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管理制度
一、停送电制度
(一)变电所内停送电
供电单位在变电所内检修,井下采掘、机运区队需要在变电所内接线或停电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停电单位必须到机电科办理“停电工作票”,工作票应注明停电影响范围及时间,经机电科与调度室签字确认后,方可到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严禁预约停送电。
2、所有人员到变电所后,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任何业务不予办理。
3、变配电工接到“停电工作票后”,必须严格审查,发现停电范围及时间与实际有出入时,一律不予办理。
4、停电必须由持证值班配电工进行,其它人员严禁操作,停电前,必须向调度室汇报,说明停送电人员和范围,调度室负责向受停电影响单位通知,同意后,方可停电。
5、停风机专线时,区队必须办理停风措施,否则不予停电。
6、停电前必须检查瓦斯,做到:停电、闭锁、挂牌,并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7、当两个以上单位检修时,必须分开挂牌,只有当最后一个单位检修结束,全部摘牌后,方可送电。
8、送电前,办理停电手续人员签名后必须说明巷道瓦斯情况,当瓦斯情况不明或浓度高于1%时,严禁送电。
(二)非变电所内停送电
井下各区队,需要在自己巷道内停送电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停电或停电检修前,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同意后,方可停电。
2、停电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停电。
3、停电必须在上一级电源上进行,并做到:停电、闭锁、挂牌,留专人看管。
4、当两人以上不在同一地点检修时,必须分开挂牌,只有当最后一个地点检修结束摘牌后,方可送电。
5、送电前,必须由停电人员向调度室汇报后,到开关处送电;送电时,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高于1%时,严禁送电。
(三)变电所断电试验
1、变配电工每天必须对变电所内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试验(试验前必须汇报调度室影响范围,由调度室负责联系),先试分检,后试总检,发现问题,立即停电,并汇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未处理好前,不得运行,忘试或漏试的,当事人记“三违”一次,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2、低压检漏人为远端模拟漏电试验(试验前必须汇报调度室影响范围,由调度室负责联系)每月进行一次,不合格的必须立即处理,试验结果报机电科。
3、瓦斯断电试验,试验前必须汇报调度室影响范围,由调度室负责联系。
二、电气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一)需停电检修时,必须办理停电工作票并严格执行停送电签字确认制度。
(二)检修人员必须监督停电的全部过程,确认停电、闭锁、挂牌、留专人看管后,方可进行检修。
(三)打开设备前,必须再次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打开设备,准备检修。
(四)检修前,必须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笔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用导体进行充分放电,最后挂短路线,短路线必须三相全挂,且接地(先接地,后短路)。
(五)检修过程中,必须实时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高于1%时,必须立即停止检修,并查明原因。
(六)检修应至少两人进行,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任何人不得单独作业。
(七)检修结束后,应先检查设备室内(或腔内)情况,清除杂物,确认无工具或其它导体时,再拆除短路接地线(先拆短路处,后拆接地处)然后到停电处办理送电手续。
三、电气设备操作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操作,必须按下列制度进行:
(一)变电所内一切操作必须由变配电工进行,其它人员(含电工)严禁操作,各区队在自己巷道内停电时,必须由电工进行。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三)高压设备操作时,必须做到:停电时先停低压负荷(无低压时直接停),再停负荷开关(观察电流变化情况,无电流时,方可继续操作),最后拉隔离开关;送电时,应先合隔离开关,再送负荷开关,最后送低压负荷。
(四)低压设备操作时,必须做到:停电时,先停分开关,后停总开关;送电时,先送总开关,后送分开关。
(五)送分开关时,必须试送三次,确保安全。
(六)操作过程必须坚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四、停送电签字确认制度
为确保停送电管理制度的认真执行,停电检修在执行上述管理制度的同时必须执行下列停送电签字确认制度:
(一)停送电签字确认制度执行范围:
1、所有电气检修、电气设备搬迁或更换。
2、机械检修突然来电会严重威胁检修人员安全的工作,必须执行停送电签字确认制度。
(二)停送电签字确认记录表填写具体要求:
1、该制度适用于上述范围内所有停电检修,同时变电所内停送电时,必须遵守来人来客登记制度。
2、需在变电所停电时,各检修单位必须到机电科办理停电工作票及相关手续(如停风措施等),现场认真填写停送电签字确认记录,否则,不予停送电。
3、各单位内部检修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停送电签字确认记录,否则,对当事人记严重“三违”一次。
4、检修过程严格按下发的停送电管理制度执行。
5、停送电签字确认记录表见附表,由统一印制。
6、按照停送电签字确认表格明确停电影响范围。
7、检修负责人负责检修过程的安全条件的创造及判断工作、停送电管理制度的执行工作、协调联系工作。
8、停电人与送电人必须是同一个人,在检修负责人要求停电人签字后(两人都必须签字)具备停电条件时负责进行停电、挂牌、闭锁。
9、要求停电人与要求送电人必须是同一个人,且必须在检修负责人签字后具备停电条件情况下,才能要求停电;在检修负责人确认检修结束并签字后具备送电条件时,才能签字并要求送电。
10、看电人负责现场监督供电设备停电状态,在检修负责人、要求送电人(两个人都必须签字)未签字前严禁任何人取下停电牌或打开闭锁或进行送电。
11、所有人员均有权监督停送电签字确认制度及停送电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电气试验安全注意事项
1、远点漏电试验及检漏试验必须分段进行,试验前,必须汇报调度室,调度室联系各用电单位停掉水泵、绞车、皮带等大功率负荷,生产电与风机专线必须分开试验,试验风机专线时,调度室通知用电单位将风机倒至生产电上。
2、检漏试验由变电所配电工与电工配合操作,远点漏电试验必须指定一名副队长为试验负责人现场指挥,必须有一名瓦检员现场测量瓦斯浓度。
3、所有试验人员必须佩戴瓦斯便携仪,由试验负责人根据瓦斯便携仪显示瓦斯浓度,现场瓦检员确定瓦斯浓度后,试验开始。所有试验必须在瓦斯浓度不大于0.5%条件下进行。
4、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由专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远点漏电试验时,变电所必须留有对现场供电熟悉的电工看守,电话联系由试验负责人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员打电话要求送电,变电所留守电工有权拒绝。
5、试验时操作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听从试验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各种操作规程,按章作业。
6、验电前必须对验电笔进行校验,验放电时必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远点漏电试验程序
1、准备好绝缘用具、11KΩ电阻,连接导线。
2、请示调度室,得到允许后试验开始。
3、试验负责人告知变电所值班人员所试验的线路,值班人员停掉该线路的馈电开关。
4、试验负责人及瓦检员联合检查试验地点瓦斯浓度,确认不大于0.5%。
5、打开该线路的最远端馈电开关,进行放电、验电。
6、将所选电阻一端可靠接地,另一端接到所试验开关的负荷侧任意一相,合上开关。
7、试验负责人联系变电所值班人员送该线路馈电开关。馈电开关跳闸则试验成功。
8、试验结束恢复现场,检查所有工器具及个人工具。确保无误后由试验负责人联系变电所正常送电,报告调度室施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