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显示屏项目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分包合同书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仿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湖北省随州市原交通局办公大楼外墙户外P16全彩显示屏项目的钢架结构制作及显示屏的安装达成协议如下:
一、分包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湖北省随州市原交通局办公大楼外墙户外P16全彩显示屏项目的钢架结构制作及显示屏的安装,显示屏体尺寸为:长15m*高8.7m,共计1块,详细可参考《LED电子显示屏制作安装合同》。
二、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钢架结构设计制作(含包边)费用计人民币为元整(大写:壹拾柒万贰仟元整),共计:元整(大写:壹拾捌万贰仟元整)。
2、费用的结算方式
乙方到场,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工程款项的50%计人民币元,在之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20%货款计人民币元,显示屏安装完毕后支付乙方元,剩余3000元作为保证金在后支付乙方。乙方的指定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 泉州
户名:
账号:
分包细则
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一切费用,含项目制作所需材料及人工费用、安装费用、管理费用。
2、乙方应严格按照该项目钢架结构的施工工艺要求及屏体安装工艺,若需改动,须经双方确认,乙方不得单方面确认。
3、乙方保证如期、安全的完成该项目,不出现任何安全故障;若因乙方制作钢结构及安装屏体的违规操作,而导致乙方自身,或甲方及第三方出现损失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有限公司乙方确认(盖章/手印)):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乙方紧急联系人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