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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团立方电子商务合同

发布时间:2020-03-04 01:10: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365团立方 项目电子商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公司地址: 联系人:

乙方: 公司地址: 联系人:

鉴于:

1.甲方是一家在中国大陆注册并持续存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乙方是一家具有房地产业务线上技术开发、咨询、资讯设计、制作、网络广告代理等和渠道外拓等线下资源整合的企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基本网络营销推广及技术服务、项目网络展示、网络预订服务及线下资源整合以及甲方为所有乙方会员提供位于 项目的独家专项优惠事宜,达成本战略合作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词解释:

1.1“基本网络营销推广及技术服务”是指基于365淘房网电子商务平台,利用平台具备的包括但不限于365淘房网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列表、频道页等在内的图文、全景动画,以及支撑介质的技术后台和管理后台,为甲方及其项目提供推广宣传服务。该类服务包含的具体服务项目为:平台媒体推广及技术支持、团购、拍卖系统及技术支持。

1.2“项目网络展示及网络预订服务”是指365淘房网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专门用于展示单一项目的“团购登记”系统以及随附的信息维护、流程建议、支付系统支持等服务。该类服务包含的具体服务项目为:房源产品展示系统及技术支持、信息维护、拍卖、团购、支付系统及技术支持。

1.3“线下资源整合”是指渠道派单宣传、竞品拦截、看房车、大客户拓展、社区巡展、入户投递、暖场活动以及经纪人一二级联动、PR活动资源等。

第二条 合作内容和合作模式

2.1合作内容

2.1.1甲方系 项目(楼盘)的开发销售主体,乙方有合法权利利用365淘房网的网络资

1 源为甲方提供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及技术支持服务,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项目(楼盘)在合作期间对部分在售房源(见附件一在售房源清册)的网上销售工作。

2.1.2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2015 年4月8日起至2015年7月7日止。如因甲方原因(如预售证问题)导致无法供货销售或合作期满时合作房源未销售完毕,则双方在可另行协商确定新的合作期限。

2.1.3合作期限内,甲方为乙方所有会员提供人民币“6000享97折”的专项优惠,该优惠以购房者持有会员服务合同书(乙方提供作为合同附件)为界定标准,而无论其订单方式为线上或线下,甲方均承诺365淘房网会员除享有项目现场提供的一切购房优惠政策外,以上专项优惠是365淘房网会员可叠加的独享排他优惠,且为低于本项目同期市场价的优惠价格。

2.1.4 甲方承诺,以上购房优惠服务可用于购买 楼盘在售所有房源(见附件一的在售房源清册),共计 (有5套特价房,不包含在此房源内)。凭此优惠购买的商品房与正常销售的商品房享有同样的服务和保障,该商品房的其他有关情况以购买人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2.1.5若甲方调整项目推盘量和开盘节点,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及费用等,根据调整后的推盘量和开盘时间做相应调整。

2.1.6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或其他任何关联机构都不应为限制区域内的楼盘提供网上销售、平台媒体推广及技术支持、旗舰店展示系统及技术支持、信息维护、支付系统及技术支持、团购系统及技术支持等电商支持。就本条而言,“限制区域”指以项目为圆心半径五公里内的范围。

2.1.7当购房者在甲方确认认购或签约后发生退定退房时,经甲方确认该购房者退定退房行为后,由乙方向购房者退还会员服务费,退款在乙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联原路退回购房者缴费时所使用的银行卡。 2.2合作模式

2.2.1在合作期限内,在甲方书面确认购房者成功签约后,双方一致协商同意,成功签约的购房者所缴纳的会员服务费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2.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未使用的线上推广资源,可在合作期内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补足,但甲方有权对这些推广的价格进行审核,并以甲方审核的值为准。

2.2.3在合作期间,乙方应每月将合同期内的推广计划分解为每月推广计划,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执行。

2.2.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如:按时派人参加甲方关于项目推广的例会、配合甲方进行项目推广计划调整等。

2 2.2.5乙方为甲方所做的项目推广信息,无论是线上推广还是线下推广,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推广,如因乙方随意进行销售承诺或虚假承诺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按照每次5000元的标准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还应赔偿。

2.2.6乙方为甲方所做的项目推广,无论是线上推广还是线下推广,甲方有权每日进行验收或每次活动后进行验收,乙方均应配合甲方的验收工作,并提供相关的考勤表、台账、合同、发票、验收单等。当甲方发现乙方的推广存在虚报或弄虚作假的情况时,乙方应立即加以改正,或者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作合同。

2.2.7乙方通过自身渠道导入的客户,乙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该客户由甲方公司销售团队负责现场接待。

2.3相关记录及对账

2.3.1乙方应指派专人至少每月一次与甲方就会员服务费的收款情况、客户认购、签约、退款、电商渠道客户等情况进行核对,针对核对结果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条 权利义务

3.1甲方权利义务

3.1.1甲方承诺项目权属清楚,所发布的房源信息符合法律规定,手续完备;

3.1.2甲方同意:若因甲方隐瞒房源信息而产生纠纷或受到有关机构处罚时,甲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和法律责任。

3.1.3甲方承诺对365淘房网会员在本合同发布的房源信息范围内提供优先选房服务; 3.1.4甲方对提供的房产质量、服务质量和企业信誉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应真实、合法提供企业、产品及其服务的相关信息(文字、图片)等,以便乙方向会员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信息服务。

3.1.5当项目进入正式销售期,甲方必须取得包括预售许可证在内的相关文件。 3.1.6若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次电商合作。 3.2乙方权利义务

3.2.1乙方在365淘房网电子商务平台上为甲方建立项目专项广告,为项目发布楼盘及房源项目信息,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展示、预订、支付等整套技术平台服务及线下资源整合服务。

3.2.2乙方负责收取此次活动的会员服务费并负责与此相关的解释工作,乙方应保证此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由此引发的经济及法律纠纷一概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受牵连或遭到商誉损毁或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2.3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月度推广计划,经甲方书面审核通过后执行,并配合验收工作。

3 3.2.4乙方有权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资讯的内容、形式和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如果乙方认为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要求修正。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生产或经营的资格证明文件;在我国取得的商标注册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3.2.5基于市场整体利益考虑及经营需要,乙方有权不定期对网络服务内容、版面布局等进行调整,如因上述调整造成本合同项下的资讯不能按原计划发布,乙方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在5个工作日内,以不低于原约定的条件发布受影响部分的资讯,或与甲方协商确定其他合理解决方案。

3.2.6合作期内乙方对非因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甲方信息不能如期发布,不承担责任。 3.2.7若甲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行为,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甲方使用此系统直至解除本合同。 3.2.8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成功签约的客户,来源于乙方渠道占比得不低于15%,若渠道占比没能达到。乙方给予甲方线下渠道补偿,按每套6000元的甲方指定的线下渠道投放直到占比达到15%为止。

第四条 保密条款

4.1除适用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对于本合同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已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或以其他任何变相形式告知任何非本合同当事人(包括双方没有必要授权的任何雇员,但司法机关、律师除外),或用于除本合同履行之外的其他目的。

4.2甲乙双方均应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步骤,保证各自遵守上述约定。双方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保护保密信息,此种预防措施应至少与甲乙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措施一样重大,但不应少于合理的关注。

4.3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方均不得以其他任何不当方式披露关于双方正在合作及洽谈的内容。

4.4除适用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对于因“365淘房网团购”系统发挥既定功效及乙方提供的随附服务而获知的用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会员姓名、身份、电话、消费意向及因报名产生的行为记录)皆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已获知的用户信息泄露或以其他任何变相形式告知任何非本合同当事人,或用于除本合同履行之外的其他目的。

4.5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 特殊免责条款

5.1甲方理解乙方为了网站的正常运行,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进行停机维护。但乙方有

4 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同时甲方有权要求该部分信息发布时间在本合同期限内顺延。

5.2乙方可能会不定期对其服务内容、版面布局、页面设计等有关方面进行调整,如因上述调整而影响本合同项下信息发布(包括发布位置和/或发布期间等),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可不对此追究法律责任,但乙方则应该尽可能将上述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黑客攻击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6.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双方按甲方实际享受的电子商务服务进行结算。(见附件二推广执行方案)

6.3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其违约责任不能免责。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违约处理

7.1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的相关约定

7.1.1乙方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1)乙方未按照约定的项目推广计划进行推广。

2)乙方在执行项目推广计划时弄虚作假,损坏甲方利益。 3)乙方不配合项目进行项目推广。 4)其他

7.1.2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的处理方式有:

7.1.2.1本合同合作期限届满前,如甲乙双方未能就合同续期签订新的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终止,双方应妥善解决好后续事宜。

7.1.2.2本合同或补充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若有客户退会员服务费,乙方仍应配合甲方、客户完成退款手续。 7.2其他相关约定

7.2.1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方可发生效力,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5 7.2.2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1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补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7.2.3由于一方对本合同的履行不当或不履行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和所有的责任、起诉、投诉、裁决、罚金等,由该方负责处理和承担,因此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管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通知

9.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按下列地址或传真(或收件方至少提前五天书面通知其他方的其他地址或传真)递交或发送给有关方。

联系地址: 传真:

9.2 按前款发给有关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i)如以函件方式发出,在投邮后3天视为递交,(ii)若以传真发出,在发出并收到传送成功的确认后视为递交。

第十条 其他

10.1 除了在本合同签署后所作出的书面修订、补充和修改以外,本合同及附件(若有)构成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所述事项所达成的完整合同。

10.2 如果本合同有任何一条或多条规定根据任何法律或法规在任何方面被裁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余规定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可执行性不应因此在任何方面受到影响或损害。各方应通过诚意磋商,争取以有效的规定取代那些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的规定,而该等有效的规定所产生的经济效果应尽可能与那些无效、不合法或不能强制执行的规定所产生的经济效果相似。

10.3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合同以及其中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均不可转让。本合同对双方各自的继承者和经对方同意的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如同他们是本合同的签署一方。

10.4一方不行使、未能及时行使或者未充分行使本合同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一方在特定情况下放弃其追究另一方违约行为的权利,不应视为其放弃对另一方其他较早、同时或后来发生的违约行为的追究。

6 第十一条 生效与文本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11.2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的相关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合同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约时间:20年

月 日 乙 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20年7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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