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训学校心理老师工作规范
1、为每个学员制定个性化的心理辅导方案。
(学员入学三周以内完成。)
2、每2—3个星期与家长进行一次沟通
3、每两周向学校办公室汇报学员心理辅导的大体进展情况一次(但是学校任何个人均不得违反心理辅导的保密原则要求心理老师提供学员隐私。)
4、每周与学员班主任交换教育意见
5、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钱财、通信工具被学员拿去和外界联系
6、出于安全考虑,找学员辅导、或者带学员出校活动须征得学员班主任以及值班教官的建议
7、必须遵守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
8、不得随意缺课,请假或者有特殊事由须让其他老师代课
9、有系统、有目的地进行课堂教学,不随意更改学习计划
《特训学校心理老师工作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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