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谁来举证-沈阳知名刑事律师刘阳
无论是在怎样的诉讼中,举证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不进行举证环节的话,那么法官就无法查明案件真相,这样也就不能很好的对案件作出判决。沈阳知名刑事律师刘阳给大家总结了几点,我们一起从下文中具体了解一下。
一、刑事诉讼中谁来举证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分别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承担依法收集证据,提供证据,证明犯罪的职责和义务。例如,公安机关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供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必须就认定的犯罪事实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必须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人民法院为了正确行使审判权、实现刑事诉讼的任务,有责任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在法庭审理中,法院可以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以查明案件事实。第一审法院的定罪判决,必须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果证据不足,第二审法院将予以撤销或改判。即使是生效的判决,如果证据不足,也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
二、刑事诉讼中哪些问题需要举证
刑事诉讼证明对象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恰当地确定证明的范围。确定证明对象,对于公安司法人员明确具体案件需要证明的各种问题,以便有目的、有重点、有计划地调查收集证据,及时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情况,正确适用法律来处理案件具有重要价值。如果对于案件的证明对象不明确,对于需要证明的问题没有及时地去调查收集证据,而对于不需要证明的问题,却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去调查收集证据,这样做的结果,不仅拖延了诉讼时间,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而且会错过有利时机,影响及时调查收集证据,查明案情,及时、
正确处理案件。
刑事诉讼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举证质证。举证,就是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证明。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详情可以咨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沈阳知名刑事律师刘阳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