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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职责

发布时间:2020-03-01 21:27:4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邛崃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职责

一、行政执法主体

(一)法定行政机关

邛崃市司法局

执法职责:邛崃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1、负责全市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律师机构、人员进行和年检注册初审;依法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反律师法的有关行为进行查处;

2、负责全市公证处、公证员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公证处和公证员违反公证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3、负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违反基层法律服务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4、负责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监督。依法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5、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市范围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协调依法治市工作,指导基层开展依法治理。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无)

(三)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受委托的组织

(无)

二、行政执法依据(11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1997.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2006.3.1)

3、《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国务院施行时间:1989.6.17)

4、《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省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1995.12.20)

5、《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1996.5.15)

6、《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司法部施行时间:1996.11.25)

7、《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施行时间:1996.10.25)

8、《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施行时间:1996.12.30)

9、《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司法部施行时间: 2004.2.23)

10、《规范公证执业活动的重大举措》(司法部施行时间:2006.3.14)《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施行时间:2006.2.23)《公证程序规则》(司法部施行时间:2006.5.18)

11、《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司法部施行时间:2002.11.i)

三、行政行为

(一)行政许可[审批](1项)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初审)

法律依据: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十三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申请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应当向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由司法部统一制作的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行政处罚(11项)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开展服务时,持失效执业证,无所在法律服务所的介绍信,未亮证服务的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证。

法律依据: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十四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只能在一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开展服务时,须持当年有效执业证和所在法律服务所的介绍信,实行亮证服务。

第二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或第十七条规定

2 之一的,由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没收违法所得或责令其暂停执业三个月至一年;情节严重的,并可吊销执业证。违反其它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收案、收费和接受当事人的财物的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证。

法律依据: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十七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私自收案、收费和接受当事人的财物;

第二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或第十七条规定之一的,由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没收违法所得或责令其暂停执业三个月至一年;情节严重的,并可吊销执业证。违反其它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压制、侮辱、刁难当事人损害当事人或者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证。

法律依据: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十七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二)不得压制、侮辱、刁难当事人损害当事人或者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或第十七条规定之一的,由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没收违法所得或责令其暂停执业三个月至一年;情节严重的,并可吊销执业证。违反其它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指使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作虚假陈述,参与

3 或指使他人提供虚假证据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证。

法律依据: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十七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三)不得指使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作虚假陈述,不得参与或指使他人提供虚假证据;

第二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或第十七条规定之一的,由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没收违法所得或责令其暂停执业三个月至一年;情节严重的,并可吊销执业证。违反其它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干扰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或仲裁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证。

法律依据: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十七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手段干扰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或仲裁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或第十七条规定之一的,由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没收违法所得或责令其暂停执业三个月至一年;情节严重的,并可吊销执业证。违反其它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接受同一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委托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证。

法律依据: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十七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五)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不得接受同一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委托;

第二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或第十七条规定之一的,由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没收违法所得或责令其暂停执业三个月至一年;情节严重的,并可吊销执业证。违反其它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泄露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证。

法律依据: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十七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六)对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第二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或第十七条规定之一的,由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没收违法所得或责令其暂停执业三个月至一年;情节严重的,并可吊销执业证。违反其它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未经核准或年检注册面向社会开展有偿司法鉴定服务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未经核准或年检注册面向社会开展有偿司法鉴定服务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9、超越核定业务范围开展鉴定业务或进行转委托鉴定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止执业。

法律依据:

《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司法鉴定机构超越核定业务范围开展鉴定业务的,或进行转委托鉴定的,以及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受理鉴定业务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或者处以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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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未取得执业证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或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非法执业。

法律依据:

《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未取得执业证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或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司法鉴定人,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11、司法鉴定人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的,失、损毁鉴定材料致使鉴定无法进行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

法律依据:

《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司法鉴定人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的,或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以及丢失、损毁鉴定材料致使鉴定无法进行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或者处以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九个月以下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无)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情况汇报

永嘉县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情况汇报

司法局行政执法公开管理制度(定稿)

莲都区司法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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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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