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切实提高学生资助政策知晓度,真正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解决实际问题,现将我区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告知如下,请您认真阅读:
凡是在南岸区教委批准设立的公、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均可申请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是指:1.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子女
2.城乡低保家庭子女 3.孤儿 4.特困救助人员 5.残疾儿童 6.烈士女子 7.民政建档困难户 8.其他因重大疾病、因灾、因残致困家庭),对符合资助政策的幼儿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具体申报流程和所需材料请咨询就读学校。
学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学校名称(公章):
日
期:
资助政策家长回执单
以上国家资助政策和相关信息我已知晓,若未申报,为不属于资助对象或自愿放弃 ,并对由此产生的结果负责。
学生姓名:
所在班级:
家长签名:
家长联系电话:
日
期:
《学前资助政策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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