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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表工作室业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01 21:55:0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党代表工作室业务指南

党代表工作室日常运作主要包括六个工作流程:登记接见对象、接见党员群众、分类呈报意见、回复交办意见、反馈跟踪落实、汇总整理归档。各个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如下:

一、登记接见对象

(一)联络员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就位,做好轮值代表指示牌放置等准备工作。

(二)联络员对前来党代表工作室的党员群众,要热情招待,仔细询问,认真填写《党代表接待党员群众登记表》。

登记内容:详细记录接见对象的基本情况以及需反映的问题意见。

登记要求:《登记表》所需填写的资料内容,除“党代表处理意见”栏、“办理情况”栏外,其他栏目内容一般用电脑提前输入打印,以供党代表在接见前掌握情况。

(三)登记完毕,联络员引导接见对象到接见室,将对应的《登记表》交党代表。

二、接见党员群众

(一)党代表根据《登记表》中反映的内容与接见对象展开交流,收集党情社情民意。

(二)党代表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情况,能当场解释的当场解释,不能当场作出解释的,提出办理建议。

(三)接见完毕,党代表在《登记表》“党代表处理意

1 见”栏加具意见,明确反映事项的交办部门,并在“党代表签名”处签名。

(四)“党代表处理意见”填写要求:

属于谈话谈心类的情况,或者当场已经作出解释的问题,不必加具办理意见。

属于一般性建议、无需相关单位回复的情况,可明确呈相关部门参考。

属于需要协调解决回复的问题,明确具体承办的部门。

三、分类呈报意见

(一)联络员根据党代表的办理建议进行分类整理,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将《登记表》复印件呈报到相关部门办理。

(二)办公室收到党代表工作室呈报的《登记表》复印件后,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分类呈报到相关部门处理。

(三)对《登记表》进行分类整理时,若出现接见对象反映的问题,与党代表批注需转呈处理的部门不一致的情况,办公室应及时与党代表沟通,重新确认转送处理的职能部门。

四、回复交办意见

(一)属于村(居)委会办理的意见,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由村(居)直接回复党代表工作室联络员。

(二)属于镇(街)相关部门办理的意见,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由镇(街)相关部门回复镇(街)党政办将办理

2 情况回复党代表工作室联络员。

五、反馈跟踪落实

(一)联络员在收到相关部门意见回复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参加接见的党代表和党员群众反馈办理情况。

(二)联络员填写《登记表》“办理情况”栏,并签名落款。

(三)“办理情况”栏内容填写参考样式:

属于党员群众谈话谈心类的情况,“办理情况”栏可填写:“反映情况已当场解释,办理完毕”。

属于党员群众提出一般性建议,无需相关单位回复的情况,“办理情况”栏可填写:“反映内容的第X点意见已于X月X日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完毕”。

对于党员群众提出需要解决回复的问题意见的,可填写“反映内容的第X点问题,已于X月X日转交相关部门,X月X日收到意见回复,X月X日反馈党代表和接见对象,办理完毕”。

六、汇总整理归档

(一)联络员将办理完毕的《办理表》原件以及相关部门回复意见的文件材料,按照“一案一册”原则装订整理。

(二)根据《登记表》编号,及时对文件进行归档入卷。

(三)定期填报统计报表。每月上旬,办公室收集党代

3 表工作室上月《党代表工作室情况统计表》,掌握工作室整体运行情况;每季末,将本季度《党代表工作室情况统计表》汇总报到区委组织部。

(四)各有关部门根据党代表工作室报送的汇总资料,及时掌握党代表工作室意见处理反馈情况,对一些没有及时回复反馈的意见建议,要跟踪管理,督办落实。

党代表工作室

党代表工作室

党代表工作室

党代表工作室

党代表工作室

党代表工作室工作制度

党代表工作室制度

党代表工作室工作制度

党代表工作室工作制度

党代表工作室工作制度

党代表工作室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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