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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表工作室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1 21:58:4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党代表工作站制度

基本职责:

校党代表工作站是面向学校党员群众的集服务、教育、活动、管理为一体的党组织服务新平台,主要履行帮助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党费代收缴,生活困难党员的帮扶,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教育培训,为党员之间进行交流提供场所和设施,为党员开展为民服务活动提供载体,整合学校党建资源,帮助党员群众的实际问题,记录党代表服务党员群众的工作情况,对党代表、党员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等。

(一)诉求登记制度。对党员、群众的来访、来电等,逐件记录、登记,填写《来电来访登记表》,注明时间、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接待人姓名、诉求事项或意见建议,登记表应整理归类并存档备查。

(二)接待公示制度。每月初,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布本月党代表接待日时间、党代表名单及联系方式。党代表入站工作时一律在醒目位置摆放桌牌,公开姓名、联系方式。

(三)首问责任制度。即群众来访时,第一个接待的党代表是首问责任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当场解答的,认真予以解答;对不能当场解答的,由首问责任人进行整理,填写《党代表意见建议表》,交党代表监督工作办公室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办理结束后由首问责任人负责答复来访群众。

(四)限时办结制度。对党代表提交的意见建议,监督办负责督促承办的职能部门在办事时限内办结。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结时间的,要向来访群众告知进展情况,做好解释工作。

(五)定期回访制度。对已经办结的群众诉求,首问责任人应按一定比例定期进行回访,了解来访群众对诉求事项或意见建议办理的满意度及建议。

服务内容:

1、党务工作政策咨询。提供可公开的党内文件资料查询;提供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的各类政策查询;收集、整理组织生活等党内教育活动的经验、案例供基层党组织选用。

2、求助热线服务。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求助要予以帮助;协助有关单位和组织解决党员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3、代理承办服务。对党员缴费等提供受理服务;对有特殊情况的党员提供档案临时代管服务;提供发放党内有关报表、书籍、材料等服务。

4、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积极开展各种富有实效的为民服务活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5、为建立基层党组织提供协助服务。对建立基层党组织,重点是“两新”党组织提供必要的服务,为开展党务工作提供咨询和协助服务。

6、提供群团组织工作服务。为基层工会、团组织和妇联等群众性组织的组建、业务工作等提供咨询和协助服务。 党代表工作站联络员职责

1、负责工作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制订党代表接见、走访活动日程安排,并联系实施。

3、协助党代表做好党员群众接待工作,记录接见情况,汇总党代表收集的意见、建议。

4、协助党代表加强与工作室驻地党组织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工作。

5、负责跟踪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及时将办理结果向党代表及党员群众反馈。

6、做好工作室的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工作总结、情况上报等工作。

党代表工作室志愿者工作职责

1、服从组织安排,依时到党代表工作室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2、遵守工作纪律,注重言行操守,展现志愿者良好形象。

3、热情接待党员群众,询问了解党员群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诉求,填写好党员群众登记表的基本资料。

4、向党员群众介绍党代表接见工作流程,引导党员群众依次进室会见党代表。

5、协助党代表工作室联络员做好会见前准备、资料归档、照片整理存储等事务性工作。

6、协助做好党代表工作室其它相关工作。

党代表到工作室开展活动的要求

第一条 党代表到工作室开展活动以接待、走访党员群众为主要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党代会、党委的决议决定;倾听、收集基层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有关困难、诉求,以及对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第二条 校党代表每年参加接待党员群众不少于4次,具体时间、地点由工作室党代表确定。驻校党代表由教育局党委自行安排。

第三条 党代表接待群众需填写《托里县党代表接待群众登记表》、走访群众需填写《托里县党代表社情民意收集表》等有关材料,于接待、走访群众后3个工作日内交工作室。

第四条 党代表接待、走访群众过程中,对于涉及下列内容的意见建议可以不予登记:属党和国家机密的;处于司法程序的案件;要求解决个人问题的,如工作调动、住房分配、职称评定、子女就业问题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问题。

第五条 党代表在接待、走访群众过程中,对于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可当场作出解释的,当场给予解释;不能当场作出解释的,提出办理建议交工作室。

第六条 党代表要对自己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将有关情况向党代表工作室通报。

党代表接见走访党员群众制度

一、党代表以党代表工作室为平台,开展接见、走访党员群众活动,深入辖区党员群众中收集社情民意。

二、党代表工作室根据党代表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接见走访群众日程安排。

三、党代表每年至少安排四次接见和走访群众活动,并可根据工作需要或上级党委部署安排特别接见群众活动。

四、党代表工作室每年举行一次全体党代表集体接见群众日,每周安排一次党代表个人接见群众。

五、驻校党代表在接见、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社情民意应及时登记,并加具处理意见,经党代表工作室联络员整理、汇总后,交相关部门限时办理。

六、负责承办的单位,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党代表工作室反馈承办问题的处理情况。

七、党代表工作室联络员将承办单位对承办问题的处理情况通知相关党代表,并通过适当方式向有关党员群众反馈。

八、党代表工作室联络员要及时掌握相关党员群众对承办结果的意见,并向党代表本人和辖区党组织汇报。

党代表到工作室接见党员群众工作规范

1、党代表根据工作室的轮值安排到党代表工作室接见党员群众,具体时间由工作室联络员党代表确定。

2、党代表接见党员群众,主要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党委、政府有关决议、决策的贯彻实施情况;分析、掌握党情、社情民意;倾听、收集基层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有关困难、诉求,以及对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受县委、教育局党委委托,就重大决策问题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3、党代表接见党员群众,需填写《党代表接见党员群众登记表》,如实记录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4、党代表对党员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能够当场解释的,应当场给予解释;不能当场作出解释的,应提出办理意见,交联络员转有关部门处理。对不属自身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能随便向党员群众作出承诺。

5、党代表接待、走访群众过程中,对于涉及下列内容的意见建议可以不予登记:属党和国家机密的;处于司法程序的案件;要求解决个人问题的,如工作调动、住房分配、职称评定、子女就业问题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问题。

6、党代表要对党员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及时向党员群众反馈。 党代表工作室工作制度

一、党代表工作室是市、镇(街道)两级党代表履行代表职责、联系党员群众的工作平台。工作室为党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加强党代表之间的联络与交流。

二、党代表工作室每周定期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时间为半天。一般安排在周

六、周日公休日,也可以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上。

三、党代表工作室实行党代表轮流驻室接见党员群众。工作室负责制定具体的接见日程安排。

四、党代表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走访工作室所在辖区的党员群众,收集社情民意。

五、党代表工作室安排驻室党代表集体接见党员群众每年不少于一次。

六、党代表工作室实行回复责任制度。工作室负责收集整理党代表的意见、建议,分送有关部门,跟踪落实情况,并定期向党代表和党员群众反馈。

七、党代表工作室配备一名兼职联络员,负责做好工作室的日常工作。

八、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党代表工作室进行检查指导,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党代表工作室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党代表工作室制度

党代表工作室制度

党代表工作室各项制度

村党代表工作室制度

党代表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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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表工作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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