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检查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酒店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酒店卫生安全,我酒店在现行的卫生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卫生检查奖惩制度:
一、卫生标准细则:
1、公共卫生:
(1)餐厅每餐开完后清扫干净,保持餐厅地面、桌面上面无污水、杂物、饭渣、油污及灰尘。
(2)炊事用具不得直接接触地面,炊事用具要做到生熟分开。 (3)防蝇、防鼠措施到位。 (4)泔水桶必须加盖。
(5)厨房周围环境清洁卫生、无杂草、垃圾,水道畅通。 (6)窗台洁净、窗框及玻璃无灰尘;窗台无杂物。 (7)室内公用物品摆放整齐。 (8)仓库物品分类摆放。
2、个人卫生:
(1)工作人员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换工作服。
(2)工作人员做到“六不”: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用工作服擦手、擦脸或楷抹用具,不直接用勺尝味,不准用手直接抓食品,工作时不准吸烟。
(3)每半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传染性疾病及携带病菌者要立即中断工作。
(4)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进入其它污染区,便后工作前要洗手,换好工作服后进入工作间。
3、食品卫生:
(1)食物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严防熟食品污染。 (2)剩饭菜如无腐败、变质现象,在出售前必须重新回锅烧透。 (3)炊具要严格消毒,炊事人员开饭前要尽量避免自己的手与用膳人的盘接触。
(4)肉类必须炒熟煮透,半生不熟不能出售。
(5)不准采购和使用变质的原料和成品,严禁收、售未经检疫的肉、禽、生、冷原料和食品。
(6)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待检制。
二、检查办法:
由总务处组织人员作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检查。
三、评分办法:
按卫生标准细则进行评分。
四、奖惩措施:
1、公共与个人卫生不合格,给3次机会加以整改,仍不合要求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直至解除合同。
2、发生食品卫生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经济甚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