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合约
田光环和段景平共有财产如下:
1、文化步行街门面17.0平方米半间
2、住房2套240平方米(属搬迁补偿)
3、地下室240平方米(属搬迁补偿)
4、职工集资房2套差价
经双方协商同意将以上共同财产分割如下:
1、文化步行街门面17.0平方米和住房一套120平方米归田光环个人所有。
2、住房一套120平方米有地下室240平方米职工集资房差价元。归段景平个人所有。
3、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无认何意见,双方签名盖章生效。
年月日
《财产分割合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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