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净化室透析人员准入制度
1、从事血液透析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护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从事血液透析的工作人员,除持有有效的医疗、护理执业证书外,还必须通过省血液净化专业的培训和市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进修期为3-6个月的进修证。
3、具有河南省卫生厅颁发的河南省卫生技术专业岗位血液净化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4、无专业证书者不允许独立从事血液净化工作。
滑县新区医院
二O一六年六月
《血液净化室透析人员准入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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