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我因刚生完小孩,身体虚弱,需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根据有关规定:1)产假为98天;2)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4天;3)在产假期间内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另增加产假20天;本人符合以上规定,特申请产假4个月12天,共计132天,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5月13日。
请领导批准为谢。
此致 敬礼
请假人2013年1月21日
《通知请假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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