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 任 告 知 书
一、反担保人责任
感谢您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而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您应清楚反担保人应负的责任:
1、如贷款到期您有义务协助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进行催收工作;
2、如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您有义务一次性代偿银行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3、如贷款逾期,委托您所在工作单位代扣工资,用于偿还贷款人所欠的贷款本息。或依法采取法律措施扣押您的可执行财产,直至贷款本息还清止。
二、反担保人单位责任
1、保证所提供的下述资料真实无误,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同志,性,现年岁,系我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任职务,月工资收入元,健康状况。该同志系自愿为借款人申请小额贷款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归还贷款,单位则从贷款到期之日起,凭经办担保公司或经办银行出具的函件从反担保人工资中代扣,用于偿还小额贷款及相关费用,直到全部还清贷款人所欠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为止。
3、反担保人如有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单位,单位应提前告知担保公司,并做好还贷期间的衔接、配合工作。
本责任告知书作为借款合同项下担保合同的附件,等同于正式保 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责任告知书一式三份,担保公司、反担保人单位、反担保人各执一份。)
反担保人单位(盖章)反担保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反担保人责任告知书 安庆就业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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