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民事纠纷解决途径[001]

发布时间:2020-03-03 09:54:1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民事纠纷解决途径

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 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 纷 。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另 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其解决机制有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 力救济, 由当事人自己解决民事纠纷,主要有避让与和解两种方式; 所谓 避让,是指纠纷发生之后,一方当事人主动放弃争执,从而使纠纷归于 消灭的行为。 所谓和解,是指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就争执的问题进 行协商并达成协议,从而消灭争执的行为。 由社会介?a id="sogousnap0_11">解决民事纠纷,渠道主要也有两个:诉讼外调解和仲 裁。诉讼外调解,是指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就争 执的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的行为。仲裁,是指民事纠纷的双方当 事人达成协议,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第三方,由第三方对争议予以裁断 的行为。仲裁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有协议,且提交仲裁的事项是 法律允许仲裁的事项及促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客观存在。 但是仲裁 的对象和范围的特定性,适用面较窄。 国家介入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则是民事诉讼。 作为一种解决民事 纠纷的方式,诉讼是指法院在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 人的参加下,就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做出裁判的行为。与其他解决民 事纠纷的方式相比,诉讼具有如下特点:(1)纠纷的解决者是代表国家的 法院。 (2)纠纷的解决过程有严格的程序。 (3)纠纷的解决以国家的 强制力作为后盾。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不同类型的民事纠纷要求不同的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来解 决,民事纠纷的有效解决,在于民事纠纷解决方式的特点能与民事纠纷 的特点相适应。 第二,不同的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是为解决不同类型的民事纠纷 而设立的,在消除纠纷解决争议这一目的上,各类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 是相同的,但在具体的民事纠纷的解决过程中,不同的解决民事纠纷的 方式,则发挥着不一定相同的作用。 因此我们必须双管齐下, 法律诉讼调解制度与非诉讼调解制度共 同发挥效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首先,我们先讨论我国诉讼调解制度所存在的缺陷及可能的完善 措施 。 第一,诉讼调解制度的程序弱化。我国《民法》关于调解 的规定过于原则, 缺乏具体的操作程序。 第二, 案外人利益保护不力。 由于调解不必完全查明事实真相, 就必然存在损害第三方权利的风险, 但是现行法律对案外人权利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还不完善。第三, 变相剥夺了当事人的上诉权,限制了上一级法院的司法监督功能。第 四,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得不到有效限制。第四,我国《民事诉讼法》 规定了“审理前的准备” ,但尚未形成独立的审前程序,工作效率不 高。 为此我们可能采取的完善措施有: 第一,强化调解意识。提高 法官的调解意识是加强调解工作的先决条件。第二,规范调解程序, 针对程序弱化导致调解工作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第三,加大普及法律 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官的调解能力。 第四 ,在司法 改革的过程中, 应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立法和司法经验, 对证据制度、诉答程序、初步审理、法官释明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进行相应 的改革。比如截至目前,在我国的法律层面上,释明权制度在民事诉 讼立法中仍处于空白状态, 释明权的某些内容仅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的司法解释中。 其次,就我国目前的司法现状而言,大多数人关注的焦点是法律 调解诉讼机制, 对于这一方面, 我国民法虽有瑕疵但是基本建全完善, 相反,很少有人关注尚待完善非诉讼调解机制。而实际上,这些非诉 讼纠纷解决机制,是以合意为基础的、以当事人为中心的程序, 这使 得纠纷的解决能够避免一无所获的僵硬的选择, 使具有实体上的高 度灵活性和变化性, 并对当事人进行总体补偿,它能较大程度地平衡 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将矛盾纠纷化解于小处,不仅节省了司法成本, 也使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缓和化,起到一个相当于社会润滑剂的作用, 与司法改革是有很密切的关联的。尤其是在我国最广大的农村地区, 这里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因此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庭外和解制度就先得 十分的有必要~如此看来,非诉讼调解机制对于当今社会矛盾不断激 化的中国还是能有所借鉴有所裨益的。 个人认为,中国在研究和推行非诉讼调解机制的时候,可以吸取 一些日本的经验, 即非诉讼调解机制首先要在法律界, 业界和学术界, 都要达到一个普遍的共识后再予以试验和推行。 所以非诉讼调解机制 应采用多主体的方式发展,提供多渠道的非诉讼解决纠纷途径,即行 政单位,司法机关,律师三管齐下,分担非诉讼调解机制的任务,平衡利益(尤其是律师) ,同时还不能因为有了非诉讼调解机制就忘记 了完善诉讼机制,毕竟提起诉讼才是社会救济的最后保障与手段。 结语 : 随着社会变迁的要求和各国的发展趋势表明,调解等 诉讼外纠纷解决途径将扮演愈来愈重要之角色。 在进行法制建设的过 程中,除了应当继续完善和改革审判制度以外,对于审判外的解纷方 式也应给予充分的关注。不过,我国社会目前的诉讼调解制度的规范 化、制度化水平依然很低,不仅给其解纷留下了相当大的恣意空间, 而且不利于调解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我们应当在对诉讼调解制 度进行认真的理论与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和经 验,逐步对调解

进行制度设计和创新。进而使诉讼调解制度真正建设 成为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制度的

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使我国真正在法治 文明建设中取得更大的进步

民事纠纷仲裁解决的程序

经济纠纷解决途径

卫生院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行政合同纠纷解决途径

美国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民事纠纷协议书

民事纠纷协议书

当前基层民事纠纷的发生与解决(提案)

三农问题及其解决途径(推荐)

合同纠纷多样化的解决途径

民事纠纷解决途径[001]
《民事纠纷解决途径[001].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