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保组织的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福建省企事业单位保卫责任条例》和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治保组织的责任,保证改革开放,不断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内部治安和政党的工作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治保组织是保卫工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在保卫科领导下开展工作,是保证各工程处和勤务员项目部治安、保卫的重要力量。
二、请示报告制度:
事前请示,事后报告是保障守护力量集中统一的重要措施。能保障执勤中重大问题得到及时的处理,请示报告的内容一般有:
1、执勤守卫中的重大总是应及时请示报告。
(1)及时准确:当日情况,当日汇报,重大情况立即报告。
(2)具体:报告的内容必须有时间、地点、人员、起因和结果以及处理意见。
(3)真实:报告的内容要真实可靠,未弄清的问题,应及时查对,弄清后再报告,也可先简报后详报,不准虚报假报和隐瞒不报。
三、勤务制度:
为及时丁解执勤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应坚持勤务检查制度。
1、对守卫人员履行职责情况检查,发现失职时应立即教育纠正。
2、对重大节日前应加强检查,预防执勤事故的发生。
3、应加强各施工幢号夜间巡逻检查工作。
四、工作职责:
1、
负责检查、办理所属的项目经理部的外来人员的暂住证和其他证件工作。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职工宿舍检查,严防闲杂人员进入或居留,从而造成其他不安全因素。
3、动人员和民工队伍的管理工作。
4、负责对所属的施工幢号的内部治安的稳定,应加强治安巡逻工作。
5、各治保小组应在公司保卫科的布置下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形势教育和敌情教育。
6、对治保人员定期和不定期的业务训练和考核。
《治保组织的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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