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单打)比赛规则
一、赛制:
1.项目设置:男单、女单;
2.每场均采用三局两胜制淘汰赛;
3.每一局为11分,每球得分,先得11分者获胜;
4.如果打到10分,任何一方要获胜必须超出2分。
二、选边:
1.比赛开始前,双方应通过(石头剪刀布)决定场区或发球,赢得一方有权先选择:① 首先发球或不首先发球;
② 选边;
③ 输的一方选剩下的任何一项。
2.一局比赛结束,双方换边后再行新一局比赛。
三、发球及判罚细则:
1.每一回合得分方接发球;
2.发球时,乒乓球出手即有效;
3.发球时不得遮挡,高抛球亦或其他常规发球;
4.发球时,乒乓球应先接触发球方桌面,后接触接发球方桌面,未接触桌面者为死球,接发球方得一分;
5.发球时,乒乓球触网并落在接发球方桌面,发球无效,接发球方得1分,并由接发球方发球;
6.比赛过程中,乒乓球触网为好球,此球有效;
7.比赛过程中,乒乓球触球架,为死球,对方得一分;
8.比赛过程中,乒乓球连续触网两次(触网之后没有落到乒乓球桌面上,而再次触网),为死球,对方得一分;
9.比赛之中以非握拍手接触桌面,对方得一分,此回合对抗结束;
10.比赛之中对方接球之前以身体各部位接触球台使球台移动,对方得一分,此回合对抗结束结束;
11.每局比赛结束之后休息时间为1分钟;
12.上一局比赛负方率先发球。
注:比赛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比赛裁判委员会。
《乒乓球单打比赛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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