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县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
工作小结
栾城县内共有酒类经营户1075户,其中酒厂4个,批发企业7家,其余为酒类经营门市部,共有从业人员千余人。县域内主要以味道府系列酒为主,占到了我县内流通领域内白酒销售的百分之六十。其它以我省内的板城烧锅、山庄老酒、十八酒坊等,其它酒所占份额很少。
一、专项整治情况
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以来,我县把酒类经营户较集中的批发市场、沿街名言名酒店、大型超市和城乡结合部作为检查的重点区域。特别突出了农村小酒厂、小作坊的整治。针对当前酒类市场安全现状和目前假冒伪劣酒的销售特点,把假冒伪劣葡萄酒的清查作为重中之重,把五粮液、茅台、剑南春等国内名酒和板城烧锅、山庄老酒、十八酒坊等省内畅销酒作为检查的重点品牌。对全县的散白酒制作作了全面的排查。特别是对未依法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或违规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的行为、无证经营或明零暗批的行为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整治。在开展专项整治的时间里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检查销售单位数835家,检查餐饮单位数280家,发现未办理酒类备案登记数612家,不办酒类备案登记数608家;签定《酒类商品经营销售承诺书》600多份;合计查处不合格白酒22瓶,价值160余元;不合格啤酒523瓶,价
值1000余元;查处违规案件30起,其中销售疑似不合格白酒一起,销售过期和不合格啤酒10起,无随附单案件28起;处罚金额合计22100元,有力打击了售假贩假现象,维护了我县酒类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存在问题
1、个别执法人员书写文书字迹不正规,在今后工作当中要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要学好法,用好法,提高业务素质,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2、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耐心,急于求成,工作不够细心,遇到阻力不能正确面对,缺乏责任心。
3、缺乏与酒类经营户进行定期沟通,要认真听取酒类经营户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立信息沟通和谈心活动,进一步拉近与经营户之间的距离,为正当合法的酒类经营户保驾护航。
4、联合执法力度不够,针对钉子户缺乏有效的应对手段,助长了不法经营户的嚣张气焰,
5、任务大,人员不足。全县共有172个村,酒类经营散户遍布全县各村,我县地处平原,交通发达,村庄相连,难免会有外地经销户跨县经营,而我县酒类执法人员少,经费不足,工作中虽歇尽全力,仍难免会有遗漏之处。
201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