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 规 民 约
第一条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第二条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三条
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四条
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和树新风,改变陈规陋习,养成良好的生活和行为习惯,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第五条
卫生工作建立“三包”责任制,办公楼干部扫,公共场所专人扫,房前屋后自己扫,实行卫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经常化。
第六条
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不铺张浪费、不大操大办,不搞陈规旧俗。
第七条
树立尊老敬老的新风尚,形成人人尊敬、赡养、孝敬老人的良好风气。
第八条
全体村民特别是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要见义勇为,伸张正义,遵守社会公德,扶老携幼,学好科学文化,社会知识,用自身知识影响老一代,教育下一代。
第九条
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十条
认真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参加村两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 本村规民约如需修改,需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批准通过。如有与上级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应该参照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村规民约是党支部、村委会反复研究拟订的,经全体党员及全体村民代表大会一致讨论通过后制订出来的,全体村民要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大阳镇一分街村民委员会
《村 规 民 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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