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上蔡县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申报推荐积分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05:47:3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上蔡县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申报推荐积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职称工作的正面引导作用,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提高职称工作的透明度,确保积分方案制定的方向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根据《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8〕19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对象

能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责,符合《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8〕19号)规定条件的人员。

三、积分细则

1、职业道德(6分)

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和学校制定的评价标准量分(近四年,每年1.5分)。

2、学历(4分)

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具备职评文件所规定的合格学历给 2 分,取得高一层次学历,另给 1 分(普通高校毕业生再加1分);取得硕士学位的直接给4分。累计给满为止。

3、资历(10分)

按照晋升各系列高一级教师职务所规定的任职年限起算(以聘任时间为准),任职期满给3分,任职每超一年加1分,加满为止。

4、教龄(15分)

每任教一年给0.5分,给满为止;离职学习期间不计教龄。

5、工作量(10分)

按照《上蔡县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上教[2008]21号)规定,能完成规定的课时标准给8分,每多一节加0.5分,少一节扣0.5分,累计加满、扣完为止;其它人员的工作量参照此《办法》折算。(注:晋升中学高级教师原则上按近五年工作量平均值计分,晋升中级职称原则上按近四年工作量平均值计分)

6、管理工作(5分)

任现职以来,担任正校长(包括主持工作的副校长)3年以上得3分,3年以下(含3年)得2分;副校长、学校中层干部及副职3年及以上得2分,3年以下者得1.5分;担任班主任、中心学校中心教研组成员或中学教研组组长工作,能按要求完成自身工作每年加0.5分。

以上人员在任职以来受乡级表彰一次加1分,县级以上表彰一次加1.5分,给满为止。

7、表彰( 5分)

①任现职以来,受乡(镇)或局直学校综合表彰一次给1分;受县政府获县教体局以上部门综合表彰一次给2分;受县政府或县教体局以上部门单项表彰一次给1分。

②省、市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分别加2分、1分;市、县级课改标兵、教坛新秀分别加2分、加1分;

③国家、省、市、县骨干教师分别加

3、

2、1.5、1分;

④省、市、县名师分别加

3、

2、1分;

⑤获得县教体局十佳称号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加3分;

以上表彰必须是在任现职期间获得,多次获得同一性质奖励的只取最高级别一次计分。累计给满为止

8、论文、案例交流与发表( 3分)

任现职以来,由教师本人撰写的学校评选或由学校选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评选获奖的有关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随笔、反思等,字数必须在l000字以上(少于1000字折半)。

乡镇、局直学校: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县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 1分、三等奖0.5分;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省级以上按上述等第分别奖励2.5分、2分、1分。

同一学年度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计一次。 由教师本人撰写的,字数在 1500字以上的有关教育教学的论文、案例发表刊登于各级各类刊物上。 (1)发表在《人民教育》每篇3分、《河南教育》(不含增刊)每篇2分;

(2)发表在国家正式出版社的其它CN教育杂志(不含报刊)每篇 1.5分;

(3)发表在其它正式教育教学杂志、报刊每篇 1 分。

(4)发表在县《教研通讯》上的每篇加0.5分。 注:

(1)一稿多用只统计最高一级得分;

(2)同一篇论文重复获奖,或既获奖又发表的,只选取最高级别奖,累计加满为止;

(3)同一学年度多篇论文按最高级别计一次; (4)优秀奖一概不予计分(下同)。

(5)社团、学会收编或各级培训收编的论文汇编不予计分。

9、教学技能竞赛(9分)

(1)由学校主办或由学校逐级推荐参加上级教育部门(含教育学会)主办的各项课程示范课、优质课、教学竞赛活动和教学基本功比赛并获奖(6分)。

乡镇、局直学校:按

一、

二、三等奖分别给1分、0.75分、0.5分;在此基础上,每向上推荐一级并获得

一、二等奖的分别加0.5分、0.25分。

(2)由乡镇或局直学校推荐参加上级教育部门主办的各项竞赛活动。如演讲、说课、课件(教具)制作等教育教学技能竞赛并获奖(其它部门折半积分)(3分)

乡级:按

一、二等奖分别给0.5分、0.25分; 县级:按

一、

二、三等奖分别给0.75分、0.5分、0.25分;

市级:按

一、

二、三等奖分别给1分、0.75分、0.5分;

省级以上:按

一、

二、三等奖分别给1.5分、1分、0.75分。

同一技能竞赛在不同层次获奖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算,同一学年度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计一次,累计给满为止。

10、指导类获奖(3分)

(l)指导教师:指导学校教师参加由学校主办及由学校推荐上级教育部门主办的诸如课堂教学及教学技能竞赛等活动获奖。

(2)指导学生:指导学生参加由学校主办及学校选送上级教育部门、文体部门主办的学科、科技、文娱、体育、计算机、征文等技能竞赛获奖,其它组织评选不予计分。

乡级:一等奖0.5分、二等奖0.25分; 县级:一等奖0.75分、二等奖0.5分;

市级:按

一、

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分、0.75分、0.5分; 省级及以上:按

一、

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25分、1分、0.5分。

指导学生文章刊登发表:(300字以上、300字以下折半)市级以上发表刊登 CN 杂志每1篇0.5分。

注:

①指导教师以主办单位发给的奖状或证件经学校确认为准,同类多级获奖按最高级别计算积分。

②团体比赛计算方法类同单项比赛,按上述标准的2倍计分,指导教师以秩序册为准。

同一技能竞赛在不同层次获奖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算,同一学年度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计一次,累计给满为止。

11、岗位职责绩效考核(40分)

正确使用岗位职责绩效考核方案,近四学年来每学年绩效考核结果按名次分为

一、

二、

三、

四、五等五个等次,各等次人数均等划分,按等次分别给

10、

8、

6、

4、2分,四个学年累加。

12、奖励加分(10分)

在乡镇一类边远学校任教的非本村教师每年加0.75分;二类边远学校每年加0.5分。(在边远学校任教,本村的教师每年加0.25分),累计加满为止。

四、中心学校人员积分参照此方案执行。

五、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积分细则,要求初中以学校为单位制定积分细则,小学以乡镇为单位制定积分细则,各单位制定的积分细则须经全体教职工会议或教职工代表会议通过。

六、本试行方案若与上级人事部门可能新出台的聘任方案不符时,县教体局将视具体情况再作适当修改;其它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属县教体局。

七、本方案从2012年开始施行。原积分方案与本方案有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补充说明:

一、以上积分证书均为任现职以来获得、有表彰文件、简报或网上公示的,且当年在中心学校备案,任何证书均不能重复使用。

二、各类奖励证书中,非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教研室、教育学会颁发的证书不计分(高中招奖励证书及“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除外)

三、任现职以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一票否决对象,不能推荐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1、课内或课外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上误导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2、有赌博、迷信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行为,或在经济、生活等方面犯有错误,造成不良影响者;

3、不安心教育教学工作,或对本职工作不负责,纪律松弛者;或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学校分配工作者;

4、不服从工作调动及工作安排的,不能自觉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者;

5、近五年内年度师德考核认定为不合格者

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师德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①侮辱学生、体罚学生或驱赶差生,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重大影响的;

②引导、要求、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的;

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或者推销物品资料、违规收费的;

④在招生中进行金钱交易的;

⑤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师生安全事故的; ⑥向学生散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言论的;或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⑦在申报职称积分(荣誉)时造假,或有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⑧凡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无教案上课,随意调课、旷课的;

⑨纪律性不强,旷课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1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

⑩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师德规范行为或涉足社会丑恶现象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被政府机关处理的。

6、违反教育教学常规受到县通报批评而没有及时做好整改者;

7、脱离教育岗位者。

申报中高级职称教师述职材料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网络考试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网络考试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网络考试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网络考试

申报中高级职称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量化积分方案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网络考试(98分)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网络考试96分

上蔡县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申报推荐积分方案
《上蔡县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申报推荐积分方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