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让费协议
转让方:张发才,身份证号:622322197802114012,电话:133548387777 接受方:潘多军,身份证号:152922197003241517,电话:13514838257 被转让工程名称:甘肃省民勤县红沙岗野芨里山橄榄镍矿,该工程属于鑫锆公司,法人:李发斌 ,该工程属于鑫锆公司给予张发财草场补偿费用。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1、转让费共40万元人民币(肆拾万元)
2、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之日起先付10万元人民币,机械进场开工后付20万元,剩余的10万元在出矿石后鑫锆公司结帐后付清。
3、张发财负责我们施工当中各项事宜的协调,并保证正常施工,及协助结算工程款。
4、若甲方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开矿,造成我们不能生产,转让方退回所有的转让费。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工程转让费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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