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粮物业公司保安奖励制度暂行办法
为提高保安值班人员的综合素质,保障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激励保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保安员在月工作内,没有违反集团及物业公司相关制度,工作成绩比较突出
者,经各小区和保安部民主评议,公司审核后,给于30元的奖励,各小区每月产生1名。
二、日常对小区进行管理中,及时发现违规行为,采取经济处罚后上交公司,视
情节给于20元的奖励。
三、工作到位,服务意识强,受到客户书面或锦旗表扬的,视情节给予30-50元
的奖励。
四、应急保障中表现积极,处理事务果断有立功表现的,视情节给予50-100元
奖励。
五、发现火情及时采取措施并补救。给客户和公司挽回损失的,视情节给予
20-100元奖励。
六、抓获犯罪分子,并追回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上者,视情节给予20-100元的
奖励。
七、保安班组在应急保障,处理突发事件方面,班长组织指挥得力,任务完成好
受到集团表扬的,给予30-50元的奖励。
八、配合车辆收费中,积极主动,为公司利益而受伤的,视情节给予50-200元
的奖励
九、维护公司利益及声誉成绩突出的,视情节给予30-100元奖励。
本奖励暂行办法试用期为一年,在实际操作中为便于工作如需修订,请各部上报公司行政办,惩罚制度按集团公司制度执行。
《物业公司保安奖励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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