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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发布时间:2020-03-02 22:45: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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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性什项设备)等。

第三条 会计科目列帐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第四条 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部门负责管理。

(二)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

(三)工具由资材仓库负责管理。

第五条 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六条 移交

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

第七条 增减报告

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报表代替之。

第八条 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什项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 增置、营造、修缮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 增置及登记

第十条 增置手续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门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十一条 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第十二条 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第十三条 保险

固定资产应依"关系企业财物保险事务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保险。

□ 移转、闲置及减损的处理

第十四条 资产移转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会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

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同者,影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其出入厂区应另填"移转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门自存,第二联托运部门转送会计部门暂存凭以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六联出厂时经守卫签注时间、车重后,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托运部门的会计部门,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单位凭以核对收料;第

四、

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入厂时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车重后入厂,经点收后第四联由收料部门存查,第

五、六联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车重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部门与第三联核对。

第十五条 资产送修处理

固定资产固故须送厂商修复时,应依照"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于送修时由工务部门或管理部门开具"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经办部门自存,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由守卫室暂存于次日转送会计部门,第

四、

五、六联交承运商运同物品出厂,第四联交收料厂商暂存供做物品回厂交货的凭证,经办部门于验收后转交会计部门核销,第五联供申请运什费,第六联由收料厂商签收并送回经办部门。

第十六条 出租或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先会同会计部门后按序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会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租金、运什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其出入厂区应另填"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并依第十五条流程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减损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因减损拟报废者,应由使用部门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注明减损原因,送管理部门及会计部门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

二、三联依处理意见办理后连同该废品送资材仓库签收(盘亏部分免办缴库),第二联连同有关资料送会计部门据以向主管机关办理报备,抵押权变更及解除保险等手续,第三联自存。该减损资产因体积巨大必须就地处理或拆除时,则第四联送委托部门凭以办理,惟减损资产于拆移前,或拆移后无法缴库时,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应妥为保管,上项减损资产已缴库者由资材仓库保管处理,其无法缴库而决定标售时,其处理流程依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至少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定标售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管理部门应即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所列经批示计售部分开具"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一式四联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由采购部门负责招商比价,并将比价结果转记于"标售比价单"后,第三联自存,第四联送资管科,第

一、二联呈(总)经理核决后,由经办人将第二联送会计部门以凭核对,第一联送管理部门以便发货。

(二)发货时,由标售经办人填写"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承运商联勿填)凭以入厂提货,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及过磅记录后,送回标售经办人开具"缴款单"向出纳解缴货款,并于"料品交运单"备注栏填写"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号码、发票号码,第一联送资材部门,第四联送承购商收执,第

二、三联送守卫查对放行,于翌立转会计部门复核。

(三)提货出厂后管理部门应即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资材仓库联免填),第一联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

第十九条 抵押资产的减损出租、外借处理

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减损、出租或外借时,会计部门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向总管理处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机械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 工具、附属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处理

第二十条 马达仪表处理

(一)本项资产经验收后使用部门应每件填具"固定资产增加单"加盖"附属设备管理"章(马达或仪表如附属于机械中验收时,除比照第十条的规定外,仍应按本规定办理),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马达、仪表专用卡自订),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使用部门自存。

(二)移转时通知管理部门于"固定资产登记卡"上记载移转情况,其出入厂区内应填写"移转交运单"办理交运。

(三)需送厂外修理者,就比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四)其保养细则由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五)每年必须全面盘点一次,其闲置部分应比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六)各公司得自订管理对象的标准(如冷气机里的马达不列入管理或几马力以上的马达始列入管理的对象等)。

(七)减损的部分比照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减损单位应盖"附属设备管理"章以资区别。

第二十一条 工具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需全部经由资材仓库收料,未领用前由仓库保管,归入物料帐。

(二)本项资产系指物料的工具类,但各公司得订出各项品名并追加非消耗品部分。

(三)本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别(共同使用者以科别设立,科长为当然保管人,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设立"财产保管卡"二份(以不同颜色区分),一份存发料部门(仓库),一份留存于各科集中保管。

(四)领用时,由领用人开具"材料领料单",连同科留存的卡片向仓库领料,并在"财产保管卡"上签认。

(五)领用本项资产时,如系新领或追加领料单须经厂(处)长核准,如系以旧换新者,凭科长核准的领料单办理。

(六)移交时有关本项资产的保管清册须增写一份送管理部门据以转记"财产保管卡"。 (七)本项资产于不用拟退回时,须呈请厂(处)长核准后方能办理退库,资材仓库对该退回品得例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事务性什项设备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勿需经由物料帐处理,于验收后直接以设备或费用列帐。

(二)本项资产各公司应列出品别,于请购时由资材仓库在请购单上盖"列入财产管理"章并会管理部门后办理请购。于办理验收后"请购单"的会计联及仓库联同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仓库联并于传票开制后,由会计部门转送管理部门转记"财产保管卡"。

(三)本项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别设立"财产保管卡"。其余均以科别设立"财产保管卡",科长为当然保管人,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

(四)对于非消耗性文具用品的保持期限及对象,各公司得自订项目及保有期限,超过保有期限时免办报废或缴还。

(五)移交时有关本资产的移交清册须一份送管理部门,据以转记于"财产保管卡"。于不用或报废时,得编制保管清册经呈厂(处)长核准(得视情况转呈)后,送交管理部门点收(报废部分免办点收)及转记于"财产保管卡"。

无锡市国有监管企业土地资产租赁管理办法

地方法规 2008-09-11 15:07:27 阅读125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锡国资权〔2007〕24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无锡市国有监管企业土地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市各国有监管企业:

现将《无锡市国有监管企业土地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无锡市国有监管企业土地资产租赁管理办法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加强国有监管企业土地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土地资产有偿使用机制,提高国有土地资产利用效率,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

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市各国有监管企业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简称“监管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凡租赁给改制企业或有关

单位使用的,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租赁价格的确定

国有土地资产对外租赁时,应由监管企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按净地价格评估;根据经确认的评估价格,参照银行当期年贷款利率贴现(按签订合同年限),并采取收益资本化公式计算确定土地租

赁价格,2至3年调整一次。

工业用地评估价不得低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21号)规定的标准,并随省、市相关文件及时调整。

商业用地租赁,在比较净地评估价和地块房地合一评估价扣减企业改制时按成本法计算的房屋评估

价的差额后,按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格。

二、租赁期限的确定

土地租赁分为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短期租赁一般不超过3年,长期租赁不得超过8年。

三、土地租赁合同的签订

(一)土地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土地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租赁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土地租赁合同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应该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租赁合同当事人;

2、租赁地块的座落、四至范围和面积(附宗地图);

3、租赁地块的用途和其他土地使用条件(需规划等有关部门法定批准事项的,应附意向批准意见);

4、租赁期限;

5、租金标准和租金调整的时间、幅度;

6、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7、租赁地块交付的条件和时间;

8、租期内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和其他外力因素终止合同的处理;

9、租赁合同终止时地上附着物的处置;

10、违约责任;

11、争议解决方式;

12、其他约定的事项。

(三)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由各监管企业上报市国资委。

四、租金的收取与管理

(一)租金的收取应严格规范,以前年度签订的、明显有失公平的租赁合同,自本办法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租金按用地性质分别调整至本办法规定的相关标准。

(二)承租人应缴的土地租金必须采取预缴方式,预缴期限不得低于半年。

(三)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人应于10日内向出租人支付首期租金。

(四)各监管企业要建立健全国有土地台帐,实行专人管理;监管企业应根据租赁合同,及时、足额收缴土地租金,未经市国资委同意,不得减免租金;监管企业的土地租金收缴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范围。

五、续租与转租

(一)土地租赁期限届满,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不迟于届满前6个月申请续期,同意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三)土地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末获批准的,该承租土地使用权由出租

人无偿收回。

(四)承租人原则上不得将土地转租,确需转租的,须征得原出租人书面同意且不得高于原租赁价

格。

六、其它

(一)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土地房屋资产的租赁、购置,原则上应合一处置,不得将房屋、土地分开租、售;以前年度采取房地分开方式处置的,如条件允许,鼓励房地合一处置;房屋资产出租相关管

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市属改制企业凡已租赁使用国有监管企业土地资产,但尚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必须在2007年9月30日前补签相关合同,并按规定补交应缴纳的土地租金。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各市(县)、区国有监管企业国有土地资产租

赁,参照本办法执行

土地租赁协议书 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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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 承租方(乙方) :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 尚未使

用的土地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相互理解、平等互惠的基础 上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并严格执行。

一、甲方同意将合法拥有的位于 未使用的土地共计平方米(临机场大道长约 米、深约 尚 米,

土地四至见附图)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 乙方承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在乙方承租期间可以对土地进行开发和建设。乙方承租后需要基本建设时,甲 方应协助乙方共同办理批建、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其批建、申报、审批费 用及全部建设、拆除投资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报建所需的相 关手续。

三、土地租赁使用费 第一个合同年度土地租赁使用费 租赁合同期内年租金每年递增

四、租金支付方式 土地租赁费三年为一个支付期,乙方应在每个支付期的十日前付清,甲方 出具收款收据。如因乙方原因延误预期每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首期叁年租赁租金为 万元整分以下阶段付清: 万元整(¥ 元) ,以 万元整(¥ 万元) ,在以后的 万元人民币。

1、合同签定,乙方支付第一期租金 使甲方尽快为乙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乙方施工队进驻正常施工七日内,支付甲方租金 币(¥ 元) 。 万元整人民

3、乙方在正常开始施工的三十日内,乙方再支付租金 民币(¥ 元) 。

万元整人

4、乙方在正常开始施工的六十日内,乙方再支付租金 民币(¥ 元) 。 万元整人

5、乙方 正 式营 业后 十 日 内, 支 付甲 方 租 金 (¥ 元) ,但最晚不得超过

五、协议签定 年 月

万 元 整 人 民币 日支付。

1、本协议签定后,甲方应在二十五日内保证为乙方进驻工地,乙方可以对 该土地进行规划和建设。

2、甲方保证上述土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并且完整无异议,无任何经济、法 律、责任等纠纷,保证该土地未设定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否则,甲方将承 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六、施工保证 乙方开始施工后,甲方应提供临时用电、用水设施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甲方需保障乙方施工要求,甲方承诺乙方的下水与甲方的下水并接,具体位置 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乙方营业时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暖的正常使用水、电、暖的接口处至乙方安装材料用由乙方承担。

1、甲方应在 能够在 乙方误工费 年 月 年 月 日前将该土地的四邻围墙砌好,以保证乙方

日开始进驻场地开始施工,否则,每延误一日甲方赔偿 元整 (¥ 元) 直至乙方可以进驻场地开始施工。 ,

2、甲方尽力保证乙方在施工和营业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如遇有政府相关 部门检查和干扰乙方施工时,甲方应出面协调解决。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权利与义务,否则违约方承担守约方因此所遭 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

2、甲方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按规划开发和建设有关 手续等。

3、由于第三者向该土地主张权利或者当地村民以土地所属权利阻挠乙方施 工,造成乙方不能对该该幅土地进行规划、开发、建设和正常营业时,甲方负 责解决处理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4、如乙方未能及时交纳租金,在 60 日内按万分之五计收滞纳金,到期仍 不能全部付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履行。

5、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不得转让;若有意转让时需征得甲方同意在同 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投资不可拆除物无 偿留给甲方。

6、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不能将该土地进行抵押、担保、转让等。否则甲 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八、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应赔偿对 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协议到期,如甲方继续出租,乙方若有意继续租赁,应于本合同到期前 180 天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或购买权。

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时,协议变更或解 除的善后事宜,甲乙双方依据公平原则协商处理。

4、甲乙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且该行为不可纠正或违约当事人本可以纠正 但不予纠正,在收到守约方的纠正说明后十日内仍不纠正或没有作出令守约方 满意的补救措施时,手预防有权提出异议,违约方

须对其违约行为对守约方造 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进行赔偿和承担。

5、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变更、终止协议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变更或终止协 议。

九、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租赁三年后有意愿向甲方购买该土地时,再进行友 好协商。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的供暖由甲方负责,供暖合同按运城市供暖要求执行。 甲乙双方商定,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签合同,乙方在该土地上建筑由乙方 自行拆除或折价留给甲方,价格合同到期后另行商定。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重新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可诉诸法律解决。 十

一、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单位备案两份,本协议自 双方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

二、甲方与村民小组签定的该幅土地转让协议以及甲方给村民小组付款 的收据作为该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回复时间:08-10 10:25

固定资产租赁,其实跟其他合同一样,最重要的就是要将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说清楚。参考下这个范本吧

固定资产租赁合同

出租人:xxx(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xxx(以下简称乙方)经某地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批准、某地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某地某行业厂与某行业有限公司进行固定资产租赁业务,为约束并规范甲、乙双方的租赁行为,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本合同项目下的租赁物为某地某行业厂现有生产性固定资产,主要有xxx,所有固定资产已经xx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评估,评估结果已经某地市国资委确认。全部租赁资产截止x年x月x日的评估价值为xxx万元。租赁资产详见附件:租赁固定资产明细表。

二、租赁期限上款所列固定资产的租赁期限为x年共x个月,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以上租赁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如无异议,租赁期可自动延长至x年x月x日。以上租赁期或租赁延长期届满时,双方如有意修改或续订合同,至少应在期限满前90日提出协商,并在期满前60日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双方如在本合同租赁期或租赁延长期满前60日内未就争议达成一致或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本合同到期即行终止。

三、租赁资产的使用乙方承租固定资产仅能按照x年x月x日时的安装配置状况,在乙方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内进行使用。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乙方租用甲方固定资产的租金按年计算并支付,租金按以下方式计算:乙方年度租金的支付期限为次年的元月31日以前,支付方式为银行转帐。如至年度租金支付时,乙方对甲方拥有到期债权,乙方可直接以应付租金抵减甲方的债务。

五、租赁物的交付甲方出租固定资产需于x年x月x日前在乙方注册登记的生产经营场所全部交付乙方,乙方接到甲方交付的固定资产联动运行x小时无故障后确认接收有效。

六、租赁物的维修乙方负责所租用固定资产租赁期间的维修并承担所需费用。本条所称维修是指为保证租赁资产的正常运转,投入人力、物力对租赁物进行的日常维护、对缺陷故障进行修理及更换单位价值低于2000元的零配件。

七、租赁物的改进或增设他物甲方允许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对所租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改进或技术完善,允许乙方在所租固定资产基础上增加其他资产,允许乙方更换所租固定资产上配备单位价值高于2000.00元的零配件。乙方的技改、更新、增加其他资产的行为不得损坏租赁资产,影响租赁资产运行。乙方因技改、更新等更换或增加的资产属乙方所有,被替换的资产属

甲方所有,自退还甲方之日起,甲方可自行处置,但被替换资产的价值需自退还次月起从甲方出租资产总价中扣减。

八、租赁物的保险租赁合同履行期内,所有租赁固定资产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由乙方垫付,由甲方承担。租赁期内发生与租赁资产有关的保险事故时,由乙方向保险公司申请勘定,办理赔付,保险赔偿金扣除相关施救、理赔、维修费用后的部分归甲方所有。

九、租赁物的返还或退回

1、租赁期或租赁延长期届满后,乙方将租赁资产返还甲方,返还交接需于租赁期或租赁延长期届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返还交接地为乙方注册登记的生产经营场所。

2、乙方因技术、管理等原因对部分所租固定资产不再需要的,可在在租赁期内的任一时间提前30天通知甲方后,将上述租赁资产退还甲方,被退还资产的价值需自退还次月起从甲方出租资产总价中扣减。乙方对所退还资产在退还后的三个月内仍可选择再次租赁,再次租赁的起始期自再次租赁的当月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截止期限。所退资产自退还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不得自行处置。

十、在租赁期内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上述资产的用途或存在状况、不得处置上述资产。

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某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出租人:某地某行业厂(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承租人:某地某行业有限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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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资产管理

工作总结(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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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学习心得

资产管理工作汇报

设备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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