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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类型

发布时间:2020-03-01 20:03:4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火灾类型:

我国将火灾分为:A、B、C、D和带电火灾等类:

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质火灾,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燃烧的火灾等。

B类火灾:指易燃、可燃液体火灾,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C类火灾:指易燃、可燃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氢气、甲烷、乙烷、丙烷等火灾。

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

灭火级别

英文词条名:Rating

灭火级别定量和定性地表征灭火器的灭火能力及其适用扑救火灾的种类。灭火级别由数字和字母组成,数字表示灭火级别的大小,字母表示灭火级别的单位值及灭火器适用扑救火灾的种类;例如:MFZL5型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为3A、14B;其中A表示灭火器扑灭A类火灾的灭火级别的一个单位值,亦即灭火器灭A类火能力的基本单位,3A组合表示MFZL5型灭火器能灭3A等级(定量)的A类火试模型火(定性);B表示灭火器扑灭B类火灾的灭火级别的一个单位值,亦即灭火器灭B类火能力的基本单位,14B组合表示MFZL5型灭火器能灭14B等级(定量)的B 类火试模型火(定性)。

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为了在建筑场所内合理地配置灭火器,必须先要确定各种灭火器的灭火能力,根据国家标准《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GB4351-84)和(推车式灭火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8109-87)的规定,各种类型和规格的灭火器应通过对A类火(木垛堆火)和B类火(汽油油盘火)的标准试验模型的灭火试验,来定出它们的灭火级别,并用级别代号(如3A、lB等)来表征各种灭火器对A类火或B类火的灭火能力。目前世界各国灭火器标准仅有A和B两类灭火级别,其中“3A”是指灭火器扑灭A类火灾的最低灭火级别,“lB”是指灭火器扑灭B类火灾的最低灭火级别。我国现行标准系列规格的灭火器级别有3A、5A、8A、13A、2lA……55A和lB、2B、3B、4B、5B…120B两个系列,分别标记在相应规格灭火器的铭牌上,运用灭火级别进行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是当前世界上各工业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先进科学方法,也符合灭火战斗必须注重灭火能力的消防实战需要。

A类火的标准灭火试验模型

A类火灭火试验模型由整齐堆放在金属支架上的木条构成,将经过干燥处理的正方形(4厘米x4厘米)木条以纵向与横向交替堆放,并正交排列成木垛堆,共计14层,其奇数层为纵层,纵向木条长度取决于灭火级别数,每层根数恒定为5根;偶数层为横层,横向木条长度恒定为50厘米,每层根数取决于级别数

A类火灭火试验应在室内进行,室内的通风条件应不影响木垛的自由燃烧,在进行灭火试验时应先在木垛的正下方油盘内倒入30毫米厚的清水及5毫米厚的70号汽油,然后点燃汽油,引燃2分钟后将该油盘从木垛下抽出,让木垛继续预燃6分钟。预燃结束后,即开始用灭火器进行灭火试验,在灭火过程种操作者应穿戴防护服装,可以将灭火器围绕木垛任意移动,可以连续喷射,或间歇喷射,但操作者和灭火器不得触及该木垛堆试验模型,若木垛火焰被该灭火器扑灭后3分钟内不出现复燃情况,则为灭火成功。

灭火试验应进行3次,其中有2次灭火成功,则为该灭火器达到了此灭火级别。 B类火的标准灭火试验模型

B类火灭火试验模型由圆形盘内放70号汽油构成。盘用钢板制成,壁厚不得大于3毫米,深度不得小于200毫米,盘沿口的加强边宽不得大于50毫

米;汽油层厚为30毫米;汽油层底部加入清水作垫层,以保证盘内油面离沿口的规定距离。

B类火灭火试验可在室外进行,但风速不得大于3米/秒。级别等于或大于10B的盘可埋入地下,埋入地下的盘的沿口应与地面相平,或在盘周围堆 上土,土应与盘口齐平,在进行灭火试验时应先点燃汽油,预燃60秒钟后即开始用灭火器进行灭火试验。在灭火过程中,操作者应穿戴防护服装,可以将灭火器连续喷射或间歇喷射。若油盘火焰被该灭火器扑灭后1分钟内不出现复燃,且盘内还有剩余汽油,则为灭火成功。

灭火试验应进行3次,其中有2次灭火成功,则为该灭火器达到了此灭火级别。经过燃烧的汽油不能再次使用。

四类灭火器的灭火原理和使用方法

一、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原理和使用方法。

二氧化碳灭火剂是一种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灭火剂,价格低廉,获取、制备容易,其主要依*窒息作用和部分冷却作用灭火。二氧化碳具有较高的密度,约为空气的1.5倍。在常压下,液态的二氧化碳会立即汽化,一般1kg的液态二氧化碳可产生约0.5立方米的气体。因而,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体可以排除空气而包围在燃烧物体的表面或分布于较密闭的空间中,降低可燃物周围或防护空间内的氧浓度,产生窒息作用而灭火。另外,二氧化碳从储存容器中喷出时,会由液体迅速汽化成气体,而从周围吸引部分热量,起到冷却的作用。

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伏以下电气设备及油类的初起火灾。在使用时,应首先将灭火器提到起火地点,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紧握启闭阀的压把。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往上扳70—90度。使用时,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接管,防止手被冻伤。在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在室外使用的,应选择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内窄小空间使用的,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二、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原理和使用方法。

干粉灭火器内充装的是干粉灭火剂。干粉灭火剂是用于灭火的干燥且易于流动的微细粉末,由具有灭火效能的无机盐和少量的添加剂经干燥、粉碎、混合而成微细固体粉末组成。它是一种在消防中得到广泛应用的灭火剂,且主要用于灭火器中。除扑救金属火灾的专用干粉化学灭火剂外,干粉灭火剂一般分为BC干粉灭火剂和ABC干粉两大类。如碳酸氢钠干粉、改性钠盐干粉、钾盐干粉、磷酸二氢铵干粉、磷酸氢二铵干粉、磷酸干粉和氨基干粉灭火剂等。干粉灭火剂主要通过在加压气体作用下喷出的粉雾与火焰接触、混合时发生的物理、化学作用灭火:一是*干粉中的无机盐的挥发性分解物,与燃烧过程中燃料所产生的自由基或活性基团发生化学抑制和副催化作用,使燃烧的链反应中断而灭火;二是*干粉的粉末落在可燃物表面外,发生化学反应,并在高温作用下形成一层玻璃状覆盖层,从而隔绝氧,进而窒息灭火。另外,还有部分稀释氧和冷却作用。

干粉灭火器最常用的开启方法为压把法,将灭火器提到距火源适当距离后,先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的干粉松动,然后让喷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拔去保险销,压下压把,灭火剂便会喷出灭火。另外还可用旋转法。开启干粉灭火棒时,左手握住其中部,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右手拔掉保险卡,顺时针方向旋转开启旋钮,打开贮气瓶,滞时1-4秒,干粉便会喷出灭火。

三、清水灭火器的灭火原理和使用方法。

清水灭火器中的灭火剂为清水。水在常温下具有较低的粘度、较高的热稳定性、较大的密度和较高的表面张力,是一种古老而又使用范围广泛的天然灭火剂,易于获取和储存。它主要依*冷却和窒息作用进行灭火。因为每千克水自常温加热至沸点并完全蒸发汽化,可以吸收2593.4KJ的热量。因此,它利用自身吸收显热和潜热的能力发挥冷却灭火作用,是其它灭火剂所无法比拟的。此外,水被汽化后形成的水蒸气为惰性气体,且体积将膨胀1700倍左右。在灭火时,由水汽化产生的水蒸气将占据燃烧区域的空间、稀释燃烧物周围的氧含量,阻碍新鲜空气进入燃烧区,使燃烧区内的氧浓度大大降低,从而达到窒息灭火的目的。当水呈喷淋雾状时,形成的水滴和雾滴的比表面积将大大增加,增强了水与火之间的热交换作用,从而强化了其冷却和窒息作用。另外,对一些易溶于水的可燃、易燃液体还可起稀释作用;采用强射流产生的水雾可使可燃、易燃液体产生乳化作用,使液体表面迅速冷却、可燃蒸汽产生速度下降而达到灭火的目的。

利用清水灭火器时可采用拍击法,先将清水灭火器直立放稳,摘下保护帽,用手掌拍击开启杠顶端的凸头,水流便会从喷嘴喷出。

四、简易式灭火器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简易式灭火器是近几年开发的轻便型灭火器。它的特点是灭火剂充装量在500克以下,压力在0.8兆帕以下,而且是一次性使用,不能再充装的小型灭火器。按充入的灭火剂类型分,简易式灭火器有1211灭火器,也称气雾式卤代烷灭火器;简易式干粉灭火器,也称轻便式干粉灭火器;还有简易式空气泡沫灭火器,也称轻便式空气泡沫灭火器。简易式灭火器适用于家庭使用,简易式1211灭火器和简易式干粉灭火器可以扑救液化石油气灶及钢瓶上角阀,或煤气灶等处的初起火灾,也能扑救火锅起火和废纸篓等固体可燃物燃烧的火灾。简易式空气泡沫适用于油锅、煤油炉、油灯和蜡烛等引起的初起火灾,也能对固体可燃物

燃烧的火进行扑救。

使用简易式灭火器时,手握灭火器简体上部,大拇指按住开启钮,用力按下即能喷射。在灭液化石油气灶或钢瓶角阀等气体燃烧的初起火灾时,只要对准着火处喷射,火焰熄灭后即将灭火器关闭,以备复燃再用;如灭油锅火应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并左右晃动、直至扑灭火。灭火后应立即关闭煤气开关。或将油锅移离加热炉,防止复燃。用简易式空气泡沫灭油锅火时,喷出的泡沫应对着锅壁,不能直接冲击油面,防止将油冲出油锅,扩大火势。

灭火器的基本灭火措施

按照燃烧原理,一切灭火方法的原理是将灭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的物体上。或者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的物质上,使其不因火焰热辐射作用而形成新的火点。

冷却灭火法

这种灭火法的原理是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的物体上,以降低燃烧的温度于燃点之下,使燃烧停止。或者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的物质上,使其不因火焰热辐射作用而形成新的火点。 冷却灭火法是灭火的一种主要方法,常用水和二氧化碳作灭火剂冷却降温灭火。灭火剂在灭火过程中不参与燃烧过程中的化学反应。这种方法属于物理灭火方法。

隔离灭火法

隔离灭火法是将正在燃烧的物质和周围未燃烧的可燃物质隔离或移开,中断可燃物质的供给,使燃烧因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具体方法有:

1、把火源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品搬走;

2、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管道的阀门,以减少和阻止可燃物质进入燃烧区;

3、设法阻拦流散的易燃、可燃液体;

4、拆除与火源相毗连的易燃建筑物,形成防止火势蔓延的空间地带。

窒息灭火法

窒息灭火法是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烧区或用不燃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的灭火方法。具体方法是:

1、用沙土、水泥、湿麻袋、湿棉被等不燃或难燃物质覆盖燃烧物;

2、喷洒雾状水、干粉、泡沫等灭火剂覆盖燃烧物;

3、用水蒸气或氮气、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灌注发生火灾的容器、设备;

4、密闭起火建筑、设备和孔洞;

5、把不燃的气体或不燃液体(如二氧化碳、氮气、四氯化碳等)喷洒到燃烧物区域内或燃烧物上。

探讨建筑灭火器配置、使用、维护、保养和报废

一、引言

火灾的发展一般要经历起火阶段(阴燃、初期发展阶段)、充分发展阶段和衰减熄灭阶段。在起火阶段火灾燃烧范围不是很大,仅限于初始起火点附近,火场平均温度低,火灾发展速度缓慢。这个阶段是扑灭火灾的有利时机[1].进行火灾的早期探测和扑救可以有效的防止

火灾蔓延扩大,从而减少火灾损失,因此有必要在建筑物内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灭火器作为扑救初期火灾常用的消防器材,因其简单灵活、易于操作等特点在各类火灾危险场所得到普遍应用。而灭火器种类、型号多样,各自的适用条件也有差别,因此对灭火器科学选型、配置,及时地检查维护和保养,正确使用及定期报废是保证灭火器发挥其效能的关键,同时也是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的需要。

二、从规范本身角度看,尚存在一些问题

我国于1990年颁布了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 无可否认该规范的出台为建筑物合理配置灭火器起了很大的指导作用,为我国的防火工作做出了贡献。该规范1997年又进行了局部修订,为了尽快与国际接轨,2005年又对该规范进行了修订,变成我们现在使用的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尽管《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经过几次修订已经比较完善,但是即便是2005年出台的新规范,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灭火器的适用范围有限。

GB50140-2005中指出“本规范适用于生产、使用或贮存可燃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规范适用范围的限制造成已有建筑无章可依。

(二)对灭火器后期的使用、维护、保养、检验和报废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GB50140-2005中只针对灭火器的选型、配置等做了规定,而对灭火器包括使用、维护、保养、检验和报废等在内的后期管理没有做出相应规定。合理配置灭火器固然重要,但灭火器后期的使用、维护、保养、检验和报废也相当重要,上述工作对于实现建筑物的防火安全是密不可分的。在灭火器的使用寿命内,从灭火器出厂到建筑物配置再到随后的使用、维护、保养、和检验,以至到最后的报废,每步都应有严格的要求,其中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灭火器灭火功能的有效性。有时日常维护不当,还会发生爆炸伤人事件。

尽管行业标准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GA95-1995)已于1995年3月1日由公安部发布,1995年12月1日实施,但是该标准仅对灭火器的维修作了一些统一要求,对灭火器的报废年限做了一些规定,而未对灭火器的使用、日常维护和保养做出具体规定,而且对于维修规定的条款也不够明确、具体。由于建筑灭火器广泛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初期火灾的预防工作,作为行业标准,它的宣传力度明显不够,致使很多搞消防工作的业内人士都不清楚该规范。

而美国消防协会编制的《NFPA1通用消防规范》中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比如对淘汰灭火器的规定,对灭火器管理方面的规定等。近年来,ISO国际标准化组织也已制订了《移动式灭火器选择、配置、检验、维修规范》,编号为ISOCD11602,此规范除包含了有关灭火器的选择和配置的规定之外,还包括了有关灭火器的检验和维修等至关重要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试压等管理灭火器的内容。由以上两个国际规范可以看出,在按规范规定合理设计和正确配置了灭火器之后,的确存在一个长期维护和管理的问题。无人管理或维护不当,有可能使灭火器变成一堆废铜烂铁,纯属摆设;而到火灾紧急时刻,急需使用时,不但灭不了火,甚至由于灭火器毕竟属于压力容器,还有可能伤人,历年来经常有因灭火器爆炸而致人伤亡的事故发生。

因此,笔者建议,参照国内外相关标准,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建立一个涵盖建筑灭火器配置、使用、维护、保养和报废的国家标准,使得我国建筑灭火器在扑救初期火灾时真正能发挥其效能,同时使得用户在购置灭火器之前直到报废灭火器阶段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三、灭火器配置、使用、维护、保养和报废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根据多年现场工作经验及同消防专家探讨,发现以下一些问题,供同行参考,并希望能引起使用、维修灭火器单位的注意,以便能够通过大家共同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1)一些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时,未向消防部门申报防火审核,工程竣工后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造成了灭火器的配置不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足,设置点布置不合理,选型不对,用B、C类干粉灭火器去扑救含碳固体可燃物或可燃建筑物构件的A类火灾,用不适于灭带电火灾的灭火器扑救带电设备火灾,用会造成水渍、粉尘或泡沫污染的灭火器去扑救精密仪器或贵重电气设备火灾等问题相当普遍[2].

(2)部分单位对灭火器的管理不善。由于缺乏管理,灭火器没有专人维护,许多配置的灭火器污染严重,直接放置在阳光曝晒或阴暗潮湿的地方,造成灭火器贮气压力不足,灭火药剂失效,罐体锈蚀,喷射软管老化破损;人为的随意挪用,造成压力表、喷头连接处松动、喷嘴堵塞变形。

(3)经常性检查措施未落实。对已失效的灭火器不能及时发现进行检修,而在委托维修单位检修时,又存在个别维修单位超范围维修、维修不规范等问题,甚至有些单位不具备维修条件和资格却进行维修,造成许多不合格的灭火器出现在一些单位。

(4)部分单位缺乏对员工维护、使用和保养灭火器的培训。由于不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一旦发生火灾不能及时扑救,致使小火酿成大灾。

(5)对待检修或报废的灭火器处理不当。一些单位把待检修的灭火器集中存放,而且往往放置在危险场所或人员密集场所,由于灭火器属压力容器,致使其中一些不合格的灭火器对危险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构成重大威胁;同时对于已经报废的灭火器,有些单位为了应付检查,与在用灭火器混合放置,或者直接把报废灭火器当作废品卖掉,由此引发的灭火器伤人事故在近年来也时有发生。

根据以上存在的诸问题,笔者建议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进行灭火器配置的图纸设计,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的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消防部门进行防火审核,并按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设计内容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根据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火灾种类、环境温度、类型、设置位置、配置数量和保护距离进行配置。使用单位应经常进行检查,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必须进行整改。

(2)加强对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3].建立灭火器的管理档案,记明类型、购买日期、出厂时间、配置数量、设置位置和维护管理责任人。明确管理责任人的职责,保证灭火器不被挪用、摆放合理、明显易取,同时保持灭火器的外表面清洁、干燥、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保证灭火器的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喷嘴或喷射软管畅通,没有堵塞、变形和损伤缺陷,确保其有效好用。单位要对灭火器的维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同时将检查情况作详细记录。

(3)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同时,单位在选择维修企业时,应审查其维修条件、资格和信誉情况,以确保维修的灭火器合格有效。

(4)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尤其是岗位责任人接受灭火器的维护管理和使用操作的培训教育,适时组织灭火演练,确保每个员工都会正确维护和使用灭火器,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5)根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的规定,灭火器不论是否使用,都必须按要求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达到使用年限的应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同时,要从安全、环保的角度,按有关规定正确处理报废或不合格的灭火器。

四、结论

根据对以上问题的探讨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参照国内外相关标准,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应建立一个涵盖建筑灭火器配置、

使用、维护、保养和报废的国家标准。

(2)应该加强与建筑灭火器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使得灭火器使用单位及有关人员能够真正做到知法、懂法、会用法。

(3)单位要加强灭火器配置、使用、维护、保养和报废的管理,建立相应的制度,明确责任人,同时要加强对职工的培训,使得灭火器在扑救初期火灾时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其效能。

不同可燃物的燃烧

(一)燃烧和火灾的定义、条件和过程

1.燃烧的定义

燃烧是物质与氧化剂之间的放热反应,它通常会同时释放出火焰或可见光。

2.火灾的定义

《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GB 5907-1986)将火灾定义为: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3.燃烧和火灾发生的必要条件

同时具备氧化剂、可燃物、点火源,即火的三要素。这三个要素中缺少任何一个,燃烧都不能发生和维持。因此火的三要素是燃烧的必要条件。在火灾防治中,如果能够阻断火三角的任何一个要素就可以扑灭火灾。

4.不同可燃物的燃烧

1、火灾中气态可燃物通常为扩散燃烧,即可燃物和氧气边混合边燃烧;

2、液态可燃物(包括受热后先液化后燃烧的同态可燃物)通常先是蒸发为可燃蒸气,可燃蒸气与氧化剂再发生燃烧;

3、固态可燃物先是通过热解等过程产生可燃气体,可燃气体与氧化剂再发生燃烧。

(二)火灾的分类

《火灾分类》(GB 4968-1985)按物质的燃烧特性将火灾分为如下4类:

A类火灾,是指同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灰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B类火灾,是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C类火灾,是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D类火灾,是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根据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将火灾分为5类,除上述A、B、C、D4类外,增加了E类火灾。

E类火灾(带电火灾),指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如发电机、电缆、家用电器发生的火灾。

灭火剂的种类

(1)水灭火剂

水在受热汽化时,体积增大1700多倍,当大量的水蒸气笼罩于燃烧物的周围时,可以阻止空气进入燃烧区,从而大大减少氧的含量,使燃烧因缺氧而窒息熄灭。在用水灭火时,加压水能喷射到较远的地方,具有较大的冲击作用,能冲过燃烧表面而进入内部,从而使未着火的部分与燃烧区隔离开来,防止燃烧物继续分解燃烧。同时水能稀释或冲淡某些液体或气体,降低燃烧强度;能浸湿未燃烧的物质,使之难以燃烧;还能吸收某些气体、蒸气和烟雾,有助于灭火。

灭火时水的形态及应用范围主要包括:

①直流水和开花水。经水泵加压由直流水枪喷出的柱状水流称直流水,由开花水枪喷出的滴状水流称开花水。直流水、开花水可用于扑救一般固体物质的火灾(如煤炭、木制品、粮草、棉麻、橡胶、纸张等),还可扑救闪点在120℃、常温下呈半凝固状态的重油火灾。

②雾状水。由喷雾水枪喷出,水滴直径小于1μm的水流称雾状水。它可大大提高水与燃烧物或火焰的接触面积,因而降温快、灭火效率高。可用于扑灭可燃粉尘、纤维状物质、谷物堆囤等周体物质的火灾,也可用于电气设备火灾的扑救。但是与直流水相比,开花水和雾状水的射程均较近,不能远距离使用。

③细水雾灭火技术。它采用特定的压力装置将水箱中的水分解成滴径数微米的细水雾,再驱动细水雾直接到达燃烧的火焰表面,通过卷吸等作用,形成一个稳固的隔氧冷却层,使火灾得到有效地抑制,直至熄灭。

不能用水扑灭的火灾主要包括:

①密度小于水和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的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等。苯类、醇类、醚类、酮类、酯类及丙烯腈等大容量储罐,如用水扑救,则水会沉在液体下层,被加热后会引起爆沸,形成可燃液体的飞溅和溢流,使火势扩大。

②遇水产生燃烧物的火灾,如金属钾、钠、碳化钙等,不能用水,而应用砂土灭火。

③硫酸、盐酸和硝酸引发的火灾,不能用水流冲击,因为强大的水流能使酸飞溅,流出后遇可燃物质,有引起爆炸的危险。酸溅在人身上,能灼伤人。

④电气火灾未切断电源前不能用水扑救,因为水是良导体,容易造成触电。

⑤高温状态下化工设备的火灾不能用水扑救,以防高温设备遇冷水后骤冷,引起形变或爆裂。

(2)气体灭火剂

气体灭火剂的使用最早始于19世纪末期。由于气体灭火剂具有施放后对保护设备无污染、无损害等优点,其防护对象逐步向各种不同领域扩充。由于二氧化碳的来源较广,利用隔绝空气后的窒息作用可成功抑制火灾,因此早期的气体灭火剂主要采用二氧化碳。在研究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同时,国际社会及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不断地开发新型气体灭火剂,经过几十年研究,终于发现卤代烷1

211、1301灭火剂具有优良的灭火性能,因此在一段时间内卤代烷灭火剂基本统治了整个气体灭火领域。后来,人们逐渐发现释放后的卤代烷灭火剂与大气层的臭氧会发生反应,致使臭氧层出现空洞,使生存环境恶化。因此,国家环保局于1994年专门发出《关于非必要场所停止再配置卤代烷灭火器的通知》。

淘汰卤代烷灭火剂,促使人们寻找新的环保气体替代。其中被列为国际标准草案ISO 14520的替代物有14种,综合各种替代物的环保性能及经济分析,七氟丙烷灭火剂最具推广价值。该灭火剂属于含氢氟烃类灭火剂,国外称为FM一200,具有灭火浓度低、灭火效率高、对大气无污染的优点。另外,混合气体IG一541灭火剂同样对大气层具有无污染的特点,现已逐步并始使用。它是由氮气、氩气、二氧化碳自然组合的一种混合物,平时以气态形式储存,所以喷放时不会形成浓雾或造成视野不清,使人员在火灾时能清楚地分辨逃生方向且对人体基本无害。

(3)泡沫灭火剂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替代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当今发展的趋势。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的发泡倍数高(201-1000倍),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充满着火空间,特别适用于扑灭大空间火灾,并具有灭火速度快的优点;低倍数泡沫灭火剂主要靠泡沫覆盖着火对象表面,将空气隔绝而灭火,且伴有水渍损失,所以它对液化烃的流淌火灾、地下工程、船舶、贵重仪器设备和物品的灭火是无能为力的。高倍数泡沫灭火技术已被各工业发达国家应用到石油化工、冶金、地下工程、大型仓库和贵重仪器库房等场所。尤其在近10年来,高倍数泡沫灭火技术多次在油罐区、液化烃罐区、地下油库、汽车库、油轮、冷库等场所扑救失控性大火时起到决定性作用。

(4)干粉灭火剂

干粉灭火剂由一种或多种具有灭火能力的细微无机粉末组成,主要包括活性灭火组分、疏水成分、惰性填料,粉末的粒径大小及其分布对灭火效果有很大的影响。窒息、冷却、辐射及对有焰燃烧的化学抑制作用是干粉灭火效能的集中体现,其中化学抑制作用是灭火的基本原理,起主要灭火作用。干粉灭火剂中的灭火组分是燃烧反应的非活性物质.当进入燃烧区域火焰中时,捕捉并终止燃烧反应产生的自由基,降低了燃烧反应的速率,当火焰中干粉浓度足够高,与火焰的接触面积足够大,自由基中止速率大于燃烧反应生成的速率,链式燃烧反应被终止,从而火焰熄灭。

干粉灭火剂与水、泡沫、二氧化碳等相比,在灭火速率、灭火面积、等效单位灭火成本效果三个方面有一定优越性,因其灭火速率快,制作工艺过程不复杂,使用温度范围宽广,对环境无特殊要求,以及使用方便,不需外界动力、水源.无毒、无污染、安全等特点,目前在手提式灭火器和固定式灭火系统上得到广泛的应用,是替代哈龙灭火剂的一类理想环保灭火产品。

灭火器的选用

灭火器选择应考虑的因素

(1)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2)灭火器的灭火有效程度;

(3)对保护物品污损程度;

(4)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5)使用灭火器人员的素质;

(6)根据不同灭火机理选择不同类型的灭火器;

(7)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应尽量选用操作方法相同的灭火器;

(8)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应选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灭火器的选用

(1)扑救A类火灾应选用水、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2)扑救B类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扑救极性溶剂B类火灾不得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因为醇、醛、酮、醚、酪等极性溶剂与化学泡沫接触时,泡沫的水分会迅速被吸收,使泡沫很快消失,这样就不能起到灭火的作用。

(3)扑救C类火灾,应选用于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4)扑救带电火灾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

(5)扑救A、B、C类火灾和带电火灾应先用磷酸铵盐于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6)扑救D类火灾的灭水器材应由设计部门和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协商解决。对D类火灾,即金属燃烧的火灾,国外多采用粉状石墨灭火器和灭金属火灾的专用干粉灭火器。国内最近已研制出轻金属于粉灭火剂,并获得国家专利,即将投入批量生产。

火灾有哪几种类型

校园火灾的类型及预防对策

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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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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