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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监察实施方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23:54:41 来源:实施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发电车间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提高发电效率 加强车间管理 实施单位:新生能源公司发电车间

低浓度瓦斯发电属于公司瓦斯综合利用中的重要一步,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项目。大佛寺矿抽采系统低浓度瓦斯浓度流量变化快,发电机组负荷不稳定、发电品质差、安全隐患多是目前发电车间现状。如何能通过效能监察提高车间发电效率,促进降本增效,控制生产成本,落实安全措施,具体实施方案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设备检修过程管理

1)除按照规定对车间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外,严格控制检修质量,协调运行和检修的对标管理。

2)加强车间巡回检查频率,对机组气、水、油路进行定期监测,及时更换管道阻火器和热交换器,定期检修步进电机、执行器和点火系统,确保机组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二、加强运行工内部培训,提高员工运行调控能力 发电车间目前运行工新工比例多,员工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这对这一问题,首先通过班前会、周一周五学习、每周一课等学习时间对岗位运行工进行全面的业务培训工作,做到有内容、有笔记、有总结。其次,落实以师带徒模式,形成车间传帮带的良好风气,把每位员工培养成能独当一面的岗位能手。利用日常运

行中出现的各种突发问题,组织业务讨论,分析问题、总结经验让每位员工都能学习在岗位,锻炼在岗位,成长在岗位,切实提高每位员工的运行调控能力,落实人员岗位责任制。

三、完善配件领用制度,提高机组配件利用率

1)车间在每个班组设立专门配件领用人,实行以旧换新制度。

2)针对旧配件,登记存在问题,提高维修率,减少报废频次,提高配件使用率,减少配件损耗。

3)每月对个运行班组配件损耗进行登记,将配件损耗纳入成本管理,和生产任务同时考核。

四、提高认识和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 1)结合实际提高员工认识

发电车间生产工作由抽采气源决定,生产任务不确定因素干扰,安全生产环境恶略是生产工作面临的难题。如何能够在抽采系统稳定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满足要求的瓦斯,增加开机台数,提高发电量,首先要从提高员工认识角度下功夫。加强员工日常教育,保证机组气源压力3kpa以上,根据浓度变化及时调整机组负荷。只有员工认识提高了,才能保证各项措施有力执行。

2)加强对标管理、源头管理、过程管理

实行生产任务考核到班组,每天根据抽采系统分析当日生产现状,确定合理开机台数,完成单台机组效率最大。落实岗位责任制,对车间机电设备和安全输送系统进行定期隐患排查治理,

实行预防性检修,保证安全目标有效可控。

3)建立车间完善的考核体系,对生产任务和安全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奖罚措施,及时兑现调动员工参与车间管理积极性,形成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陕西彬长新生能源公司发电车间 2012年3月25日

推荐第2篇: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信阳石油分公司

2010年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和省公司对2010年效能监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确保效能监察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集团公司、省分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2010年各项工作目标,强化关口前移、源头介入及过程控制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进一步促进效能监察工作深入开展,为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效能监察工作有序开展,市分公司成立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其工作职能:负责效能监察工作的选题立项和实施方案的审批、督导、检查及成果的评审。

市分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组 长:李秀山 张学忠 副组长:丁 勇 高 鹏 成 员:吴庆顺 陈星荣 黄其虎 赵 荔 张宗瑜 蒋文鑫 耿春华 刘燕

办公室设在政工办负责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做好效能监察工作。继续坚持效能监察“分级立项、分级实施、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做好效能监察立项实施工作。

1.统一立项项目。2010年省分公司效能监察统一立项项目有2项: (1)200万元以上新建工程建设项目效能监察,重点对2008年以来投资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总投资额超过200万元(含)的建设项目进行专项监察。 (2)新收购、租赁、建设加油站管理效能监察。凡涉及省分公司统一立项项目的单位,均必须立项开展效能监察。

2.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项目。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加油站管理、物资采购、成品油外部采购、工程建设、直销分销、非油品经营等重点环节,“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落实、“小金库”专项治理等方面,重点选择1-2个项目开展效能监察,进一步强化管理,挖潜增效,提高效益。

3.专项监察项目。继续对核销100万元以上对外经济交往形成不良股权、债权核销开展专项监察。

(二)深化业务公开工作。在业务公开正式上线运行的基

2 础上,保证重点业务公开信息系统正常运行;进一步开发在线监察功能;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网上巡视组的作用。

(三)继续做好《监督办法(试行)》的贯彻执行工作。按照《省公司7项监督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规定的监察点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7项监督办法实施细则的督查力度。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方法:

依照《河南石油分公司效能监察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实行“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抓好落实”的工作方法,即效能监察工作在市分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分公司的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和选题立项,由效能监察办公室组织制订,各有关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并按要求呈报有关报表和文字材料。

(二)工作步骤(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选题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监察范围内的项目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各项目的基本情况,上报效能监察立项统计表和效能监察工作方案(每年一季度前上报)。

第二阶段:制订方案、分步实施。组成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对加油站管理、清理不良资产呆坏帐、资金管理开展监察。严格把握各项目的主要监察内容和环节,加大重点部位和关键性

3 问题的监察力度,做到方法适当,措施得力,确保监察工作的整体效果。

第三阶段:清查问题、分析原因。根据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和先进典型,予以认真分析、总结和推广,提出监察建议。

第四阶段:督促整改、呈报结果。市分公司有关部门效能监察项目实施结果报告表、统计表和工作总结于每年十一月上报,以便市分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及时上报省公司。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分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分公司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把效能监察作为源头治理的有力抓手,强化领导,创新方法,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做好效能监察工作。

(一)深入推进业务公开工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围绕经营管理活动重点,明确范围,落实责任,加强对业务公开情况的督查,对暗箱操作,不公开或假公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不断完善业务公开信息系统,确保重点业务公开到位,使业务公开成为强化权力运行和制度约束的有效方式,真正实现“以公开促民主、以公开促清廉、以公开促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梳理、细化、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提高制度规

4 范化、科学化水平。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继续以推进《内控制度》的贯彻执行为主线,抓住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督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重点业务流程中易发多发问题的薄弱环节,强化检查,深入剖析,采取措施,消除制度缺陷,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强化事前监督、过程监督和制度监督。

(三)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信阳石油分公司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要抓住项目决策及审批、工程设计、施工招投标等环节严格监督检查,整改薄弱环节,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监督机制。要深入治理工程建设中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违规分包转包等问题。全面排查违规违纪问题,对典型案件要坚决查处,决不手软。

(四)提高效能监察人员素质。效能监察开展的领域愈来愈广泛,对效能监察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好效能监察工作人员,要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效能监察人员专业化水平和素质。效能监察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创新意识, 不断学习新知识、研究新问题、增长新本领,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内控制度规定及重点业务流程,按照规范程序严格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顺利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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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2012年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有关规定,按照上级监察部门2012年重点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加强路政中队效能建设,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转变行业工作作风,结合路政中队工作特点,制定本年度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路政管理各方面工作实施效能监察,严格规范日常管理与交通行政执法廉政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出现的不廉洁苗头应及时制止,对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为核心,以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和效能监察力度,维护行政纪律,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为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管理作出努力。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1、严格依法行政。要坚持执法为民,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执法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切实纠正和解决违法行政、执法不严、徇私枉法、滥用权力、行政乱作为或不作为等问题。

2、关于2012年管理处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3、队务管理: 重大决定、决策;公路设施损坏理赔、程序,收费标准、结案、清障施救;队长基金(业务招待费、行政费)使用;职工福利待遇、职工伙食专项经费使用公开情况。

4、经费控制:管理处核定的路政年度各项管理费用控制使用情况。

5、车辆管理:行政用车、巡逻用车、施救用车、车辆修理、车辆用油管理情况。

6、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发挥表率作用情况;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廉洁情况。

7、防止损害群众利益:完善经费开支审核机制,加强费用开支的审核工作。对食物采购、车辆维修、车辆用油和员工值加班费和福利发放加强审核,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8、完成上级临时下达的效能监察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好其他与路政管理工作效率有关的监察工作。

四、目标管理监察时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五、监察方法步骤:

主要采取全面监控、逐步完善规章制度、平时采取听查结

合、对重点工作进行跟踪抽查监督、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

查核实。在监察过程中如发现违反效能监察规定的应立即督促整改。

六、监察工作纪律:

效能监察组成员必须加强自身素质修养,在执行效能监察规定中起表率作用。在开展效能监察中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程序,秉公监督,不徇私情。工作严谨,严肃认真、注重实效。工作中遇到重大情况和突发问题,及时请求报告。对检查中掌握的情况不得传播扩散。

2011年12月13日

推荐第4篇: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

关于开展102国道长春至德惠段改建项目

效能监察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市纪委监察局2010年重点工作部署要求,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把102国道长春至德惠段改建项目建设成为优质、廉政、高效工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102国道长春至德惠段改建项目实施效能监察,严格规范项目业主的管理行为和项目参建单位的建设行为,及时发现、认真整改不规范行为,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促进项目法人单位强化责任,科学决策,严格管理,督促市直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程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二、工作目标

102国道长春至德惠段改建项目效能监察以“工程规范建设、干部廉洁优秀”为目标,重点监察在工程建设领域易发生腐败或不当管理的环节,主要做到“四防”、“三监督”。

(一)五防

1、防止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2、防止因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下降、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建设资金流失;

3、防止违反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行为的发生;

4、防止发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二)三监督

1、监督工程建设资金安全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2、监督工程建设优质高效,有序实施,按期完工;

3、监督合同正常履行,工程建设管理达到国家要求。

三、监察内容

102国道长春至德惠段改建项目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是: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加强对工程概算、预算和决算的控制与监督,对相关单位和管理人员在项目建设中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效率、效果、行为规范的检查评价,以及对项目建设过程中违法失职行为的查处。效能监察要重点突出以下重要环节:

(一)项目审批。是否按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办理立项、报批等有关手续。

(二)征地拆迁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政策、高效地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建立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的有关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

(三)建设队伍选择。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

(四)设备、材料采购。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规定。

(五)资金管理。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资金使用、拨付的审批和监督机制是否完善;工程款的支付和竣工决算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

(六)工程变更设计。是否严格履行国家和省有关变更设计程序,变更理由是否充分,变更费用是否合理。

(七)竣(交)工验收工作。是否按有关规定程序组织交工验收,是否及时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评定的工程质量是否与合同承诺一致。

四、组织领导

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对此次效能监察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成立效能监察协调小组,由第一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李莹任组长,市交通局纪委书记郝广智任副组长,成员由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和市交通局纪委监察室工作人员构成,日常工作由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办公室承担,负责组织协调、情况综合、检查督办等事宜。

五、工作方式

102国道长春至德惠段改建项目效能监察工作方法以看、查、听的方式进行。即看项目建设有关资料;查帐目、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规定落实情况,调查群众举报和在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听取项目法人单位领导对工程管理、勤政廉政综合情况的汇报,

以及职工和有关部门、工程建设单位对管理人员各方面情况的反映、评价。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直至整改完毕,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六、实施步骤

此项效能监察工作时间定为 2010年5月--2010年12月。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明确立项,制定监察方案阶段(5月初—5月中旬) 按照市纪委监察局重点工作部署要求,做好调查研究,确定工作内容,制定方案,填写《102国道长春至德惠段改建项目效能监察立项审批表》,报市纪委、监察局主管领导审批,正式立项。立项后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

(二)实施监察,整改问题,具体开展工作阶段(5月下旬—11月底)

一是组织部署,思想发动。组织市交通局相关处室和项目代建单位,共同研究确定效能监察的内容、时间、要求、目的等有关事项,以《监察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二是认真开展工作。按阶段、突出重点环节组织综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效能监察建议书》,责令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三是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对在监察中发现的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重大问题,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并及时开展调查;四是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围绕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和

重点环节管理,督促建立规章制度,注重预防,规范程序,堵塞漏洞。

(三)整理材料,组卷归档阶段(12月初—12月中旬) 监察项目结束后,对效能监察成果进行归纳分析并写出效能监察工作报告。同时,认真填写《效能监察结项审定表》、《效能监察成果核定表》和《效能监察综合评价表》,经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效能监察的全部资料要按照要求装订成册,组卷归档,妥善保管。

七、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102国道长春至德惠段改建项目使用的是公共资金或财政资金,事关公共利益和廉洁政府建设形象。市交通局的相关处室和项目代建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效能监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效能监察工作任务,努力把 102国道长春至德惠段改建项目建成优质、高效、廉洁的“阳光工程”。

(二)完善制度,有效预防。市交通局各相关处室要依据各自职责,完善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制度,依法履职、依法尽职;代建单位作为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联系变更、资金管理、工程管理、物资采购、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的流程、环节和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程序,针对工程建设链、设计监督管理链,做到工程监

管与工程建设环环相扣,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行为,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此次效能监察的重点主要放在跟综问效上,注重整改,强化监管。特别是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进行全程的跟踪监察和严格的现场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要把效能监察和调查研究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有效监管的新途径,逐步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政府投资责任追究机制,为今后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四)规范程序,加强沟通。一是建立定期召开例会制度。领导小组要按阶段召开效能监察工作例会,分析研究检查情况,提出监察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抓好工作落实。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市交通局与项目代建单位三方之间要加强沟通,及时了解情况;二是抓好效能监察检查阶段的工作质量和检查报告的质量,抓好问题整改处理以及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三是要在效能监察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探索效能评价的方式、方法。

推荐第5篇: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2016年南博会参展项目效能监察方案

为全面贯彻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完善及健全效能监察工作管理机制,紧紧抓住企业效能监察的工作重点,完善企业管理,促进公司员工正确履行职责,树立公司良好企业形象、提高公司产品经济价值、员工工作效率,努力实现公司在改革中求发展,在和谐中争效能,以最少的成本获最高的效益。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2016年南博会参展项目管理进行专项效能监察,监察方案策划如下:

一、监察对象

本次效能监察对象是2016年南博会参展项目的参展规划方案实施情况、参展费用控制、参展产品质量、会场布置效果、参展过程、会后总结、参展效果等业务流程进行检查。

二、效能监察的总体思路和目的

项目效能监察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再管理,通过有效的监督手段,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全过程、全方位的发挥监督作用,对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效果和提高企业效益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本次效能监察在公司领导小组总体领导下,在市场经营部、设计部、生产部、质量技术部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工作中,上下密切配合,按效能监察体系文件规定的内容,根据参展计划方案,通过对2016年南博会参展项目全程效能监察,确保参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适宜、专业业务部门严格遵循内部控制制度,实现2016年南博会参展的阶段性控制目标和最终目标,对公司产品宣传效果的实现起到良好的保证作用,为公司后续产品的宣传积累经验。

三、工作程序

(一)健全机制

建立效能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由公司主要领导负责,监察小组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蒋兴祥 副组长:张锦 石贵荣

成 员:晏雅馨 李斌 赵炳辉

(二)组织实施

一是做好培训。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效能监察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制度和业务知识,提高认识,领会实质,切实把握好政策界限;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文件规定,统一思想,积极配合,协助做好效能监察工作。

二是组织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关键岗位及重要环节执行制度情况,以及针对展销会关键环节、关键时间节点,认真组织自查。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效能监察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并不定期、有重点地对部分部门进行督促和检查。

1、监察内容

(1)对参展计划方案审批手续进行监察,保证方案的合理性; (2)监察参展方案的实施情况,重点监察各项工作是否严格按照计划时间节点进行;

(3)监察参展产品设计、展台设计图纸的审核记录、参展产品生产质量验收记录;

(4)展销会接待纪律监察,重点监察工作时间闲聊、上网聊天、玩游戏;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事务及参加其他展销活动;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等问题;

(5)对展销成果、会后总结进行监察,重点检查接待、宣传册发放情况、签订意向客户情况等记录;

(6) 展销费用监察,重点监察预算费用是否合理,实际费用与预算费用偏差,损失浪费问题,是否存在超额报销、不符账目、贪污现象。

2、查找突出问题

采取查看记录、资料分析、审计等措施和方法,认真查找以下问题:

(1)重要环节的制度及流程在设计上是否存在缺陷,是否与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相符合。

(2)是否存在不执行有关制度,或流程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3、时间进度安排

重要环节制度执行情况效能监察和展会计划方案关键环节效能监察从2016年4月1日开始至2016年6月30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4月1日至4月8日,为宣传发动、布置工作阶段。

(2)4月9日至4月14日,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阶段。

(3)4月15日至6月30日,为效能监察工作组组织检查阶段。

在自查的基础上,效能监察工作组对重要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就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4)7月15日前,效能监察小组根据自查和检查阶段收集到的情况,形成监察建议,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出具正式的效能监察建议书。

(5)7月30日前,有关部门根据效能监察建议书,认真落实整改,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三)评估验收

公司拟在2016年8月中旬前组织对各部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情况的评估验收。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情况汇总,填写有关报表,客观公正地撰写效能监察报告,在8月30日前上报公司效能监察小组。

效能监察报告内容应包括监察依据、检查过程、发现的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有关制度流程分析和监察建议或决定意见等。

公司效能监察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局各工作组和各部门监察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对监察建议或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通过评估验收对各职能部门完成的效能监察项目进行统计分析和效果评价,对本次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总结。

(四)资料归档

公司效能监察小组对已经完成的效能监察项目资料进行立卷归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效能监察在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布置效能监察各阶段的工作任务,落实工作目标。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效能监察工作实行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并与本年度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挂钩。要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公司效能监察办公室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齐心协力搞好效能监察工作。

(三)认真整改,务求实效

对效能监察中发现的问题,由效能监察小组提出书面整改监察建议,同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察建议,巩固效能监察成果。收到监察建议的部门,应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抓紧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期限。对整改效果不好的,效能监察办公室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

(四)执纪有力,以查促建

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要发挥监督检查职能,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具体问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违纪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利用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等手段,保证效能监察工作顺利进行;对效能监察中发现的需要追究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责任的违法违纪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推荐第6篇: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临河项目部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为有效地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进一步规范效能监察工作和强化效能监察力度,完善企业管理,促进项目经营管理者正确履行职责,提高企业效能,保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与公司纪检监察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进行一次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效能监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监察目的

效能监察工作以“零缺陷”和“低成本”为实施性战略,以精细管理思想为指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办法,紧紧围绕公司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促进项目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提高经济效益。

效能监察是围绕项目工程安全质量管理过程中的效率、效果、效益等问题而开展的监察检查活动。项目效能监察是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再管理,通过有效的监督手段,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全过程、全方位的发挥监督作用,对提高员工效率、改善工作效果和提高项目效益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组织领导

依据“统一要求、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效能监察工作责任体系,形成在项目党支部领导下,由主要经营管理者负责、监察机构组织协调和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效能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成立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

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xxx

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部署并指导和组织检查项目部效能监察工作,协调效能监察工作关系,处理与效能监察工作有关的重大事宜。

三、监察内容

一是建设、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二是是否制定了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目标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已制定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具体措施是否得到切实履行;三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尤其是关键部位与工序,是否符合有关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质量与安全是否得到有效控制;四是对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原因是否查清,对事故的处理是否及时、有效。

四、工作方法、步骤、时间安排

(一)自查、填写调查表。根据效能监察工作组预先编制的调查表,由效能监察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自查逐项填写。时间安排于2011年3月20日开始—2010年4月10日结束。

(二) 直接参与。为了促进项目领导正确履行职责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效能监察工作组人员可直接参与项目管理活动,在参与中实施监督。通过直接参与管理活动,及时掌握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从而改善管理,提高效能,防止违反职责问题的发生。参与不要干予,不能包办代替业

务部门的工作。时间安排于2011年4月10日开始—2011年5月10日结束。

(三)资料分析。主要是搜集效能监察项目各项管理工作台帐、报表和记录等资料,进行调阅核对和分析。通过资料分析,判断项目是否依法经营、是否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项目管理是否规范;最终评价管理效能的高低,找出影响效能发挥的原因,提出改进对策。时间安排于2011年5月10日开始—2011年5月20日结束。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科学分析,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或者根据情况和原因,推断出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时间安排于2011年5月20日开始—2011年5月31日结束。

五、主要法律、政策、规章的依据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企业监察办法》、公司纪检监察部相关文件精神。

六、工作要求

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应对实施效能监察的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奖励和处罚意见。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效能监察全面考核工作。

坚持效能监察与从源头防治腐败相结合;坚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坚持过程监督与重点监控相结合;坚持效能监察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推荐第7篇: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

2009年综合试验室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陕西煤田地质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局监察处有关效能监察的工作要求,推动效能监察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我队2009年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富队强局的目标,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操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突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强化对下监督,确保监察效果,更好地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中的效能监督保障作用。

二、效能监察对象:*****队综合试验室

三、效能监察范围:

对2007年以来综合试验室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检查,以2009年为重点。

四、效能监察主要内容:

1、检查合同管理情况。合同审查、审批手续是否符合

程序,合同条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使用标准合同文本,履行合同的责任是否明确,合同的执行,完成情况。

2、检查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3、检查物资采购情况。大宗物资是否招标采购,采购

物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采购过程是否公开透明。

4、检查资金管理情况。资金管理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项目涉及各类资金的使用管理是否严格规范。经济活动中是否存在管理漏洞和跑冒滴漏情况,节能降耗和挖潜增效计划措施执行情况。

5、检查企业人员的管理情况,收入分配的合理性。

五、监察方法

(1)与相关人员座谈,说明检查的相关事宜,以便工作的顺利开展。

(2)现场检查对内对外的合同文件资料,与财务进行核对,了解合同履行情况。

(3)现场检查了解本部门人员有关情况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随机或有重点地查验核对现场有关人员的身份;现场查验日志、记录及有关文件资料。

(5)现场查验质量检验和检查验收记录。

(6)现场检查相关会计资料。

(7)现场检查设备及物资的有关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我队《效能监察工作指南》,提升效能监察工作水平。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重视和支持效能监察工作。要进一步细化工作程序,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工作资料,促进效能监察的

制度化和标准化。确保效能监察工作质量,推进效能监察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

(二)突出抓好重点项目管理效能监察。效能监察小组要充实必要的监察、财务、审计、管理等专业人员,确保工作效果。要把对项目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放在首位,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教育,充分发挥项目业务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能。要把有业务处置权的关键岗位和关键控制环节作为重点,监督制度流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逐步建立对重点项目风险管理的评价体系。要注重形成自上而下的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审计、内控、法律、财务等综合监督作用。

(三)效能监察工作要着力于发现和纠正问题,堵塞漏洞,规范管理。要加强对问题的分析解剖,注意发现案件线索,既要避免工作不深入、走过场,以专业管理效果代替效能监察成果现象;又要防止定位不准确,越位代替专业部门工作的问题,维护效能监察工作权威性和严肃性。

*****队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二○○九年十二月五日

推荐第8篇: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和改善对国有资本运营的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太原市推进依法行政引深效能监察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引深效能监察年”活动的要求。结合市国资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建立的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建立与新形势、新工作、新任务相适应的效能监察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对本委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委机关工作人员模范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观念,当好人民公仆,为全市经济布局的战略调整、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主要内容

市国资委作为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的部门,其效能监察工作是指对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改进工作方式,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把事前防范性监察、事中跟踪性监察、事后改进性监察 - 1 -

贯穿于委机关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委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根据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的原则,从本部门、本处室、本单位的工作职能和具体业务出发,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制,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使机关工作人员模范地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的办事原则,依法办事,严格执法。通过各种为民服务形式和便民措施,努力让所监管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满意。机关全休工作人员要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勤政务实的精神,正确、全面、高效地履行职责,完成上级领导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能,依法独立行使监察职责。要根据市国资委工作职责,按照效能监察的要求,制定计划,明确目标;自查自纠,认真整改;督促检查,民主评议;全面考核,评比优劣;实行责任追究,对优秀公务员实行表彰奖励。对于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三、工作任务

效能监察工作是机关管理和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为此,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全面提升机关工作水平,树立起良好的机关形象。

⒈保证政令畅通。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严肃行政纪

律,切实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决议;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政令,坚决查处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法不依、违法必究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⒉抓好各项制度建设。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要从委机关基本工作职能和业务事项出发,建立健全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效能考评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几项基本制度,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机关效能制度体系。做到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承诺制来明确管理和服务要求,以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来规范行政行为;以公示制来推行政务公开,以效能考评制来强化民主监督,以责任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订立制度要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充分体现制度的保障作用,充分调动管理主体的主动性。

⒊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和环节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不仅要公开办事依据、程序和结果,而且要公开办事机制和结果的由来。

⒋建立各种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欢迎不欢迎,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服务承诺制,创建人民满意的窗口。

⒌进一步强化环境建设。要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制定优化发展环境的措施和办法,树立“人人都是发展环境”

的理念,在深化软环境建设中,注重把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作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市里下发的有关优化经济环境建设的文件精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⒍建立健全机关效能监督机制,委机关效能投诉由监察室受理,受理电话:4223913。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切实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处理的接待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⒎建立健全干部绩效管理制度。人事处要在公务员考核、考评基础上,大胆探索干部绩效考评办法,并认真制定机关效能告诫、诫勉教育的具体办法。机关效能考评与委机关月绩考核、公务员年终考评相结合。

四、工作措施和组织保证

⒈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广大干部职工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站在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国企改革,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必要性。把抓好效能监察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创新国资监管工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来检验市国资委效能监察工作的效果。

⒉分解任务,明确职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委把效能监察工作列入重要办事日程。建立起党委书记、主任负

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职能处室具体抓,纪检监察监督的工作格局。做到领导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⒊要采取强有力措施针对性地解决涉及企业监管的各项业务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不按政策办事,不按程序操作,执法不公,滥用职权以及违法违纪等问题,要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违反中央有关政策规定,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督促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正确履行职责。对不按政策办事,不按程序操作的违纪违规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⒋要运用多种形式来进行效能监察。如:专项检查;有计划地组织效能评估、审议;对委重点工作的实施,重大政策的出台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自觉利用监督员制度形式进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监察投诉体系,公示投诉电话;社会调查与问卷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等等。

⒌切实运用好效能监察结果。一要向被监管对象反馈监察评议情况,发现突出问题及时提出监察建议;二要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效能监察结果;三要把效能监察考核整合、融汇到委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之中,并作为考察干部的能力、水平的重要依据。机关工作人员或处室被告诫者在一年的各种考核中,均不得评为“优秀”,问题严重,反映强烈的个人在年度考核中应评为“不称职”。

⒍精心组织,强化领导。鉴于效能监察工作涉及市国资委

机关各个方面,决定成立太原市国资委效能监察工作领导组。

组长:赵利民

副组长:王千文

黄建民

屈广志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苗 华(兼)

成员:赵国琦 刘玉香李静琴曹玲玲郑麒麟

杨建荣

⒎努力探索,积极创新。市国资委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与机关业务工作紧密联系,需在实际工作中逐步摸索经验,逐步完善。同时要针对市国资委工作的特点,在开展效能监察的过程中勇于探索,开拓创新,使效能监察工作,为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国企改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开辟绿色通道。

推荐第9篇: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为整顿公司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严明、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公司形象,进一步加强公司行政效能建设,为公司提供优良的发展环境,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着力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公司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为增强公司行政力、公信力和执行力,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依法行政、清正廉洁的管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任务。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工作人员廉洁勤政,行为逐步规范,效率显著提高。

三、效能监察对象

公司所属部门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

四、效能监察内容

(一)监察廉政勤政、工作纪律情况。对公司职工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进行监察,重点监察工作时间串岗闲聊、上网聊天、炒股和玩游戏;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事务及参加各种娱乐消费活动;无故旷工、请假逾期不归或迟到早退等问题。

(二)监察落实公司决策情况。对公司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察,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渎职行为。

(三)监察履行职能情况。对各部门履行职责进行监察。重点监察各单位工作等是否及时,程序是否规范。

(四)监察公司财务支出和专项资金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察,重点监察日常经费开支,是否存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公款,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加大成本的情况;对重点专项资金及大额度资金是否按规定要求使用。

(五)监察制度执行情况。对责任制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重点监察政务是否公开,包括政策公开、收费公开、程序公开等;是否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等各项制度;探索并推行提高工作效率的新制度新办法,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六)监察决策情况。对重大事项按规定程序决策和实行“阳光政务”的情况进行监察,重点监察重大规划、重点经济建设项目、民生事业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重大决策部署等集体决策行为是否做到民主、公开、公正;是否存在主观盲目武断、暗箱操作、当断不断贻误时机和因私损公造成重大损失的失职行为。

五、方法与步骤

(一)各单位按照效能监察内容和范围,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效能监察工作。

(二)各单位要按照效能监察实施方案的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三)公司纪委组织有关人员对开展各单位进行集中监察,采取现场听、看、查的方式进行,确定全年效能监察优秀、合格、不合格单位,在公司进行通报。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七、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效能监察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要把效能监察纳入管理日程,及时向公司纪委报送工作情况。

(二)认真组织学习,明确工作要求。各单位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使公司职工熟悉效能监察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公司管理工作依法、廉洁、高效地运作。

推荐第10篇: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2014年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按照省公司2014年效能监察工作统一部署和市公司2014年效能监察工作安排,县公司决定在县公司范围内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为保障该效能监察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按照省公司2014年工会报告精神及纪检监察工作会的安排部署,结合县公司中心工作,加大效 。

优质服务、客户报修、业扩报装、电费抄核收、营销岗位职责等相关资料和管理制度,牵头组织对供电服务相关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2.财务部负责提供有关电费账务管理的相关资料,参与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供电服务组织的监督检查。3.纪检监察专责人员主要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对供电服务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负责提供有关服务投诉工作的相关资料;负责汇总分析供电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监察建议;负责组织对违反供电服务相关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五、工作方法

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

六、工作步骤

(一)制定计划(6月10日至6月30日)。

各部门根据省公司《效能监察立项表》的要求,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报县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1、召开效能监察动员会,监督和督促各部门制定工作安排,重点对有关供电服务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工作。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归纳分类,梳理分析原因,

2、对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未组织自查或自查不认真的部门,将责令重新自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

各部门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需要制定或修改相关管理制度的,要制订时间表按期完成,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管理责任的,要依照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第11篇: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为整顿公司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严明、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公司形象,进一步加强公司行政效能建设,为公司提供优良的发展环境,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着力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公司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为增强公司行政力、公信力和执行力,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依法行政、清正廉洁的管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任务。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工作人员廉洁勤政,行为逐步规范,效率显著提高。

三、效能监察对象

公司所属部门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

四、效能监察内容

(一)监察廉政勤政、工作纪律情况。对公司职工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进行监察,重点监察工作时间串岗闲聊、上网聊天、炒股和玩游戏;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事务及参加各种娱乐消费活动;无故旷工、请假逾期不归或迟到早退等问题。

(二)监察落实公司决策情况。对公司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察,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渎职行为。

(三)监察履行职能情况。对各部门履行职责进行监察。重点监察各单位工作等是否及时,程序是否规范。

(四)监察公司财务支出和专项资金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察,重点监察日常经费开支,是否存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公款,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加大成本的情况;对重点专项资金及大额度资金是否按规定要求使用。

(五)监察制度执行情况。对责任制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重点监察政务是否公开,包括政策公开、收费公开、程序公开等;是否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等各项制度;探索并推行提高工作效率的新制度新办法,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六)监察决策情况。对重大事项按规定程序决策和实行“阳光政务”的情况进行监察,重点监察重大规划、重点经济建设项目、民生事业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重大决策部署等集体决策行为是否做到民主、公开、公正;是否存在主观盲目武断、暗箱操作、当断不断贻误时机和因私损公造成重大损失的失职行为。

五、方法与步骤

(一)各单位按照效能监察内容和范围,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效能监察工作。

(二)各单位要按照效能监察实施方案的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三)公司纪委组织有关人员对开展各单位进行集中监察,采取现场听、看、查的方式进行,确定全年效能监察优秀、合格、不合格单位,在公司进行通报。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七、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效能监察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要把效能监察纳入管理日程,及时向公司纪委报送工作情况。

(二)认真组织学习,明确工作要求。各单位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使公司职工熟悉效能监察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公司管理工作依法、廉洁、高效地运作。

3 2011年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忠诚事业、埋头苦干、精细管理”的9999管理文化,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确保全行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决定对全辖2011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能监察,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对省行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为抓手,着力解决制度执行力不强、服务意识淡薄、纪律作风涣散、办事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打造“廉洁、勤业、务实、高效”领导班子和员工队伍,为全行各项事业地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监察对象

二级分行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

三、监察内容

重点检查省行重要工作部署是否落到实处;工作目标任务的决策及其完成情况;2010年省行点评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四、监察方法和工作措施

(一)专项督查。对省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工作目标任务的决策及其完成情况、2010年省行点评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主要采取现听取汇报、发民主测评表、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以下情况进行督查:

1、责任落实情况。各行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就如何落实省行重点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是否将工作责任具体落实到人。主要检查有无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等方面问题。

2、工作绩效情况。各行是否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强化效率意识,按序时进度优质完成省行布置的重要工作。主要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按序时进度要求完成情况,以及工作完成的质量。看有无变相抵制、拖拉疲沓、效率低下以及其它方面问题。

3、作风纪律状况。看各行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精神状态和作风状态。主要检查有无切实可行的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公开办事等是否落实,有无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的问题,有无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作风漂浮、推诿扯皮、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问题,有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二)建立效能监察结果运用制度。一是向效能监察对象及时反馈监察、评价情况,提出效能监察建议。二是建议对被评为优秀档次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被评为效能不合格档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有关人员实行诫勉谈话。

(三)总结评估。对被检查单位的有关情况进行全面准确地总结评估,向党委汇报,并按照党委意见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督导其限期改正。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效能监察是深化管理,推进作风转变,优化发展环境,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行要

5 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效能监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提上重要议程,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强化检查。效能监察涉及部门多,内容宽泛,各行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搞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探索效能监察的长效机制,努力使这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严格纪律,强化追究。各行要对效能监察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按政策法规办事;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失职、渎职等问题,视情予以问责或查处。

(四)搞好抽查。为推动全行效能监察工作的落实,省行拟对各二级分行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抽查比例为30%。

(五)时间安排:省行对二级分行检查时间为8月4日至8月20日,二级分行对支行的检查,可在省行检查前进行。各行效能监察报告,于9月5日前报省行。

云和电力局

党务、厂务公开管理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为了不断推动企业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职工民主管理纲要》、《浙江省电力公司县级供电企业深化民主管理若干规定》以及党务、厂务公开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切实规范党务、厂务公开内容、时限和流程,进一步提高党务、厂务公开透明度,经研究,决定立项开展党务、厂务公开管理效能监察。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原则,凡干部职工关心的党内、局务事项以及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的,都应当公开。严格执行党务、厂务公开相关文件规定,密切结合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及时引导党务、厂务公开不断向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延伸。通过效能监察,不断提高云和电力局党务、厂务公开管理工作水平,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二、监察内容

结合我局党务、厂务公开管理工作实际,要通过开展党务、厂务公开管理效能监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重点监察是否将党委或党政共同做出的重大决策、党内主要事务、组织活动中应该让党员群众知晓的事项,企业的重大决策、

7 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及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公开;

(二)是否按照“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的程序要求,落实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监督的常态化;

(三)是否以定期公开为主,以不定期公开和随机公开为辅,让干部职工及时了解党内事务和企业重大事项的具体内容、进展及效果;

(四)是否设置了党务、厂务公开栏;

(五)是否对党务、厂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意见处理、相关软件资料的整理归档等落实具体措施,形成正常化管理机制。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党务、厂务公开管理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组 长:汪建平吕岩新

副组长:李克智 潘肖龙 胡 标 谢嘉旺 成 员:沈美红 谢 凯 方伟飞 陈丽明

刘海俊 陈志勇 柳 青 彭明健

梅 芳 陈 红 陈小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党务、厂务公开管理效能监察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沈美红兼任。

8 办公室成员由局办、财务部、营销部、生技部、基建部、安监部、思政部、人资部、监察审计部、工会办、综产办组成。

(二)职责分工

1.监察审计部负责效能监察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开展监督和检查,整理分析党务、厂务公开情况并对各部门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对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出具效能监察建议书,提出整改意见,负责汇总整理各类数据、材料等工作,并编写效能监察总结。

2.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对党务、厂务公开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文件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事项。 3.各相关部门负责梳理职责范围内党务、厂务公开管理相关文件规定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矛盾及时上报党务、厂务公开管理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4.各部门要建立责任明确的“实名问责制度”,确保党务、厂务公开工作全过程有人负责、有人监督、有人检查、有据可查。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底前)

1.对照监察重点内容,对党务、厂务公开管理现状和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查找不足。

2.根据自查情况,制定效能监察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

9 3.加强宣传动员,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开展党务、厂务公开管理效能监察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30——9月30)

把握重点环节和关键点,认真开展制度完善、执行情况的梳理,排查分析薄弱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组织实施阶段的工作主要为:

1.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应围绕党务、厂务公开重点环节开展,认真查纠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

2.提出监察建议。根据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汇总、分析,根据不同性质及时出具《效能监察建议书》,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党务、厂务公开管理各个环节的监督和考核。

3.整改提高。各单位和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党务、厂务公开管理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下达的《效能监察建议书》,认真落实整改,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效能监察建议的回复及整改情况》反馈给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效能监察办公室要不定期地组织检查,督促落实,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考核。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1——10月29)

1.对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工作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对存在问题的处理结果、对工作效果的分析评价等内容。

10 2.建立效能监察档案。包括《效能监察立项表》、《效能监察可行性报告》、实施方案、监察通知书和监察建议书、工作总结、评估报告等有关材料及重要的有价值的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营造良好氛围。根据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实施、务求实效,防止检查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抓好党务、厂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自觉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民主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

2.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在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监察审计部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及时发现党务、厂务公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效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追究,严肃纪律。在效能监察过程中各部门及有关人员要各司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将工作量化到人,具体到事。对发现和暴露出来的问题,一要及时调查处理,严肃纪律,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二要认真进行整改,切实解决好党务、厂务公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在推行党务、厂务公开过程中,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应公开而不公开、弄虚作假、侵犯干部职工民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1

第12篇:工程项目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持续加大对工程项目的监管,按照公司年初效能监察工作的安排,公司拟对2007年以来计划资金在200万元以上未审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察,为确保本次效能监察能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监察目的

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察,促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人员依法、合规、高效、廉洁地履行职责,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运作,为建设优质工程服务。

二、监察依据

《重大工程项目廉政监督实施意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

三、监察范围

**油库扩容技改、**加油站等11个隐患整改、技改项目。

四、监察内容、切入点及方法

(一)项目审批与前期准备 1.监察内容

(1)项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是否经过审批,审批手续是否完善。

(2)项目是否进行了立项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是否经过有效审批,项目是否经过当地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

(3)用地、规划、安评、环评、开工及其需要办理的手续是否办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4)项目建设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并符合工程项目的进展要求。

2.监察切入点

项目审批的文件、前期准备的手续和票据等相关资料。 3.监察方法

(1)检验工程项目的审批文件。 (2)核对土地的取得程序及实际用途。

(3)核对规划许可手续,检查安评报告、环评报告和开工报告。

(4)核对资金流动。

(二)工程发包 1.监察内容

(1)发包方式的选择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直接发包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无直接发包或者规避招标的行为,有无肢解工程行为;

(2)是否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发包初步方案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合同是否与招标投标文件相一致,有无另行分包的内容;

(4)是否依法办理备案手续。 2.监察切入点

工程发包的各种文件、资料。 3.监察方法

(1)查验发包初步方案及已发包部分的文件、资料,到现场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2)查验并核对项目审批文件和报建登记资料; (3)查验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组成记录、评标报告、标底等文件、资料,核对中标单位及其项目经理或总监的资质、业绩;

(4)查验合同是否与招投标文件一致,现场了解合同履行情况;

(5)查验备案资料;

(6)查验直接发包的申请和审批资料。

(三)招投标 1.监察内容

(1)招标项目是否按照国家、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委托)手续,是否具备招标条件;

(2)是否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成立评标委员会,并制定招标领导小组、评标委员会职责,招标领导小组有无会议记录,有无由个人决定邀请投标人问题;

(3)招标人是否具备自行招标的能力,招标文件的条款和采用的招标方法是否符合国家、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4)招标文件条款是否齐全,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公平、合理、合法,并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有无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的行为;

(5)有无歧视或者排斥潜在投标单位的行为,是否邀请了不具备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是否一视同仁地向所有投标单位提供信息,有无与投标人私下串通的行为。

(6)投标人资质、资信、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是否办理安全许可证、市场准入证;

(7)投标人所持的投标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之间有无串通投标行为,有无采取欺骗方式骗取中标或者以向招标单位人员、评委行贿的方式谋取中标的行为;

(9)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无违反规定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投标人财物,以及其他违反招标投标工作纪律的行为。

(10)开标时有无弃标、废标情况,废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废标条款规定;

(11)检查投标书的商务报价是否超出招标标底的上限或下限;

(1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产生是否符合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评委与招标人、投标人是否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应该回避的关系;

(13)评分细则是否严密,是否符合国家或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评委在评标中是否存在有意袒护或恶意排斥投标人的评分行为;

(14)有无泄露标底、评委会成员名单等应当保密的行为; (15)评标是否符合预先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的时间是否充分,是否对标底和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评价。定标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6)评分表和汇总表等原始评标资料是否留存。 (17)签发的中标书是否与评标结果一致,有无废标的商务报价中标;

(18)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一致,投标方的承诺是否在合同中约定;

(19)是否依法办理备案,相关的中标文件是否齐全。 2.监察切入点

招标文件、招标领导小组的会议纪要、招标项目的审批文件和有关资料等;投标文件、投标人的资质、资信、业绩等情况;开标、评标过程记录、评分表及汇总表、评委名单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资料等。

3.监察方法

与计划部门、采购部门、项目审批部门或招标管理部门联系,查验当年的投资计划、采购计划和实际采购完成情况,调阅发包初步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到现场了解工程和采购项目的实施情况;与招标管理部门联系,查验并核对项目审批文件等资料;查验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组成记录、评标报告、标底等文件、资料,核对中标单位及其项目经理或者总监的资质、业绩以及以往中标情况;查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文本及附件内容的一致性。

(四)施工 1.监察内容

(1)审查施工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企业的资质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有无无证或越级、超范围承揽施工任务,有无转包、挂靠现象;

(2)施工企业投入的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是否与所承建的工程项目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3)是否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规定;

(4)有无伪造、涂改、出售、买卖、转让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公章等违法违规现象;

(5)关键施工工序、隐蔽工程是否按照规定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现场检验合格并签字,重大隐蔽工程有无设计单位参加现场检查验收并签字;

(6)检查现场经济签证的符合性。 2.监察切入点

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资质证书、隐蔽工程记录、经济签证等资料。

3.监察方法

(1)与施工许可管理部门联系,查验施工许可证; (2)随机或者有重点地查验核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有关人员的身份。现场查验合同、日志、记录及有关文件、资料;

(3)现场查验质量检验和检查验收记录,工期调整、合同变更、设计变更、费用调整的签证、批准手续及相关资料;

(4)通过与相关单位或部门联系,查验转包、挂靠现象; (5)召开座谈会或者个别谈话,了解参与工程施工各方主体行为。

(五)项目管理 1.监察内容

(1)项目管理机构是否齐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项目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监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资格;

(2)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3)监理日志、施工日志的记载是否与工程进展情况相一致;

(4)项目管理部门是否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对施工活动及参与各方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是否责成有关单位、部门、人员进行整改。

2.监察切入点

监理人员的资格证书、监理日志、施工日志及施工过程的相关记录等资料。

3.监察方法

(1)核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有关人员的身份; (2)现场查验监理合同、日志及有关文件、资料,了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作情况;

(3)现场查验隐蔽工程、关键工序的监理、施工、材料设备检测和试验等方面的记录。

(六)质量和安全管理 1.监察内容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按照国家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及规章制度,并落实到位;

(2)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存在质量隐患,是否有相互串通,利用质量评估、设计变更等手段增加工程费用的行为;

(3)质量的检验和验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 (4)是否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对事故的处理是否及时、有效。

2.监察切入点

质量与安全管理有关体系文件、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处理及结果记录,质量检验和检查验收记录。

3.监察方法

(1)检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2)查验质量监督报告、质量检验和检查验收记录; (3)查验工期调整、合同变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费用调整等相关资料;

(4)检查安全讲话、培训、风险源辩识及其削减、问题整改、安全隐患等记录,以及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

(七)设计与变更

1、监察内容

(1)审查项目设计是否按规划设计标准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是否符合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设计是否合理,有无设计浪费现象,有无设计指定品牌型号或变相指定生产厂商现象;

(2)是否存在合同变更和设计变更,如有变更,发生变更的原因是否必需和不可避免的,是否按批准后的变更执行;

(3)因设计变更导致的费用调整是否出具设计变更单(联络单),是否经过建设单位投资控制部门审批;

(4)是否有利用变更、虚列、高套等手段,蓄意增加工程费用的行为。

2.监察切入点

工期调整、合同变更、设计变更、费用调整的签证、批准手续及相关资料。建设单位监督记录和资料,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记录和决定。

3.监察方法

(1)现场查验工期调整、合同变更、设计变更、费用调整的签证、批准手续及相关资料;

(2)将工期调整、设计变更、费用调整的数量和金额与其他类似工程相比较,对照有关资料进行现场提问和核对。

(八)物资设备采购及服务采购 1.监察内容

(1)未达到招投标标准的物资设备采购,物资设备的采购范围、数量是否与项目的要求一致,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2)服务采购是否按相关规定实施; 2.监察切入点

物资设备及服务采购申请表、谈判记录、比选文件和验收单。 3.监察方法

(1)查验物资设备采购的数量及质量是否与项目需求一致,是否因物资设备采购对项目实施产生影响。

(2)查验是否有谈判记录、比选文件等能实质反应有效控制的管理文件。

(3)查验物资设备及服务采购验收单是否与实物一致。 (九)竣工验收结算 1.监察内容

(1)是否依法履行了质量监督的职能,验收报告是否真实; (2)项目结算内容是否按合同、招投标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有无虚增工程量、抬高工程造价行为,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取费标准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

(3)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及时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有无拖延,拖延的原因是否合理;

(4)合同价和审计前决算价、审计后决算价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差异是否合理;

(5)是否及时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招投标文件进行决算; (6)建设单位是否及时进行竣工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程序是否规范,检查验收查出的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是否未进行竣工检查验收或未办理竣工检查验收备案即擅自使用工程等。

2.监察切入点

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决算审计、竣工检查验收资料,工程尾款支付凭证。

3.监察方法

(1)查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决算审计、工程尾款支付凭证、竣工检查验收资料等;

(2)采取召开座谈会或者进行个别谈话的形式,了解造成工期拖延、合同价和审计前决算价、审计后决算价之间出现差异的原因,分析其是否合理;

(3)核对应当审计的工程项目是否及时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及审计情况;

(4)了解资金流动情况。现场查看竣工工程及质量保修情况。

(十)资金管理 1.监察内容

(1)有无弄虚作假套取工程款、设立“小金库”,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列支计划外投资等问题;

(2)工程项目资金是否进行了概算、预算和决算,决(结)算是否进行了审计,有无虚列工程成本、采取不正当手段抬高工程造价、挥霍浪费以及在资金管理使用中挪用、转移、私分、贪污等问题;

(3)工程进度款及尾款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有无提前、拖延以及合同外支付的行为;

2.监察切入点

项目概算书、概算调整书、资金计划、资金使用、资金结算、决(结)算审计报告、财务账目等资料。

3.监察方法

(1)检查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底项目投资调整计划,核查计划及计划变更情况;

(2)审查有无计划外工作量及人为加大工作量的问题,抽查重点和有异常的工作量;

(3)对工程项目资金结算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合同、合同审批表、合同履行终结通知单、审计签证表、计划(或公务通知单)、检查验收单或受益单位签认单等相关资料

五、监察组人员及分工 项目负责人:*** 组长: ***

成员:***

六、工作时间安排

2011年10月8 日至10月31日

七、工作要求

1.监察前,检查组人员要按照实施方案学习有关政策文件,熟悉被监察项目,明确工作任务,做好监察准备工作。

2.监察中,要做好实施求是,客观公正,注意被监察部门正反两方面情况,认真做好工作记录,编制工作底稿。

3.现场监察结束后,做好档案整理、数据汇总,向公司上报监察报告,视监察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4.监察人员要做到高效工作,廉洁自律,遵守保密纪律。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第13篇:招投标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2011年招投标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集团公司、国电电力公司及厂(公司)招标管理及招标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和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察目的

严格招投标程序,规范招投标活动,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防范和纠正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有效控制招投标活动中的法纪风险。

二、监察范围

2011年按照厂(公司)《招投标管理标准》规定应实施招标的工程、物资、综合类采购项目。监督重点是厂(公司)自行组织招标的采购项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招投标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组长:王志成

副组长:郝春林、陈忠、王河(常务)

成员:纪检监察部、审计部、物资供应部、计划经营部、生产技术部负责人

职责:研究部署并指导和检查厂(公司)的招投标效能监察工作,协调处理效能监察工作的重大事宜,决定效能监察的重大事项。

(二)招投标效能监察工作组

组长:纪检监察部、审计部负责人

成员:纪检监察部、审计部有关人员、厂(公司)法律事务专责

职责: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监察范围、监察内容和工作要求,对招投标活动行使监督权、制止权、建议权,促进招投标活动合规有序进行。

四、监察内容

(一) 对招标准备的监督

1、对规避招标情况的监督:是否存在按规定应实行招标而未招标的行为,是否存在将必须实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现象;

2、对招标方式的监督:招标方式的选择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限额以上法定招标的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是否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公开招标是否通过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是否邀请3个及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3、对招标文件进行备案审查:重点是是否按照管理权限履行了招标文件的审查程序,并有审查记录;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歧视或排斥潜在投标单位的行为;废标条款是否明确;评标标准和方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对招标公告进行备案审查:重点是招标公告是否载明了对投标人资质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收费标准等;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是否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5、对资料报备的监督:是否在开标前五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两个工作日)将投标人资格预审名单、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招标文件等有关材料报监督部门备案。

(二)对开评标的监督

1、对投标文件的接收情况进行监督:是否拒收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是否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宣布少于三家投标人的招标项目流标;

2、对开标大会进行监督:是否按规定时间准时开标;是否邀请所有投标人和监督人参加开标大会;是否安排监督人员在开标大会宣读招投标工作纪律,以及向投标人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联系方式;是否按照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唱标;开标记录表上是否有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和投标人的签字;

3、对评标委员会组成结构进行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是否为五人(含五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是否不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

4、对评标保密情况进行监督:是否对评标现场进行封闭管理;

5、对投标人的监督:检查投标单位是否为列入公司“黑名单”的单位,投标单位的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授权委托书是否盖章并有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6、对评委履职情况的监督:评委在评标过程中是否有异常情况,是否遵守了保密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中途退场等现象。

(三) 对评标报告及定标的监督

1、检查书面评标报告内容是否齐全,评委是否签字;

2、定标是否符合评标定标办法,是否按照评标委员会的推荐

顺序确定中标单位;确定非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的,是否有充分理由,并附有书面说明。

3、招标项目如有投诉举报情况,招标委员会是否在招标监督部门调查核实后再确定中标人。

(四) 对合同签订的监督

1、合同的乙方是否为定标会议确定的预中标人;如果改变中标人,是否有预中标人放弃中标的书面函件和能够证明预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往来函电。

2、合同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一致。

(五)对招标投诉的调查核实

对投标人以各种方式提出的招标投诉进行认真核实,使每一件招标投诉及每一件投诉中提出的每一条线索均得到落实,并向投诉人进行反馈。

五、工作要求

1、纪检监察部与审计部作为厂(公司)招标监督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招标职能部门的招投标组织工作进行监督。要通过对招投标资料实行备案审查,对开评标等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参加定标会议,参与合同会签,对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要立足于在过程中规范招投标活动,准备阶段的问题要在准备阶段进行纠正,开评标阶段的明显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在保证程序合规的基础上,力求保证结果公正。对发现的招标组织部门明显违规或对邀请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严、导致开标时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致使流标的、以及对监督部门指出问题不进行整改或重复

发生类似问题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

2、根据分级监督的要求,审计部负责向上级招标监督部门发送监标邀请,上报招评标资料,代表厂(公司)参加由上级公司组织的招标监督活动,并按季度和年度向国电电力公司招标监督部门报送招标结果统计表。

3、物资供应部、计划经营部作为物资采购、工程管理的职能部门,在牵头组织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中,要按照招标管理和招标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国电电力公司相关招标办公室进行招标工作的请示、报告,向厂(公司)招标监督部门提供招投标的有关资料。要认真对待招标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自觉规范招投标活动。做好招标活动的统计工作,并按季度和年度向审计部、纪检监察部报送招标结果统计表。生产技术部作为厂(公司)招标活动技术文件的把关部门和技术评标的主要参与部门,要严格履行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审批程序,保证物资采购的技术要求参数、性能表述准确,技术评标因素量化标准明确,尽可能缩小评委的自由裁量空间,并能体现出对物资性能优劣的比较评价。工程发包的技术文件要准确描述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工程完工的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工程预算等,为保证招标工作的经济性创造必要条件。要及早作出招标计划,提供招标资料,保证招标所必须的时间。

4、纪检监察部负责受理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查办招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受理的每一件投诉举报调查核实情况,均应向效能监察领导组进行汇报。涉及招标人员违规违纪的,按照集团公司《职工惩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涉及投标人弄虚作

假骗取中标的,为该投标人建立不诚信档案,宣布其中标无效,并在规定期限内取消其在厂(公司)的投标资格。

5、纪检监察部在11月底前,总结招投标效能监察活动情况,起草、报批效能监察报告,下发效能监察建议,督促责任部门进行整改。责任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间向纪检监察部反馈整改情况或对监察建议的意见,实现闭环管理。

纪检监察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14篇:供销社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供销社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供销社效能监察实施方案范文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高供销社自身形象,加快改革发展步伐,根据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纪委、县监察局的通知》(江委办函61号)精神,结合供销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工业强县、农业固县、三产活县、开放兴县”总体取向,大力弘扬“不怕困难,敢于胜利”的继光精神,用一年半的时间,在机关内开展优化发展环境

专项效能监察,切实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推进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步伐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组织机构

县联社成立由党委、纪委、监察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协助工作。

三、时间安排

年6月至 年12月。

四、专项监察内容

(一)开展“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

从 月起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在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按照“强化一流的发展理念、保持一流的精神状态、锤炼一流的工作作风、创造一流的发展环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对履行职责、

依法行政、改变工作作风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治理“懒、散、慵”和违法行政的问题。

(二)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落实监督检查

1、加强机关对下属企业依法依规行使财产使用、收益使用、出让处置、资产建设投资等行政审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2、加强机关对基层社、公司理事会管理人员的选聘任用行政审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3、加强机关信访接待、系统维稳、安全、防自然灾害工作和执行日常及节假日值班、地质灾害防治值班、防汛值班“三合一”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5、加强机关工作《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6、推进为基层企业代办制。机关工作部门为下属企业办理需其他行政部门审批的事项实行无偿代办服务,对该

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三)加强机关工作计划、发展规划、重大建设、工作进展、目标任务完成、职能部门职责、工作办事程序等动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广福、集风、冯店供销社3个农产品市场项目重建(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使用、账务记录和龙台社区综合服务社水厂重建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方式

(一)县联社各股室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措施方法,严格按照“四个一流”和机关工作《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精心组织实施,接受各级党委、纪委、政府监察和县联社工作领导小组及社会群众的监督检查。

(二)县联社工作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各股室及工作人员开展“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

平,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情况检查,利用“政风行风热线”公开征求评议意见,进行考评通报。

(三)专项效能监察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对满意度调查和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以及专项效能监察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由纪委、监察发出《监察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对重大问题和限期整改问题不到位的,进行效能专项立案,发出《效能告诫书》,严格按照《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德阳市行政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县行政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等规定,对有关股室及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并通过谋体进行暴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发处理。

五、效能监察结果运用

(一)对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成绩显著的,在谋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对创新做法积极推广。

(二)将效能监察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及成员、各股室及工作人员年度目标

管理和绩效考核。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社会各界对机关的评议情况,年度通报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结果有一般问题的领导班子、股室,对负责人进行提示性谈话;考核分值低于 分的对负责人进行戒免谈话,同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三)单位工作人员因效能问题受到党纪、政纪责任追究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戒免谈话,取消单位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评优评先资格。

第15篇: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保证依法行政和政令畅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确保我市“两个率先”奋斗目标的实现,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效能监察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查处“四乱”行为,落实效能责任追究。通过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做到思想再解放,思路再创新,效率再提高,发展再加速,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鹤壁经济发展,实现市委确定的“两个率先”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监察对象和内容

(一)监察对象

效能监察的对象是全市各级党委部门、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和群团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二)监察内容

1 效能监察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主要监察以下内容:

1、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是市委、市政府重要改革措施、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是否落到实处;重点项目建设是否顺利推进;招商引资目标是否顺利实现;与市委、市政府签订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是否完成。

2、机关职能转变和改进服务方式情况。主要是各级各部门是否把干部任用、项目审批、批钱批物、收费罚款、办证审照等重要事项,以及不涉及保密的所有工作事项,实行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结果等政务公开;各项便民承诺服务措施是否建立并落实到位;应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是否做到应进全进;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功能是否完善,服务是否改进,是否实现由“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向“一站式办公,一网式服务”转变;是否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以及招标投标等服务方式的改革与创新,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管理体系。

3、治理经济发展环境情况。主要是各级各部门在实施管理、处理事务和提供服务过程中,是否做到尽职尽责、行为规范、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有无利用职权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优化经济

2 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是否完善;严肃查处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投资商利益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纪违法案件。

4、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情况。主要是各级各部门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办理进度、办事效果;管理、服务和执法过程中有无不作为、乱作为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效能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人管事,实现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是否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铺张浪费等行为;是否存在态度生硬,办事不公,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认真解决。

三、方法措施

效能监察的方法措施是:三室联动,跟踪问效,效能投诉,一年双评,结果运用,责任追究。

(一)建立效能监察“三室联动”工作制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密切配合,共同对市委、市政府督办事项进行效能监察,对未完成的督办事项实施效能责任追究。通过建立月例会制度,建立效能监察事项移送制度,采取现场察看、调查走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效能督查,查时间、查进度、查效果、

3 查质量,以保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二)建立效能监察跟踪问效制度。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经济发展目标的完成情况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进度等重要内容,采取跟踪问效措施。建立报告制度,各级各部门定期向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上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建立监察制度,定期对有关单位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帮助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点企业排除干扰,搞好内部效能监察,加强管理,推动其快速发展;建立各级效能监察对象效能档案,对其效能建设情况实行记录归档;建立与人大、政协联系制度,加强与各级人大、政协的联系,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三)建立效能监察投诉处理制度。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负责受理社会各界对各类效能问题的投诉。一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材料等形式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监察对象的效能投诉;在同级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投诉接待室,开通效能投诉电话,号码为12345(谐音为:有事找政府)。二是发挥市广播电台“行政监督服务热线”、《鹤壁日报》“监督服务台”等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广泛搜集各类效能问题。三是根据投诉内容采取电话交办或运用《效能监察督办通知单》书面交办,在规定时

4 限内不能办完的,要及时主动说明原因。四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人士为效能监督员,监督各级各部门效能监察开展情况。五是实行效能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对举报的涉企“四乱”和“吃拿卡要”等效能问题,经查属实的,视情节轻重,由发案单位出资5000元至10000元奖励举报投诉人,并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纪律责任。六是完善重大效能案件督办制度,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典型案件,要从快出击,严肃查处,并召开案件处理大会,公开处理结果。各县(区)都要建立健全效能投诉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公开受理投诉,建立起全市上下联动、高效快捷的效能投诉网络和处理机制。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有关效能问题的投诉,要认真受理,快速查办,及时回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建立效能监察评估评议制度。效能评估评议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坚持注重实效原则,全面准确地评价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绩效。每年7月份和年底,由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评估评议组,对效能监察对象的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评议。评估评议工作采取社会评估评议和组织评估评议两种方式进行;必要时,社会评估评议可组织“万人评”活动。将社会评估评议结果和组织评估评议结果相加,计算全年综合评估评议分值,按分值高低分别确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各县(区) 5 直部门及乡(镇、办事处)的评估评议工作,由各县(区)负责组织实施。

(五)建立效能监察结果运用制度。一是向效能监察对象及时反馈监察、评价情况,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效能监察建议。二是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效能监察结果,建议市委、市政府对被评为优秀档次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或奖励,授予“鹤壁市效能优秀奖”;对被评为效能不合格档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三是把效能监察评估评议结果,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各级各部门年终目标考评的重要参考内容,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六)建立效能监察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对效能监察中发现的效能问题,发出《效能监察督办通知单》,责令监察对象按照要求限期整改、办理、答复。二是对未按照督办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对效能监察对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贻误工作,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都要追究当事人或领导责任。效能责任追究方式分为:效能告诫、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追究党政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认识。效能监察是市委、市政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而采取的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

6 开展效能监察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宣传教育贯穿效能监察的全过程,在我市营造级级抓效能、人人讲效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2、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要求,市纪委监察局对全市效能监察工作负总责,各级各部门要把效能监察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位臵,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效能监察实施方案,推动效能监察深入开展。各级纪检、组织、宣传、监察、人事等部门要履行各自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3、加强督促检查。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负责对各县区、各部门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每月向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上报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4、严肃工作纪律。效能监察是一项艰巨、繁重的长期性工作,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在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上给予充分保障。对不认真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敷衍了事,工作后进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

1、效能监察“三室联动”工作办法(试行)

2、效能监察投诉处理办法(试行)

3、效能监察评估评议办法(试行)

4、效能监察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附件1:

效能监察“三室联动”工作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促进各级各部门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确保市委“两个率先”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室联动”是指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在履行工作职责时,为督促各级各部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改进机关作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证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而联合采取的查时间、查进度、查效果、查质量等督查、监察活动。

第三条 “三室联动”坚持督查与监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勤政建设与廉政建设

8 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市委督查室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省委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督促检查;

(二)负责市委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督促检查;

(三)负责市委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对各部门进行督查协调,并对下级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 市政府督查室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决策事项的督促检查;

(三)负责各级各部门目标管理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市政府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

(五)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第六条 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的工作职责:

(一)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的联系,协助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搞好对督查事项的跟踪问效,保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的落实;

(二)负责对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经多次督查,仍未按要求完成的督查事项实施效能责任追究;

(三)受理对效能监察对象效能过错的举报投诉,对涉及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的“四乱”、“四难”、“吃拿卡要”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七条 建立“三室联动”例会制度。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下午为例会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工作情况的综合、分析和整理,并按时进行情况交流,材料交换、交办,实现网络化管理。

第八条 建立实施效能监察事项移送制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需要移送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实施效能监察的事项,要有文字材料。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对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移送实施效能监察事项的材料负责审核、登记,并及时报送主管领导。移交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第九条 建立效能督查、监察联动制度。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行动迟缓、延误时机和主观消极、影响工作的,或无正当理由拖延不办和未按

10 要求完成的,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联合采取现场察看、调查走访、查阅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督查和监察。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效能监察的主体、实施程序、结果运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效能监察投诉处理办法(试行)》、《效能监察评估评议办法(试行)》、《效能监察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乡镇以上各级党委部门、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群团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效能监察投诉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11

第一条

为开展效能投诉工作,规范效能投诉的运作,保护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效能投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纪维护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以律已,热情服务,讲求效率。

第三条

效能投诉处理工作实行教育与处理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

效能投诉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负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效能监察室也要负责受理投诉与处理工作。

第五条 效能监察室履行以下职责:

(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办法简称投诉人)对党委部门、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群团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本办法简称效能监察对象)有关效能问题的投诉;

12 (二)调查处理效能监察对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第六条

效能监察室在处理效能投诉件中具有以下权限:

(一)要求被投诉单位和人员(本办法简称被投诉人)提供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材料,并就被投诉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要求与被投诉人相关的单位和人员协助、配合投诉调查;

(二)责成被投诉人停止违反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决定、命令的行为;

(三)责成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纠正违规违纪行为;

(四)视情节轻重,给予被投诉人通报批评或效能告诫等处理;

(五)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拒不配合投诉调查的,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建议给予相应的组织人事处理和党政纪律处分;对构成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 投诉

13 第七条

对效能监察对象有关效能问题不满意的,投诉人有权采取口头或书面等形式直接向效能监察室进行投诉,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诉。提倡投诉人署名投诉,逐级投诉。

第八条

投诉人进行投诉,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第九条

效能监察室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投诉事项的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将投诉材料转给被投诉人;需将投诉材料转交被投诉单位核实、解决时,应摘要转交,原则上不得将投诉原件照转,不得泄露投诉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等情况。

宣传报道时,未经投诉人同意,不得公开投诉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等。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投诉人的投诉和打击报复投诉人。

第四章 受理

第十一条

效能监察室受理投诉人对效能监察对象下列行为的投诉:

(一)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以及监督投诉电话不公开的;

14 (二)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事项,应该办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不办的;

(三)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推诿,效率低下,工作时间内脱岗,给管理和服务对象造成延误或损失的;

(四)工作态度生硬,利用职权假公济私,故意制造、纵容、庇护不正当竞争,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利用管理和审批权限“吃、拿、卡、要”,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

(六)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或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事项,不进行导办服务的;

(七)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申请,未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全部内容的;

(八)刁难、打击报复投诉人的;

(九)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及其他效能问题的。第十二条 效能监察室在受理投诉过程中,应在抓好电话、信件和口头投诉等基本形式投诉的基础上,采取聘请效能监督员,发挥新闻媒体对效能监察对象跟踪问效的监督作用,发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跟踪问效的监督作用,发挥纠风治乱和行风评议对效能监察对象作风建设跟踪问效的监督作用,广开投诉监督渠道,以充分发现和搜集我市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

15 第十三条

效能监察室对属受理范围的投诉件,应立即按受理程序组织调查;对不属受理范围的投诉件,按照归口办理原则,转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处理。

第五章 办理

第十四条

效能监察室工作人员办理投诉事项应当恪尽职守,认真做好投诉件的受理、登记、分类、批办、反馈、回复、综合、归档、立卷等工作,做到及时、恰当、正确。

第十五条 对不同类型的投诉应分别采取以下措施办理:

(一)对于来访或来电投诉的,要热情礼貌,先问明投诉事项,属受理范围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不属受理范围的,应向投诉人耐心说明,并引导其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

(二)对于来函投诉的,要逐件拆阅、登记,并根据其反映的内容,按受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对投诉件可以摘要、原件呈阅等形式及时报送领导批阅。

第十六条

适时督查承办单位对投诉件的处理情况,督促承办单位按规定报告办理结果。

(一)凡用电话交办的事项,要在做好交办事项登记的基础上,要求承办单位应在2日内报告办理结果。

16 (二)书面交办的问题,要在保管好交办事项存根的同时,要求承办单位须在5日内书面报告办理结果。

(三)特殊问题在规定时限不能办完的,要主动说明原因,并随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七条

投诉事项的办理结果应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必要时也可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3:

效能监察评估评议办法(试行)

一、评估评议的目标和原则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对党委部门、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和群团组织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估评议。

17 效能评估评议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全面准确地评价各级机关和部门的工作绩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使各级机关和部门的工作处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坚持注重实效原则,讲求效果,避免形式主义。

二、评估评议的对象和内容 (一)评估评议对象

全市各级党委部门、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群团组织。

(二)评估评议内容

1、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是市委、市政府重要改革措施、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是否落到实处;重点项目建设是否顺利推进;招商引资目标是否顺利实现;与市委、市政府签订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是否完成。

2、各级机关职能转变和改进服务方式情况。主要是各级各部门是否把干部任用、项目审批、批钱批物、收费罚款、办证审照等重要事项,以及不涉及保密的所有工作事项,实行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结果等政务公开;各项便民承诺服务措施是否建立并落实到位;应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是否做到应进全进;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功能是否完善,服务是否改进,能否实现由“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向“一站式办公,一网式服务”转变;是否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 18 以及招标投标等服务方式的改革与创新,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管理体系。

3、治理经济发展环境情况。主要是各级各部门在实施管理、处理事务和提供服务过程中,是否做到尽职尽责、行为规范、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有无利用职权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建设是否完善;严肃查处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投资商利益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纪违法案件。

4、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情况。主要是各级各部门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办理进度、办事效果;管理、服务和执法过程中有无不作为、乱作为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效能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人管事,实现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是否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铺张浪费等行为;是否存在态度生硬,办事不公,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评估评议的方法

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采取统一制定方案、分类实施、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法,以社会评估评议和组织评

19 估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每年7月份和年终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市效能监察对象进行两次评估评议活动。

(一)社会评估评议。每半年开展一次。必要时,要组织开展“万人评”活动。评估评议采取向有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发放评估评议表,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一般和不满意四个档次进行社会评估评议。评估评议分两类进行,实行加权统计。

1、组织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新闻单位进行评估评议,评估评议结果权数占40%。

2、组织管理服务对象进行评估评议,评估评议结果权数占60%。

两类社会评估评议统计结果乘以各自的权数之和,即为社会评估评议结果;每年内两次评估评议结果进行加权平均即全年社会评估评议结果。社会评估评议结果占全年综合评估评议分值的60%。

(二)组织评估评议。每年年终进行组织评估评议,一是由各部门按照评估评议办法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评估评议报告。二是采取“听、看、查、访、议”的方式(听取部门领导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查看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有关原始资料,走访有关服务对象和基层单位,召集管理服务对象和有关方面进行评估评议),对各

20 级各部门进行评估评议。三是汇总组织评估评议结果。由评估评议组根据评估评议情况,对照评估评议标准,评定该部门的评估评议分数。组织评估评议结果占全年综合评估评议分值的40%。

四、评估评议的档次

(一)计算综合分值。将社会评估评议结果和组织评估评议结果相加,计算出全年综合评估评议分值,按分值高低排列各部门位次。

(二)确定等次。根据各被评估评议单位位次排序情况,按下列标准分别确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1、优秀档次:综合评估评议分值列前30%(含)位次的。

2、不合格档次:综合评估评议分值低于60分、社会评估评议不满意率在30%以上和年终综合评议排序后三名的。

3、合格档次:除优秀档次和不合格档次以外的。(三)相关条件。凡进入优秀档次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优秀档次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1、因疏于管理发生重特大事故或恶性事件,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2、群众投诉效能问题的数量列前3位的;

3、因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问题被“一票否决”的。

21

五、评估评议结果的运用

1、评估评议结果作为衡量部门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考察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

2、被评为优秀档次的单位,建议市委、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或奖励,授予“鹤壁市效能优秀奖”。

3、被评为效能不合格档次的单位,建议市委、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

4、评估评议结果建议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5、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事件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六、附则

1、本办法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4:

效能监察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22

第一条

为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保证全市党委部门、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群团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本办法简称效能监察对象)正确、及时、公正、高效实施管理,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发生,切实强化效能责任追究,促进效能监察深入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效能责任,是指效能监察对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以致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工作,或者损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而应负的责任。

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规定时限和承诺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第三条

全市各级效能监察对象,在管理行为中发生责任过错应当追究责任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实施效能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效能责任追究范围

23 第五条 全市效能监察对象在实施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效能责任:

(一)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受理、不许可的;

(二)申请资料不全,未能一次性告知补充事项,或者首问未告知申请具体要求的;

(三)受理时不开具受理回执,不予受理时不告知具体明确理由的;

(四)要求申请人接受指定的服务机构、中介组织有偿服务的,以及授意或强迫中介组织违规操作的;

(五)未在规定或者承诺时限内办结并发放批准文件、不按规定公开许可结果的;

(六)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许可,不及时主动沟通、协调,推诿拖延不办,或者本部门许可事项办结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

(七)已经公布取消的许可项目,以及许可项目及其条件、程序等未经公布而实施许可管理的;

(八)擅自设立许可项目、有偿咨询、培训、检测等许可程序和许可条件等实施许可管理的;

(九)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管理,以及委托、默许中介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代行许可管理权的;

(十)违反规定向企业、个体工商户、村(居)组织索要赞助款物、强买强卖、强拉广告收费的;

24

(十一)违反规定收取押金、保证金和许可费、管理费的;

(十二)出现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不及时产生不良后果的;

(十三)其他损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

第六条

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工作人员在处理事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效能责任:

(一)不认真执行党委、政府决定、命令及政策措施的;

(二)对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公开,搞假公开、无效公开的;

(三)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态度生硬,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对上级领导机关转办的效能投诉案件故意拖延时间,弄虚作假,不认真调查处理的;

(五)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处理公文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无正当理由擅自脱岗、离岗贻误工作的;

(七)未按要求完成市委、市政府督查事项的;

(八)其他违反内部管理制度的。

第七条

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征收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效能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实施征收的;

25

(二)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擅自改变征收标准的;

(三)未按法定范围、时限实施征收的;

(四)截留、私分或擅自开支征收款的;

(五)实施征收不开具合法收据或不使用法定部门制发的专用票据的;

(六)不出示征收资格、许可证件实施征收的;

(七)被征收单位或个人对征收有异议时,不告知法定权利和途径的;

(八)其他违反征收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 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检查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效能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实施检查的;

(二)无具体理由、事项、内容、对象实施检查的;

(三)不出示有效资格证件实施检查的;

(四)不按法定程序、时限等实施检查的;

(五)不按法定权限或超越法定权限实施检查的;

(六)无足够理由滞留被检查对象账册、物品的;

(七)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的;

(八)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隐瞒、包庇、袒护、纵容,不予制止和纠正的;

26

(九)其他违反行政检查工作规定、损害被检查对象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九条 行政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对违纪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效能责任:

(一)不具备处罚主体资格实施处罚的;

(二)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处罚的;

(三)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的;

(四)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处罚的;

(五)丢失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六)违反有关规定,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七)应当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追究党政纪和刑事责任而不移交,以行政罚款代替党政纪处理和刑事处罚的;

(八)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

(九)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十)未依法告知被处罚人法定救济权利和途径的;

(十一)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27 第十条

行政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采取强制措施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效能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采取强制措施的;

(二)违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滞留等强制措施的;

(四)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法定时限采取强制措施的;

(五)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

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复议工作人员在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效能责任:

(一)对符合条件的复议申请,应予受理无正当理由而不予受理的;

(二)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

(三)未经批准延期而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的;

(四)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

第三章 效能责任追究

28 第十二条

效能责任追究方式分为:效能告诫、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追究党政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

第十三条

效能责任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效能责任。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效能责任:

(一)管理相对人弄虚作假,致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无法作出正确判断的;

(二)法律、法规和内部行政管理制度未作规定或规定不具体,致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理解错误的;

(三)出现意外或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效能责任情形发生的。

第十五条

各级各部门一年内被效能告诫两次的,可予以通报批评;一年内被效能告诫三次的,可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一年内被效能告诫一次的,本年度不能评为先进单位;

一年内被效能告诫两次以上的,年度评定为不合格,并追究第一责任人的效能责任。垂直管理的部门,建议其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29 第十六条

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一年内被效能告诫两次的,可予以通报批评;一年内被效能告诫三次的,可予以诫勉谈话;一年内被效能告诫一次的,当年年终不能评定为优秀;一年内被效能告诫两次的,年度评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一年内被效能告诫三次以上(含三次)的,由管理部门作出调整工作岗位等组织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构成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其党政纪责任。

第十七条

效能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一)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的效能责任情形的;(二)干扰、阻碍、不配合对其效能责任行为进行调查的; (三)对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四)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及收受当事人财物、接受当事人宴请、参加当事人提供的旅游和娱乐活动的。

第十八条

效能责任追究,依照人事管理权限和党政纪处分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办理。对效能责任人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存入单位人事工作档案,并报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和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章 效能责任追究程序

30 第十九条

效能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责任人员所在机关负责追究。

第二十条

调查处理效能责任行为实行回避制度。效能责任追究机构人员与效能责任行为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实行回避。

第二十一条

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检举、控告,效能责任追究应当在7日内审查是否有事实依据并决定是否受理。经审查有事实依据的,应当受理;没有事实依据的,不予受理。有明确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的,应当告知不受理理由。

第二十二条

决定进行调查的案件,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完毕。情况特别复杂的,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对不受理决定不服,或认为不便向作出具体行为的机关提出投诉、检举、控告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

纪检监察机关收到投诉、检举、控告后,应当责成作出具体管理行为的机关及时处理或者直接受理。对机关负责人的投诉、检举、控告,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管理权限负责办理。

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办理的案件,涉及党政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31 监察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对效能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有明确投诉人、检举人和控告人的,应当告知投诉人、检举人和控告人。

第二十五条

效能责任人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效能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提出申诉。复申处理决定应当在30日内作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效能责任追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各级机关应当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业务实际,制定本单位效能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细则。有关单位已制定相关效能责任追究制度的,应当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修改并继续执行。本办法未作具体规定的,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业务实际予以补充和完善。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32

第16篇:工程项目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持续加大对工程项目的监管,按照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的安排,公司拟对2015年以来计划资金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察,为确保本次效能监察能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监察目的

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察,促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人员依法、合规、高效、廉洁地履行职责,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运作,为建设优质工程服务。

二、监察依据

《重大工程项目廉政监督实施意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

三、监察范围

云山大桥、云山南路等隐患整改、技改项目。

四、监察内容、切入点及方法

(一)项目审批与前期准备 1.监察内容

(1)项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是否经过审批,审批手续是否完善。

(2)项目是否进行了立项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是否经过有效审批,项目是否经过当地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

(3)用地、规划、安评、环评、开工及其需要办理的手续是否办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4)项目建设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并符合工程项目的进展要求。

2.监察切入点

项目审批的文件、前期准备的手续和票据等相关资料。 3.监察方法

(1)检验工程项目的审批文件。 (2)核对土地的取得程序及实际用途。

(3)核对规划许可手续,检查安评报告、环评报告和开工报告。

(4)核对资金流动。

(二)工程发包 1.监察内容

(1)发包方式的选择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直接发包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无直接发包或者规避招标的行为,有无肢解工程行为;

(2)是否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发包初步方案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合同是否与招标投标文件相一致,有无另行分包的内容;

(4)是否依法办理备案手续。 2.监察切入点

工程发包的各种文件、资料。 3.监察方法

(1)查验发包初步方案及已发包部分的文件、资料,到现场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2)查验并核对项目审批文件和报建登记资料; (3)查验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组成记录、评标报告、标底等文件、资料,核对中标单位及其项目经理或总监的资质、业绩;

(4)查验合同是否与招投标文件一致,现场了解合同履行情况;

(5)查验备案资料;

(6)查验直接发包的申请和审批资料。

(三)施工 1.监察内容

(1)审查施工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企业的资质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有无无证或越级、超范围承揽施工任务,有无转包、挂靠现象;

(2)施工企业投入的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是否与所承建的工程项目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3)是否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规定;

(4)有无伪造、涂改、出售、买卖、转让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公章等违法违规现象;

(5)关键施工工序、隐蔽工程是否按照规定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现场检验合格并签字,重大隐蔽工程有无设计单位参加现场检查验收并签字;

(6)检查现场经济签证的符合性。 2.监察切入点

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资质证书、隐蔽工程记录、经济签证等资料。

3.监察方法

(1)与施工许可管理部门联系,查验施工许可证; (3)现场查验质量检验和检查验收记录,工期调整、合同变更、设计变更、费用调整的签证、批准手续及相关资料;

(4)通过与相关单位或部门联系,查验转包、挂靠现象; (5)召开座谈会或者个别谈话,了解参与工程施工各方主体行为。

(五)项目管理 1.监察内容

(1)项目管理机构是否齐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项目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监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资格;

(2)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3)监理日志、施工日志的记载是否与工程进展情况相一致;

(4)项目管理部门是否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对施工活动及参与各方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是否责成有关单位、部门、人员进行整改。

2.监察切入点

监理人员的资格证书、监理日志、施工日志及施工过程的相关记录等资料。

3.监察方法

(1)核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有关人员的身份; (2)现场查验监理合同、日志及有关文件、资料,了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作情况;

(3)现场查验隐蔽工程、关键工序的监理、施工、材料设备检测和试验等方面的记录。

(六)质量和安全管理 1.监察内容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按照国家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及规章制度,并落实到位;

(2)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存在质量隐患,是否有相互串通,利用质量评估、设计变更等手段增加工程费用的行为;

(3)质量的检验和验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 (4)是否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对事故的处理是否及时、有效。

2.监察切入点

质量与安全管理有关体系文件、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处理及结果记录,质量检验和检查验收记录。

3.监察方法

(1)检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2)查验质量监督报告、质量检验和检查验收记录; (3)查验工期调整、合同变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费用调整等相关资料;

(4)检查安全讲话、培训、风险源辩识及其削减、问题整改、安全隐患等记录,以及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

(七)设计与变更

1、监察内容

(1)审查项目设计是否按规划设计标准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是否符合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设计是否合理,有无设计浪费现象,有无设计指定品牌型号或变相指定生产厂商现象;

(2)是否存在合同变更和设计变更,如有变更,发生变更的原因是否必需和不可避免的,是否按批准后的变更执行;

(3)因设计变更导致的费用调整是否出具设计变更单(联络单),是否经过建设单位投资控制部门审批;

(4)是否有利用变更、虚列、高套等手段,蓄意增加工程费用的行为。

2.监察切入点

工期调整、合同变更、设计变更、费用调整的签证、批准手续及相关资料。建设单位监督记录和资料,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记录和决定。

3.监察方法

(1)现场查验工期调整、合同变更、设计变更、费用调整的签证、批准手续及相关资料;

(2)将工期调整、设计变更、费用调整的数量和金额与其他类似工程相比较,对照有关资料进行现场提问和核对。

(八)物资设备采购及服务采购 1.监察内容

(1)未达到招投标标准的物资设备采购,物资设备的采购范围、数量是否与项目的要求一致,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2)服务采购是否按相关规定实施; 2.监察切入点

物资设备及服务采购申请表、谈判记录、比选文件和验收单。 3.监察方法

(1)查验物资设备采购的数量及质量是否与项目需求一致,是否因物资设备采购对项目实施产生影响。

(2)查验是否有谈判记录、比选文件等能实质反应有效控制的管理文件。

(3)查验物资设备及服务采购验收单是否与实物一致。 (九)竣工验收结算 1.监察内容

(1)是否依法履行了质量监督的职能,验收报告是否真实; (2)项目结算内容是否按合同、招投标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有无虚增工程量、抬高工程造价行为,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取费标准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

(3)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及时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有无拖延,拖延的原因是否合理;

(4)合同价和审计前决算价、审计后决算价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差异是否合理;

(5)是否及时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招投标文件进行决算; (6)建设单位是否及时进行竣工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程序是否规范,检查验收查出的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是否未进行竣工检查验收或未办理竣工检查验收备案即擅自使用工程等。

2.监察切入点

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决算审计、竣工检查验收资料,工程尾款支付凭证。

3.监察方法

(1)了解造成工期拖延、合同价和审计前决算价、审计后决算价之间出现差异的原因,分析其是否合理;

(3)核对应当审计的工程项目是否及时进行了审计及审计情况;

(4)了解资金流动情况。现场查看质量保修情况。

(十)资金管理 1.监察内容

(1)有无弄虚作假套取工程款、设立“小金库”,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列支计划外投资等问题;

(2)工程项目资金是否进行了概算、预算,是否进行了审计,有无虚列工程成本、采取不正当手段抬高工程造价、挥霍浪费以及在资金管理使用中挪用、转移、私分、贪污等问题;

(3)工程进度款及尾款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有无提前、拖延以及合同外支付的行为;

2.监察切入点

项目概算书、概算调整书、资金计划、资金使用、资金结算、决(结)算审计报告、财务账目等资料。

3.监察方法

(1)检查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底项目投资调整计划,核查计划及计划变更情况;

(2)审查有无计划外工作量及人为加大工作量的问题,抽查重点和有异常的工作量;

(3)对工程项目资金结算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合同、合同审批表、合同履行终结通知单、审计签证表、计划(或公务通知单)、检查验收单或受益单位签认单等相关资料

五、监察组人员及分工 项目负责人:*** 组长: ***

成员:***

六、工作时间安排

2011年10月8 日至10月31日

七、工作要求

1.监察前,检查组人员要按照实施方案学习有关政策文件,熟悉被监察项目,明确工作任务,做好监察准备工作。

2.监察中,要做好实施求是,客观公正,注意被监察部门正反两方面情况,认真做好工作记录,编制工作底稿。

3.现场监察结束后,做好档案整理、数据汇总,向公司上报监察报告,视监察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4.监察人员要做到高效工作,廉洁自律,遵守保密纪律。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第17篇:效能监察实施方案(推荐)

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控制外窗渗漏质量,加强对项目生产质量管理,严格管控、提高生产质量、发挥“向管理要质量”,达到对外窗渗漏从源头预防的目的,根据分公司《关于对高邑项目外窗渗漏实施效能监察的通知》,决定对高邑项目外窗渗漏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效能监察的依据

依据公司《监察监察管理制度》、《河北建工房地产有限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意见》、《河北省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指南(2016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二、效能监察的目的

针对高邑项目外窗渗漏问题,开展全面效能监察,提高项目生产质量管控,部分单位工程进入外窗安装阶段,为了较好地解决外窗渗漏问题,现将外窗渗漏作为效能监察立项,达到从源头上预防质量问题的目的。

三、效能监察的范围

高邑项目对门窗主材、填充材料的严格把关,对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的监察管控,从而解决铝合金外窗渗漏问题。

四、成立专项效能监察小组

成立专项效能监察小组,根据《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意见》,组长由纪检监察主管领导担任。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强化基础管理,确保分公司效能监察工作见成效。

五、任务分工职责

(一)组织机构:分公司成立以经理为组长,书记及各副经理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效能监察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职责分工:在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具体分工如下:

1、为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消除住宅渗漏质量通病,在本工程所有住宅建设过程中开展创无渗漏工程治理活动。

2、领导小组结合工程特点,负责定期召集、监理、施工单位对创建无渗漏治理的要求进行开展专题讨论,编制计划,提出对策措施,全员参与,措施落实。

3、对施工单位要求,认真编制新建住宅无渗漏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方案审核通过后,要求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方案的技术交底工作,关键部位要求进行层层落实,做到专人施工、专人检查、专人修改、在施工过程中实时管控。

4、要求监理单位,对现场施工进行旁站,对每一步工序进行严格检验。把好质量关。

六、重点监察内容

1、铝合金窗资料及实物验收。

2、窗框安装验收,脚头位置,窗框四周缝隙、牢固度。

3、缝隙嵌填料验收、缝隙封堵验收。

4、窗扇安装,泄水孔,限位块及外观质量验收。

七、外窗渗漏专项效能监察的方法

严格按照国家、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度及分公司相关办法,采取以重点检查为主,全面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外窗渗漏治理专项效能监察小组通过对项目施工质量的检查,实测实量对外窗渗漏质量问题,进行监察。

八、物资采购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从3月份开始,11月份结束,分为实施准备、过程监控、绩效考核三个阶

段。

(一)实施准备阶段(3月1日至3月15日)。

1、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各系统进行调研,并组织召开效能监察立项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将调研材料汇总成调研报告。

2、将调研得出的立项报领导审批,填写《效能监察立项表》,根据立项制定实施方案

3、成立效能监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并对项目实施人和工作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二)过程监控阶段(3月15日至11月25日)。分三次对项目进行检查。

1、检查前下发效能监察通知,由工程部对高邑项目外窗渗漏进行自查,填写《管理活动监控记录》。效能监察工作小组成员按季检查工程部,填写《效能监察工作卡》,将效能监察检查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2、对发现的频发问题或比较严重的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限期拿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3、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填写《效能监察复查表》。

4、参与大宗物资采购招标活动,进行过程监督。

(三)绩效考核阶段(11月25日至11月30日)。

按照评价标准对项目进行自评,评定出效能监察优秀成果奖及先进个人。

九、评价指标

(一)组织实施规范。

1、前期准备充分。

(1)选题立项依据充分。选题立项要采取不同形式组织项目调研,并上报领导批示;所选项目能够抓住影响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

(2)施工方案完整。方案内容具体,监察点明确,方法得当,步骤合理,操作性强。

(3)检查组健全。效能监察工作小组要有一定技能的人员或专业人员参与,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操作实施到位。

(1)协调沟通充分。及时召开会议,与相关部门联系紧密,综合监察作用发挥良好。

(2)监督检查深入。发现问题准确,有查证记录,取证规范,查证资料齐全有效,事实清楚,分析透彻,项目监察报告详实,工作建议可行。

(3)整改落实到位。能针对问题提出综合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并跟踪落实。

3、总结归档及时。

(1)项目总结认真。能全面客观地总结项目监察情况,找出不足,提出改进工作意见。

(2)立卷归档规范。按规定立卷归档,材料完整。

(二)经济效益突出。

经济效益突出是指经本单位财务部门认可的通过效能监察直接增加的经济效益显著。

1、避免经济损失,对安装质量严格把关,避免后期出现质量问题进行返修,增加经济支出。

2、监察现场材料量,避免造成材料浪费,增加成本。

(三)管理效益突出。

管理效益突出是指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得到执行,促进企业规范经营管理取得的成效显著。

1、执行力得到加强。经营管理者的偏差行为得到纠正,相关的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相关制度得到完善。相关制度的废止、修订或创新等有明显进展。

3、内部控制得到加强。被查项目的管理缺陷得到弥补,业务流程得到改进。

4、风险防范能力提高。实行跟踪检查,整改措施得到落实,经营管理持续改进。

(四)反腐倡廉成效突出。

反腐倡廉成效突出是指通过效能监察发现和处理违规违纪行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效果显著。

1、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线索转入立案检查。

2、处理了违规违纪人员,或者依法将涉嫌违法人员移送了司法机关。

3、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了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4、相关的反腐倡廉规定得到落实。

(五)社会效益突出。

社会效益突出是指通过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的成功做法,维护了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了效能监察工作水平的提升,社会效果显著。

1、纠正了损害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

2、效能监察项目的成功做法被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或集团公司肯定,并在省属企业或集团公司范围内推广。

3、工作经验被国家或省(部)级、地市级、集团公司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十、有关工作及要求

1、效能监察工作结束后,检查小组要进行工作总结,指出发现的问题及监察建议,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效能监察小组领导。

2、效能监察工作总结结束后,监察小组应适时对整改建议的落实情况以及《效能监察建议书》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相关人员认真落实监察建议。

3、被监察部门应对本次的效能监察工作予以重视,积极配合,认真查找在物资采购的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地进行整改,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措施报效能监察小组。

河北建工集团房地产公司

监察工程科 2017年4月19日

第18篇: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瓮福磷矿2011年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效能监察工作紧紧围绕瓮福磷矿生产经营管理中心,以“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培养人才、提升管理”为目的,以“三力”为保障,以追求“效率、效益、效果”为目标,重点解决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重点、焦点、难点和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创新模式,科学分析,规范运作,提升瓮福磷矿效能监察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运作程序

(一)选题立项:选题立项要紧密结合实际,围绕生产运行、职能管理、节能减排、降本增效、安全环保、产量质量、设备保修、资源管理、综治维稳等环节为重点,对本单位(部门)不同层面生产经营管理现状进行认真分析,查找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焦点以及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选题立项,以“三力”为保障,做到项目来源清晰,突出重点,充分体现民主参与。单位与单位、单位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可联合立项,做好分析论证,按需立项。

各单位(部门)于3月10日前做好集中选题立项工作,并填写《效能监察立项申请表》(附件1)报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31日前各单位部门必须有一个以上的项目运作。

(二)制订方案:方案制订要对项目现状展开详细对比分析,确定科学合理的项目目标,找准诱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及完成时间、考核办法。做到分析透彻,目标合理,措施有力,科学严谨,针对性、操作性强。

3月20日前完成各项目实施方案的制订工作,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填报《效能监察立项表》(附件2)。

(三)实施检查:严格按照项目方案组织实施,创新方法,统筹安排,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强化实施过程,注重实效,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反馈检查考核结果,确保每组对策措施得以实施和项目目标顺利实现。做到高效执行,体现痕迹化管理。

(四)结项归档:做到按效结项,资料归档,强化保密。

1.申请项目成果认定和结项。做到成果真实,实现目标,项目结项。 2.认真撰写成果报告,对项目运作取得的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和规律提炼,形成长效机制,指导今后工作。

3.项目资料归档。按规定要求,做到简洁、系统、完备、规范。 4.成果发布:基层单位发布时间在12月5日前;瓮福磷矿发布时间在12月15日前,发布项目由二级单位(部门)推荐,项目运作分占60分(由瓮福磷矿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分),成果发布分占40分(由评委评分)。

5.加强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成果。

三、检查指导考核

(一)瓮福磷矿班子成员分别挂基层单位(部门),参与各项目的督查指导,具体分工如下:

周文勇:英坪矿、行政办、大信公司

黄光柱:党群办、护卫大队、二期项目前期办、二期项目工程部 袁 旗:技术办、生产办、护矿队、双山坪公司 刘训才:设备办、动力厂

张友辉:社区办、选矿厂、磨坊矿

(二)瓮福磷矿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效能监察各项目按月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和指导,强化对重点项目的指导,负责组织对矿属二级单位和部门效能监察项目小组履职情况进行上、下半年考核,考核结果与二级单位和部门评先选优、班子成员的年终绩效奖5%挂钩,详见《2011年瓮福磷矿二级单位和部门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履职考核表》。

(三)矿属二级单位和部门制定具体的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各自项目运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考核结果按季度在局域网上公布,并报瓮福磷矿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评比

(一)12月15日前召开瓮福磷矿效能监察工作总结评比会。

(二)奖项设置:效能监察项目成果奖:一等奖1个,奖金10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8000元/个;三等奖3个,奖金6000元/个;优秀奖1000元/个(不含项目总得分<85分的项目)。

(三)资金分配:项目所在单位(部门)班子成员:不大于项目奖金的30%;项目实施人的奖励:不少于项目奖金的30%;项目其它小组成员的奖励:项目奖金的40%。

五、本方案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1、《效能监察立项申请表》

2、《效能监察立项表》

3、《瓮福磷矿2011年二级单位(部门)效能监察项目小组履职考核表》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第19篇:企业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企业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一)

根据XX 公司20** 年效能监察计划总体安排,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XX 单位,围绕“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具体监察方案策划如下:

一、监察对象

本次效能监察对象是XX 单位(部门)“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相关的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流程。

二、效能监察目的

通过对X “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相关的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流程全过程效能监察,健全、完善与改进公司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流程制度;促进公司上下、各业务部门严格遵循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实现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支出管理目标和最终绩效管理目标,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效能。

三、效能监察总体思路

本次效能监察在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总体领导下,在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中,深入XX 单位,上下密切配合,按效能监察工作流程、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模型”方法,对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效能监察,对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水平提升起到良好的保证和促进作用,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对业务管理的再管理、再监督作用。

四、计划实施时间

立项时间:20** 年 5 月 25 日,终结时间:20** 年9 月 30 日。

五、监察抽样覆盖时间范围

20** 年1 月 1 日——20** 年 8 月30 日。

六、监察依据

1、XXX 公司现行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管理制度规定、办法、工作实施细则。

2、XXXX 公司制定的考核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绩效的管理目标责任书。

3、效能监察体系文件,其中作业指导书按体系文件《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作业指导书》

4、国家法律、法规、廉洁从业各项规定要求等

七、效能监察范围与内容

1、监察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现有管理制度建设的充分性,即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看制度措施、办法是否健全。检查内容包括:业务决策、执行、监督的岗位与职责设置、业务管理目标、业务过程标准、业务廉洁标准、业务过程相关岗位设置与岗位能力要求、业务风险评审与管理、业务执行制度规定、执行全过程的各环节、业务权限设置、业务复核、业务过程记录标准格式、业务检查监督、非相容岗位规定、业务记录档案管理要求、业务定期统计报告制度、公司对业务行为和业务制度的内部监督与纠偏、奖励、处罚标准等方面,分析是否在公司现有制度中均有以上方面的制度规定。

2、监察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活动管理过程的符合性,即抽取活动记录样本,看活动过程是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检查内容是:抽取一定数量的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活动管理过程样本,检查实际执行过程是否符合企业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活动过程现有制度各项要求,分析判断活动过程按照制度要求执行的符合程度。

3、监察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管理结果有效性,即根据公司预算控制目标,看公司是否有效控制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支出,实现预算管理目标。检查内容为: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实际支出和工作效果是否有效实现企业预期的预算目标和管理目标,分析认证管理结果实际达到业务绩效管理目标的有效程度。

4、监察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管理流程制度设计的适宜性,即看管理流程制度设计是否符合中央“八项规定”总体要求,是否责任、标准明确等。检查内容是:企业现有制度规定的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管理流程七个方面,包括(1 )XXXX 业务流程的管理目标;(2 )XXXX 业务执行过程的工作步骤;(3 )每个步骤的责任部门与责任岗位;(4 )每个步骤的工作内容;(5 )每个步骤的工作记录;(6 )每个步骤的工作标准(工作时效标准、工作内容完成后应达到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7 )每个步骤的工作方法(工作依据、组织方式、业务方法技巧)等是否符合中央“八项规定”总体要求,是否合理适宜,合理适宜的要求包括:内控、清楚、简洁、直观、可操作、管用。

效能监察范围与内容清单具体详见《“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效能监察范围与内容清单》

八、监察人员要求及原则

1、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成员由XXXXX 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效能监察工作分管领导、监察对象——非直支出业务分管领导、该业务涉及部门和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

2、效能监察工作小组成员由监察对象——非直支出业务涉及部门主管和监察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3、监察对象——非直支出业务的直接经办人员回避。

4、坚持实事求是、证据支撑原则。

5、效能监察工作小组人员在进行工作前,必须经过效能监察“四性检查(测试)与评价模型”方法专门培训。

九、组织机构

1、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 员:(若干)

2、效能监察工作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 员:(若干)

十、小组分工

1、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效能监察领导工作、定期听取效能监察进展情况,并设你监察建议、决定与报告。

2、效能监察工作小组:编写和执行效能监察方案,编写建议、决定与监察报告。

一、抽样与方法

本次效能监察样本获得均采用统计抽样方法,测试方法主要采用询问法与审阅法相结合,按照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方法进行。

二、其他要求说明

三、附件

1、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效能监察范围与内容清单

2、效能监察文件依据采集清单表

3、效能监察实施节点控制计划

4、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日程安排计划

企业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二)

一、监察对象

围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相关的“三重一大”决策流程。

二、效能监察目的

通过对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全过程效能监察,实现三个方面的管理目的:

1、健全、完善与改进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制度,推进决策流程化、标准化;

2、促进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严格遵循集体决策原则,形成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3、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公司各项改革发展指标。

三、效能监察总体思路

在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上下密切配合,按效能监察工作流程、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模型”方法,对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流程进行全面效能监察,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公司各项改革发展指标,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对管理的再管理、再监督作用。

四、计划实施时间

立项时间:20**年 3月 25日,终结时间:20**年9月 30日,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时间:20**年9月 30日——20**年10月 30日,

五、决策样本抽样覆盖时间范围

20**年1月 1日——20**年 8月30日。

六、监察依据

1、《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第17号)。

2、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实施办法、决策流程。

2、公司20**年、20**年生产经营与管理改革责任书。

3、公司效能监察体系文件。

4、国家法律、法规、廉洁从业各项规定要求等。

七、效能监察范围与内容

1、监察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的充分性,即根据中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看制度措施、办法是否健全。

2、监察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活动管理过程的符合性,即抽取决策活动记录样本,看决策活动过程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检查内容是:抽取一定数量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活动管理过程样本,检查实际执行过程是否符合企业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活动管理过程现有制度各项要求,分析判断“三重一大”决策活动过程按照制度要求执行的符合程度。

3、监察“三重一大”决策结果有效性,即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与管理改革目标,看公司是否实现目标。

4、监察“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流程制度设计的适宜性,即看“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流程制度设计是否符合中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总体要求,是否责任、标准明确等。检查内容是:企业现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的流程七个方面,包括(1)业务流程的管理目标;(2)业务执行过程的工作步骤;(3)每个步骤的责任部门与责任岗位;(4)每个步骤的工作任务;(5)每个步骤的工作记录;(6)每个步骤的工作标准(工作时效标准、工作内容完成后应达到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7)每个步骤的工作方法(工作依据、组织方式、业务方法技巧)等是否符合中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总体要求,是否合理适宜,合理适宜的要求包括:内控、清楚、简洁、直观、可操作、管用。

充分性、符合性、有效性和适宜性效能监察内容清单具体详见《“三重一大”决策 效能监察点清单》

八、监察人员要求及原则

1、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效能监察工作分管领导、专业业务部门和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

2、效能监察工作小组成员由监察对象——“三重一大”决策业务涉及部门主管和监察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3、监察对象——“三重一大”决策层人员回避直接检查。

4、坚持实事求是、证据支撑原则。

5、效能监察工作小组人员在进行工作前,必须经过效能监察“四性检查(测试)与评价模型”方法专门培训。

九、组织机构

1、各单位明确本单位的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设置组长、副组长和组员;

2、各单位成立专门的效能监察工作小组,设置组长、副组长和组员;

十、小组分工

1、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效能监察领导工作、定期听取效能监察进展情况,并核准监察建议、决定与报告。

2、效能监察工作小组:编写和执行效能监察方案,编写建议、决定与监察报告。

一、抽样与方法

以20**年和20**年8月30日前的“三重一大”决策事件作为效能监察样本抽取来源,采用统计抽样方法获得决策样本,检查测试方法主要采用询问法与审阅法,按照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方法进行。

第20篇:班中餐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班中餐管理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矿第三届第一次职代会精神,进一步改进班中餐管理,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通过对班中餐进行效能监察,确保井下

一、二线员工吃上量足、质优、结构合理的班中餐,更好地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促进我矿的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班中餐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组 长:纪检书记

成 员:党办、矿办、调度室、纪检办、效监办、财务科、劳资科、工会办、审计科等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党支部纪检监察员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班中餐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事宜并组织实施。

(二)成立班中餐监督小组 第一组组长:党办主任

成 员:劳资科、调度室、纪检办、财务科负责人以及掘进二队、机运队、预备队、选运队、机电队、机关、后勤党支部纪检监察员

- 1

况。

纪检办、效监办等会同财务科、审计科等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做市场调查,了解掌握有关班中餐食品、物品的市场价格,并对班中餐的进货渠道进行监督。

劳资科会同调度室、效监办对生产

一、二线员工出勤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员工的权益和矿经济效益。

生活科要根据工会办征集的意见,及时调整班中餐的结构并组织实施。并在矿职工澡堂设立公开栏,提前一天公布下一周班中餐食品的花样、数量、质量,接受全矿员工的监督。

调度室、劳资科、审计科负责班中餐补助的汇总及核对,财务科负责入账,审计科负责与红旗超市进行班中餐补助的明细核对。调度室负责核实班中餐的发放数量是否与员工每月的出勤相符合。

各生产队负责加强送餐工管理,严格执行矿有关规定。 班中餐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不定期深入班中餐制作车间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务求实效。向井下作业的

一、二线发放班中餐,这是我矿贯彻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我矿对

一、二线员工的关心和爱护。班中餐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井下

一、二线员工的身体健康,进而影响到广大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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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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