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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委配备

发布时间:2020-03-01 21:36: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班委:班长,副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学习委员、体育委员、组织委员、文艺委员、信息员各一员 班长:主要负责

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中学部班委会机构设置及职责

班委会是学校德育管理的基层组织,是师生间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一)班长职责

1.负责班级全面工作。

2.主动向班主任老师请示和汇报工作,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3、主动与团支部书记或少先队中队长配合,共同建设好班集体。 4.学期初主持制定班委会工作计划,期末总结班委会工作。

5.支持协助检查班委会各干部工作,负责组织召开班委会议,布置、总结工作。 6.组织本班同学按要求参加学校和年级组的各项活动,维持本班纪律。 7.组织召开本班主题班会。 (二)学习委员职责

1.及时向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2.有计划地组织有关学习活动。如:学科讲座、学习情况调查、学科竞赛、学习经验交流、同学间的学习互助、补课等。

3.期中、期末考试后,协调课任老师和班主任老师做好分数的统计工作。 4.检查、督促、协助各科代表的工作。 5.协助教务处组织好评教评学活动。 (三)宣传委员职责

1.负责做好学校布置的宣传工作,做好上传下达。

2.组织成立班宣传小组。根据形势需要或遵德育处要求出好板报。发动本班同学向校广播站积极投稿,及时报道本班好人好事。 3.做好本班的教室美化、宣传工作。

4.组织同学做好图书借阅工作,有条件的可组织读书心得交流活动。 (四)文艺委员职责

1.组织同学开展文娱艺术活动,活跃课余生活。

2.组织同学参加一年一度的艺术节、合唱节、新年联欢会等活动。 3.积极鼓励督促同学参加学校文艺社团,发挥同学艺术特长。 4.在主题班会上负责组织好节目表演。 (五)体育委员职责

1.上体育课组织同学排队,协助体育老师上好体育课。

2.校会、年级会或其他活动,组织同学排队,要求做到快、静、齐,维持会场秩序。 3.组织好课间操队伍,定期小结本班同学做操质量和出勤情况。 4.组织同学积极参加校运动会,负责运动员的训练报名工作。 5.组织好体育课外活动,负责借体育器材并及时完整地归还。

6.对同学进行体育安全教育,注意组织同学做好体育安全保护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7.对免体的同学要及时和卫生室老师及体育教师联系 (六)生活委员职责

1.负责安排同学搞好教室卫生和卫生区保洁,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2.督促本班同学做好眼保健操,真正达到保护视力的目的。

3.本着保护视力和节约用电的原则管好本班教室的灯光,阴雨天或光线不足时开灯,人离开教室时随手关灯。

4.协助总务处做好班内公共物品及设施的保管工作。 5.协助校医务室做好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工作。 (七)考勤员职责

1.做好班级的考勤工作,将考勤情况及时记入考勤簿,并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2.有病的同学要交医院证明或家长证明。对违反学校规定,不遵守考勤制度的同学,协助班主任做好帮助工作。

3.对班级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情况,要及时向卫生室老师报告,有体育课免体同学要向体育老师汇报。

4.工作要认真负责,秉公办事。

西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班委会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班级工作,加强班级干部队伍建设,明确班级委员工作职责,根据学校、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班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班级委员会(以下简称班委会)是全班同学的群众性组织,也是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班委会在院团委、政治辅导员或班主任领导和院学生会指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及学院文件精神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职尽责,服务同学,锻炼自身,增长才干,努力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二条:班委会委员由班长(兼任安全委员)、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组成,由班级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条:班委会改选工作由学院团委、院学生会统一安排,各班级应严格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数,配备班委会委员,不得擅自变更职数配置和职责范围。 第二章 班委会工作范围

第四条:配合班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组织全班同学认真学习、执行学校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第六条:负责布置、检查及总结班级工作,定期召开班委会,研究解决班级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七条:组织开展技能、文体娱乐等各种有益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组织好公益活动,开展勤工俭学及第二课堂活动。

第八条: 认真执行学校的操行考核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同学的学习情况、纪律情况。 第九条: 负责检查本班同学的个人卫生及环境卫生,安排好宿舍生活,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条: 组织同学参加学校及学院各项活动,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自觉接受政治辅导员(或班主任)的领导及院学生会的指导,经常向政治辅导员(或班主任)汇报工作。

第十二条: 协助政治辅导员(或班主任)认真抓好全班同学的各种评优工作。 第三章 班委会委员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班长(兼安全委员)工作职责

⒈全面负责班委会工作和班级学风、班风建设,并与团支部书记相互协作,共同建设班级。 ⒉负责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规章制度,提交班委会审议。

⒊参加班长例会,记录并向本班同学传达会议精神;负责召集、主持班级会议,经常检查督促各委员的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班委会的换届工作。 ⒋在评优树先、奖学金评比等工作中,担任班级测评小组成员。 ⒌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和学院,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⒍协助政治辅导员(或班主任)开展工作,经常请示、汇报及互通工作情况,及时处理班级出现的各种问题,化解同学之间的争议和矛盾,引导同学通过正当途径、以正确方式反映意见。

⒎自觉接受学院学生会的领导,并代表班级联系办理有关事宜。 ⒏完成学院、政治辅导员和院学生会安排的各项班务工作。 第十四条:学习委员工作职责

⒈协助班长负责本班的学风建设,掌握全班同学的学习状况,协助院学生会学习部开展课堂考勤、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

⒉协助院教学秘书,承担本班同学成绩核对、学分清查、传达教务管理通知等工作。 ⒊收集同学对老师讲课、课外指导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向授课教师、辅导员和院教学秘书反映,沟通教学双方意见。

⒋协助院学生会学习部,开展学习竞赛和学科竞赛等活动的组织工作。 ⒌在评优树先、奖学金评比等工作中,担任班级测评小组成员。 ⒍完成班长安排的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生活委员工作职责

⒈负责组织开展本班级 “文明宿舍”的创建工作,协助院学生会生活部,做好教室、宿舍的卫生内务督促检查工作。

⒉负责协调本班同学所在宿舍的舍长工作,协助班长做好本班教室、宿舍的安全工作。 ⒊协助班长负责管理班费收支,定期向本班同学公布。

⒋负责班级后勤工作,协助院学生会生活部,配合学院做好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⒌完成班长安排的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体育委员工作职责

⒈组织班级体育锻炼,开展各项体育活动,增强同学体质。

⒉关心和支持院体育团队工作,协助院学生会体育部,开展校运动会及各项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

⒊协助院学生会体育部开展早操考勤工作,协助学校及学院学生体能测试等工作。 ⒋完成班长安排的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文艺委员工作职责

⒈负责组织开展班级文艺活动,丰富课余文化生活,增进同学友谊。 ⒉协助院学生会文艺部,组织文艺活动。 ⒊关心和支持院文艺团队工作。 ⒋完成班长安排的相关工作。 第四章 班委会工作要求与绩效奖励 第十八条:班委会工作要求

⒈每周召开一次班委会或班会,会议讨论和研究的问题要事先向政治辅导员(或班主任)汇报。

⒉ 经班委会决定的问题,要及时在全班公布。

⒊ 定期研究和检查落实班级执行校规校纪和操行考核规定情况,在各委员汇报分管工作及提出改进建议的基础上,做好总结讲评工作。

⒋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班级的各项工作安排,检查和监督本班各项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 ⒌班委会要多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对本班出现的问题,班委会不能隐瞒,不得包庇,要大胆揭露,积极反映,以求尽快得到解决。

⒍ 班委会要成员要相互协调,互相帮助,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同心同德,团结一致。 ⒎ 班委会成员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要求委员做到的班长首先要做到;要求同学作到的,学生干部首先做到。要发挥模范作用,时时不忘自己是一名班级干部。

⒏在日常工作中要生动活泼,解放思想,畅所欲言。努力达到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

第十九条 学院参考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评比结果,结合各班级的工作情况,依据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班委会学生干部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对于考核优秀的班委会学生干部予以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班委会学生干部在换届时予以更换。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条例的修改和解释,由经济学院团委、学生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之日起实施。

关于印发《河海大学本科学生团支部、班委会设置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各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示范带头、桥梁纽带、组织协调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优良学风和班风的形成,特制订《河海大学本科学生团支部、班委会设置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海大学本科学生团支部、班委会设置办法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河海大学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团支部 班委会 设置 办法

河海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0年7月8日印发

录入:陈 龙 校对:潘云涛

附件:

河海大学本科学生团支部、班委会设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团支部、班委会是学校学生工作的重要力量,是班级管理的主体,也是老师和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团支部、班委会在各学院党、团组织的领导下,在辅导员、班导师的指导下,在完成好学业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使本班同学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第二章 团支部、班委会构成及产生办法

第二条 团支部构成: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第三条 班委会构成: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

第四条 团支部、班委会在辅导员、班导师指导下分别由班级全体团员、全体同学选举产生。 参加选举的人数不应低于班级全体团员、全体同学总人数的90%,要在选举现场唱票并当场公布被选举人员得票情况。先由辅导员、班导师根据被选举人员得票情况和平时表现确定团支书、班长人选。再由团支书、班长主持全体当选委员议定团支部、班委会成员的分工,团支部、班委会成员分别向团支书、班长负责。

第一届团支部、班委会产生前,由辅导员、班导师根据学生入学档案和入学后表现指定人员组成临时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第二学期开学初再由班级全体团员、全体同学按本《办法》选举产生第一届团支部、班委会。

第五条 团支部、班委会原则上每学年初(每年9月份)改选一次。由上届团支书、班长分别代表团支部、班委会向全体团员、全体同学进行述职,将一年来团支部、班委会和本人工作的情况向班级全体成员报告,请全班同学和辅导员、班导师共同审议,如得到与会老师和80%以上同学的一致认可,则本届班委会可连任一届。如与会老师和20%以上的同学认为有换届必要,则按第四条办法进行改选。第一届班委在工作一个学期后于第二学期进行改选。

为保持班级组织机构的稳定和各项工作的延续性,其它时间各团支部、班级不得自行选举班级干部。特殊情况下,辅导员、班导师有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在班级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班级干部进行个别撤换。对班级干部的调整必须向全体班级同学通报。

第三章 团支部、班委会干部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思想素质好,积极要求进步。

第七条 热爱班集体,热心班级事务,富有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

第八条 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能坚持正义,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原则上成绩绩点不低于3.5,无不及格课程。

第四章 团支部及班委会各委员工作职责

第十条 团支书工作职责:

1、组织搞好班级团支部建设,负责团支部的全面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随时向上级团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

2、配合院分团委、年级团总支做好团员评优、向党组织推优及相关评优评先工作;

3、组织好班级团员的管理,做好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班级政治学习活动;

4、与班长一起协商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并做好学期总结工作;

5、做好辅导员、班导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团支部的组织建设、团费收缴等工作,组织班级团员过好组织生活,做好支部会议记录;

2、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有关工作;

3、负责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新团员发展工作;

4、组织班级团员青年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5、配合团支书做好班级的其它工作。 第十二条 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组织好班级的各项宣传活动,做好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及保管工作,组织同学向学校有关刊物、报纸、广播、网站等媒体投稿,如向校外媒体投稿,须在辅导员指导下按程序进行;

2、配合团支书做好班级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班长工作职责:

1、负责班级全面工作;

2、带领全班同学遵守学校各项规定,树立良好的班风、学风,促进全班同学全面发展;

3、发挥联系老师和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全班同学传达学校、学院有关精神和要求;

4、负责《班级日志》工作,每周向班导师、辅导员、年级团总支、大班委报送班级相关工作情况;

5、做好辅导员、班导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副班长工作职责:

1、班长不在时,代理班长负责班级各项工作;

2、负责维护课堂纪律、课间纪律及集会纪律;

3、配合辅导员做好本班同学的疾病防控、安全教育、心理健康等工作;

4、协助班长做好《班级日志》的记录和整理工作,登记学生出操、上课、晚自习或参加重大活动等考勤情况;

5、配合班长做好班级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学习委员工作职责:

1、全面掌握本班同学的学习状况,配合辅导员、班导师做好学习有困难同学的学业指导工作;

2、负责课堂、早晚自习等考勤工作;

3、结合学校教学管理要求,对教与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班长、辅导员和教学秘书汇报,便于协调和处理,保证教学质量;

4、协助教务处组织本班同学对教师进行教学评估;

5、围绕学风建设,开展学业帮扶活动;

6、配合班长做好班级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 生活委员工作职责:

1、全面掌握本班同学的生活、经济状况,对生活有困难的同学给予关心,及时向辅导员、班导师反映,并提出解决办法;

2、兼任班级心理委员,配合副班长、大学生心理发展研究中心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配合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做好文明宿舍创建工作;

4、做好本班同学信件的领取工作;

5、负责管理好班费,记录收支明细,定期向全班同学公布;

6、配合班长做好班级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 文体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本班同学的早操考勤工作;

2、负责组织本班同学参加校院的各项文体活动;

3、组织本班同学开展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4、管理好本班的文体器材;

5、配合班长做好班级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班级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支委会例会制度、团员组织生活制度、班干部例会制度和班会制度。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班级日志制度,主要记载班级活动情况,包括班干部例会、班会情况、学生出操、上课、早晚自习、参加重大活动、宿舍建设情况等。无《班级日志》的班级,不得参加校、院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第二十条 健全和坚持各项考勤制度,坚持“两早一晚”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第二十一条 坚持每周汇报制度,将本班同学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向班导师、辅导员汇报。

第六章 考核与评比

第二十二条 团支部工作的考核与评比按《团章》和校团委有关规定进行;班级工作按学校、学院“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评比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三条 团支部、班委会应带领组织本班同学开展年度班级工作评估,并在班级工作评估的基础上开展学校、学院先进班集体的申报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校团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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