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物安全及医疗废弃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废弃物管理、产生、运输、处理等方法规定如下:
(一)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严格分开,严禁混放。装入符合规定的医院同意发放的垃圾袋中,装量或容量到垃圾袋的四分之三并有效封口,乙方如袋内的废物不得取出。
(二)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标本如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用含氯消毒剂2000mg/L消毒30—60分钟方可运出。
(三)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立即将针头、针管分离。针头放入利器盒内,消毒后,方可转运出科室。
(四)血液标本转运之前,转入桶中,消毒后方可转运出科室。
(五)特殊标本,如培养基。Hiv检测后的废物需要装入一用垃圾袋内,高压灭菌后方可转运,并做记录。
(六)检验科的一切废弃物,统一由医院负责处理垃圾的专门人员,定时到科内手机、处理、转运。
(七)记录《废弃物记录》。
检验科
《检验科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