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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0-03-02 09:03:1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0-2020年)

科技部

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以下简称“中药基地”)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支撑,通过整合相关资源,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突破产业发展中关键共性技术的制约,打造现代中药产业的一种组织模式和系统工程。建设中药基地是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健康需求的重大举措,也是促进不同地区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协调发展的有效措施,目前已逐步发展成为推进我国中药现代化与国际化的主体力量。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出的: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有关精神,落实《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出的基本任务,促进中药基地更好更快发展,结合基地建设实际情况与中药科技产业发展需求,特制定《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发展规划(2010-2020年)》。

一、形势分析

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10年来,目前已在全国建立了20个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 ,构建形成了有利于中药科技产业快速发展的中药基地研究开发、技术服务、产业化示范等支撑体系,在带动技术创新、推动业发展、建立服务平台、促进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成效显著,有力地推进了我国中药科技产业发展和人民健康水平提高,并在促进人民增收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多方面也产生了积极作用和影响,创造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开创了依靠科技进步支撑和引领中药科技产业整体发展的良好局面,也为今后基地建设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发展现状

——推进中药现代化已列入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中药现代化。努力提高中药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和国际化水平,已经成为中央与地方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和实际行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先后组织制定了《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2-2010年)》、《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10年)》和《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规划纲要(2006-2010年)》等,为中药基地建设和中药科技产业发展壮大营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政策环境。

——中药基地已成为地方政府推动中药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中药基地建设得到了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被确定为“一把手工程”或与科技部建立省部会商制度的工作重点,相应建立了上下协调、高效、合力推进的促进机制和管理体制,并呈现出区域化布局、科技支撑、市场化推进、互补合作、差异化发展的良好态势。各基地省参与中药现代化建设工作的400多个市(州)、县(区)都相应建立了领导机构。部分地区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制定了推进中药科技产业发展的决定或意见,使国家中药现代化目标与地方经济发展重点有效结合,产生共振效应,中药作为战略性产业也得到大力扶持和发展。

——中药农业初具规模,已成为贫困地区、边远山区和民族地区脱贫致富、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各中药基地根据区域中药资源特色,按中药材规范化种植(GAP)要求,选择当地道地中药材品种,建立了不同类型的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示范园区或生产基地,通过示范引导,大幅度地提高了我国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的水平和规模,基本实现中药材质量的稳定和可控,为提高中药产品质量、推进中药国际化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为边远山区的脱贫致富、西部开发、民族地区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据统计,各基地省合计建立了430多个中药材生产技术标准操作规程(SOP),相应建立近500个中药材GAP基地,种植面积已达2200多万亩。截止至2008年底,各基地省已累计有40种中药材的48个基地通过国家GAP认证。

——中药基地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和优化,创新能力整体水平已有较大提升。通过中药基地建设,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国家中药公共创新平台框架体系,基本涵盖了中药标准规范、研究开发、工程技术、产业化示范等环节,初步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发展。在国家层面,相继建立了一批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研究室,初步形成了国家中药创新体系的构架,中药资源保护、中药材规范种植、中药应用基础研究、中药制剂和质量控制等领域的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各基地省普遍加大了科技投入,启动了一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按GLP、CCP组建了一批研发实体,开发出了一批创新中药产品,解决了一批制约中药现代化发展的关键技术,构建了从中药标准研究、质量控制到新药开发的国家级、省级公共研发平台,大幅度提高了中药科技产业源头创新能力和水平。

——基地推动了重要科技产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产业集聚效应逐步显现。通过实施以中药基地建设为重点的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行动,加快形成了涵盖中药农业、中药工业、中药商业、中药知识产业和中药服务业的现代中药科技产业体系,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基本形成了以经济发达地区为代表的科研与企业技术密集区,以资源优势区为代表的中小企业集中区(包括民族医药生产集中区),有效推进了各基地中药科技产业集群的发展。各基地累计建立各具特色、不同形式、具有示范意义的中药科技产业园区、集中发展区200余个,大幅度提高了中药科技产业集约化水平、竞争优势和规模。2008年,全国中药工业总产值2198.8亿元,是1999年385亿元的5.71倍,10年增长率达851.9%(同期医药工业增长率为519.2%);占全国GDP的比重也由1997年的0.351上升到2007年的0.741。

——政府投入推动中药基地持续发展。政府资金在中药基地创新投入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各级地方政府结合当地的中药基地发展规划,增加了对中药现代化产业的投入。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和完善了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和外资投入为重要来源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为中药基地建设和中药产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据不完全统计,近十年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经费约21.9亿元,各基地省累计投入经费约43.2亿元,带动社会资金投入270.5亿元。 2.需求分析

——建设和谐社会,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要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中医药具有易于普及和“预防、治疗、康复、保健”一体化的医疗模式,能够为民众提供“简便验廉”的医疗保健服务,充分发挥其特色优势,是我国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重要举措。

——实现我国医药产业机构调整,需要大力发展中药产业。继承和创新发展中医药,培育涵盖中药农业、中药工业、中药商业、中药服务业的大健康产业,对于调整医药产业和产品结构,带动医药产业进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强科技创新,需要在中医药领域有所突破。中医药是我国最具原始创新潜力的领域,中医药系统性和复杂性等关键问题的突破,将对生物医学、生命科学乃至整个现代科学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将使人类对生命和疾病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从而成为中华民族队人类的新贡献。

——大力发展中药产业,是解决“三农”问题,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中药产业基地建设十年以来,中药农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以中药材种植(养殖)为基础,不断发展中药材加工、销售、产业化经营,已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一条捷径。发展中药农业,对于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作用。 3.存在问题

——中药现代产业基础不强。总体来看,研发和创新能力薄弱。中药产业链尚有待完善,中药农业刚刚起步,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与合理利用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中药工业生产工艺和工程化技术尚未形成体系,生产效率和综合利用能力相对低下,缺乏标准化的专用制药工业装备;中药商业流通方式亟待改造。中药出口以原料为主和依赖老品种的局面没有明显改观,中药产品在发达国家进行药品注册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而“洋中药”返销进口有增长趋势。

——中医药现代科学基础薄弱。中医以整体、动态和辩证的思维方式认识生命与疾病的复杂现象,但用传统概念表达的中医药理论的科学内涵难以被现代社会普遍理解和接受;复方中药的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等研究一直没有突破;适合自身特点的研究、评价方法和标准规范体系尚未建立,适应时代要求的自主创新体系尚未形成,制约了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进程。而西方国家利用其技术和资金优势,已经开始运用新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中医药,这无疑是一个挑战。

——中药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部分中药基

地对自身资源特点和发展优势把握不够准确,发展重点和特色不突出;管理体系不够完善,区域合作与发展活力不足;资金投入不足,产业集中度不够;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开发规模和力度有待增强;科技创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二、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中药基地建设为载体,以科技为支撑和突破口,以企业为主体,以做大做强中药科技产业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区域化布局、规范化发展,促进中药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着重发展中药农业、提升中药工业、改造中药商业、优化中药服务业;充分发挥基地技术创新带动、产业水平示范、行业发展服务、合作交流平台和对外展示窗口等功能,全面推进中药现代化和国际化。

(二)基本原则

——突出科技为支撑。坚持按照中医药特点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积极搭建国家与地方有机结合的共性技术平台,集成科技资源,坚持有限目标,突出技术与产品创新,使科技创新真正成为引领和支撑中药科技产业做大做强的动力源泉。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中药基地建设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同时加大地方政府对企业科研项目的引导、扶持和经费支持。

——坚持市场化推进。中药基地建设是以科技为支撑的产业经济行为。在遵循科技发展规律的同时,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组织、协调、推进基地建设工作。要以促进竞争和提高效率为目标,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根据市场需求引导和推动产业发展,发挥集聚效应。

——重视区域合作与发展。中药基地建设要打破行政区划,加强各基地间合作与交流,鼓励区域产业要素的无障碍流动,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提升区域中药科技产业竞争力。

——注重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树立循环经济理念,在综合利用资源同时,强调资源保护与生态平衡,以开发促保护,加强对濒危和紧缺中药材资源的修复、再生和野生抚育,发展规范化中药材种植(养殖),保障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产业可持续发展。

——强化政府引导。政府要把握中药基地建设的全局,充分发挥引导、扶持和监管等方面作用,努力创造一个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以服务和管理引导基地发展。在尊重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需求前提下,积极推进产、学、研、农、工、商结合,引导和支持基地呈区域化布局和特色发展。

(三)区域布局、分类规划与协调发展。以“地理相邻、经济相依、产业相接、交通相连、优势互补”的形式,全国中药科技产业按区域规划为:东北、华北、华中、东部、南方、西南、西北等七大发展区域。 ——东北区域。包括吉林、黑龙江、辽宁等东北三省。可立足北药优势资源,建设以东北道地中药材生产、中成药及功能性产品制造为主要特点的北药基地。积极开拓东北亚天然药物市场。

——华北区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等省份。可重点发展传统中药及京津地区的新药研发与国际合作等。

——华中区域。包括河南、湖南、湖北、安徽等省份。可重点发展以四大怀药等特色中药材种植业、中药材流通及中成药生产。

——东部区域。包括江苏、浙江、山东、江西、上海等省市。以浙八味等资源开发、制药设备制造业、中成药生产为发展重点。

——南方区域。包括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等省份。以南药、物流配送体系以及与港澳台、东南亚地区的密切合作等为发展重点。

——西南区域。包括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等省份。以丰富中药材资源和独具特色的藏药、苗药等民族药产业化为发展重点。

——西北区域。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省份。以陕、甘、宁等大宗药材资源和蒙药、维药等民族药产业化开发为发展重点。

(四)发展类型与功能定位

根据各区域自身基础条件与特点,发展重点与方向大体规划为六个类型。各基地应根据自身的基础条件、优势特色和发展方向确定各自发展定位。

——资源型:以中药农业与中药资源开发为重点。

——创新型:以中药新产品研发为优势。 ——产业型:以发展中药工业为重点。

——外向型:以中药国际化及产品出口为导向。

——综合型:集中药资源开发、中药材种植(养殖)及加工、新产品研发、工业生产、商业流通等优势于一体。

——民族药型:以发展藏药、苗药、蒙药、维药等民族药为重点。

三、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发展中药产业,提升中药工业,改造中药商业,培育中医药知识产业和服务业,将中药产业培育成为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大健康产业。

到2020年,建成一批各具特点、布局合理、区域化协调发展的中药科技产业基地。以科技为支撑,不断提高中药材和中成药规范化生产水平,壮大中药产业规模,优化发展环境,保护和增强我国中药产业竞争优势,促进中药现代化、国际化进程,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人类健康做出新贡献。

(二)具体目标

到2015年:

1、建设一批具有不同特点和优势的中药科技产业基地,不断优化国家中药基地体系的布局与构成。

2、建设一批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不断提高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的水平和规模。

3、开发一批中药新产品和新技术,不断提高中药产业创新能力和水平。

4、重点培育一批大型骨干企业、重大项目和集中发展区,不断壮大中药科技产业规模、增强竞争优势。

5、改造中药商业物流形式,构建公共信息平台。

四、主要任务与建设重点

(一)完善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体系、推进大宗药材品牌化开发。

——以道地中药材为重点,构建试验、示范、辐射推广相结合的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推广体系,实现中药材种植(养殖)的集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

——加强野生中药材规范化抚育示范与开发,提高质量控制水平,降低生产和生态成本。

——进一步突出中药材大品种品牌化开发,不断壮大中药材产业规范化开发规模。

(二)加强以中药为基源的相关产品开发,开拓中药产品市场

——大力开发中成药、中药饮片、提取物、保健食品、日用品、化妆品、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中药农药、中药兽药等终端产品,提高中药相关产品的附加值。

——加强民族药研究,深入挖掘民族医药宝库的有效经方、验方、偏方,对疗效确切的方药进行深入开发。

(三)强化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创新能力和水平。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开放的产学研综合创新平台。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大力推进产学研联盟,构建社会公共研发平台和企业自主技术研发机构相结合、充满活力的中药创新体系,提高科技创新对中药科技产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能力。

——在中药领域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创新意识和较强竞争力的研究开发队伍。

——针对中药产业发展所需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组织攻关,突出特色资源、专有技术、优势品种的自主研发和中药大品种的二次开发,集中突破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为做大做强中药科技产业提供支撑。

——纵向方面,选择具有一定开发基础的中药材大品种,开展从规范化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开发到创建新市场等全过程研究,构建区域中药材大品种产业化开发技术支撑体系。

——横向方面,按照中药产业链条每个环节的需求和科技前沿的最新成果,针对中药材品种选育、规范化栽培技术、加工与炮制、中成药生产技术工艺、新药创制和公共研发平台建设等六大重点环节开展研究与开发,构建面向国际化的科技支撑体系。 ——重点支持中药创新产品和传统名优二次开发产品研发,优先发展用于治疗肿瘤、肝病、心脑血管病、艾滋病、抑郁症、糖尿病、更年期综合症、流感等免疫功能性疾病、病毒性疾病和老年型疾病等中成药,培育一批临床急需、疗效突出的特色大品种,增强中药科技产业核心竞争力。

——加强中药生产装备和工程化技术的研发。在对中药制药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工艺过程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利用计算机技术、检测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将这些工艺设备进行集成,并研究开发中药制造工艺在线检测系统等一系列关键装置,实现中药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控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四)推进医药企业集团化进程和集群式发展,壮大中药经济规模。

——实施“大品牌、大企业、大集群”战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快速发展区。优先支持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产品创新、品牌创优、提质降本的重大产业化项目。

——重点培育一批产品新颖、技术先进、装备精良、管理有素、具有开拓精神的中药核心企业和中药跨国企业,进一步发挥企业推进中药现代化的主体作用。

——进一步优化完善中药产业集群式发展氛围,为中药企业的发展和大企业集团的形成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推进中药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五)加强标准化建设,提高中药产业规范化水平。

——大力推行和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规范中药研究、开发、生产和流通过程,不断提高中药行业的标准化水平。

——加强规范化饮片加工技术研究与生产开发,建立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及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全面提高中药饮片的质量。加强中药材标准提取物生产工艺研究,促进中药材标准提取物生产向规模化、标准化、商品化发展。

——加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质量控制技术和方法研究,提高中成药、中药饮片(包括配方颗粒)、中药新药等的质量控制水平和能力。

(六)推进医药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中药商业流通方式的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的扶持。推进中药商业物流运作方式向供应链管理模式转变;建立中药(材)产品的电子编码系统,为保障中药质量、实现中药商业流通规范化打下基础。

(七)加强区域合作,推进中药国际化。

——积极推进基地间的合作,加强信息交流,促进资源共享,开展联合攻关,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使中药产业基地成为推进中药现代化发展的主力军。加强区域中药合作与发展,培育区域竞争优势。

——基地建设为中药国际化发展打下了基础。各基地应根据自身提点和优势,积极承担国家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的相关任务,加强中医药知识与文化的传播,加快中医药国际化进程,为提高中医药的国际市场份额做出贡献。

(八)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重点建设国家与地方相结合的基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发挥宣传、交流、服务、管理、展示等应有作用,逐步建成面向世界的中药国际化信息平台。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机制

——强化国家层面对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由科技部牵头,会同各基地组建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中药基地联席会议制度和区域发展合作联动机制,强化各基地之间的合作与区域化发展,通畅联络渠道,促进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各基地省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牵头部门,指定或组建专门管理机构,形成政令统

一、步调一致、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的基地管理体系。

——组建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全国中药产业基地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定向、项目筛选、园区建设等重大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评估、检查、指导基地建设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为各基地省政府综合决策提供科学建议。

(二)制定中药基地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

——制定《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实现基地建设的规范化管理。加强管理与交流,定期召开全国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工作会议。

——根据各地的基础条件、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中药现代化工作区域布局的整体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种植基地向综合性产业基地发展。

(三)设立中药基地建设科技专项,支持基地建康发展

——增加国家引导性投入,全面提升中药科技产业的创新能力。设立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科技专项,保证基地建设的引导性投入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基地省应设立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同时吸引各方资金,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广泛吸引社会资本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四)进一步加大对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

——进一步落实《中医药创新发展纲要(2006-2020)》中提出的有关中药价格、税收、医保和产业推进政策,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推动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标准规范的建立与完善,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和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建立成果、信息管理和推广、共享机制;制定积极的人才政策,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吸引跨学科人才和海内外人才,建设一支多学科、跨领域、产学研结合的人才队伍。

——各基地所在地政府要结合省情,制定各自促进中药科技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五)积极创新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加快基地发展

——基地可根据区域特点创新建设运行机制,通过建立区域基地联盟、产学研联盟、企业技术联盟、中药农业专业协会等,促进产学研、农工商、多学科、海内外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推进基地建设。

战略合作协议范本(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

现代化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射洪县蔬菜产业基地发展规划

中药现代化考试总结

中药发展的现代化思考

中药现代化与药用植物栽培

浙江省中药现代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优秀)

科技北京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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