5日)

青奥会结束后,继续强化监管,认真总结,巩固治理成果,健全兴奋剂药品经营监管长效机制,并于9月5日前将辖区内药源性兴奋剂治理总结及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表4)报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做好药源性兴奋剂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姜正清任组长,肖袁任副组长,朱薇薇、谢姚续、朱新春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药品安全监管科,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信息上报工作。建立并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做好药源性兴奋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正确处置。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科室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药品安全监管科负责专项治理的检查工作,稽查科负责相关案件的查处。同时要密切与卫生、体育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治理合力。

(三)统筹安排,全面清查。统筹安排专项治理工作,要结合药品gmp、gsp检查及日常监管等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检查中要突出重点,确保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企业不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反兴奋剂条例》和《兴奋剂目录》等法规和业务知识的,确保企业从业人员熟悉管理规定,提高公众对反兴奋剂工作的认识,为保障青奥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要严格遵守新闻纪律,规范药源性兴奋剂相关事件的宣传报道。

第14篇:反舞弊及投诉举报制度(征求意见稿)

XXXX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及投诉举报制度(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治舞弊,加强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证券交易市场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明确了反舞弊工作的宗旨;反舞弊的责任归属;舞弊的概念及形式;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及职能;反舞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舞弊的预防和控制;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和报告;投诉举报的保密和奖励;舞弊的补救措施和处罚;适用范围。

第三条 宗旨是规范公司所有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四条 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反舞弊行为的指导工作;公司管理层负责建立、健全并实施包括舞弊风险评估和预防在内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机制;审计部负责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各机构各部门承担本组织内部的反舞弊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 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正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表现形式如下:

(一)收受和支付贿赂或回扣;

(二)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产;

(三)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四)故意隐瞒、错报使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六)偷逃税款;

(七)出售不存在或不真实的资产;

(八)其他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谋取公司不当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二章 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及职能

第六条 公司指定审计部为公司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及执行公司反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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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股份有限公司

弊工作中的跨部门的、公司范围内的反舞弊工作,包括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协助管理层各部门进行年度反舞弊工作的风险评估;进行公司反舞弊工作的独立评估;协助开展公司反舞弊宣传活动;受理舞弊举报、调查及报告。

第七条 审计部应定期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汇报反舞弊工作并听取其工作指导。

第三章 反舞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 公司管理层既要把反舞弊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也要积极支持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的日常工作,并从预算、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与充分保障。

第九条 针对反舞弊工作,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应进行指导、监督及必要的参与。

第四章 舞弊的预防和控制

第十条 公司管理层的反舞弊工作主要包括: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 营造反舞弊的企业文化环境;评估舞弊风险并建立具体的控制程序和机制,以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建立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进行舞弊举报的接收、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接受来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一条 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

(一)最高管理层坚持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带头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和规范;

(二)公司的反舞弊制度及有关措施应在公司内部以多种形式(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局域网)进行有效宣传或培训,确保员工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培训;

(三)对新员工要进行反舞弊培训及诚信道德教育;

(五)针对不道德行为和非诚信行为可以通过举报渠道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公司应制定并实施行之有效的教育和处罚政策。

第十二条 评估舞弊风险并建立具体控制机制,主要通过以下手段:

(一)管理层在进行年度的企业风险评估时,应将舞弊风险评估纳入其中。管理层要在公司层面、业务部门层面和主要会计账户层面中进行舞弊风险识别和评估,评估包括舞弊风险的重要性和可能性。这些评估还包括虚假财务报告、公司资产的盗用和未授权或不恰当的收入或支出等。

(二)实施控制措施以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管理层要建立并采取有关确认、防止和减少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滥用公司资产的措施;公司各机构各部门应建立内部的反舞弊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可以是不同的形式:如批准、授权、核查、核对、权责分工、工作业绩复核以及公司资产安全的保护等。针对发生舞弊行为的高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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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股份有限公司

险区域,如财务报告虚假和管理层越权,以及信息系统和技术领域,建立必要的内部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包括绘制业务流程图和制定管理制度,将业务舞弊和财务舞弊风险与控制措施相联系,从而在舞弊发生的源头建立控制机制并发挥作用。

第十三条 公司对准备聘用或晋升到重要岗位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例如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犯罪记录等。背景调查过程应有正式的文字记录并封存。

第十四条 建立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负责接收舞弊举报、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接受来自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的监督。

第十五条 管理层对舞弊的持续监督应融入到日常控制活动中。

第五章 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报告

第十六条 审计部负责建立举报电话、电子邮件和信箱等并对外公布,作为各级员工及与公司有直接或间接经济关系的社会各方反映、举报公司及其人员违反职业道德问题的情况,或检举、揭发实际或疑似舞弊案件的渠道。(见附件一)

第十七条 对涉及普通员工及中层管理人员的匿名举报,由审计部做初步评估后再决定是否上报;若为涉及普通员工及中层管理人员的实名举报,审计部自接到举报后3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批准是否立项。若为涉及高层管理人员的匿名或实名举报,审计部自接到举报后2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批准是否立项。审计部在进行有关调查时,视需要还可联合公司内有关部门或聘请外部专家参与调查。对于实名举报,无论是否会立项调查,审计部都需要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

第六章 反舞弊举报的保密和奖励措施

第十八条 参与舞弊案件调查的人员不得擅自泄露舞弊举报及调查的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对违规泄露检举信息或对举报人员、调查人员采取打击报复的人员,将予以撤职乃至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 举报案件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见附件二)

第七章 舞弊的补救、处罚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发生舞弊案件后,在补救措施中应有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的书面报告,对违规者采取适当的措施,并将结果向内部及必要的外部第三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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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二条 对证实有舞弊行为的员工,公司按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行为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十四条 在董事会授权下,本制度由审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XXXX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

附件一:投诉举报渠道

受理部门:审计部

投诉举报热线电话: 020-85566398-864 邮件地址:shenji@etonetech.com ;jubao@etonetech.com 通信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89号天河软件园华景园区A座一层02号,510630

附件二:反舞弊投诉举报的奖励办法

第一章 奖励范围

第一条 任何经查证属实、挽回经济损失的舞弊举报,将给予举报人奖励。

第二条 匿名举报、个人职责范围内或受单位委托的举报、审计人员的举报不属本办法奖励范围。

第三条 为有利查办案件和对举报有功者进行奖励,提倡以实名进行举报,审计部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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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奖金来源和奖励标准

第四条 审计部为本公司受理举报的职能部门,并负责办理奖励举报人事项。

第五条 对举报案件的有功人员,根据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实际额度,给予奖励,奖励举报人的奖金来源是举报事项挽回的损失或罚款,奖励标准如下:

(一) 举报并配合调查、但未提供有效证据,经查证属实,按挽回经济损失额的10%、或按罚款额的30%奖励,奖金最高不超过1万元。

(二) 举报并提供直接线索、证据,经查证属实,按挽回经济损失额的20%、或按罚款额的50%奖励,奖金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 举报重大舞弊行为,经查证属实并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含)以上,按挽回经济损失的20%奖励,奖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 单个案件举报奖励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发放。

(五)举报同一案件的,不重复奖励。对举报同一案件中有数个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金,根据个人在其中所起作用进行确定。原则上奖励最先举报者或贡献大的举报者。对联名举报的,奖励金发给参与举报的全体人员,奖金总额按本办法奖励标准执行。

第三章 奖金的审批和发放

第六条 奖金由审计部在结案后7个工作日内提议,经董事会领导核准后发放。

第七条 为充分保护举报人的利益,奖金的发放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因涉及税务和保密问题,这部分不以制度形式进行规定,还需探讨更好的方式):

(一)由举报人递交合理发票等至审计部,然后由审计部以部门费用报销形式代为领取,再发放至举报人;

(二)由审计部出面申请,经董事会领导核准后,以工资形式秘密发放,如加班费或绩效奖励。

第八条 举报人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领取举报奖金,逾期作放弃奖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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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工商双反工作汇报

工作汇报

局领导:

为了迎接省工商局双反局的工作检查,现将1-5月份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为了贯彻落实省局竞争执法工作会议情况,分局领导十分重视,作了全面的认真传达和部署,为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的目标值,对分局下属各单位进行了任务分解,要求分局各单位积极响应,踏实工作,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第二、在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方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不松懈,特别是在接到市局关于转发《***省工商局关于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后就立即行动起来,选派执法人员,安排执法车辆、筹备宣传材料以及展板图像,并于5月18日参加了***区委、区政府在***公园大门口举行的驻区几十个部门的大型宣传日活动,当天就接待群众反映情况100多人次,发送打击传销、禁止传销的宣传材料500余份 ,收到良好效果。目前我局正在继续抓紧落实《通知》精神,密切于当地公安以及街道社区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按照《通知》要求逐项逐条的认真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查办一批案件,建立健全信息录入系统,力争使非法传销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取得成果。第

三、按照省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通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分局党组高度重视,在辖区全面开展了对通讯业务经营单位及其分支机构、代办商、门店以及手机经营超市、商店、专卖店、维修店等进行了专项整治和检查。目前此项工作已经进入了第二阶段集中整治的阶段,各项政 1

治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实施中。

第四、对大型零售商、超市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年初,为了确保两节期市场的有序和稳定,对辖区内的各大商场,超市及建议网点开展了全面的检查工作,尤其在食品安全方面,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做到认真仔细,高标准严要求,先后对***虹盛商场等10家的大型食品综合商场进行了行政指导,提出了整改意见,收到较好的效果,今后将继续常抓不懈,加强监管。

第五、在执法办案方面,截至目前,全分局已收缴罚没款22万元,立案106起,结案86起,其中万元以上罚没款案件结案9起。

第六、扫黄打非工作情况,分局党组非常重视,按照上级的工作安排,指派专人,对有毒有害涉及政治性的非法出版物、网络信息、法轮功邪教非法出版物等涉密工作,进行了专项的检查和查堵收缴工作,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进行了46次专项查堵收缴工作。

根据《***市公安局、***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公告的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在辖区开展了拉网式监督检查,发送公告材料61份,对61户印刷企业逐户进行了登记,对进一步规范印刷业的经营行为起到了良好作用,对不法行为起到了威慑作用。

第16篇:内部审计与反舞弊实务森涛培训

内部审计与反舞弊实务

深圳,上海,广州 长期开课

适合对象:

企业内部审计、内部控制部门负责人,拥有内部审计职能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从事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实务操作的部门主管及一般员工,其他对内部审计、内部控制感兴趣的有识之士,以及想提高企业综合管理能力的优秀积极人士。

课程特色:课程全部采用先进企业现用实际案例解析说明+启发式讲授+互动式教学+小组游戏+角色扮演+系统介绍 课程背景

我国是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国家,中小企业的发展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增长。一项针对2004年我国全部中小工业企业的研究报告指出,近年来,中小企业发展迅速。从2001年到2004年的短短三年间,新增企业10万余家,增长了61.05%;总资产规模也上升近六成,而工业增加值、产品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均翻了一番;2004年中小工业企业创造的利润是2001年的近2.5倍,年均增长达34.4%。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仍存在诸如民营企业很难发展为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过短,中小企业体制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固然有外部竞争环境的原因,但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不完善、不到位是其根本原因。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应发挥重要作用。

内部审计是现代公司治理的一部分,并且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之间存在互动关系。内部审计既是公司治理的一部分,同时又是评价治理有效性工具之一。由此,基于公司治理而产生了诸如战略审计、风险管理审计等新型的内部审计业务。有效的公司治理是保证内部审计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而内部审计作用的充分发挥又可以促进公司治理的完善和发展。

现在,我国正处于全面发展的时期,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但是腐败成为了我国最大的社会污染,它不仅造成各种经济损失,而且还构成了对我国共产党及其政府的合法性的严重挑战,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极大关注和忧虑,企业内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屡禁不止,有的还日趋严重,所以我们必须从腐败现象当下的特点入手,把防腐败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上面,尽最大的努力来降低腐败发生的可能性,提出可行的政策,使有关人员无空子可钻,达到让其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也不敢腐败的目标。

故加强内部审计与反舞弊方面的理论和实务培训是中国企业的当务之急。 课程收益

1、理解内部审计部门的定位

2、理解如何成为合规的“内审人”

3、了解内审人员能力模型和职业发展通路

4、掌握内部审计标准化流程和注意事项

5、掌握具体循环舞弊审计要点

6、学习先进企业的审计和稽查经验,思考内审如何适应时代的变化

课程大纲:

一、审计理念、团队及能力

1、内审定位和目标 1.1 内审定位探讨 1.2 IIA定义 1.3内审目标探讨

2、内审职业环境和未来十大转变

3、思想上如何成为“合格”的内审人 3.1通用要求 3.2职业要求

4、内审职业胜任能力模型和职业发展通道 4.1胜任能力模型内容 4.2胜任能力模型举例 4.3职业发展通路构建

4.4职业发展通路模型举例

5、内审团队组建和能力打造 5.1内审团队分类 5.2内审人员招募 5.3能力打造方法

6、内审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6.1与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关系 6.2与其他各部门关系

二、内审实务

1、内审工作标准化流程之准备阶段工作 1.1如何选择对象 1.2如何分配资源 1.3如何协同

1.4如何出具审计方案 1.4.1 方案目的 1.4.2方案作用 1.4.3出具步骤 1.4.4制定方法 1.4.5制定要点

2、内审实施阶段工作 2.1原则问题

2.2审计通知及入场会 2.3资料收集

2.4审计方法十一种 2.4.1访谈法注意十二点 2.4.2审核分析四法 2.4.3观察法 2.4.4函证法

2.4.5盘点法八技巧

2.4.6因果法和果因法 2.4.7拉窗帘法

2.4.8遵循法和思维创新法 2.4.9解剖麻雀法和高屋建瓯法 2.4.10否定之否定法 2.4.11红旗标志 2.5抽样

3、内审底稿编制及审阅

3.1编制内容,证据相互印证 3.2底稿参考模版 3.3底稿审阅

4、内审报告编制和分发 4.1报告形式和内容 4.2报告五要点 4.3报告发送

5、国际内部审计标准介绍(红皮书体系解读)

6、后续审计

6.1 如何沟通和保证 6.2后续审计范围及方式

7、内审质量管理 7.1底稿和报告复核 7.2 项目抽查 7.3 质量评估

8、内审保密和安全管理

9、内审三级档案管理

三、舞弊风险理论及舞弊调查

1、舞弊风险理论

2、常见舞弊类型

3、有效舞弊预警和调查方法

四、各业务循环审计要点和案例研究

1、人力

1.1审计要点 1.2 查处诀窍 1.3案例研究

2、财务

2.1审计要点 2.2 查处诀窍 2.3案例研究

3、采购 3.1审计要点 3.2 查处诀窍 3.3案例研究

4、物流

4.1审计要点 4.2 查处诀窍 4.3案例研究

5、生产

5.1审计要点 5.2 查处诀窍 5.3案例研究

6、研发

6.1审计要点 6.2 查处诀窍 6.3案例研究

7、销售

7.1审计要点 7.2 查处诀窍 7.3案例研究

8、信息系统 8.1审计要点 8.2 查处诀窍 8.3案例研究

9、投资筹资 9.1审计要点

四、其他

1、内审沟通技巧和冲突化解 1.1沟通技巧 1.2冲突化解

2、内审部门在内控体系推进建设中的作用 2.1内控体系推进部门设置 2.2内审部门的作用

3、内审、内控、风险管理的关系

五、思考

内审如何适应互联网化的发展 专家介绍:

邱健先生--高端审计管理老师/咨询师

精通审计全盘管理

精通内控风险管理

• 教育经历

邱健老师,1973年出生于湖南株洲,41岁,常住珠海,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CICS),高级风险评估专业人员证书(RAPC),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国际注册管理会计师(CMA)。

• 工作经历

1.2009—2013年,中国五百强排名247,全球乳业前十名的伊利集团(员工十几万人) 集团审计

部总监,伊利商学院高级培训师

2.2006—2009年 德豪润达电器股份集团(2004年深交所上市,下属公司10余家,员工两万多,珠海最大民营企业) 审计监察部经理

3.2001—2006年 广东威尔医学科技股份集团(2004年深交所上市) 审计部经理,负责协助董秘的上市工作

4.1994--2001年

香港汇达家具集团(员工5000多人,大陆4个工厂)

财务部主管,后提升为审计部经理

• 老师优势

邱健老师曾在外资、民营、中国五百强国有控股企业工作,并有在三家国内大型上市集团公司工作的经验,长期从事审计监察管理、内控与风险管理等职位超过19年,是国内极少数主讲专业的审计、内控与风险管理的高端老师,特别是“伊利集团”被评为全国内审工作先进企业,邱老师在这方面取得了宝贵的经验。

审计监察管理:在内部审计各领域的实际操作中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有一整套先进、严谨、实用的审计管理理念,具备内部审计管理平台的系统建设和团队领导能力。

内控与风险管理:参与组织和策划伊利集团内控体系建设和内控自评工作,将风险管理嵌入到内控体系当中,对内控和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维护、持续改进等具有丰富经验,对内控和风险管理最新理论有深入研究。

咨询辅导项目:曾经组织和策划伊利集团内控体系建设和内控自评工作,目前在福建泉州一家大集团公司,做内控体系和风险管理咨询管理和项目辅导,包括企业内控管理,风险管理,内控框架和指引落地工作,内控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内控和风控自评等。

• 授课风格

邱健老师钻研审计内控风险管理约20年,历经多行业多组织运营模式,善于将精深的理论与丰富实践经验相结合,并以通俗易懂语言进行教学。老师善于在讲课中例举多年经验中经典案例、行业内典型案例进行教学,使学员听得懂,记得住,能运用。另外,老师善于启发学员进行思考,如何将学到的成果与本企业的实际相结合开展工作,并给予对应指导。

• 服务特色

邱健老师秉承审计人严谨风格,培训前、中、后闭环控制,不断总结提升讲课和服务水平。老师每次培训前都开展课前调查,根据反馈的学员背景、资历、人数等调整授课方案,以求做到最贴合学员实际,达到最好的培训效果;培训中积极接收学员反馈意见,进行双向沟通,满足学员需求;培训后跟进培训效果,持续提升讲课和服务水平。

• 培训课题

审计监察类:《企业内部审计》《审计战略和审计体系构建》《各类型审计开展实务》《合规体系建设和反舞弊实务》《多种审计模式结合开展实务》《卓越绩效评估(审计)》《审计咨询与评估》 内控类:《企业内部控制》《COSO框架和内控规范指引》《内控评估》《内控体系建设实务》《各业务循环内控实务》

风险管理:《企业风险管理》《全面风险管理框架》《风险识别和评估》

综合管理类:《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管理》《内部审计与反舞弊实务》 • 服务客户

浙江海亮集团、黑龙江中国移动、广东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集团、骆驼蓄电池集团(襄阳)股份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深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三源特种建材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利集团、东莞华南印刷(香港)有限公司、德豪润达电器股份公司、广东威尔医学科技股份公司、香港汇达家具集团、东莞华智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航电电缆有限公司、珠海纳思达集团、广东科旺电器集团、福建泉州森源家具集团、广州白云电器、太阳诱电电子集团、深圳三诺电子集团等。 课纲类型: 公开课/企业内训

资料来源: 森涛培训网

第17篇:煤矿反舞弊及投诉举报管理规范(推荐)

隆源矿反舞弊及投诉举报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治舞弊,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明确了反舞弊工作的宗旨;反舞弊的责任归属;舞弊的概念及形式;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及职能;反舞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舞弊的预防和控制;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和报告;投诉举报的保密和奖励;舞弊的补救措施和处罚;适用范围。 第三条 宗旨是规范公司所有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四条 矿井管理层负责建立、健全并实施包括舞弊风险评估和预防在内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机制;各部门负责协助建立、健全

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各机构各部门承担本组织内部的反舞弊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正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表现形式如下:

(一)收受和支付贿赂或回扣;

(二)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产;

(三)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四)故意隐瞒、错报使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

(六)偷逃税款;

(七)出售不存在或不真实的资产;

(八)其他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谋取公司不当利益的舞弊行为。第二章 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及职能

第六条 公司指定办公室为公司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及执行公司反舞弊工作中的跨部门的、公司范围内的反舞弊工作,包括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协助管理层各部门进行年度反舞弊工作的风险评估。进行公司反舞弊工作的独立评估;协助开展公司反舞弊宣传活动;受理舞弊举报、调查及报告。

第七条 办公室应定期向审计委员会、矿汇报反舞弊工作并听取其工作指导。

第三章 反舞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 公司管理层既要把反舞弊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也要积极支持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的日常工作,并从预算、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与充分保障。

第九条 针对反舞弊工作,矿井管理层应进行指导、监督及必要的参与。

; 第四章 舞弊的预防和控制

第十条 公司管理层的反舞弊工作主要包括: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营造

反舞弊的企业文化环境,评估舞弊风险并建立具体的控制程序和机制,以降低

舞弊发生的机会;建立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进行舞弊举报的接收、调查、报

告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接受来自矿、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一条 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

(一)最高管理层坚持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带头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和规范;

(二)公司的反舞弊制度及有关措施应在公司内部以多种形式(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局域网)进行有效宣传或培训,确保员

(三)对新员工要进行反舞弊培训及诚信道德教育。

(四)针对不道德行为和非诚信行为可以通过举报渠道进行实名

公司应制定并实施行之有效的教育和处罚政策。

第十二条 评估舞弊风险并建立具体控制机制,主要通过以下手段:

(一)管理层在进行年度的企业风险评估时,应将舞弊风险评估纳入其中。管理层要在公司层面、业务部门层面和主要会计账户层面中进行舞弊风险识别和评估,评估包括舞弊风险的重要性和可能性。这些评估还包括虚假财务报告、公司资产的盗用和未授权或不恰当的收入或支出等。

(二)实施控制措施以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管理层要建立并采取有关确认、防止和减少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滥用公司资产的措施,公司各机构各部门应建立内部的反舞弊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可以是不同的形式。如批准、授权、核查、核对、权责分工、工作业绩复核以及公司资产安全的保护等。针对发生舞弊行为的高风险区域,如财务报告虚假和管理层越权,以及信息系统和技术领域建立必要的内部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包括绘制业务流程图和制定管理制度,将业务舞弊和财务舞弊风险与控制措施相联系,从而在舞弊发生的源头建立控制机制并发挥作用。

第十三条 公司对准备聘用或晋升到重要岗位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例如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犯罪记录等。背景调查过程应有正式的文字记录并封存。

第十四条 建立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负责接收舞弊举报、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接受来自审计委员会和矿的监督。 第十五条 管理层对舞弊的持续监督应融入到日常控制活动中。 第五章 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报告

第十六条 办公室负责建立举报电话、电子邮件和信箱等并对外公布,作为各级员工及与公司有直接或间接经济关系的社会各方反映、举报公司及其人员违反职业道德问题的情况,或检举、揭发实际或疑似舞弊案件的渠道。(见附件一)

第十七条 对涉及普通员工及中层管理人员的匿名举报,由管理层做初步评估后再决定是否上报,若为涉及普通员工及中层管理人员的实名举报,自接到举报后3个工作日内报管理层批准是否立项。若为涉及高层管理人员的匿名或实名举报,自接到举报后2个工作日内报上级公司批准是否立项。在进行有关调查时,视需要还可联合公司内有关部门或聘请外部专家参与调查。对于实名举报,无论是否会立项调查,都需要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 第六章 反舞弊举报的保密和奖励措施

第十八条 参与舞弊案件调查的人员不得擅自泄露舞弊举报及调查的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对违规泄露检举信息或对举报人员、调查人员采取打击报复的人员,将予以撤职乃至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 举报案件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见附件二)

第七章 舞弊的补救、处罚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发生舞弊案件后,在补救措施中应有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的书面报告,对违规者采取适当的措施,并将结果向内部及必要的外部第三方通报。

第二十二条 对证实有舞弊行为的员工,公司按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行为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受理部门:办公室

投诉举报热线电话:裴杰15617012227 邮件地址:419410603@qq.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禹州市神垕镇翟村隆源煤矿办公室收

第一章 奖励范围 第一条 报人奖励。

第二条 匿名举报、个人职责范围内或受单位委托的举报、审计人员的举报不属本办法奖励范围。

第三条 为有利查办案件和对举报有功者进行奖励,提倡以实名进行举报,办公室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第二章 奖金来源和奖励标准

第四条 办公室为本公司受理举报的职能部门,并负责办理奖励举报人事项。

第五条 对举报案件的有功人员,根据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实际额度,给予奖励,奖励举报人的奖金来源是举报事项挽回的损失或罚款,奖励标准如下:

(一)举报并配合调查、但未提供有效证据,经查证属实,按挽回经济损失的10%或按罚款额的30%奖励,奖金最高不超过1万元。

(二)举报并提供直接线索、证据,经查证属实,按挽回经济损失额的20%或按罚款额的50%奖励,奖金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举报重大舞弊行为,经查证属实并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含)万元。

20%奖励,奖金最高不超过10

(四)单个案件举报奖励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发放。

(五)举报同一案件的,不重复奖励。对举报同一案件中有数个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金,根据个人在其中所起作用进行确定。原则上奖励最先举报者或贡献大的举报者。对联名举报的奖励金发给参与举报的全体人员,奖金总额按本办法奖励标准执行。 第三章 奖金的审批和发放

第六条 奖金由办公室在结案后7个工作日内提议,经矿领导核准后发放。

第七条 为充分保护举报人的利益,奖金的发放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因涉及税务和保密问题这部分不以制度形式进行规定,还需探讨更好的方式):

(一)由举报人递交合理发票等至办公室费用报销形式

(二)由办公室出面申请,经矿领导核准后,以工资形式秘密发放,如加班费或绩效奖励。

第八条 举报人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领取举报奖金,逾期作放弃奖金处理。

办公室以部门

第18篇:拒绝舞弊

拒绝舞弊,诚信参考

——化学学院13级举办考风考纪会议

随着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临近,12月11日,化学学院在工科3楼A区204教室举办了关于考风考级的主题会议。13级各班班长和学习委员共28人,13级辅导员刘文成老师参加并主持了此次会议。

晚上6:40,会议准时开始。会议伊始,刘文成老师向大家宣读了四级考试诚信倡议书。指出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倡导大家诚信参考。随即刘老师向大家介绍了舞弊的危害,舞弊行为将会被记入考生的学生档案和个人诚信档案。并提醒大家一些值得特别值得注意的事项,考试不得携带明确规定的违禁物品,如英语词典等。如果携带手机一定要关机,关闭手机闹铃等可能影响考试的应用。会议最后,刘文成老师向大家提出了她的要求,即大一四级过级率超过80%,并希望大家在考试中考出自己的最佳水平。

此次会议有利于营造我院学生的良好考试风气,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对于此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以后的各科考试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19篇:科龙会计舞弊

科龙财务舞弊手法

科龙事件的会计审计问题剖析

2006年7月16日,中国证监会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责任人的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与市场永久性禁入决定。这是新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自2006年7月10日施行以来,证监会做出的第一个市场禁入处罚。本文拟通过分析科龙电器违法违规行为中的会计审计问题,讨论其带给我们的思考和启示。

一、科龙财务舞弊手法分析

事实证明,顾雏军收购科龙后,公司的经营状况并无明显改善,净利润的大起大落属于人为调控,扭亏神话原来靠的是做假账。 (一)利用会计政策,调节减值准备,实现“扭亏”

科龙舞弊手法之一: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少计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金等编造虚假财务报告。经查,在2002年至2004年的3年间,科龙共在其年报中虚增利润3.87亿元(其中,2002年虚增利润1.1 996亿元,2003年虚增利润1.1847亿元,2004年虚增利润1.4875亿元)。

仔细分析,科龙2001中报实现收入27.9亿元,净利1 975万元,可是到了年报,则实现收入47.2亿元,净亏 1 5.56亿元。科龙2001年下半年出现近1 6亿元巨额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计提减值准备6.35亿元。2001年的科龙年报被审计师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到了2002年,科龙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对当年利润的影响是3.5亿元。可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其巨额资产减值计提及转回都是“公允”的7如果2001年没有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和广

1 告费用,科龙电器2002年的扭亏为盈将不可能;如果没有2001年的计提和2002年的转回,科龙电器在2003年也不会盈利。按照现有的退市规则,如果科龙电器业绩没有经过上述财务处理,早就被“披星戴帽”甚至退市处理了。可见,科龙电器2002年和2003年根本没有盈利, ST科龙扭亏只是一种会计数字游戏的结果。 (二)虚增收入和收益

科龙舞弊手法之二:使用不正当的收入确认方法,虚构收入,虚增利润,粉饰财务报表。经查,2002年科龙年报中共虚增收入4.033亿元,虚增利润近1.2亿元。其具体手法主要是通过对未出库销售的存货开具发票或销售出库单并确认为收入, 以虚增年报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根据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科龙电器2004年第四季度有高达4.27亿元的销售收入没有得到验证,其中向一个不知名的新客户销售就达2.97亿元,而且到2005年4月28日审计时仍然没有收回。此后的2003年和2004年,同样是在顾雏军和格林柯尔的操纵下,科龙年报又分别虚增收/%3.048亿元和5.1 27亿元,虚增利润8 935万元和1.2亿元。这意味着在顾雏军入主科龙之后所出具过的3份公司年报都存在财务造假,将不曾实现的销售确认为当期收入。

(三)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资金

科龙舞弊手法之三: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资金。经查,科龙电器2002年至2004年未披露与格林柯尔公司共同投资、关联采购等关联交易事项,2000年至2001年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关联交易,2003年、2004年科龙公司年报也均未披露使用关联方巨额资产的事项。

2 顾雏军入主科龙不久便开始在各地疯狂收购或新设控股子公司,通过收购打造的”科龙系”主要由数家上市公司和各地子公司构成。到案发时,科龙已有37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28家分公司。由顾雏军等在境内外设立的私人公司所组成的“格林柯尔系”在国内亦拥有1 2家公司或分支机构。此间”科龙”与”格林柯尔”公司之间发生资金的频繁转换,共同投资和关联交易也相当多。科龙公司在银行设有 500多个账户都被用来转移资金。在不到4年的时间里,格林柯尔系有关公司涉嫌侵占和挪用科龙电器财产的累计发生额为34.85亿元。

如此看来,对于格林柯尔而言.科龙只是一个跳板,它要做的是借科龙横向并购,利用科龙的营销网络赚取利润。顾雏军把国内上市公司科龙当作“提款机”.一方面以科龙系列公司和格林柯尔系列公司打造融资和拓展平台为由.通过众多银行账户,频繁转移资金,满足不断扩张的资本需求,采用资本运作通过错综复杂的关联交易对科龙进行盘剥,掏空上市公司,另一方面又通过财务造假维持科龙的利润增长。

二、科龙审计报告透视

科龙财务造假该打谁的板子?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自然难脱干系。

2002年之前,科龙的审计机构是安达信,2001年,ST科龙全年净亏1 5亿元多,当时的安达信”由于无法执行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得合理的保证来确定所有重大交易均已被正确记录并充分披露”给出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82年,安达信因安然事件颠覆后,其在我国内地和香港的业务并入普华永道,普华永道对格林柯尔和科龙这两个”烫手山芋”采取了请辞之,举。

3 之后,德勤走马上任,为科龙审计了2002年至2004年的年报。在对ST科龙2002年年报进行审计时,德勤认为”未能从公司管理层获得合理的声明及可信赖的证据作为其审计的基础,报表的上年数与本年数也不具有可比性”,所以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此前安达信曾给出过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2001年年末科龙整体资产价值不确定的情况下,德勤 2002年给出“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得有些牵强。在此基础上,2003年德勤对科龙2003年的年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04年德勤对科龙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尽管在2004年年报披露之后德勤也宣布辞去科龙的审计业务,但它此前为科龙2003年年报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为 2002年,2004年年报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没有撤回,也没有要求公司进行财报重述。既然科龙被证实有重大错报事实,德勤显然难以免责。据媒体透露.证监会基本完成了对德勤的调查,德勤对科龙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审计程序不充分、不适当,未发现科龙现金流量表重大差错等。 第一,在执行审计程序等方面,德勤的确出现了严重纰漏,对科龙电器的审计并没有尽职。例如,证监会委托毕马威所作的调查显示:2001年10月 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科龙电器及其29家主要附属公司与格林柯尔系公司或疑似格林柯尔系公司之间进行的不正常重大现金流出总额约为 40.71亿元,不正常的重大现金流入总额约为34.79亿元,共计75.5亿元。而这些在德勤3年的审计报告中均未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条件之一,即须认为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的现金流量。根据《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

4 号一一审计报告》第1 8条规定,意味着德勤认为科龙2002。2003。2004年度的现金流量表是公允的。

第二,德勤对科龙电器各期存货及主营业务成本进行审计时,直接按照科龙电器期末存货盘点数量和各期平均单位成本确定存货期末余额,并推算出科龙电器各期主营业务成本。在未对产成品进行有效测试和充分抽样盘点的情况下,德勤通过上述审计程序对存货和主营业务成本进行审计并予以确认,其审计方法和审计程序均不合理。

第三,德勤在存货抽样盘点过程中缺乏必要的职业谨慎,确定的抽样盘点范围不适当,审计程序不充分。德勤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实施抽样盘点程序时,未能确定充分有效的抽样盘点范围,导致其未能发现科龙电器通过压库方式确认虚假销售收入的问题。存货监盘也是一项重要的审计程序,如果进行账实相符核查,科龙虚增的主营业务利润其实并不难发现。

第四,科龙销售收入确认问题,体现出德勤未能恰当地解释和应用会计准则,同时这也说明德勤未能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收入的确认应该以货物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为标准,一般来说仅以”出库开票”确认收入明显不符合会计准则。如果一项销售行为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就不应确认为收入。未曾实现的销售确认为当期收入必然导致利润虚增。对较敏感的“销售退回”这一块,德勤也没有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致使科龙通过关联交易利用销售退回大做文章,转移资产,虚增利润,这也是德勤所不能回避的错误。

第五,德勤审计科龙电器分公司时,没有对各年未进行现场审计的分公司执行其他必要审计程序,无法有效确认其主营业务收入实现的真实性及应收账款等资产的真实性。科龙有很多分公司,子公司,组织结构相当复杂。按

5 照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审计风险,即审计重要性水平来确认每年对哪些分公司进行现场审计。

三、思考与启示

对于科龙财务造假,中国证监会已做出处罚决定,但其引发的相关问题令人深思,主要有:

(一)科龙财务造假根源何在

科龙财务造假的根源仍然是公司治理结构问题。2001年,科龙实施产权制度改革,通过股权转让引入”格林柯尔”实现了民营化重组,其初衷是希望民营资本的介入能够打开产权之结,改善公司治理。现在看来,在顾雏军的把持下,科龙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不但没有改善.反倒被强化了。几年来公司的会计数字游戏、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资金被”掏空”等一系列恶性事件再次凸显其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从表面上看.科龙已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权力制衡机制.但实质上公司治理仍存在严重缺陷。顾雏军利用其对公司的超强控制力, 以其他股东的利益为代价为格林柯尔谋利,导致科龙陷入新的危机。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也是名存实亡。当科龙为种种“疑云”笼罩,投资者蒙受巨额损失之时,科龙的独立董事始终未能发表有助于广大中小股东揭晓”疑云”的独立意见,难怪科龙的中小股东发起震撼中国股市的要求罢免其独立董事的“独立运动”。

当然,公司治理不仅包括内部治理,还包括外部治理,否则治理的重任难以完成。那么,外部治理的关键又是什么?是法制的完善和监管的有效性。有法不依.任何公司治理、监管制度和企业的社会责任都可能失去存在的基础和保障。虽然市场主体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会与制度博弈,而法律法规

6 就是为了约束和防范这种试图突破制度的行为而设置的。若缺乏有效监管,这种企图突破法律制度的活动将会变本加厉。要约束公司行为,保障其内外部治理的实现,必须落实监管的有效性,最终使公司问题通过监管而得到及时发现、制止和惩戒。

(二)强化市场监管是维护市场秩序的保证

证监会是对证券市场行为进行全程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机构。顾雏军涉嫌多项证券违法违规问题,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查处是完全必要的。事实上,2002年以来科龙的经营业绩出现剧烈波动,已经引起公众的普遍关注和质疑,现已查实公司所披露的财务报告与事实存在严重不符,但它居然能够利用财务数字游戏在中国证券市场上”混”了近5年。可以说,科龙是”自我曝光”在前,公众质疑在先,证监会立案调查滞后。作为市场监管者的证监会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的苗头,进行有效监管,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投资者,反映出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效率有待提高。

此外,从证监会立案调查科龙事件,到顾雏军等人被拘捕,投资者未能及时从相关方面获取案情进展情况,即使案情细节不便披露,对于科龙问题的严重性或复杂程度也应有个交代。相比之下,创维事件发生后,香港廉政公署立即发布包括涉案人员、案件主要内容在内的详尽信息的做法,不能不让人感到目前投资者应有的知情权依然欠缺。 (三)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问题

如果说良好的公司治理是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第一道防线,那么独立审计是防范会计信息失真和舞弊行为的另一道重要关卡。拥有国际“四

7 大”会计师事务所金字招牌的德勤没有把好这道关,反而深陷”科龙门”,由此可以发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执业也存在一些问题。 问题一: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操守

自从我国会计审计服务市场对外开放以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以其独有的品牌优势、人才优势和先进的管理制度占据了国内审计服务的高端市场,业务收入和利润率遥遥领先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国际资本市场的磨砺和实力赋予了其极高的品牌价值,为其带来巨大的商誉和业务机会。所以.德勤作为科龙的审计机构.其专业胜任能力毋庸置疑。而科龙聘请国际“四大”之一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来做审计,也相信其审计报告的公信力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然而,事实证明,如果审计师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就可能成为问题公司粉饰其经营业绩的“挡箭牌”,并给事务所带来一连串麻烦。鉴于德勤在科龙审计中的表现,难怪有人怀疑德勤在中国大陆是否存在“双重执业标准”。否则,审计师完全可以发现科龙的问题和顾雏军的犯罪事实。所以.审计师在出现错误时.简单地将其归结为“某些固有局限”所致,或是被审计公司管理层的造假责任等,会使社会公众对审计行业产生不信任感.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也极为不利。反观目前审计行业的现状,审计师职业道德缺失已导致大量的审计失败,审计师知情而不据实发表意见和预警信息,不仅是失职,还有渎职嫌疑,不但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损害了事务所和国家的长远利益。

当然,审计师身陷问题公司,制度环境也是制约因素之一。人们习惯称审计师为“经济警察”,实际上夸大了外部独立审计的作用。审计师没有司法或行政权力,因此可能无法获得能与行政或司法机构比肩的信息。此外,会计

8 师事务所和客户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现在许多审计师身陷问题公司,主要因为上市公司能够左右会计师事务所的饭碗。而且,道德审判意识不强且违规成本又低,因而在利益的诱惑和驱使下,对于造假企业,审计师仍有可能铤而走险。

问题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超国民待遇”

近年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内地的业务发展迅速,与此同时,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陷入财务丑闻的事件也开始出现。一向以质量精湛、执业独立而占据国内大部分审计市场的四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开始成为被告。“科龙一德勤”事件中受指责的问题是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在我国享受”超国民待遇”,主要问题是对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能否建立和执行统一的监管标准。诚信制度面前应当“人人平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给予国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平等竞争的平台,使公平公正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四)审计风险防范

德勤对科龙审计失败,再次说明了事务所审计风险防范的重要性。 目前审计师面临的审计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企业组织形式纷繁复杂和经营活动多元化,要求审计师们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事务所要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另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民事赔偿方面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无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失败是否受到行政处罚,只要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就可以作为被告,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其向法庭自我证明清白.或承责或免责,这样一来审计师的责任更为重大。

面对目前独立审计行业的系统性高风险,无论国际所还是国内所均难幸免。财务丑闻中不能排除有审计人员参与或协助造假,或有审计质量问题,

9 但也不能否认审计人员也会成为造假公司的受害者。导致上市公司审计失败的原因很复杂,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就曾总结过其中最重要的十大因素。但审计失败最主要的原因:一是审计结果是错误或者不恰当的;二是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没有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或者审计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过错甚至欺诈行为。因此.增强风险意识,通过完善制度.提高质量来推动独立审计的良性发展,是化解审计风险之根本。

第20篇:采购舞弊审计

曾经做过一个采购舞弊审计,做到后来,老板不给审下去了,在审计出问题后辞职了几个采购员,再继续审下去,人都跑光了,就没人干活了,现招也来不及。现在把这个过程分享给大家。

当时,我刚跳槽到一家单位,面试的时候在自我介绍的时候提到一句:曾经做过某个举报事项的审计,加上面试时其他方面表现可能还算不错,就被录用了。

入职不到一个月,接到第一个审计项目就是对已经辞职的采购经理做离任审计。我入职、采购经理离职时间刚好是一致的,从头到尾,我都没与此人见过面。领导布置任务了,就认真开始做吧。

说实在的,刚进公司,一头雾水的,就接到这么一个审计项目,压力很大。采购水很深,做采购流程审计原本就是一件比较复杂的审计,还要我查出这个采购经理有什么问题,就难上加难了。

我根据采购循环的要求,一步一步,循规蹈矩的做审计,耗时约一个月,仅查出一些小问题,比如合同不规范存在风险、比价资料不全等。老板对我的期望值在逐渐下降,我的压力是越来越大!

大概入职3个月吧,我萌生了退意,开始找下家了。

同时,我抛开传统的审计流程,从每一笔订单开始。公司用的是ERP系统,我就天天坐在电脑前,查订单、合同、比价、供应商.......,系统中约10万份有效订单,30多万行,我大概查了不到1/2订单,每天看订单,看到要吐! 看订单很辛苦,但对我来讲,相当于身临其境的把以往的采购流程走了一遍。渐渐的,有眉目了。问题集中在20多个供应商上,我从系统中导出了全部供应商信息,比对订单,重点查有问题的供应商。

突破口是一笔不起眼的,金额不大的小订单,采购员在这个供应商只买了一次,没有比价信息,没有招标信息,供应商信息不全,问这个采购员怎么回事,采购员先说需要的比较着急,就随便找了这家,后说记不清了。

然后我就查了采购员的个人信息,通过人力资源,发现采购员是从其他公司跳槽过来的,之前任职的公司注册地点与这个供应商注册地点很近。然后找了工商局的关系,查到此供应商的监事是该采购员之前任职的公司的老板。再继续查存在质疑的几家供应商,都有类似的相互牵扯的关系,什么A公司的会计是B公司的董事之一,B公司的经营地址与C公司的一样了,C公司对外宣传登记的手机号码是某采购员老婆的手机了....差不多就是拔出萝卜带出泥那种,一搞一串!还有D公司因为质量有问题被我们公司踢出合格供应商名录,立马就有个新注册3天的E公司被神一样的采购员从茫茫人海里找到了,并且开始大规模签约采购了,而采购员这么做是因为采购经理要求的。更搞笑的是,因为某几家供应商在系统中登记的信息不全,我要求采购员和这些供应商联系,提供完整的信息,结果几天后发现系统中信息被人为修改过了,被我发现后,该信息的采购员一周内神速辞职!

然后领导就让我写报告了,把已经发现的问题做个总结,其他就不要继续了。

总共3人辞职,1人受到处罚,其中辞职的一个人是老板司机的侄子。已经离职的采购经理也被叫回来谈话,要求他采取措施,弥补损失。

再然后,我的座机、手机被采购部某些人拉黑了。

从这个审计中,我得出几个结论

1、采购的水真不是一般的深!是TM的太深啊,没事别去搅合,除非万不得已

2、换位思考很重要

3、不要小看基础工作,不要忽视金额小的订单

4、办法总比问题多

5、新来的人要做好被考验(或者是当炮灰)的准备

审计结果还算万幸,不管怎样,在我入职最困难的时候找到了突破点,交了份还算满意的答卷,至少交差了。 最后说下我的工作背景:上市公司审计经理(不是审计部经理)工作时间满20年了,内审工作时间5年

反舞弊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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