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区卫生局医政科201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从促进全区“卫生”发展的大局出发谋划医院建设,立足医院人才、环境、设施等实际情况,规范管理。
一、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发展新农合医疗制度
1、继续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2011年底乡镇卫生院达标率100%,村卫生室达标率80%以上。
2、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率,使基金使用率达到85%以上,无透支,住院补偿比达50%以上。
3、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控制参合农民患者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加强转诊管理,转诊率控制在20%以内。
4、加强对新农合资金监管,定期检查新农合资金运行情况,有效遏制新农合资金骗套现象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1、按照法律、法规,协调处理医患关系,确保辖区内医疗机构及当事人无越级上访,群访事件的发生。
2、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医疗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每月对辖区内各医院发生的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和“医闹”事件的发生情况及时统计并按时上报。
3、积极探索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节机制。
三、继续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
加强对基层医疗单位关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的宣传和
培训,规范和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确保基本药物信息报送的准确性。
四、加强医疗服务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1、做好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中国国家处方集》征订工作,开展对辖区所属医务人员进行抗生素临床应用和院内感染知识培训。按照医院等级评审要求,各二级以上医疗单位要尽快建立临床药师制度,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按要求做好抗生素临床应用的用药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同时加强处方点评制度,做到有方案、有措施。
2、加强对医院重点部门院内感染控制的监督检查,及时下发通报和整改意见。
3、加强对骨伤医院临床输血的规范化管理,重点检查医院的临床用血管理计划、方案和措施。是否开展了合理用血培训,成分输血能否达到95 %以上。
五、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和科研课题研究。鼓励医疗机构积极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政策措施。
2、积极参与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等各级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
3、积极开展中医药信息宣传工作,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报送中医药数据达标。
六、深入开展继教工作,扎实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1、按照市局要求,稳步推进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00%完成培训任务。
2、做好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下一年度继教培训人员的统计和教材的预定工作。
3、加强对毒麻药品的监管。全面完成辖区内医疗机构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工作。不定期对各医疗单位毒麻药品的使用和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进行督导检查。
七、积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好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应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