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生实习(社会实践)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姓名
电话:家长电话:
为了确保各专业学生实习(社会实践)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强化技能,安全第一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所列条款之规定:
一、实习时间:
二、实习地点:
三、甲方职责:
1、向乙方提供详尽准确的实习(社会实践)单位情况(具体依各单位招聘资料为准)。
2、选派认真负责的带队老师护送乙方按时前往实习(社会实践)单位,与实习(社会实践)单位协商,做好实习期间对乙方的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落实乙方实习(社会实践)期间的食宿安排,实习期待遇落实,并按时与实习(社会实践)单位结算。
4、负责协调、处理乙方在实习(社会实践)期间与实习(社会实践)单位发生的纠纷事宜。
四、乙方职责:
1、乙方自觉遵守实习单位所规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2、乙方自觉接受甲方管理,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1)实习途中及实习期内不服从甲方管理,出现一切不安全事故的。
(2)在实习期内不服从实习单位管理及调配、违犯实习单位纪律(如打架、斗殴、酗酒、吸烟等)违章操作造成伤害的。
(3)未经实习单位批准或带队老师同意、自动离职、旷工、离厂的。
(4)违法乱纪、造成实习单位重大损失的。
(5)在实习(社会实践)期间,发生不可抗拒的不安全事故的(如自然灾害等)。
3、乙方由于自身因素放弃实习,由家长接回,费用自理。
4、乙方在实习期要自觉购买人身保险,若发生非工伤事故(如交通事故、精神病及其它疾病等)责任自负。
5、乙方实习期满必须返回学校继续完成学业,否则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其它事项:
实习期满,在乙方自愿择业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安置乙方,并进行跟踪服务。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
一、实习单位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乙方签字:
二0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