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暂行规定
1、为了加强在施工、生活等方面的管理,各专业队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要求全体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规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胸卡、安全帽,自觉接受现场安员的检查和监督。
3、严格执行现场动火规定,氧气瓶乙炔瓶分开存放,使用时间不得小于8米,离操作点也不得小于8米。操作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焊接或切割时,周围必须设置灭火器,并不得有任何可燃物体,消除火灾隐患。在危险性大的区域动火,还必须有专人监护。
4、做好用电的管理工作,做到节约用电、安全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热毯、电炉、电取暖器等,如有违反,罚款1000元。
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如有违反,罚款1000元。
6、所有施工人员都要爱护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做到文明生产,要求活干完,场地清,按现场规定按时清扫现场包干区。
7、维护好办公室、宿舍生活区的清洁卫生,不随地乱扔垃圾、乱倒污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8、本暂行规定在正式规定颁布之前,希望全体人员严格执行。
2003/4/28
《工地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暂行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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