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基金实施方案
一、总则:
“爱心基金”是在院团委的指导下由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牵头,青志协组织机构成员自发组成的自我管理并接受全体同学监督,对有需要的同学进行捐助的爱心项目。
二、目的:
1.汇聚爱心、扶危救困、减轻困难同学的生活压力
2.鼓励同学们加入志愿者服务的大家庭中
3.倡导互助互扶的社会风气
三、主办单位: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四、参与对象:全校学生
五、资金来源:
1.义务卖报所得资金
2.企业及社会爱心人士、团体资助
3.其他方面
六、基金管理:
1.爱心基金单独设立人员进行管理、独立核算、民主监督、专款专用
2.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3.由各分会讨论并拟定资助对象相关条件以及基金发放办法,经批准予以实施
七、申请条件及补助标准:
1.申请条件:
(1)须是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
(2)学习刻苦努力、生活简朴、家境困难者
(3)积极参与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良好者
(4)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者
(5)服务时间由高到低进行筛选
2、补助标准:
(1)各分会资助人数由各系贫困生占全校的比例决定
(2)每次在全院范围内选出三名被资助人员,标准为每人每次100~200元之
间。
(3)评选周期为每个月一次
3、申请材料: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
1学生认定申请书
(2)个人申请书
4、爱心基金申办及发放程序
(1)由有需要的同学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并上交各分会
(2)由该同学所在班级进行初步审核并将确定人员名单报交各分会,每班推
荐1-2个名额
(3)各分会根据家庭贫困状况、服务时间、活动时的表现情况进行筛选,将
合格者名单交由院组织机构进行最终审定(注:各系上报人数由各系贫困生占全校的比例决定)
(4)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对各系上报名单进行最终审议,最终确定三人。
(5)公示资助人员名单。公示内容为;资助人员所参与青志协活动、贫困情
况等
(6)公示无异议后按标准发放爱心基金
八、评选标准
1.个人贫困情况
2.青志协服务时间
3.青志协活动表现情况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有酗酒行为且个人生活铺张浪费者
2.学习不努力、不刻苦,有挂科现象者
3.从未参加过青年志愿者活动,或参加活动时不服从安排者
4.在公开场合做出有损青志协形象的事情或言论者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