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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15:29:1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信访局规章制度汇编

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组织纪律性,增强信访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信访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巩固区委开展“求真务实”作风教育的成果,经研究决定,在不断总结往年开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其它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现对原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编印成册、发给全局每人一本,以此作为全体信访干部共同遵守的准则,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希望每位干部认真学习,对照检查,落到实处,确实做到警钟长鸣,以实现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我区信访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信访工作服务指南

二、信访工作服务承诺

三、政治学习制度

四、议事制度

五、日常工作制度

六、奖惩制度

七、保密制度

八、岗位责任制度

九、工作人员文明守则

十、考勤、考绩、请销假制度

十一、文书档案收发管理制度

十二、卫生管理制度

十三、日常办信接访制度

十四、建立村级信访工作制度

十五、信访工作例会制度

十六、信访统计分析月报制度

十七、信访信息呈报制度

十八、信访通报制度

九、信访工作片会议制度

十、领导接待日制度

二十一、领导挂钩督查制度

二十二、排查处理信访问题制度

二十三、确立信访工作预案制度

二十四、规范依法信访制度

二十五、信访认定告知制度

二十

六、建立信访部门与执法执纪机关联系会议制度 二十

七、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二十八、信访案件督办督查制度

二十九、信访效能督办制度

十、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制度

三十

一、信访工作与政绩挂钩制度

三十

二、干部挂职锻炼制度

三十

三、信访工作记功表彰制度

一、信访工作服务指南。一是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信访工作服务指南;二是坚持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三是坚持为群众服务,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四是坚持为领导服务,协助领导处理群众信访问题。

二、信访工作服务承诺。一是积极开展文明用语、服务忌语活动、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不拖不推,认真核实,及时处理,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二是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凡属能够解决的,应及时予以解决,一时难以办到的,要讲清情况耐心说服;对要求过高或不合理的要认真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工作;三是对群众的申诉,做到认真复查、核实、妥善解决,处理意见做到同申诉人见面;四是对群众的揭发和控告,做到公道正派,不徇私情,认真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应通知揭发、控告人,并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五是对人民群众的合理建议和正当批评,将做到热情欢迎,虚心采纳,确有重要创议的将予以提出表扬和鼓励;六是对确属利用来信来访诽谤、诬告他人者,将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三、政治学习制度。一是全体干部必须坚持每周一的政治学习,要求全体人员必须参加,不得以任何借口逃避政治理论学习。要结合本局实际,拟订学习计划,组织大家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以及报刊重要文章。学习现代科技知识、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二是如确有要事必须事先向局领导请假,否则,以缺席论。但事后应主动做好补课;三是要严格按照学习时间、实行考勤登记制度,如超过学习时间五分钟,则视为迟到,如迟到半小时者,则以缺席论,每月统计并公布一次;四是学习期间,不得开小差、不得讲话、做小动作及看其它课外书、报等,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对重要学习内容要求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或感想;五是对在学习中表现突出者,要及时给予表扬和鼓励,对学习态度不端正,不注重加强自身修养的同志,应及时提出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四、议事制度。一是坚持每日上班前十五分钟的交班会,总结昨天工作情况,布置当天工作任务,交待有关事项,提出有关要求;二是重要事情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具体时间由局领导确定并通知;三是坚持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四是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会,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到会,会后应做好个别交待,每次会议都必须做好会议记录。

五、日常工作制度。一是全体干部在工作期间必须自觉地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二是要模范地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受贿,坚决抵制和反对不正之风;三是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处理人民来信,如实地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合理地解决他们的问题,对持有不正确意见和过高要求的上访人员,要敢于和善于做教育疏导工作;四是要顾大局,训大体,主动、热情地搞好同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团结,互相尊重,密切合作;五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向群众学习、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改善工作作风;六是严守党和国家机密,遵守纪律,不得扩散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六、奖惩制度。一是对在本职岗位上默默奉献、兢兢业业、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同志,可结合年终总结评比时,给予适当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报请提升使用意见;二是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消极怠工、经常迟到早退、屡次违反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降级降职处分;情节轻微的应及时予以批评教育,并限期纠正;三是按国家规定的工作人员工作日为标准,对超勤者应给予适当奖励,除正常的休息日、节假日和领导批准外,对缺勤人员应按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不得迁就照顾,节假日上班和特殊事务加班的按规定补贴加班费,切实做到赏罚分明,公道正派。

七、保密制度。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庭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秘密事项;

10、不携带秘密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11、不得扩散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八、岗位责任制度。

1、局长。〈1〉主持本局全面工作;〈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信访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实施办法和工作措施;〈3〉负责本局的业务建设、行政管理、人员工作安排和思想政治工作;〈4〉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件;〈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1〉做好来信登记、转办、交办工作;〈2〉文件收发、立卷归档、档案保管工作;〈3〉信访统计、分析工作;〈4〉公章保管和办理用印工作;〈5〉介绍信、证明的出具;〈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外勤科员。〈1〉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工作;〈2〉对主要来访件参与调查协调和处理工作;〈3〉负责来访统计,信息上报工作;〈4〉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信访工作人员文明守则。一是上班、开会准时,坚持上下班签到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开会按时到场;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及请销假制度;二是遇事马上就办,接受工作任务不推拉延误,互相配合协作,不推诿塞责;按级请示,不擅作主张,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三是维护公共秩序、遵守机关各项制度和纪律,具有良好公德;参加会议和活动要礼让互敬,先人后已,不争先恐后;四是坚持为政清廉。为群众办事不托办私事;执行任务不谋取私利,不用单位通讯费办私事;五是讲究仪表举止,参加会议和活动着装整洁,举止得体;办公时间不闲聊,工作场所不高声喧哗;六是用语文明规范,工作交往和接打电话中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不用“不知道”“没办法”“不归我管”等生冷用语,禁讲粗话、脏话;七是搞好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物、不乱堆物品,不乱停车辆,不在会场或禁烟区吸烟;保持机关大院办公场所整洁卫生;八是待客礼貌周全。接待客人热情周到、彬彬有礼;客来主动相迎,受问耐心作答、客走起身相送;九是爱护公共财物。爱护机关财产物品和一切办公设备、花草树木等;十是养成节俭习惯。节约会议、办公等开支,办公用品节约使用,节约用水、用电,注重上下班或离开办公室随手关灯、电风扇等。

十、考勤、考绩、请销假制度。

1、考勤制度。工作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上下班一律实行签到,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缺勤按日均工资计扣,日考勤表由当日值班员负责考勤,下班后收交由专人保管按月统计汇总,作为月度处理和年终考核依据;

2、考绩制度。年终要对全体干部进行考核,根据人事部门的有关文件,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以及工作实绩等,统一规定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并将得分情况与民主测评相结合,以此作为调整和提拨任用的依据;

3、请销假制度。休息日、节假日按上级规定执行,病假、事假一天内由局领导批准,一个月一般控制在三天以内,否则,必须报请上级领导批准,对无故超假者按缺勤处理。对请假人员统一使用请假条,届时及时销假,没有销假按缺勤处理。

十一、文书档案收发管理制度。

1、本局文件、文书、简报、档案由内勤科员统一收发拆封和登记管理。

2、根据文书立卷、归档的有关规定,及时将文书民、档案按顺序分别登记,定期整理立卷、归档;

3、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加强密级文件的管理,按照传阅的范围和时间送有关人传阅后,及时签收,集中管理;

4、内勤科员必须根据文件的特征、类别、密级以及保存价值分类整理,并妥善保管,以便于以后查找和使用;

5、每年度年终,必须进行一次文件清理工作并做好文件的归档装订,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移交,非保管人员不得保存应归档文件、文书和材料;

6、没有存档价值的材料,经领导签字批准后,可定期烧毁,销毁时,要进行登记,并同领导现场监督销毁。

十二、卫生管理制度。一是人人动手养成卫生习惯,每天上班前后10分钟,各科室人员对自己的办公室内卫生进行清扫,做到门窗、桌椅无灰尘,墙壁、天棚无蜘蛛网、地板干净无痰迹;二是办公室内的摆设,布置必须做到整洁、美观、井然有序。墙上张贴制度、职责、资料等要排列整齐,不准乱张贴;三是积极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注意公共卫生,遵守社会公德,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烟头、纸屑等。

十三、日常办信接访制度。要及时把当天受理的群众来信件和接待的群众来访件移交有关责任单位处理,遇有重要来信或来访件应及时呈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对上级业务部门转来的来信或上访件及时交办并呈报分管领导,对上级领导批示件,上级业务部门督办件、查报件、排查件等应按“五定”(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挂钩督办领导、定办理要求、定办理时限)进行落实,并按时向上级反馈办理情况。镇(街道)信访办对当天受理的来信来访件应及时呈报镇(街道)分管领导,并着手予以处理,对群众初信初访中反映有道理且能解决的应及时予以解决,防止矛盾激化、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问题,对上级交办件、批示件、查报件等应及时处理并按时向上反馈,因不属职能范围或涉及多个部门不能按时办结的,也应按要求反馈办理进度,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十四、建立村级信访工作制度。成立村(居)信访工作小组,形成区、镇(街)、村(居)三级信访工作网络;建立每周一次村(居)主干轮流接访制度,就地解决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建立每半月一次村(居)信访工作排查会议,村干部联系村民入户做息访工作制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对发生大规模的集体越级上访后处置不力,造成重大后果的村(居)要实行综治“一票否决”。

十五、信访工作例会制度。区里按季度或工作阶段,镇(街道)、村(居)按月或工作需要召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或信访工作小组会议,传达上级信访工作指示精神,分析辖区信访形势,汇报本单位本部门群众信访情况、信访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排查辖区内存在的信访热点难点问题。

十六、信访统计分析月报制度。区、镇(街道)信访局(办)每月5日前,必须及时将上月辖区群众信访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后上报。

十七、信访信息呈报制度。区、镇(街道)信访部门必须指定一名专职信访干部兼任信访信息员,加强对信访信息的综合分析,经常深入基层,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政策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领导反映社情民意和带有全局性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区每月必须向市信访局报送5条以上信息,镇(街道)每月报送2条以上信息。村(居)必须指定一名干部兼任信访信息员,负责收集辖区群众信访信息,及时掌握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群众信访动态。

十八、信访通报制度。区里每月通报一次群众信访各级政府情况,区领导接待日情况,各责任单位信访件办理情况,以及重要信访问题情况。 十

九、信访工作片会议制度。按照省、市信访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从今年起,把四镇三街道划分为二个工作片区,按季度召开工作片信访工作会议,协调解决需由多个单位和部门共同解决的信访问题,交流信访工作经验。二个片区会议分别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召集,参加单位根据工作情况由区分管领导商定,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

十、领导接待日制度。区里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为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时间,镇(街)、村(居)每月领导接访日由镇(街)统一确定并报区信访部门备查。领导接访日增设法律咨询,由司法部门派干部参加接访。区信访局、镇(街)信访办要将领导接待日信访件实行单列管理,跟踪督办,交办结果或进度情况于下个接待日前上报分管领导和接访领导。

二十一、领导挂钩督查制度。对上级领导批示件、上级业务部门督办件、查报件、排查件以及区里排查的重要信访件,都要列入领导挂钩督查范围。对领导挂钩督查信访件,挂钩领导要亲自协调、督促过问信访件的办理,并在办理情况报告上签字,以示负责。

二十二、排查处理信访问题制度。各级各部门要经常开展排查处理信访问题活动。区每月排查一次,镇(街道)、村(居)每半月排查一次。同时要根据各个时期信访重点开展排查,注意解决新出现的信访问题,避免形成新的信访积案,特别是要对可能在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择机上访的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预测排查,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疏导化解,积极防范,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十三、确立信访工作预案制度。在重要领导活动和重大会议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及时制定敏感时期信访工作预案,成立处置信访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小分队,认真做好敏感时期前后的信访工作,主动分析辖区和本单位群众信访形势,摸排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对可能在此期间上访的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重点人员、信访蛮缠户的监控,防患于未然。并确保在此期间信访信息畅通,每天下午五点前上报群众信访动态一次。

二十四、规范依法信访制度。各级要加大对《信访条例》和市政府《通告》宣传力度,教育本辖区群众依法、逐级、文明、有序上访。凡发生群众越级上访时,有关单位领导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赶赴指定地点接访、化解矛盾;个别上访群众不听劝告,无理缠访、闹访、严重干扰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由公安机关负责强制带离,并按照市政府通告规定予以处置。对个别借信访之名在背后指使、操纵、策划、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越级集体上访,企图以此给基层领导施加压力,达到个人目的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予以严惩。

二十五、信访认定告知制度。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办理,经办人员要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公正处理。对一些已办结但当事人不服的信访件,责任单位应将办理结果报区信访领导小组认定后用书面告知信访当事人,教育他们不得无理越级闹访缠访。

二十六、建立信访部门与执法执纪机关联系会议制度。自今年起,区信访局正式列入区执法执纪机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便为执法执纪机关提供案源,并联系执法执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同办好信访件,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十七、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对管辖和职责范围内信访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对单位信访工作负总责。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在开展信访工作过程中,出现玩忽职守、渎职失职的领导将严格按照莆城委办[2000]84号文件规定予以追究领导责任。区委、区政府赋予区信访部门行使信访工作协调权、调查权、监督权和责任追究建议权,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十八、信访案件督办督查制度。对被列为市滚动管理的重点信访问题,省、市、区领导批示件、上级督办件、查报件和一些重点信访积案,将由区委办、区府办或分管领导牵头,抽调区直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切实推动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对查办报告内容不清,处理结果避重就轻、敷衍塞责或处理意见不明确等,将责成责任单位重新办理;对工作失职,产生不良影响或酿成严重后果的,由督查组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区委、区政府将根据建议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二十

九、信访效能督办制度。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或能解决的问题未及时解决而发生以下情况的,由区效能领导小组或效能办给予责任单位领导或责任人效能告诫:

1、凡发生越级到北京集体上访一次的,将对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效能告诫;

2、凡一年内因同一问题重复越级到省集体上访二次、到市或区集体上访三次,将对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即该信访件的直接责任领导)进行效能告诫,告诫后,在本年度内因同一问题再次出现越级到省、市集体上访的,将再次给予分管领导效能告诫,并给予党政主要领导效能告诫;

3、一年内被列为市季度信访滚动管理一次的,将对单位分管领导进行效能告诫,累计二次以上(包括二次)的,将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效能告诫。被列为市年度信访滚动管理的,将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效能告诫;

4、一年内同一问题重复二次进京、或三次进省、或四次到市集体访的,将给予责任单位社会治安“一票否决”。

十、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制度。区信访局每年年底将对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的信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按照城厢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规定执行,凡年终考评总分在80分以下的单位,将被列入滚动管理对象。

三十

一、信访工作与政绩挂钩制度。干部提升使用和评先评优工作必须与信访工作实绩相挂钩,今后考核使用干部,任前要征求区信访领导小组意见。对处理信访问题不及时、敷衍塞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单位及主要领导评先评优须征求信访部门意见,凡年终被市、区列入信访滚动管理的单位及领导不得评先评优。以此增强各级各部门领导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

三十

二、干部挂职锻炼制度。从2003年起,每年从年轻干部中选派部分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增强年轻干部的群众观念,培养他们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十

三、信访工作记功表彰制度。

区委、区政府每二年表彰一次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将上报市委、市政府记功表彰。

信访局

信访局自查报告

信访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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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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