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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协议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3-09 08:32:41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合同备案协议书

关于兰博基尼4S店项目完善备案合同事宜

协 议 书

中冶建工(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2010年12月24日与天津百得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签订了兰博基尼4S店项目总包合同,该合同已在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合同备案中心备案,合同价款为17700000.00 ,大写:壹仟柒佰柒拾万元整 (合同号为:ZYJG—001,其中未包含的项目较多)。现我公司与贵公司又签订了兰博基尼外墙工程合同(合同额:伍佰陆拾捌万元整),后期还将签订室外总图、配电系统工程等分项合同。现我公司将签订的外墙合同送到备案中心备案,备案中心不予受理,因为备案中心只能备案一份总包合同。经我方与备案中心沟通协商,备案中心要求甲乙双方重新签订一份完整的总包合同,将原承包合同(ZYJG—001)置换出即可。所以经我公司与贵公司双方协商,签订一份只作为备案专用合同,此合同不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合同金额按双方协商的合理金额填写。而双方还是以合同额为壹仟柒佰柒拾万元整和伍佰陆拾捌万元整的合同以及后续待签订的分项合同为法律依据,特此协议!

建设单位:天津百得利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人签章:时间:施工单位:中冶建工(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人签章:时间:

推荐第2篇:授权备案协议书

金时通授权代理商网站备案现场面审核验站协议书

本协议由河南省金时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甲方申请乙方网站备案面审核验站签订。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工信部电管函[2010]64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申请成为乙方网站备案当面核验点及甲方核验备案信息等事宜达成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作事项

1、合作方式:甲方申请成为乙方授权的ICP备案现场核验审核点,由甲方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 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工信部电管函[2010]6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网站主办者的网站备案信息进行现场核验。

2、甲方资格与条件:甲方必须是依法成立且能够独立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企业法人,有能力进行ICP备案现场核验及乙方认为甲方必须符合的其他条件。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以成本价索取《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工业和信息化网站备案信息登记表》及幕布。

2、甲方有义务对网站主办者提交的备案信息、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及《金时通用户网站备案信息表》进行逐项核验。对于信息填写有误的和不真实的,不予备案,甲方核验必须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工信部电管函[2010]64号)的要求进行。

3、甲方有义务保证网站主办者提交的主体信息、网站信息及有效证件(个人用户:二代身份证件及其他有效证件;单位用户:企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扫描件必须是真实有效的。

4、甲方有义务在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进行更新。

5、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的《金时通授权网站备案当面核验点工作流程》进行备案工作,并且按要求将《金时通用户网站备案信息表》、网站主办者有效证件等备案相关资料扫描件或邮寄方式提供给乙方。

6、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提供的《金时通用户网站备案信息表》及幕布仅用于乙方所提供接入的网站用户进行备案工作。

7、甲方有义务给予乙方所提供接入的网站用户进行填写《金时通用户网站备案信息表》、现场拍照核验等备案工作,不管该网站用户是否为甲方的用户,只要该网站用户主办者主体为甲方所在省份及地区并且该网站用户确系乙方提供接入的网站用户;甲方可以收取一定现场核验备案成本费用;但严格按照乙方规定收取照相费;但对于甲方的网站用户,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8、若因甲方未认真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工信部电管函[2010]64号)要求进行备案核验,而导致网站主办者备案核验不通过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网站主办者及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各核验点应严格遵守以上义务,若有违反或我们连续接到客户对您的投诉,我们则有权取消您的代理资格。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交的备案信息、网站备案材料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进行逐项核验。对于信息填写有误的和不真实的,乙方有权退回备案信息,由甲方重新进行现场核验后再行提交。

2、乙方有权直接联系网站主办者对网站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

3、乙方有义务以成本价提供给甲方《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工业和信息化网站备案信息登记表》及幕布。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交的网站备案信息进行及时审核。

5、乙方有权对网站备案信息不准确或更新不及时的网站停止接入服务。

6、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现场备案核验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若乙方发现甲方未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工信部电管函[2010]64号)进行备案核验的,视为甲方违约,情节严重的,乙方有权撤销甲方的现场备案授权。

四、协议变更

1、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有权对本协议相关条款予以变更,更新后的协议自公布于乙方网站http://www.daodoc.com

推荐第3篇:协议书(地税局备案用)

协 议 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 1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日。

4、图纸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4.2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 3

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 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 5

26、违约

26.1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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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集资建房协议书(项目备案)

集资建房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参加甲方组织集资建房,根据柳州市集资建房政策及甲方集资建房方案,现就集资建房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乙方集资建房地点、房号、面积

(一) 地点

(二) 房号

(三) 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竣工后按国家规定标准计算实际建筑面积,并以实际建筑面积结算房款)

二. 乙方集资房款金额

三. 集资房交付使用时间:

四. 集资房的结构与装修标准

(一) 集资房的结构:按经市规划局审定的图纸施工。

(二) 集资房的装修标准:

五. 集资房款的缴付:

1. 第一次付款:

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于200年月日前交清第一次付款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元)。

2.第二次付款:

乙方于200年月日前交清第二次付款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元)。

3.房款不足部分由乙方在建房进度达到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后,向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付给甲方,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贷款的有关手续。

六. 集资房的验收与交付

七. 房屋交付使用后,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房房屋使用的下述规定:

(一) 乙方入住时的装修,须遵守甲方关于房屋装修的有关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占用公共设施面积。

(二) 乙方入住后,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得乱搭盖任何建筑,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秩序

八.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集资房的《房屋所有权证》,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房屋所有权证》无法办理,乙方有权要求退房,退房后甲方应代乙方偿还尚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利息,并将房款中乙方支付部分及已还贷款本息部分退还给乙方。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所购集资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法办理,乙方须配合甲方办理退房手续,退房后甲方以乙方已付房款(含贷款)偿还乙方尚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利息,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已发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由乙方承担。

八.集资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办讫后,乙方同意甲方将《房屋

所有权证》交贷款银行,并委托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集资房的《房屋他项权证》办讫后,贷款银行将《房屋所有权证》退还乙方。

九.在集资房《房屋他项权证》未办妥前,若乙方不按《借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违约三期(含)以上,甲方可收回集资房,乙方须配合甲方办理退房手续,退房后甲方以乙方已付房款(含贷款)偿还乙方尚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利息,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已发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

(一)

(二)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及柳州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银行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5篇:在社保局备案的《工伤调解协议书》也无效?

上海管博律师事务所

在社保局备案的《工伤调解协议书》也无效? 2010年8月1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保局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上海阳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和张四莉签订了《工伤调解协议书》,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在浦东新区人保局备案后生效。

上海阳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按照《工伤调解协议书》履行了协议。

但是,已经接受了权利的张四莉于2011年3月30日向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认为该《工伤调解协议书》无效,单位应该继续支付医疗费、误工期工资等 。在仲裁中,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双方签订的《工伤调解协议书》的效力认定有效。

但张四莉不服,遂又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继续要求工伤赔偿,法院对《工伤调解协议书》的效力问题避而不谈,直接判令被告承担《工伤调解协议书》约定之外的责任。

上海阳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不服,要求认定《工伤调解协议书》有效,并已经按照《工伤调解协议书》履行了协议,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却认定该《工伤调解协议书》无效,对于该《工伤调解协议书》无效的理由却避而不谈。

2012年2月该案经过二审完结。在本案的一审及二审期间,上海阳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代理人上海管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都向法院提出了对该协议形成过程及其效力予以调查和认定的申请,但法官对此都不予采纳。

为何张四莉与上海阳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要签订《工伤调解协议书》?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呢?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张四莉于2007年6月2进入上海阳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上海阳光)工作。张四莉与夏立春的妻子发生肢体冲突,形成积怨,因此,2010年1月17日,夏立春在工作时碰到张四莉二人发生口角,进而拳脚相加,张四莉被夏立春打伤。

张四莉被夏立春打伤,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虽然发生在工作车间,但实在不存在工作原因,纯属因个人恩怨引起。因此在是否应认定为工伤的问题上,张四莉与上海阳光存在着很大的分歧,上海阳光坚决不同意认定工伤。

随后,张四莉及其代理人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了律师咨询拨打:95001885(电信、联通用户拨打)12590288925(移动用户拨打)

上海管博律师事务所

调解申请并提出了该纠纷的解决方案。张四莉及其代理人建议:

如果上海阳光能够将张四莉的受伤认定为工伤,张四莉只享有社保局给予的一次性工伤赔偿待遇和社保局报销的医药费就可以了,社保局给多少,张四莉拿多少,张四莉不再向单位主张任何的权利。反正单位一直在帮员工缴纳社保的,公司也没有享有什么额外的权益,这次张四莉受伤夏立春也没有钱赔偿,而且还坐牢了,请公司帮帮忙,行行好,同意认定为工伤,就算是公司给予张四莉的帮助。

此调解要求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保局做工伤认定的工作人员向上海阳光提出,并就此多次做上海阳光的思想工作,上海阳光方才同意了张四莉方面所提出的调解方案。

随后双方在2010年8月月份签订了《工伤调解协议书》,依据双方协议内容,在2010年9月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保局将张四莉受伤认定张四莉为工伤。2011年3月30日,浦东新区人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原告为因工伤残程度九级。张四莉向社保局领取了一此性的工伤赔偿待遇,并向社保局报销了大部分的医疗费。

不料,张四莉换掉了原来的代理人,重新聘请了代理人开始告公司打官司,索取《工伤调解协议书》之外的赔偿,因此,产生了本案前面所提到的多次诉讼。

始料未及的是,法院竟真的认定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管理局主持下达成并备案的《工伤调解协议书》无效。

张四莉及其代理人以自身提出的调解要求欺骗上海市浦东新区人保局和上海阳光,成功的骗到了对其进行工伤认定后,便以双方对赔偿数额有争议为由起诉,想获得更多的赔偿。而该协议的形成过程和效力在

一、二审中又始终为法院避而不谈,就此对该案进行审理完结,完全无视司法公正。

司法最终裁决。同志们,法院有权否决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管理局主持下达成并备案的《工伤调解协议书》的效力。

因此,大家记住了,对于认定工伤有困难的可以采取这样的伎俩,先骗取行政机关的裁决文书,再提请司法审查,司法机关会打行政机关的耳光的。

律师咨询拨打:95001885(电信、联通用户拨打)12590288925(移动用户拨打)

推荐第6篇:备案申请

渭南嘉盛科技工贸有限公司

关于故市加气站增加CNG功能备案的申请

临渭区经济发展局:

渭南嘉盛科技工贸有限公司故市加气站项目于2013年1月29日经“渭发改发„2013‟80号”文件核准(见附件一)。目前,项目的初步设计、土地征用、环境评价、安全评价等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专家意见,结合临渭区土地部门实际批复土地面积,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提升加气站供应保障能力,满足故市镇周边各类天然气汽车对天然气清洁能源的需求,特申请我公司故市加气站项目增加CNG功能并备案。

妥否,望批复。

附:

一、渭发改发„2013‟80号文件;

二、渭南嘉盛科技工贸有限公司故市加气站项目增加CNG功能备案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

渭南嘉盛科技工贸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推荐第7篇:再生资源备案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非行政许可审批)

事项名称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非行政许可审批)

事项依据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发改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令2007年第8号)

实施主体

县级以上商务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省、市、县)

办理条件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

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发改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令2007年第8号)第七条 申报材料

一、备案登记证明;

二、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依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说明》的通知(商改字[2007]54号)附件1: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说明第三条第二款 办理程序

一、申请备案的经营者在县级以上商务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备案登记证明,并按规定填写;

二、经营者向备案部门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备案登记证明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三、县级以上商务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对备案登记材料予以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登记,核发备案登记证明,并加盖商务管理部门印章。

商务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不予受理备案登记材料或经审查后不予备案登记的,应说明原因。

依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说明》的通知(商改字[2007]54号)附件1:第三条 办理时限

一、受理时限:1日;

二、审查时限:3日;

三、不予受理时限:当日。定期检验及依据无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推荐第8篇:开锁备案

开锁业备案

法律依据

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开锁行业管理的通知》(鲁公发[2006]164号)

办理条件

对申请办理备案登记业务的开锁业户,从业人员必须获得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营业执照》。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5、《受理开锁业务登记簿》。

办理程序

从事专门开锁业务或兼营开锁业务的经营者,在领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5个工作日内,应主动到属地派出所进行登记;派出所登记后,要将登记情况及时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由治安部门通报“110”指挥中心。

推荐第9篇:备案证明

业主大会备案证明存根物会备〔〕第号

项目名称:座落地点:业主大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盖章)

业 主 大 会 备 案 证 明物会备〔〕第号

座落于(项目地点)的(业主大会名称)已经成立,予以备案。

特此证明

年月日(盖章)

推荐第10篇:手册备案

手册备案,企业应提交的下列单证

(一) 《加工合同备案申请书》;(需每一页加盖公章)

(二) 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加工贸易业务比准证》(低于一万美元客供辅料和不作价设备不需要提供);

(三) 进出口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 加工企业的《加工生产能力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 备案申请(内容中需注明:生产能力约XXX万美元)

(六) 报关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章)

(七) 申报要素表(加盖公章)

(八) 单耗申报表(加盖公章)

(九) 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加工服装的排料图、排版图、成品图等)

第11篇:备案报告

关于榆林市中心商务区榆阳西路、建榆南路平房片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备案的请示

榆林市发改委:

榆林市政府2011年第20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确定榆林市城投公司负责实施中心商务区榆阳西路和建榆南路区域平房片区征收改造项目,根据市城改办《关于确定榆林城区2012年度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通知》精神,城投公司以打通“断头路”为重点,抓紧启动项目区域内平房片区征收改造前期工作,实现改善城市环境,缓解交通拥堵,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目标。现将《榆林市中心商务区榆阳西路、建榆南路平房片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备案申请报告》上报贵委,请审核批复。

附件:《榆林市中心商务区榆阳西路、建榆南路平房片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平房片区改造备案请示榆林市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12月27日印发

共印6份

榆林市中心商务区榆阳西路、建榆南路平房片区征收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一、项目名称

榆林市中心商务区榆阳西路、建榆南路平房片区征收改造一期工程项目

二、项目背景

榆林市政府第20次《关于中心城区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以打通“断头路”为重点,加大市政道路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城市路网格局,提升城市道路通行能力,进一步缓解老百姓出行难的问题,确定榆阳西路和建榆南路区域平房片区改造由城投公司实施。

三、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概况

榆林市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为榆阳西路、建榆南路平房片区征收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实施主体。

榆林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建成晋陕蒙宁中心城市的大目标下,在诸多大中城市成功依托城投公司多元融资推进城市发展和以市场运作经营城市的先进理念影响下,榆林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10月20日批准组建榆林市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于2007年2月1日正式注册登记,公司性质为市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法人代表为王永胜,办公地址位于榆林经济开发区沙河路。集团公司下设7部1室,7个子公

司。

四、项目地址及现状

榆林市中心商务区榆阳西路、建榆南路平房片区征收改造项目位于中心商务区15至19号五个地块区域内。其四至范围为东起文化路,西至210国道,北至柳营路,南至规划区间路,总占地面积约1070亩。一期工程项目分为“三片一线”,其中三片包括15号地块东北角、18地块和19号地块由北向南延伸至234米处,一线是指榆阳西路。项目区域总占地面积为335亩。片区内房屋多为上世纪70、80年代建筑,区内道路狭窄,基础设施不全,缺少绿地及配套商业服务,整体环境已落后于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整体规划,与城市整体面貌和人文居住要求不相适应。

五、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

近年来,榆林市政府高度重视,投入大量资金,大力加快城区的建设,全面推进城市扩容提质,城区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品位大幅提升,作为陕北的中心城市,现已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平房片区改造对促进榆林市城市发展的作用十分明显。本项目平房片区位于西沙中心片区,拥有得天独厚的区域优势,它的改造和开发完善了城市功能,体现出独特性和吸引力,必将给城市注入新的活力,为榆林市的城市规划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能极大地带动这一区域文教、卫生、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不仅为城区商业发展、城市发展提供巨大空间,也为进

一步统筹城乡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完善配套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大大改善了榆林市城市居住环境,集约利用土地,提升榆林市人居水平,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对于促进榆林市的整体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六、建设规模

榆阳西路延伸工程东起文化路,西至榆林大道,终点与火车站广场环形路相接,全长955米,规划红线宽100米;

平房片区新建筑总面积32614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03492平方米,商业用房22654平方米,另外还将建设绿化、地下室、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七、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261892万元,其中:土地费用为61377万元,征收补偿费用83006.6万元,前期工程费用531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89823万元(其中道路建设费用5253万元),管理费用3563万元,财务费用7755万元,其他费用1500万元,不可预见费用9548万元。

本项目资金来源包括申请政府投资、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道路工程红线内的征收补偿部分由政府投资承担,其余资金由榆林市城投集团公司申请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和在后期开发建设中以求平衡。

八、建设期限和开发方式

一期工程按2年安排,即自2011年12月开始至2013年

底结束,其中征收工作自征收方案由政府审批公告后半年内完成。

政府批准后由城投公司采取独资方式或合理融资方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陕西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对项目中的建筑拆除、勘察设计、施工建设以及工程监理等全部招标,采用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或公开招标。

榆林市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第12篇:环保备案

附件2: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技术服务处

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处各类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程序,明确承包商业务部门的安全环保管理职责,切实加强承包商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管,有效防止和减少承包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我处各项工作的安全平稳运行,根据集团公司HSE九项管理原则、油田公司及我处有关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结合生产管理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我处承揽、承包并在生产生活区域内从事工程、技术服务,生产、生活建设,新技术、新工艺引进、研究、试验、劳务承包等各类外来队伍、团体及个人在施工、作业、服务现场的安全环保监管。

第三条 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实行“谁引进、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环保”的安全环保管理原则,各承包商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承包商队伍的安全环保监管和考核,承包商业务使用单位负责承包商队伍的日常安全环保监管。

第四条 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遵循一体化管理的原则,对承包商队伍的安全环保管理纳入全处安全环保管理的范畴进行同等管理,承包商事故与本单位(本部门)事故同等对待,纳入业务主管部门、管理单位年度HSE业绩考核。

第二章 职责界定

第五条 承包商的日常安全环保管理根据各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内容、工作性质、管理范围确定。

(一)产能建设项目组负责所管理的产建钻、试、投、地面建设、数字化建设等承包商队伍的资质审查、准入和相关安全环保管理。

(二)工程项目管理室负责全处生产生活建设、维修、应急抢险等油田油维地面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商的资质审查、准入和相关安全环保管理。

(三)井下作业科负责全处井下作业承包商队伍的资质审查、准入和相关安全环保管理。

(四)生产运行科负责全处交通运输、电力、道路养护、设备设施检维修、水源井维修等承包商队伍的资质审查、准入和相关安全环保管理。

(五)生产技术科负责全处生产测井、水井调配、新技术新工艺、压裂等技术服务承包商队伍的资质审查、准入和相关安全环保管理。

(六)多元经济企业负责本本单位引入承包商队伍的资质审查、准入和相关安全环保管理。

(七)数字化与科技信息中心负责数字化系统、设备设施检维修承包商队伍资质的审查、准入和相关安全环保管理。

(八)技术监督站负责仪器仪表校验、安装、检维修及流量计标定承包商队伍资质的审查、准入和相关安全环保管理。

(九)综合服务站负责生产场所保洁、绿化等社会化服务承包商队伍的资质审查、准入和相关安全环保管理。

(十)人事组织科负责负责协助油田公司劳务管理部对业务承包商队伍进行资质审查、准入和相关安全环保管理。

(十一)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对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消防设施维护、节能项目及隐患治理项目等承包商队伍资质的审查、准入和相关安全环保管理。并对全处承包商队伍安全环保进行监管。

(十二)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引入承包商队伍的资质审查、准入和相关安全环保监管。

(十三)企管法规科负责对各部门已审查合格的承包商队伍相关资质与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进行最后审查,及场站标识建设工程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准入和相关安全环保监管制度的制定,监督检查及考核。

(十四)基层单位负责对在本单位所管理的,以及在本单位管理区域、生产现场内施工作业的承包商队伍进行日常安全监管和考核。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六条 承包商实行准入管理。准入时必须审查其相关资质、安全环保管理状况和以往的业绩表现。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包商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并提交复印到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环保各项条件确认,审查合格后填写《承包商备案登记表》(附件1),并经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送质量安全环保科进行备案登记。

(1)营业执照; (2)资质等级证书;

(3)安全许可证,甘肃省外为我处提供技术工程服务的承包商队伍,须持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具的备案函;省内为我处提供技术工程服务的承包商队伍,须持庆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具的备案函;

(4)乙方施工安全经历(《承包商HSE表现评估统计表》(附件3));

(5)承包商队伍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环保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资格证》;承包商队伍专职安全环保机构和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配备;承包商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资料和业务主管部门《承包商员工知识测试合格名单和成绩》(附件4);

(6)相关特殊工种人员所持特种作业证件;

(7)承包商队伍具备承揽相应项目的设备仪器、装备及应急防护器材清单及相关安全附件、器具的校验合格证明;

(8)承包商队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伤保险证明、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清单;

(9)油田公司准入相关证明;

(10)承包商队伍建立运行的QHSE一书一表(QHSE作业指导书和现场检查表)。 第七条 对审查合格的承包商实行备案登记管理。每年3月1日前,承包商按照第六条规定提交资料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联同《承包商备案登记表》交质量安全环保科进行备案登记,作为网上合同审核的依据;年中有新增准入的承包商应在当月1日-10日前报质量安全环保科备案登记。

第八条 承包商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先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与承包商签订HSE合同,同时上报经济合同。

HSE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1)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集团公司和我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2)承包商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3)承包商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企业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承包商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生产单位审核。 (5)明确承包商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6)存在分包的承包商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第九条 承包商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业务主管部门督促实施。每年年初承包商队伍开工前,各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承包商员工知识测试工作,并将测试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质量安全环保科;承包商队伍必须每月对从业人员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的记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各业务主管部门每季度对承包商队伍的人员安全培训情况进行一次抽查。

第十条 承包商施工作业前,根据施工作业内容、性质,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生产单位、部门,对工程项目内容及施工作业现场环境进行现场交底,对作业区域、现场环境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明确,由业务主管部门督促承包商根据交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HSE作业指导书、计划书、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 承包商队伍施工安全环保管理

(一)承包商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长庆油田公司和第二采油技术服务处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接受生产生活区域管理单位的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监管。

(二)承包商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施工作业区必须持有长庆公安分局颁发的进入该区作业的 《油气区出入证》,只能到允许进入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不准乱跑乱窜,严禁携带烟火等进厂。

(三)进入生产装置的承包商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

(四)凡进入第二采油技术服务处生产生活区域施工作业的承包商队伍,必须编制项目HSE作业指导书、施工作业方案及应急预案等相关HSE文件。

(五)从事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必须按制度的规定要求和程序编制相关作业计划书,并经审核、备案;按程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并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作业。

(六)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驾驶员及车辆必须按规定办理出入证,出入证必须具有时效性,进入生产装置及罐区还要到所属单位办理准入证;车辆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七)承包商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区域内正常工作人员的操作、巡检;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十二条 对在同一管理区域、生产现场进行不同性质交叉施工作业的承包商队伍,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区域管理单位、承包商队伍分别签订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第十三条 业务主管部门每季度应至少组织承包商队伍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或安全座谈会。

第十四条 承包商队伍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考核约束机制。

(一)各业务主管部门、生产单位应定期深入承包商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承包商违反HSE管理规定,有权勒令整改或停止作业,向承包商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检查。对承包商违反HSE管理规定的不良行为,应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处罚;对多次违章或违章情节较为严重的承包商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直至清退处二处市场。

(二)重点工程、关键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必须派人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督,对承包商队伍安全环保管理规定的执行、安全措施的落实、培训教育的实施、设备设施等资源的配置、施工作业安全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进行停工整顿,达到安全作业的条件。

第十五条 对承包商队伍的具体管理、考核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一)井下作业承包商由井下作业科按照《井下作业(修井)市场化队伍管理实施细则》(附件6)进行管理和季度考核排名通报。

(二)、产建钻、试、投、地面建设、数字化建设等承包商由产能建设项目组按照《超低渗透第二项目部产建项目组钻井工程管理制度》(附件7)、《超低渗透第二项目部产建项目组试油压裂管理制度》(附件8)、《超低渗透第二项目部产建项目组地面建设管理制度》(附件9)、《超低渗透第二项目部产建项目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附件10)分别进行管理和季度考核排名通报。

(三)生产生活建设、维修、应急抢险等油田油维地面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商由工程项目管理室按照《油维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1)进行管理和季度考核排名通报。

(四)其他承包商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每半年依据《承包商安全环保质量管理考核评分细则》(附件12)进行考核通报。

第十六条 每年12月10日前各业务主管部门依据《承包商HSE表现评估评分细则》(附件2)对承包商队伍的HSE表现进行评价,《承包商HSE表现评估统计表》(附件2)经处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送质量安全环保科备案,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第四章

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第二采油技术服务处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承包商备案登记表

附件2:承包商HSE表现评估评分细则 附件3:承包商HSE表现评估综合统计表

附件4:承包商员工知识测试合格名单和成绩

附件5:井下作业(修井)市场化队伍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6:超低渗透第二项目部产建项目组钻井工程管理制度 附件7:超低渗透第二项目部产建项目组试油压裂管理制度 附件8:超低渗透第二项目部产建项目组地面工程管理制度 附件9:超低渗透第二项目部产建项目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附件10:油维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见发文后执行) 附件11:承包商安全环保质量管理考核评分表

第13篇:建筑节能备案

根据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符合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建设单位需向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申请备案,市管工程向市建筑节能办公室申请备案,区管工程向区建筑节能办公室申请备案,同时提供下列资料并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目录:

1、黄冈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本表按单位工程项目填写,一式五份,装订一份,原件);

2、

3、建设单位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施工单位(总包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自评报告(原件)

4、

5、

6、监理单位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黄冈市墙体验收单(施工单位联原件) 黄冈市居住(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如有设计变更,需要提供设计变更通知单)

7、外墙外(内)保温系统组成材料、屋面、楼地面保温材料现场抽检报告

8、外门、外窗的保温性能、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现场抽检报告

9、砌体材料现场抽检报告

10、外墙、屋面、楼地面保温材料部分产品备案证、门窗型材、组装企业部分产品备案证,墙体材料部分产品备案证

11、保温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12、保温工程监理现场批次检验记录

13、居住建筑节能公式(售楼部、施工现场)及售房合同、使用说明书节能载入信息情况说明

14、保温材料供应(施工)合同

15、其他应补充的资料

第14篇:域名备案

关于严格禁止分销合作伙伴低价销售美橙互联产品的通告

日期:2011-1-11 17:12:13来源:CNDNS.COM 尊敬的分销合作伙伴:

为了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规范美橙互联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保护分销合作伙伴的利益及平等竞争,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经美橙互联商议并根据《美橙互联产品代理价格表内》的相关提示规定,现对美橙互联分销合作伙伴出售的我司相关产品价格规定如下:

合作伙伴使用美橙互联品牌或美橙互联分销商身份进行销售时,虚拟主机/建站之星/网店主机/数据库/邮局产品最终客户价格不得低于美橙官网市场价格的8折,VPS/专享服务器产品最终客户价格不得低于美橙官网市场价格的9折,合作伙伴以自有品牌销售时不受以上限制;此外合作伙伴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您(网站/公司)是美橙互联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总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在代理平台、淘宝、拍拍等交易网站上描述美橙互联产品价格低于相关规定折扣,或实际成交价格低于相关规定折扣的,将直接对该分销合作伙伴进行罚款500元。

即日起至2月8日为自我整改阶段,请所有分销合作伙伴收到通知后,立即检查自己的代理平台、淘宝、拍拍等相关交易网站出售的我司相关产品的销售价格,对价格低于规定的产品进行价格修改。2月9日起,欢迎所有合作伙伴对违规代理进行举报,举报属实的,对举报人返款2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箱:agent@cndns.com

我司一贯恪守行业规则,主张诚信经营,同时非常关注分销合作伙伴的利润和发展,在此我司将对各分销合作伙伴的销售行为进行监控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同时我司也将定期对此事进行抽查,自2月9日起,如一经查实分销合作伙伴存在低价销售的行为,我司将根据美橙互联渠道管理相关规定,对分销合作伙伴进行警告及取消分销商资质等处罚,并在管理中心及邮件予以公示。敬请各分销合作伙伴予以重视。

特此通告!

上海美橙科技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2011-1-11

关于网站备案前置审批的相关说明

文章来源:美橙互联 更新时间:2011-1-13 18:06:00

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站备案前置审批工作的相关流程,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法律依据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第五条规定:“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通信管理局严格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第五条的政策执行互联网备案信息审核。

二、前置审批的相关机构 A、非经营性 1.文化厅(文化) 2.新闻出版局(出版)

3.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 4.教育厅(教育)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 6.卫生厅(医疗保健)

7.广播电影电视局(广播电影电视节目) B、经营性

通信管理局(电子公告;广告业务;网络游戏;电子商务;有偿信息;电子邮箱;搜索引擎;即时通信等) 相关机构的联系方式,请咨询当地各主管部门,我司不负责相关咨询工作。

网站标题或主办单位名称中含有: 医@学校@小学@大学@中学@学院@药@幼儿@卫生@康复@论坛@博客@新闻@卫生 其中任意字符的,需要办理前置审批。如果暂时无法办理到前置审批许可的,可以将主办单位名称和网站标题都换为以个人网站名义备案,但备案期间网站不能允许访问,否则备案通不过审批。

三、审核流程

凡涉及上述需要办理相关前置审批的网站,需先向对应的前置审批主管机关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并获得审核同意。

相关网站在取得前置审批的资质以后,请将相关前置审批的文件扫描上传到备案系统,或者发邮件到beian@cndns.com (注明主办单位及备案域名) 指定拍照地点:

山东济南市 济南纳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园大街338号豪鲁电子大厦1325室 0531-88978606 卢先生

ICP网站备案的审核时间要多长

文章来源:美橙互联

更新时间:2011-1-13 18:06:00

美橙互联备案提示:

一般整个审批过程在5-30天内,请注意查收备案邮件或短信,也可时常beian.cndns.com点击 “备案信息浏览--基本信息--备案阶段” 查看备案进度。

备案成功通过后,您将收到备案号通过的邮件以及短信通知。

注意事项: 备案阶段:等待审核 ,即接入商审核状态;

备案阶段:管局审核,进入管局审核状态,请耐心等待管局审批;

备案阶段:退回处理,信息有误需要更正,请查看“备案结果”的退回原因,按退回原因进行修改上交。 温馨提示:

1、如果收到退回修改的邮件,退回原因“为客户修改信息备注”,请不必理会,这是我们工作人员为您修改信息。

2、如果超过30天,备案阶段仍在管局审核状态,请致电当地管局或联系我们。

祝您备案顺利通过!

常见退回原因:

1.ICP网站备案主体冲突如何处理?(即主办者冲突) 2.ICP网站备案域名冲突如何处理?

解决方法:请查看http://www.daodoc.comdns.com/index.php?module=content&id=28 )

1.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2份)★注意:核验单务必按要求填写,这是影响您备案通过的关键因素

www.daodoc.com,.com.cn,.net.cn,.info 等这些域名同时保护起来.适当的时候要考虑将一些类似的域名也注册掉.

4.除了传统的.cn、.com、.net等纯英文域名后缀之外,还有以“.中国”结尾的纯中文域名,并且注册“中文.CN”将自动获得对应的“中文.中国”域名,获赠繁体中文,无需另行申请注册。

对于企业用户,最好还要注册自己的中文域名,做到面面俱全,以锁定自己在互联网上绝对安全和品牌垄断权。

5.为避免域名过期导致要高价赎回,或是被抢注而要付出高成本代价,或是解析暂停影响网站访问的情况,按时续费也是非常重要的。所有域名过期后30天内可正常续费。

如何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教程(图示)

文章来源:美橙互联 更新时间:2011-1-11 9:55:00

查询您的网站是否有备案(在信产部网站查询) http://www.daodoc.comdns.com查看网站备案状态,查询备案进度或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备案审批通过后,您将收到备案信息邮件,按照邮件信息,将备案编号到自己网站首页下方,同时将备案号提交到我司系统,以免误关您的网站。

第15篇:江都备案

外地施工企业进江都注册(备案)须知(更新)

为服务外地施工企业进江都从事建筑活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办理外地施工企业进江都注册(备案)须提供资料告知如下:

1、扬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登记表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7、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B类证书及相应的职称证书

8、企业所在地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介绍信

9、外省企业出具省及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出省施工证明

10、《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11、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外出施工诚信证明、外出施工质量安全证明、外出施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证明

12、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承诺书、安全生产承诺书、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承诺书

1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员、质检员的资格证书

14、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安全员的劳动合同及其由劳动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凭证

15、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16、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江都备案表

注意:上述资料均需由外地建筑业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到江都建管处提交,原件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外地建筑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得担任项目部组成人员;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满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安全员配备应当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近两年已竣工工程需记录在《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省外企业已中标工程需提供江苏省建设厅项目备案手续;备案人员与投标人员必须相一致;中标工程已缴纳规费;外地建筑业企业不得有未履行事项;以上信息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建筑业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网站核查,提供虚假材料作为不良行为进行记录。

受理单位:扬州市江都区建筑安装管理处

受理地点:扬州市江都区舜天路200号建工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0514-86977139 办理时限:三个工作日

备案号: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江都备案表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姓名)为我的授权委托人,担任(招标单位名称)的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处理与该工程有关的一切事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授权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有效期为此授权书签发之日起至法人代表书面声明本授权作废为止。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人联系号码: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登记表(省外单项)

扬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登记表(本省外市单项)

第16篇:生育备案

生育保险备案

(原件+复印件)

1、双方户口簿

2、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广东省服务证》

5、生育证(准生证)

6、户籍地婚育证明

7、居住证

8、填写申报表(由街道提供)

9、padis系统通报(15个工作日内)

10、围产卡(或医院证明)

11、单位证明

户籍地婚育证明要求:

XXX与XXX(夫妻姓名)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属初婚(或再婚)未育,无抱养,无领养,于XXXX年XX月XX日领取_孩生育证;证号:XXXXXXXX,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办理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

联系地址;XXXXXXX

邮政编号:XXXXX

(盖计生办公章)

第17篇:备案申请

备案申请

尊敬的关上派出所:

我们是南通布丹纺织品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家纺、床上用品、生活用品展销,公司定于2016年4月18日至4月21日,为期4天,在泊安酒店会展厅举办,参会人数500人数左右,特向贵局申请备案。

此致 敬礼!

南通布丹纺织品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4日 南通布丹纺织品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8日会议紧急应急预案措施

一、消防应急预案

(一)会场存在的安全风险

会场电器设备使用频率高,临时接线和移动电器较多,会议厅里放置桌椅以及桌布、幕布等易燃物品。召开会议室时,属人员密集场所,有可能由于电器线路短路等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人员烟雾中毒、烧伤,拥挤踩踏伤害等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小组人员: 时丰敏,电话:13872901177 郑伟,电话:18627511113 发生紧急情况时,负责全面指挥会场内全体参会人员按逃生路线疏散,安全撤离,并维护公共秩序;根据紧急情况程度联系消防队、医院等单位。

(三)应急预案要求

1.会议代表及工作人员应遵守安全的有关规定,要对会场进行风险识别,熟悉紧急疏散通道方向,出口位置,消防器材位置。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避免引发事故。 2.当发生火灾等意外事件时,要保持冷静,服从指挥,迅速疏散,避免伤亡。

3.会场一旦发生火灾,在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下按照紧急疏散指定方向迅速疏散,自觉维护秩序,不得拥挤,防止挤伤、跌伤、踩踏等。

4.会场一旦发生火灾,立即通知消防中心灭火。5.人员疏散到指定位置后,由公司办公室组织立即清点人数。

二、紧急就医应急预案

会议代笔和工作人员应遵守会场相关规定,如果突发疾病,知情者马上通知会务组,必要时立即与人民医院联系。

三、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会议代笔和工作人员应遵守会场相关规定,如发生重大治安事件时,立即报案,并保护好现场。

治安报警电话:110 消防应急电话:120

郑伟 2016年4月14日

第18篇:备案申请报告

关于XXXXXXX项目的申请报告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一、建设地点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四、经济效益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自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 特此申请,望予以批复为盼。

2016年12月08日

第19篇:招投标备案

招标办:关于“一次性备案”的操作要求及标准 为加强招投标情况“一次性备案”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标、监管及备案工作,使招标投标活动有序、规范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京建法[2005]515号)和市标办《实施的具体要求和办理程序》的要求和规定,制订以下操作要求及标准。

一、“一次性备案”的受理条件

(一)、适用范围:

可以采取招投标情况“一次性备案”的建设工程包括:非国有投资工程(包括全部使用非国有投资或非国有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其中重点建设工程和政府投资金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审批部门核准采取公开招标的工程、及项目审批部门未核准招标方式但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的工程除外。

属于招投标情况“一次性备案”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可以按照市建委和市标办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办理建设工程的招标、监管及备案。否则,依法按照招投标情况“一次性备案”范围外的建设工程的招标、监管及备案程序、规定进行招标、监管及备案。

为了避免由于适用范围把握不准问题,建议招标人在招标之前与招投标监管部门事先落实。

(二)、对招投标情况“一次性备案”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备案时,招标人应当提交下述备案、登记材料,具备后予以受理备案。

备案登记材料按以下办理环节、程序分别列出:

1、核查建设工程是否属于招投标情况“一次性备案”范围

(1)、项目审批部门关于前期立项的审批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的,包括核准意见书);

(2)、招标人的企业章程;

(3)、招标人办理备案手续经办人的法人委托函件。

以上第(1)和(2)项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在备案材料中装订。

2、核查建设工程是否具备招标条件

(4)、规划许可证;

(5)、施工许可申请表(经市建委现场踏勘、盖章并签字)。

以上第(4)和(5)项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在备案材料中装订。

3、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备案、登记

(6)、项目审批部门关于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的核准意见书(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

(7)、证明招标人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材料(项目审批部门未核准招标组织形式,而招标人采取自行招标时),包括:

A、以往自行组织招标的证明材料(以往招标工程自行招标条件备案表(表1-1)原件的复印件);

B、包括工程管理、技术、造价咨询等方面并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总人数3人以上招标业务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在职证明材料(无论是否具备上述“A”项材料,本项应当具备)。

(8)、委托招标代理协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委托招标,或项目审批部门未核准招标组织形式而招标人采取委托招标时);

(9)、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等级证书;

(10)、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表(表1-1);

(11)、招标人委托招标登记表(表1-2);

(12)、招标方式登记表(表2);

(13)、投标资格预审结果登记表(表3);

(14)、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第(6)、(9)和(14)项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在备案材料中装订。

4、招标文件备案

(15)、招标文件;

(16)、招标文件备案表(表4)。

5、评标委员会确定

(17)、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表8);

(18)、招标人拟派评标代表资格条件登记表(表9);

(19)、招标人拟派评标代表在职证明材料;

(20)、招标人拟派评标代表职称证书。

以上第(20)项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在备案材料中装订。

6、开标及评标

(21)、开标会签到表;

(22)、参加开标会招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委托书;

(23)、招标标底(招标工程设有标底时);

(24)、投标文件签收记录表;

(25)、开标记录;

(26)、评标委员会名单;

(27)、评标专家签到表;

(28)、评标专家声明书;

(29)、评标报告。

7、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30)、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31)、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表5);

(32)、中标通知书(表6);

(33)、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受理、备案、流程”三联单。

8、合同签订及合同备案

(34)、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手续;

(35)、合同正副文本;

(36)、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签订合同时);

(37)、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

(38)、专业分包、设备和材料采购、园林绿化招标预登记表;

(39)、履约保证担保和支付保证担保(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招标时必须提交,其他项目的招标依据其招标文件约定);

(40)、合同备案表(表7);

(41)、合同备案的“受理、备案、流程”三联单。

以上第(34)和(39)项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在备案材料中装订。

二、对招投标各办理环节、程序监管备案

需要核查的材料及要求和标准

(一)、核查建设工程是否属于招投标情况“一次性备案”范围

1、需要核查上述

一、

(四)中的(1)至(3)项材料。

2、根据招投标情况“一次性备案”建设工程范围标准,核查建设工程是否属于受理范围。符合的按照招投标情况“一次性备案”的要求和标准对招标工程受理备案;不符合的不予受理,招标无效,责令改正,依法按照招投标情况“一次性备案”范围外的建设工程招标及备案程序、规定进行招标及备案。

(二)、核查建设工程是否具备招标条件

1、需要核查上述

一、

(四)中的(4)至(5)项材料。

2、核查招标人是否取得建设工程前期立项审批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申请表,并在取得之后进入招标程序,符合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责令改正,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三)、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备案、登记

1、需要核查上述

一、

(四)中的(6)至(14)项材料。

2、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组织形式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核准的组织形式进行招标。根据招标人所持项目审批部门的核准意见书,进行自行招标条件备案或委托招标登记。

3、项目审批部门未核准招标组织形式,招标人采取自行招标的,依据招标人具备的自行招标条件及证明材料,核查是否具备自行招标条件,不具备的应当委托招标;招标人采取或应当委托招标的,核查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具备与招标工程相符合的资格条件。符合的予以备案或登记,不符合的,其办理的

招标无效,责令改正,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重新组织招标。

4、委托招标时,要求招标人提交委托招标代理协议。

5、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方式且核准为邀请招标的,根据招标人所持项目审批部门的核准意见书,对邀请招标进行登记。

6、项目审批部门未核准招标方式的,根据招标人确定的邀请招标方式对邀请招标进行登记。

7、邀请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三家。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资质等级应当满足建设工程的需要(即建设工程应在其业务许可承揽范围内);

(2)、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8、对表3中中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进行登记,项目经理资质应当满足建设工程需要、并能够登记入网。否则,变更项目经理,并在“投标资格预审结果登记表”(表3)更改处加盖招标人公章,予以确认。

9、受理备案或登记时,在相应表格(表1-

1、表1-

2、表

2、表3)上盖章、签字。

(四)、招标文件备案

1、需要核查上述

一、

(四)中的(15)至(16)项材料。

2、对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全面,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文件)予以备案;否则,责令改正,情节严重者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受理备案时,在招标文件备案表(表4)上盖章、签字。

(五)、评标委员会确定

1、需要核查上述

一、

(四)中的(17)至(20)项材料。

2、核查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规定包括: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招标人代表应当具有技术或经济中级(含)以上职称,并从事过工程技术、经济、管理或评标工作;

(3)、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应当从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符合以上要求和规定的予以受理,在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表8)和招标人拟派评标代表资格条件登记表(表9)上盖章、签字;否则,责令改正,依法重新组织评标。

(六)、开标及评标

1、需要核查上述

一、

(四)中的(21)至(29)项材料。

2、核查招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程序、内容组织

开标。

3、对开标记录登记时,可对中标人有关情况登记入网。

3、核查评标活动是否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是否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评标委员会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

符合的予以受理,否则,责令改正,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评标。

(七)、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需要核查上述

一、

(四)中的(30)至(33)项材料。

2、核查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时限,办理内容、事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及以上各环节的要求和规定,符合的予以受理,在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表5)、中标通知书(表6)、及“受理、备案、流程”三联单上盖章、签字;不符合的,责令改正,依照以上各环节的规定重新办理相关事宜。

(八)、合同签订及合同备案

1、需要核查上述

一、

(四)中的(34)至(41)项材料。

2、核查合同当事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符合的予以受理备案;否则,责令改正,依法重新签订书面合同。

3、受理备案时,在合同备案表(表7)、及招标工程的施工许可申请表上盖章、签字。

三、对招投标情况“一次性备案”的建设工程

招标、监管及备案时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招标人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时限进行,办理事项、内容应当合法、有效。办理时限主要包括:

1、对建设工程具备招标条件后才能进入招标程序。

2、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3、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标办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经招标办确认招投标活动的程序、时限和内容等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无违法、违规行为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4、招标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5、签订合同后7日内,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合同备案人员向招标办办理合同备案。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协议,以及变更、解除合同,均应向招标办备案。

(二)、招标人应当在开始招标、或办理抽取评标专家事宜时,到交易中心(201室)对招标工程登记。

(三)、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时间一个工作日前,向交易中心提交“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表8)”,由交易中心安排抽取专家事宜。并于评标开始的同一时间持“专家抽取通知单”到专家库获取评标专家名单。

(四)、招标人组织的评标活动应在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招标人。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招标时其招标文件中应当约定保证担保事项,合同备案时必须提交其履约保证担保和支付保证担保。其他招标项目依据其招标文件约定。

(六)、招标人对招投标情况“一次性备案”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一次性备案的,直接到招标合同监管处进行备案。对招投标情况分段备案的,分别到投标监管处和招标合同监管处对相关事项备案。

(七)、招标人应当根据办理环节、程序,按照以下四部分内容对相关材料分册整理、装订。

1、第一部分: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包括招投标基本情况和相关的文件材料(即上述

一、

(四)中的(1)至(33)各项备案、登记材料,但第(15)项招标文件、第(30)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除外);

2、第二部分:招标文件;

3、第三部分: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4、第四部分:合同签订及备案材料(即上述

一、

(四)中的(34)至(41)各项备案、登记材料)。

(八)、对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合同备案的受理备案时限各为5个工作日。

(九)、对于未整理、装订成册的备案材料,所有备案、登记表上签章均使用“备案”章(一章到底)。

(十)、对于整理、装订成册的备案材料,其程序、时限、内容符合有关要求和规定的,可以在其封面上签用“备案”章,无需对各表分别签章。

以上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市建委、市标办的要求和规定,对招投标情况“一次性备案”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标、监管及备案的要求和标准,望遵照执行。签于招投标情况“一次性备案”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其招标及备案工作刚开始进行,在以后的工作中根据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和问题对有关事宜作进一步的调整。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05年7月20日

第20篇:审计报告备案

青岛市市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实行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网上备案

制度的通知 各分(市)工商局、各验资、审计中介机构: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进一步提高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实行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网上备案制度。

一、实施的意义

近年来,我市验资、审计中介机构发展较快,在健全市场运行机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未经登记乱设分支机构,乱出审计和验资报告,有的与黑中介相勾结牟取非法利益。更有甚者,有的黑中介以非法手段冒充验资、审计机构的名义编制假验资报告、审计报告,严重侵害了合法验资、审计机构的权益,扰乱了社会市场经济秩序,也给执法单位查处“两虚一逃”案件带来困难。因此,利用互联网开展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网上备案制度,将有力保护合法验资、审计机构的权益,对打击非法中介机构,遏制“两虚一逃”案件发生具有积极作用。

二、实施时间

自2008年3月1日起,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从事企业验资、审计等业务的中介机构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实行网上备案制度。

三、实施范围

经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所属分局登记注册,从事企业验资、审计等业务,能够出具合法报告书的中介机构都应实行网上备案制度,为企业出具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须逐份备案。

四、备案方法和程序

(一)备案申请

从事企业验资、审计等业务的经营主体登录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网上备案系统网站(zjzz.qdaic.gov.cn),通过企业名称和注册号(默认密码)进入系统,填写本单位基本信息维护和注册会计师资格执业信息。

本单位基本信息维护包括联系电话、工商联络员姓名、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编号规则、企业印鉴等。

注册会计师信息包括注册会计师姓名、会计师证书编号、上传注册会计师签名图片等。(详见附件《青岛市工商局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网上备案系统操作手册》)

(二)提交报告

为企业出具《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后,登录青岛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网上备案系统网站(zjzz.qdaic.gov.cn),首先输入企业的注册号或企业名称进行验证,拟设立企业输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名称序号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填写出具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姓名、报告编号、报告日期等,并上传该企业电子版的《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上传成功后,完成《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网上备案程序。(详见附件《青岛市工商局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网上备案系统操作手册》)

(三)报告审查

为确保《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的真实有效,工商年检审查、注册登记人员接收到企业递交的书式《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后,应与网上备案信息核对。 已收到电子文档的,与书式内容完全一致,且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未收到电子文档的,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受理人员应在收取材料当日与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联络员进行核实,漏报的应及时补报;涉嫌伪造、篡改《报告》的,对拟设立或变更企业,提出严肃批评,受理人员将收取的材料全部退回;对申报年度检验的企业,工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五、数据维护

(一)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网上备案时,该系统自动认证

备案企业的登记机关和年检机关。

(二)《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出现数据传输错误,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须共同向该企业登记机关、年检机关提交更正申请,经同意后删除文档并重新提交。

(三)为保证传输数据真实有效,鼓励在传输数据时,使用青岛市政府推出的“电子政务一证通”数字证书系统。

二○○九年二月二十二日篇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备案指引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备案指引

一、系统登录

系统的登录方式:先登录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备案系统后,点击界面右边“审计报告备案”按钮后进入。

二、数据录入(半角、汉语标点符号状态下录入,如下图:汉语输入 )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系指被审计单位名称、注册号及组织机构代码,根据企业营业执照及机构代码证书上的相关信息录入。 (2)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需填全称。 (3)审计报告编号、报告日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根据审计报告书的相关信息录入。 (4)联系电话,为会计师事务所的联系电话(座机)。 (5)财务报表所属年度,系指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所属的年度。 (6)审计调整情况:

资产总额调增、调减金额,为审计确认的资产总额减去未审资产总额,正数金额为调增,负数金额为调减,未发生变动的填“0”;

收入总额调增、调减金额,为审计确认的收入总额减去未审收入总额,正数金额为调增,负数金额为调减,未发生变动的填“0”;

应交税金调增、调减金额,为审计确认德应交税金减去未审应交税金,正数金额为调增,负数金额为调减,未发生变动的填“0”。

金额录入先选择“调增”或“调减”,具体录入时,不必录入“+”“-”号,只需录入阿拉伯数字,单位为“元”。

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数字。 2.添加审计报告全文(含审计报告及其附表)电子版。系统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时添加附件方式进行。具体为先按“浏览”按钮,选取文档中的审计报告后,双击或按“打开”

按钮。如果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相关附注为不同格式或不同文档,点击“添加审计报告”按钮后,重复上述操作、分别选择即可。

如果添加审计报告及其附表错误需要删除时,直接选择对应框的“移除”按钮即可。

三、完成备案

数据填写完毕以及审计报告及其附表等全部添加完毕后,请再次检查,检查无误后,点击“报备”按钮即完成整个审计报告备案,备案后会计师事务所无法修改。

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后发现错误的,请填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备案信息修改报告》到协会专业操守部进行修改。篇3: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备案管理办法

万盛经开区国家投资建设项目

审计结果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必审制,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备案管理行为,根据《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通知》(万盛经开发〔2012〕8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经开区范围内,单项工程结算金额基建工程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300万元以下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装修装饰工程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时,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备案申请

第三条 备案申请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工程质量已验收合格;

(二)审计资料已经建设单位书面承诺真实性、完整性;

(三)审计资料已经建设单位盖署公章;

(四)应已履行投资立项、招投标等基本程序,程序不完善的,建设单位应对成因作出书面说明;

(五)具体项目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第四条 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前,应先到经开区审计局从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选择受托中介机构。 受托中介机构确定后,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填写审计项目备案申请表,将其连同选择记录等资料盖署公章后10个工作日内报主管部门和经开区审计局审查认可,由经开区审计局通知受托中介机构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审计业务委托合同进入审计程序。

第三章 备案审查

第五条 备案审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本办法第四条备案申请规定要求的证明材料齐全;

(二)受托审计中介机构已按要求提供初审结果的详细书面说明、工程量复核计算的详细过程和依据等书面及电子资料;

(三)受托审计中介机构的从业资质证书、主审人员的执业资格印件等复印件;

(四)审计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必要资料。

第六条 经开区审计局应重点从以下环节对备案审查项目进行质量检查监督:

(一)工程现场抽查。受托中介机构应事前通知经开区审计局参与工程现场复核的监督,未事前通知的,不得备案。

(二)工程造价的审计情况。受托中介机构应编制详细的初审结果说明以备审查,主要应包括:工程基本情况;合同及招标文件的主要结算条款;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送审金额、审定金额、审计调整金额;调增调减的主要事项、调整原因及金额;工程超概(或超合同价)的主要项目分析说明;重大争议说明等。

(三)审计计算底稿的质量抽查。受托中介机构应提供详细的工程量复核计算的详细过程和依据,主要包括:分项工程计算式、套用定额、简要工作内容描述、依据的签单索引编号或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名称;数字建模、cad等电子信息资料;工程造价结算书等。经开区审计局对以上内容进行抽查,发现有明显差错的,应要求受托中介机构立即整改。

(四)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受托中介机构应将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向经开区审计局报告,不得隐瞒、掩饰或擅自处理。

(五)项目建设基本程序的审查。经开区审计局应对备案审查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进行审查,存在问题的应在备案时予以披露。

(六)具体项目其它需重点关注的事项。 第七条 经开区审计局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备案项目初审结果及相关资料的抽查。发现有问题的应责成有关方面进行整改并重新报请备案;不便整改的问题,应在备案时予以适当披露;未发现问题的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签署审计结果定案表等手续,以便受托中介机构出具正式结果报告。

第八条 经开区审计局应要求建设单位在受托中介机构出具正式结果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正式书面结果报告及电子数据上报,经开区审计局以函件方式履行正式备案手续。

第九条 经开区审计局出具的项目备案审查函应重点披露以下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主要结算条款;

(四)工程质量情况;

(五)受托中介机构审计的工程造价情况;

(六)工程投资控制情况,超概(预)算的主要原因;

(七)审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八)建议意见及其他。

第十条 经开区审计局在项目备案审查中发现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应牵头组织审计。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履行任何项目审查备案手续,自行委托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一经发现,除按《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通知》(万盛经开发〔2012〕84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外,区审计局还应对该项目进行抽查,发现有重大问题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自行先委托审计,后按程序申请备案的,区审计局按以下情形分别进行处理处罚:

(一)已出具正式报告的,经开区审计局不予备案,并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处理。

(二)未出具正式报告,但受托中介机构不属于中介机构备选库中的,经开区审计局不予备案,但可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加盖受托中介机构公章的审计结果及相关资料进行抽查,发现有重大问题的,经开区审计局应牵头组织审计,并对建设单位按《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通知》(万盛经开发〔2012〕84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未出具正式报告,且受托中介机构属于中介机构备选库中的,经开区审计局应要求建设单位按本办法第二章相关规定完善后进行审查备案,并可对建设单位作出通报批评或警告。

第十三条 受托中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开区审计局应按《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委托审计实施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一)明知建设项目应由经开区审计局审查备案,却不主动向经开区审计局如实反映,不按本办法程序擅自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审计的。

(二)经开区审计局在项目备案审查中发现受托中介机构有重大审计质量偏差的。篇4:关于审计报告,税审报告,注销报告,验资报告的一个说明。 报告篇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的,用于对被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1.哪些公司年检必须出具审计报告: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

(2.)从事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

(3.)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

(4.)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 (5.)外商投资企业 及分支机构一律要做年度审计报告

(6)用报告作其他特殊用途的公司 2.审计报告所需资料:

(1) 12月份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 公司全年的账本;

(3) 公司全年的凭证(如果太多可以少拿一些,原则是:1月、3月、6月、9月和12月的为必拿,中间

月份可以抽拿几个月。);

(4)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

代码证复印件(正,副本

均可);

(5) 验资报告复印件或章程、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如果没出可以不用提供);

(6) 如是外资企业需提供(外汇登记证正本复印件),(外商投资

批准证书复印件).(章程复印件)

(财政登记证)外汇卡号

注:复印件需每页都加盖公章,外资公司还需提供外汇卡号和外商

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 3.完成时间:

资料齐全3 - 5个工作日

4.出具时间: 每年3月1日—6月30日 5.审计流程:

1.整理资料进行审计 2.出具审计好的报告

3.送去会计师协会备案以供工商局调档查看 4.备案好后送还客户

三.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税审报告)

汇算清缴报告,就是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会计师事务所无权出具报告)针对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全面审核后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查账报告。 1.哪些公司需要出具税审报告

建议:凡属深圳市国税局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按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均应当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尤其是亏损企业。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所需资料 1) ) 公司最新的章程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 公司最新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享受优惠政策的批文复印件(如有) 5) )本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原件 6) )纳税申报表(或密码) 本年度的凭证,账本。如果太多可以少

拿一些,原则是:1月、3月、6月、9月和12月的为必拿,中间 7) 月份可以抽拿几个月。); 8) )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备注:以上资料中的复印件,必须由提供单位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外资公司还需提供外汇卡号和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 3.出具报告时间:

每年的1月1日——5月31日 4.完成时间: 资料齐全在5-7个工作日 5.汇算流程:

1.整理资料进行汇算 2.出具汇算好的报告 3.送去税务局备案

4.备案好后送还客户 三.注销清算报告

注销清算报告:指公司进行清算,税务师对公司账务以及纳税情况进行审核清算公司税务情况。

1.注销清算报告所需资料: 1) 公司最新的章程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公司最新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享受优惠政策的批文复印件(如有) 5) 本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原件 6) 纳税申报表(或密码) 7) 本年度的凭证,账本。 8) 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备注:以上资料中的复印件,必须由提供单位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外资公司还需提供外汇卡号和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 2.完成时间: 资料齐全在5-7个工作日 3.清算流程:

5.整理资料进行清算 6.出具清算好的报告 7.送去税务局备案

8.备案好后送还客户

四.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规定,在实施审验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验单位的股东(投资者、合伙人、主管部门等)出资情况发表审验意见的书面文件。 内资验资报告所需资料:篇5: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防伪标识使用情况备案表2012年

附件4:

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防伪标识使用情况备案表 事务所名称(盖章):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客户性质按证券、非证券类填列;2.业务类型按年报审计、一季报审计、半年报审计、前三季度审计、特殊目的审计、改制审计、重组审计、清算审计、清产核资、高新审计(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离任审计、内控整合审计、内控审计、基建审计、专项审计、报表审阅、外汇整合审核、外汇审核、绩效评价、预测审核、基建审核、司法鉴证、其他鉴证填列;3.计费方式按计件、计时、混合填列,混合是指计件收费与计时收费相结合。4.收费标准价是指按收费标准计算的收费额,收费约定价是指业务约定书中的约定收费金额。 主任会计师(签字): 防伪标识经办人(签字): 填报时间:201 年 月 日 附件5 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防伪标识使用情况备案表

注:1.客户性质按证券、非证券类填列;2.验资类型按设立或变更填列;3.计费方式按计件、计时、混合、审计填列,混合是指计件收费与计时收费相结合,审计是指变更验资执行财务报表审计,按审计计件标准收费;4.收费标准价是指按收费标准计算的收费额,收费约定价是指业务约定书中的约定收费金额。

备案协议书
《备案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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