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管理制度
1、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住房由分管后勤主要领导安排,党政办统一管理。
2、因工作调动或分工调整不在政府机关工作的,住房钥匙及财物一同交党政办公室管理。
3、法定工作日期间(除周
三、周五晚上外)要“六天三夜”住宿在政府内。因私离开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4、严格执行查岗制度。值班领导要对当天干部住宿情况不定时进行抽查,发现情况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5、要自觉爱护住房财物,严格遵守房产使用有关管理规定。
6、在政府院内居住的干部、职工必须带头搞好宿舍楼的清洁卫生,并自觉讲清洁、爱卫生,严禁向窗外扔垃圾、泼污水,并严格执行垃圾袋装化管理规定。
《6住宿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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