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时通授权代理商网站备案现场面审核验站协议书
本协议由河南省金时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甲方申请乙方网站备案面审核验站签订。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工信部电管函[2010]64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申请成为乙方网站备案当面核验点及甲方核验备案信息等事宜达成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作事项
1、合作方式:甲方申请成为乙方授权的ICP备案现场核验审核点,由甲方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 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工信部电管函[2010]6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网站主办者的网站备案信息进行现场核验。
2、甲方资格与条件:甲方必须是依法成立且能够独立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企业法人,有能力进行ICP备案现场核验及乙方认为甲方必须符合的其他条件。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以成本价索取《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工业和信息化网站备案信息登记表》及幕布。
2、甲方有义务对网站主办者提交的备案信息、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及《金时通用户网站备案信息表》进行逐项核验。对于信息填写有误的和不真实的,不予备案,甲方核验必须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工信部电管函[2010]64号)的要求进行。
3、甲方有义务保证网站主办者提交的主体信息、网站信息及有效证件(个人用户:二代身份证件及其他有效证件;单位用户:企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扫描件必须是真实有效的。
4、甲方有义务在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进行更新。
5、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的《金时通授权网站备案当面核验点工作流程》进行备案工作,并且按要求将《金时通用户网站备案信息表》、网站主办者有效证件等备案相关资料扫描件或邮寄方式提供给乙方。
6、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提供的《金时通用户网站备案信息表》及幕布仅用于乙方所提供接入的网站用户进行备案工作。
7、甲方有义务给予乙方所提供接入的网站用户进行填写《金时通用户网站备案信息表》、现场拍照核验等备案工作,不管该网站用户是否为甲方的用户,只要该网站用户主办者主体为甲方所在省份及地区并且该网站用户确系乙方提供接入的网站用户;甲方可以收取一定现场核验备案成本费用;但严格按照乙方规定收取照相费;但对于甲方的网站用户,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8、若因甲方未认真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工信部电管函[2010]64号)要求进行备案核验,而导致网站主办者备案核验不通过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网站主办者及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各核验点应严格遵守以上义务,若有违反或我们连续接到客户对您的投诉,我们则有权取消您的代理资格。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交的备案信息、网站备案材料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进行逐项核验。对于信息填写有误的和不真实的,乙方有权退回备案信息,由甲方重新进行现场核验后再行提交。
2、乙方有权直接联系网站主办者对网站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
3、乙方有义务以成本价提供给甲方《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工业和信息化网站备案信息登记表》及幕布。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交的网站备案信息进行及时审核。
5、乙方有权对网站备案信息不准确或更新不及时的网站停止接入服务。
6、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现场备案核验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若乙方发现甲方未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工信部电管函[2010]64号)进行备案核验的,视为甲方违约,情节严重的,乙方有权撤销甲方的现场备案授权。
四、协议变更
1、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有权对本协议相关条款予以变更,更新后的协议自公布于乙方网站http://www.daodo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