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备案要求及程序(张家口)
一.资料:
1.竣工验收备案表;
2.验收报告;
3.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规划条件的认可文件;
4.消防验收意见书;
5.环保验收合格书;
6.列入城建档案馆接受范围的建设工程,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
7.职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心切办出具的不拖欠工程款证明;
9.建筑节能验收报告;
10.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书和建筑工程结算更正意见书。备注:商品住宅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项目受理的前置条件:
1.规划验收;2.消防验收;3.环保验收
三.流程:
1.建设单位填报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填交材料,报审批中心;
2.对填写及材料不对的一次性告知;
3.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工程备案要求及程序(张家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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