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关于教材订购、印刷管理的暂行规定
西理教字[2003]40号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生用书,进一步加强教材订购、印刷的管理,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教材订购
1、教材预订时间:每年分春、秋两次进行预订。具体时间为3月下旬和10月下旬。
2、各院、系,每学期在接到预订通知及《教材预订目录》后,应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和课程教学大纲,提出预订书目和使用班级,并认真填写《教材预订单》,经系主任和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送交教材科。
3、为了避免教材的积压和浪费,各院、系在填写《教材预订单》时,要认真核对教材科提供的教材库存数量,尽量消化库存教材。教材一般只预订一届。
4、已预订的教材一般不得更改。确因学校招生计划变动而需更换新教材(或讲义),由系写出更换教材报告,经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务处长批准后可另订购教材,已订购的教材由订购的系负责处理。由其它原因造成教材积压,均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的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5、在预订教材时间以外临时选定的教材和选用其它院校编印的讲义作教材时,由院系填写“教材补订单”,经系主任和主管院长批准后报教材科,教材科尽力协助解决。
6、库存教材,如出现不合政策、内容陈旧须作报废处理时,由系里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报废理由,经系主任、主管教学院长和教务处长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做报废处理。
二、校内讲义印刷
1、各系在每学期预订教材的同时,填报下学期自编讲义的印刷计划,经系主任、主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报送教材科,并将稿件在放假前,交印刷厂付印。
2、为保证校内自编教材质量,新编教材(讲义)交印前,各系应指定副教授以上专家审查,并填写“校内教材(讲义)编印申请表”,经系主任和主管教学院长审核同意(研究生教材还需研究生院审批),到教材科填写“校内教材(讲义)印刷计划表”,并通知印刷厂印刷。未办理以上审批手续,私自印刷的教材(讲义),教材科不予入库、发放,且年终不予计算工作量。
3、新编讲义必须在开课前二个月一次交稿。未按时交稿的,不能保证按时供应。
4、印刷数量一般只限够用1届,最多不超过2届。
5、自编教材(讲义)封面必须印有书名、主编姓名、校对人姓名、主编所在院系及印刷年月。
二OO三年六月十日- 1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