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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方案9.151

发布时间:2020-03-04 00:27:5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市场秩序,全面提升保障水平和行业形象,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阴县讲诚信守公德打四黑除四害规范生产经营和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着力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经营行为、努力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主线,深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通过整治,使餐饮服务和涉药单位自律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自律意识显著增强,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市场秩序显著好转,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整治时限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9月上旬)。召开餐饮服务单位和涉药单位负责人专项整治动员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提高认识,明确整顿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9月中旬至12月中旬)。各餐饮服务和涉药单位对照《实施方案》整治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边整边改,切实达到整改目标。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1年12月下旬)。按照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总结。对整治效果不明显,达不到要求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整治任务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依法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全面贯彻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条件和范围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做好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变更、延续、撤销和注销工作,根据不同业态、不同类型餐饮服务单位的审查标准,坚持高门槛准入,高标准许可,持之以恒,长期坚持,力促餐饮服务行业上水平、上档次、上台阶。结合许可发证和换证工作,建立完善餐饮服务许可档案,从源头上筑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线。对持有有效许可证,但经营环境发生重大改变、现实条件达不到许可标准或实际经营人员发生变更的,责令限期整改后重新组织审查验收,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吊销、注销许可证。

2、严格落实餐饮单位原料采购索证和进货查验制度。在餐饮业(含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和规范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确定专人负责索证资料和进货渠道的管理工作,实行档案化管理,做到“索证资料齐全、台帐记录详细”。特别要加强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饮单位的监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统一索证档案和进货台帐格式,切实解决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存在的“索证资料不全、进货台帐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3、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打非添”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即专项整顿、规范使用阶段。在巩固第一阶段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用三个月时间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即餐饮服务单位购进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必须做到“五专”管理(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器计量、专账登记)。并准备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单位,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查处,对顶风作案的要从重从快严惩。

4、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和餐厨用具消毒及食品用相关产品管理。根据卫生行政部门专项检查通报名单,对辖区内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监督检查结论、餐饮具检测不合格的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监督餐饮单位严格落实自备餐饮具和餐厨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加强餐饮具消毒设施的检查,加大餐饮具监督抽检力度,督促其按规范要求进行消毒,做好消毒剂使用和消毒记录,最大限度地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5、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全面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和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结合推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确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即从2010年开始,力争“十二五”期间,在全国创建数百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数千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数万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实施,按照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审查细则,继续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将量化分级信息通过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加大对等级较低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促使餐饮单位增加软硬件投入,努力改善餐饮经营条件,着力提高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积极争取创建国家级、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和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全面提升餐饮服务行业的整体形象和经营水平。

6、开展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规范农村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农村中小学集体配餐单位(以下简称农村中小学食堂,即位于各乡、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所有中小学校食堂,其中包括农村托幼机构食堂和学校集中用餐配送单位)监管为重点内容,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落实餐饮服务单位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故意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4个月的专项整治,实现农村中小学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农村中小学食堂餐饮安全公开承诺率达到100%,有效规范农村餐饮服务经营秩序,维护农村消费者尤其是青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

(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开展高风险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检查。一是落实特殊药品监管责任,开展麻黄碱原料及其复方制剂销售专项检查,严防发生流弊案件;二是进一步加强6种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开展骨科植入产品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检查;三是开展疫苗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狂犬病疫苗、甲型H1NI流感疫苗、麻疹疫苗等预防性生物制品的进货渠道、冷链运输、储存条件,保障公众疫苗接种安全。

2、开展整治药械购销渠道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走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器械)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购销票据管理。

3、开展基本药物生产流通专项检查。一是组织开展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在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全面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二是加强对流通和使用环节基本药物的监督抽验;三是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完善并强化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评价体系。

4、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械广告。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广告药品,坚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其在辖区内的销售。

5、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无文号”产品等六类仿冒药品和降糖、减肥等功能的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专项行动。

6、开展集中打击生产销售假药专项行动。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始终保持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器械)的窝点和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的行为,对制售假药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不留后患。

7、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行为。

8、在全县药品零售单位开展文明诚信药房(店),实行药店信用分级管理,进一步提高涉药单位的诚信经营和文明服务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和药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综合整治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的进行,我局成立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黄新来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和药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讲诚信守公德打四黑除四害规范生产经营和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和药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协调保障、信息上报。

(二)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堵疏结合的原则,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能整改的要及时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进行应付性整改的,要坚决依法严肃从重查处。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强化行政问责,严肃查处执法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发生重大食品和药品安全事故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深入宣传报道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取得的成效和典型事例,宣传先进典型和规范达标单位;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餐饮服务单位和涉药单位,要进行跟踪报道和典型曝光。

(四)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信用奖惩、社会参与、典型示范、责任追究机制等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构建激励与约束、自律与他律、动力与压力相结合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情况汇报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春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方案9.151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方案9.15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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