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共同执行。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每年在岗时间不少于个月。
二、工作内容
1、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4、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三、劳动报酬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守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工作价值,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依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人民币元/月(大写:),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四、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五、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二)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六、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
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自争议
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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