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浦社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规章制度
津浦社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所有工作人员在值班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按排定的值班表上岗。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须提前通知项目执行官调班,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
2.不得迟到早退。应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接待准备,保证按时开通电话,即使没有电话也不得提前离岗。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空岗。
3.认真填写咨询记录表与值班记录表,下岗前应将记录表分类放好,保密存放于工作站提供的工作柜中。
4.除接待工作需要外不得向外拨打电话,严禁打私人电话、发短信和网上联络以及打印私人资料等,不得带非接待组成员进入电话间陪同值班。
5.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离岗时应关闭各种电器,锁好门窗,并逐一仔细检查。
6.以积极饱满的身心状态进入接待工作,值班前不宜过分疲劳,影响接待时的精神状态,接待中还要遵守值班要求的规定。
7.明确接待中的职业角色是电话心理咨询员,尽可能防止由于角色冲突带来的混乱,影响咨询效果。
8.接待中注重与当事人建立关系,让尊重、真诚、同感等基本的咨询要素体现在接待过程之中。
9.接待过程中充分注意倾听和探讨,注意当事人声音中的非言
语信息,平等、接纳、好奇地和当事人探讨他们的问题,避免主观臆断。
10.尊重当事人的自我抉择权,在需要提建议时,应和当事人共同商量,而不是以唯一正确答案的形式出现,避免生硬说教。
11.咨询员应保持敏锐的自我觉察,对自己个人的情绪、理念、成长经验等在接待关系中的移入要保持敏感,防止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12.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公开当事人的个人资料,更不得以其作为谈笑资料,不得私自带出或随意引用电话记录资料。
津浦社区 2012.3.1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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