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地方税务局
2008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地方税务局、市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大力深化“管理质量”建设活动,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行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全面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行政行为,增强地税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参与监督下,根据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基层服务的工作思路,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加快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以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为重点,着力解决地税机关和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服务不到位、责任追究不落实等方面的问题,使我局的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明显提高,行政行为明显规范,廉洁意识明显增强,纳税服务进一步优化,地税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效能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态度方面
1.是否存在以不文明方式以及使用服务忌语对待纳税人的问 1
题;
2.是否存在对纳税人的咨询不热情接待、不耐心解答,态度生硬、粗暴的问题;
3.是否存在不虚心听取和接受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的问题;
4.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其他服务方面的问题
(二)工作效率方面
1.是否存在对纳税办理涉税事项互相推诿扯皮、作风自由散漫,不能及时为纳税人办结的问题;
2.是否存在未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造成纳税人重复往返的问题;
3.是否存在“各人自扫门前雪”,不协同配合快办快结的问题;
4.是否存在对立案调查的案件未组织足够的力量快查快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问题;
5.是否存在脱岗、脱位,对纳税人的要求不快速应对、不及时答复处理的问题;
6.是否存在不认真对待纳税人的意见、要求,不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交税难、领票难、开票难、审批难的问题;
7.是否存在不按公开承诺规定的时限为纳税人办理其他涉税问题。
(三)行政执法方面
1.是否存在漏征、漏管及其他征管不到位问题;
2.是否存在对停歇业户不检查核实问题;
3.是否存在不依法落实地方税收优惠政策问题;
4.是否存在税务公开落实不到位问题;
5.是否存在对偷、漏、欠税不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查处不力的问题;
6.是否存在对纳税人投诉、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解决的问题麻木不仁、漠不关心,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的问题;
7.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服务制、闭环式工作制等规定是否存在执行不到位或执行不力问题;
8.是否存在无检查证、检查通知书、不着税服进行检查和不按规定接受廉政监督的问题;
9.是否擅自提高或降低征收率或税率、错用税目税率,多征或少征税款,违规预征税款、摊派征收税款的问题;
10.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办理税收优惠审批、税前扣除、财产损失、税前抵免和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的问题;
11.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方法和程序进行评定税负的问题;
12.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收费、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的问题;
13.是否存在“引税、买税、卖税”,寅吃卯粮,收“人情税、关系税”,收入混库、串库等问题;
14.是否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检查、审理、作出处理和处罚决定的问题;
15.是否存在不按规定进行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审批的行为;
16.是否存在其他应作为而不作为的问题;
17.是否存在其他不能作为而乱作为的问题。
(五)为税清廉方面
1.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占”的问题;
2.是否存在接受纳税人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的问题;
3.是否存在向纳税人借钱借物和在纳税人处报销费用以及接受纳税人安排的私人旅游的问题;
4.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向纳税人压价购买、赊欠物品,接受消费的问题;
5.是否利用职权向纳税人投资入股、参与分红的问题;
6.是否存在赌博等违法违纪、严重败坏税务形象的问题。
三、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工作机构。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日常工作。并负责受理企业、纳税人和人民群众对行政效能问题的投诉。
(二)加强监督检查。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要从特邀监察员中广泛征求意见,发放纳税人征求意见表、直接听取企业意见等形式,对各单位行政效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要加大效能责任追究力度,认真查处损害企业、纳税人利益,影响税收事业发展的效能问题,严
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效能责任。各级税务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本单位出现严重效能问题的,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行政效能监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税务机关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保证党组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到实处,推进作风建设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分工负责,抓好落实。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涉及面宽,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行政效能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则,共同做好工作。
(三)纠建并举,注重实效。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既集中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总结经验,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长效机制。对监督监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单位认真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切实整改。要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力戒形式主义,把求真务实的要求贯穿于效能监察的全过程,体现在效能监察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