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制度
一、目的
为严肃院学生会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北京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各种会议。
三、细则
1、参加人员应严格遵守各种会议开会时间。
1) 院学生会全体会议定期召开,所有院会成员均须参加大会。 2) 主席团、部长会议定期召开,全体主席团成员和部长出席。 3) 各部隔周召开例会,根据实际情况可加开例会。
2、全体大会考勤工作由主席团统一负责,主席团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存档。
3、各职能部门例会时间由各部负责人协调制定。
4、各部门应制定专人负责例会考勤及会议记录并作好存档工作,院学生会主席团对此项工作做定期检查。
5、应准时出席会议,不得随意迟到。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出席者,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无故迟到累计达3次者记缺勤一次。无故缺勤3次者,取消其学生会干部和成员资格。
6、每次例会,本人必须亲自出席,不得由他人替代。如因故未能出席者,应提前向有关人员请假。如有极特殊情况事先未请假者,事后应向有关人员补假并说明原因。
7、在开会过程中不得随意打断他人发言,以示尊敬。
8、应主动保持会议地点环境整洁,会议结束后,自觉打扫赶净会议地点。
9、例会的大体内容应包括:上阶段工作总结、下阶段工作安排、临时工作的策划组织和安排。
四、附则
1、本制度经北京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审核通过、颁布。
2、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北京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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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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