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
兹有客户名称为洛宁************公司的电费发票(2012年7月~2012年11月),实为施工方**************公司********项目施工用电。电费总计人民币1094835.7元(大写:壹佰零玖万肆仟捌佰叁拾伍元柒角),发票清单附后。
特此证明
***********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电费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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