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开展儿童保健门诊,实行首
诊负责制。
2、掌握辖区内0-7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
检,1岁以内婴儿一年检查四次(
3、
6、
9、12个月),1-3岁儿童每年检查二次(
18、
24、30、36个月),体格检查时间可推迟3个月内,3-7岁儿童每年检查一次。
3、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
预防工作。
4、儿保门诊健康检查内容应包括咨询,体格测量及评价、体格检
查、必要的化验检查、个别指导。
5、开展儿童膳食营养咨询,对儿童进行膳食调查,给予科学评价,
分析和指导。
6、对检查中发现的营养不良、低出生体重儿、活动性佝偻病、缺
铁性贫血等患病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发现肥胖、矮小、性早熟、铅中毒、智力发育迟滞等发育偏离的儿童建议逐级转诊治疗。
7、开展儿童系统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本地区儿童
健康状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台账,做好生命监测的补漏及质控工作。
8、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
育处方,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等。
9、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安排布置各项保健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
各项儿童保健工作。
10、完成各项儿童保健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
评估。
11、按时参加上级的工作例会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12、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儿保医生工作职责
1、掌握全镇7岁以内,5岁以内,3岁以内儿童数及当年活产数。
2、掌握并分析本年度婴儿死亡数,1-4岁儿童死亡的主要死因及变
化趋势,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建议。
3、对婴儿及学龄前儿童按3·2·1规定进行检查,实施生长监测
及营养指导。
4、负责宣传指导母乳喂养、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及体弱儿的筛
查管理工作。
5、开展眼、耳、口腔保健、健康咨询等。
6、定期对村级儿保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7、做好资料的积累和统计分析,认真填写各种登记本、表格,提
高管理水平。
8、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和经济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